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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福建省将遵循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激励和约束相结合、淘汰和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对更多落后产能说“不”,同时,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2011年福建省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为:炼铁40万t、炼钢3.5万t、铁合金3.14万t、水泥138.8万t、造纸行业22.32万t、制革行业65万标张、有色金属行业0.1万t、电力行业6.2万kW。各项任务已分解到各设区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