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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河南省新乡市高度重视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工作,借助科技园、产业园、电商园和商业区等专业园区建设的有利时机,积极搭建创业孵化平台,不断优化创业孵化环境,着力打造创客之乡、创业之都、创新之城,推动大众创业、萬众创新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为推进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取得的成效
全市认定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18家,其中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9家,由于该市推进创业孵化园建设工作力度大、推进效果好、示范引领作用强,曾得到了河南省人社厅的通报表扬。
制定政策,鼓励建设孵化基地 该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创业孵化园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市级创建标准,有独立法人的运营机构且运营3年以上,有规范的创业孵化基地名称、并被认定为县(市、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对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
提供服务,促进孵化基地发展 孵化基地建立了管理服务团队,并聘请具有孵化技能的大众创业导师队伍,为入驻孵化基地的创业实体提供创业辅导、创业培训、融资贷款、政策申报、事务代理等一站式创业服务,促进创业孵化基地不断发展状大。
严格认定,落实基地补贴政策 凡申请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必须经县(市、区)择优推荐,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和认定程序,组织创业导师和创业孵化专家,对书面材料进行评审,并实地核查,对核查结果在官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授予“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同时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
结对帮扶,促进企业平稳发展 组织实施创业导师“一带三”帮扶活动,由大众创业导师每人帮扶一个“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三个“创业之星企业”,帮助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提供专项服务,不断提升创业能力,促进创业企业平稳发展。
强化培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该市举办首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人员培训班,聘请创业导师、孵化专家重点讲解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规范、如何提升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水平、就业创业政策解读等内容,进一步提升创业孵化基地管理人员的服务创业创新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成效明显,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全市18家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总孵化面积57.6万平方米,在孵实体的资产总额达到3亿元,创业孵化基地累计入孵创业实体3629家,累计带动就业达到4.18万人,先后获得省、市一次性奖补资金940万元,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做出了积极贡献。
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面临的问题
缺乏专业管理运营团队 创业孵化基地的管理运行模式大多数是基地建设者自营,缺乏专业化的经营管理人员,普遍存在人员力量不足、专业素质参差不齐、管理服务水平不高的问题,造成了孵化基地管理服务跟不上创业实体发展的需要,影响了孵化实体和孵化基地的自身发展。
基地经济效益不够明显 孵化基地普遍存在着重建设轻投入、重收入轻服务的问题,基地主要收入来源于房租、物业费等收入,盈利模式单一,收入渠道比较少,经济效益不明显,单靠政府的一次性奖补资金生存,难以维持基地的长远持续发展。
服务精细化水平不够高 孵化基地偏重硬件建设,忽视软件建设,缺乏高水平的孵化服务和高质量的管理服务能力,与人社部门要求的创业孵化“一站式”服务有一定的差距,尤其是在创业孵化、创业贷款、创业扶持政策落实等服务不够精细。
创业指导培训力量不足 由于孵化基地的管理和运营团队对创业培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加上基地缺乏专业化的创业培训师资力量,导致创业培训理念相对滞后、培训内容单一、培训覆盖面窄,影响了创业实体参与创业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对策
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是健全创业孵化体系的重要措施,是“四位一体”创业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做好当前新形势下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建议如下:
规范建设标准,突出孵化成果 市级基地经营场地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其中加工型创业孵化园区经营场地面积不低于4000平方米,入驻创业企业或创业者不少于30户,带动就业人员至少300人。功能分区清晰,设置有苗圃区、孵化区、加速区,并有统一标识、统一装修的孵化摊位和众创空间,基地利用率不低于90%,到期出园率不低于95%,孵化成功率不低于60%,孵化效果和经济效益明显,具有示范带动引领作用。
规范经营范围,突出管理制度 示范基地需具有独立的法人机构,注册营业执照,隶属关系明确,投资主体清晰,运营机构规范,运营时间在3年以上,经营范围具有创业孵化、创业培训、创业咨询、融资服务等内容,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财务制度及创业孵化管理制度,具备相应专业和技能的管理服务人员及专职创业孵化工作人员,制定有园区管理办法、服务流程及规范、优惠政策及其他管理制度,档案管理规范、入园及出园企业、服务和政策等台帐基本健全。
规范数量标准,突出设施设备 基地需设立提供创业服务的大厅及相关服务设施,创业服务大厅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创业培训教室、多功能教室不少于3个,每个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配备投影仪、电脑各3台以上,有复印机、照相机等办公设施,设有创业成果展示厅,具备相应的道路、供电、供水、消防、通讯、网络和职工生活等基础配套设施,为创业实体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规范服务内容,突出服务质量 孵化基地配备有专业孵化管理人员,聘请有专业素质的大众创业导师队伍,帮助创业实体分析创业形势、宣讲创业政策,为入驻的创业企业或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创业测评、创业培训、行业交流、创业咨询、创业项目推介、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后续跟踪指导、就业登记、社会保险补贴、房租水电补贴、人力资源服务等“一站式”创业孵化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
