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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自动贩售机买卖本身之特殊性,关于行为人设置自动贩售机行为之性质、何种行为可称之为要约或承诺等问题,于理论界争议甚多,实有仔细研究之必要。从现实逻辑出发,行为人设置自动贩售机之行为,应解释为该贩售机上每种商品所代表的按钮即成立一单独之要约(附解除条件);在自动贩售机买卖情形下,宜认为相对人进行选择并投币之行为系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