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取得的成效
全市认定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18家,其中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9家,由于该市推进创业孵化园建设工作力度大、推进效果好、示范引领作用强,曾得到了河南省人社厅的通报表扬。
制定政策,鼓励建设孵化基地 该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创业孵化园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市级创建标准,有独立法人的运营机构且运营3年以上,有规范的创业孵化基地名称、并被认定为县(市、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对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
提供服务,促进孵化基地发展 孵化基地建立了管理服务团队,并聘请具有孵化技能的大众创业导师队伍,为入驻孵化基地的创业实体提供创业辅导、创业培训、融资贷款、政策申报、事务代理等一站式创业服务,促进创业孵化基地不断发展状大。
严格认定,落实基地补贴政策 凡申请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必须经县(市、区)择优推荐,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和认定程序,组织创业导师和创业孵化专家,对书面材料进行评审,并实地核查,对核查结果在官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授予“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同时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
结对帮扶,促进企业平稳发展 组织实施创业导师“一带三”帮扶活动,由大众创业导师每人帮扶一个“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三个“创业之星企业”,帮助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提供专项服务,不断提升创业能力,促进创业企业平稳发展。
强化培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该市举办首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人员培训班,聘请创业导师、孵化专家重点讲解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规范、如何提升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水平、就业创业政策解读等内容,进一步提升创业孵化基地管理人员的服务创业创新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成效明显,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全市18家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总孵化面积57.6万平方米,在孵实体的资产总额达到3亿元,创业孵化基地累计入孵创业实体3629家,累计带动就业达到4.18万人,先后获得省、市一次性奖补资金940万元,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做出了积极贡献。
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面临的问题
缺乏专业管理运营团队 创业孵化基地的管理运行模式大多数是基地建设者自营,缺乏专业化的经营管理人员,普遍存在人员力量不足、专业素质参差不齐、管理服务水平不高的问题,造成了孵化基地管理服务跟不上创业实体发展的需要,影响了孵化实体和孵化基地的自身发展。
基地经济效益不够明显 孵化基地普遍存在着重建设轻投入、重收入轻服务的问题,基地主要收入来源于房租、物业费等收入,盈利模式单一,收入渠道比较少,经济效益不明显,单靠政府的一次性奖补资金生存,难以维持基地的长远持续发展。
服务精细化水平不够高 孵化基地偏重硬件建设,忽视软件建设,缺乏高水平的孵化服务和高质量的管理服务能力,与人社部门要求的创业孵化“一站式”服务有一定的差距,尤其是在创业孵化、创业贷款、创业扶持政策落实等服务不够精细。
创业指导培训力量不足 由于孵化基地的管理和运营团队对创业培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加上基地缺乏专业化的创业培训师资力量,导致创业培训理念相对滞后、培训内容单一、培训覆盖面窄,影响了创业实体参与创业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对策
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是健全创业孵化体系的重要措施,是“四位一体”创业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做好当前新形势下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建议如下:
规范建设标准,突出孵化成果 市级基地经营场地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其中加工型创业孵化园区经营场地面积不低于4000平方米,入驻创业企业或创业者不少于30户,带动就业人员至少300人。功能分区清晰,设置有苗圃区、孵化区、加速区,并有统一标识、统一装修的孵化摊位和众创空间,基地利用率不低于90%,到期出园率不低于95%,孵化成功率不低于60%,孵化效果和经济效益明显,具有示范带动引领作用。
规范经营范围,突出管理制度 示范基地需具有独立的法人机构,注册营业执照,隶属关系明确,投资主体清晰,运营机构规范,运营时间在3年以上,经营范围具有创业孵化、创业培训、创业咨询、融资服务等内容,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财务制度及创业孵化管理制度,具备相应专业和技能的管理服务人员及专职创业孵化工作人员,制定有园区管理办法、服务流程及规范、优惠政策及其他管理制度,档案管理规范、入园及出园企业、服务和政策等台帐基本健全。
规范数量标准,突出设施设备 基地需设立提供创业服务的大厅及相关服务设施,创业服务大厅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创业培训教室、多功能教室不少于3个,每个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配备投影仪、电脑各3台以上,有复印机、照相机等办公设施,设有创业成果展示厅,具备相应的道路、供电、供水、消防、通讯、网络和职工生活等基础配套设施,为创业实体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规范服务内容,突出服务质量 孵化基地配备有专业孵化管理人员,聘请有专业素质的大众创业导师队伍,帮助创业实体分析创业形势、宣讲创业政策,为入驻的创业企业或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创业测评、创业培训、行业交流、创业咨询、创业项目推介、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后续跟踪指导、就业登记、社会保险补贴、房租水电补贴、人力资源服务等“一站式”创业孵化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