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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以来,“网络化”已经成为生产、流通、管理、教育和社会监督等各项社会活动的主要形态之一。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它既可以极大地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又可能损害人类社会公德和经济发展。事实上,它所带来的积极正面的影响,的确正被我们充分地重视和利用着,但它产生的消极负面的影响却容易和正在被社会所忽视。在造福人类的同时,它也给我们提出了新的难题——网络可能成为陷阱,直接危害社会的健康发展,同时,它对传统的社会道德观念和道德教育提出了挑战。从某种角度说,它更指向青少年。因为据中国互联网中心(CNNIC)1999年7月公布的统计数字显示,我国上网人数正以每年翻一番的速度增长,总人数已经达到2650万,其中80%以上是青少年。
一、网络社会对青少年的消极影响
面对崭新的、自由的、开放的、陌生的网络生活,加之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网络生存与强化管理、监督的现实生存形成的强烈反差,很容易使本来就喜欢探索、喜欢创新同时又缺少传统道德规约的青少年形成自己的网络化的道德意识,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价值观念。网络社会信息资源非常丰富,价值的多元性、道德生活的丰富性蕴含其中。但同时会导致信息的膨胀和泛滥,影响青少年的人格发展,导致价值判断、价值选择的迷惘,以致角色自我的迷失,形成不良品质。
2.生活方式和心理健康。“人机对话”会使青少年迷失情感自我,逐渐形成对网络的依赖心理,沉迷于网络,形成极度膨胀的自我中心心理,并搅乱他们在现实生活中的角色定位。
3.学习方式和思维方式。随着青少年接触新型媒介和上网时间延长,传统学习的方式减少,参与社会活动的机会也减少了,势必影响他们人文学科的学习、人文素质的提高,也影响了他们社会化的进程。
4.道德法制观念。大多数人进入网络的初衷是为了享受现代科技发展所带来的成果,不断完善和发展自我。但也有一部分人被网络所“异化”,把猎奇和寻求刺激作为网上生活的重要内容。网上资源良莠不齐,信息垃圾混杂其中,常有很多黄色、暴力内容,对抵抗力不强的青少年有很强的腐蚀力。
二、网络道德构建与青少年的道德教育
面对网络社会带来的道德难题,我们不能因噎废食地阻止网络的发展,更不能阻止青少年接触网络。我们既要看到这是互联网刚刚兴起时必然会出现的一种负面现象,更应通过加强网络伦理道德的构建与教育,来协调网络人的关系,规范网络人的行为,促进网络社会的发展。
(一)在宏观上,社会应加强网络道德规范建设
网络是人类为自己开拓的另一个活动空间,在这个崭新的世界中,基本上还没有法律和道德规范。然而,网络同样需要教养,网络行为和其他社会行为一样,同样需要一定的道德规范和原则。我国为了促进网络的健康发展,也于1996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暂行规定》,并在1997年3月八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新《刑法》中也增加了对计算机犯罪的惩罚规定。同时,要侧重于网络行为的一般规范和网络责任构建。我国由团中央、教育部、文化部、国务院新闻办、全国青联、全国学联、全国少工委、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联合推出的《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也规定: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二)学校教育要加强网络道德观建设
1.把网络道德融入教育系统之中。在德育课和思想政治工作中增加“网风”与“网德”教育、网络法纪教育和网络爱国主义教育,最终促其形成正确的“网络道德”。
2.加强青少年集体责任感教育。不管是从人际疏远还是从道德冷漠角度,都要大力发扬和提倡集体主义伦理理念,来提升青少年的道德责任感。在网络社会中尤其要强调或发扬集体主义精神。当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相冲突时,应优先考虑社会的普遍利益,用集体观念代替个人主义。3.培养青少年自觉的道德意识。在网络生活中,通过教育发展道德判断能力,指导他们学会选择。在网络道德教育中,应注重从道德角度引导学生正确地认识计算机和网络的作用,提高他们对网络信息的辨别能力。
4.提高青少年的个人修养和自律能力。人们在电子信息网络上往往为自己突然之间获得的能力所陶醉,忘掉自己的社会角色、地位和自己行为的社会后果,有一种“特别自由”、“解放了”的感觉,做一些自己平时不可能做的明显不道德的甚至是违法的事情。应该认识到,电子信息网络是一个工具,它对人和社会的作用取决于人们如何使用它。要教育上网者把网络道德规范和网络技术置于同等重要的层面加以学习和掌握,内在地培养自觉的网络道德意志和道德责任,提高自我教育的能力,使他们能够以道德理性来规范自己的网络行为。
一、网络社会对青少年的消极影响
面对崭新的、自由的、开放的、陌生的网络生活,加之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网络生存与强化管理、监督的现实生存形成的强烈反差,很容易使本来就喜欢探索、喜欢创新同时又缺少传统道德规约的青少年形成自己的网络化的道德意识,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价值观念。网络社会信息资源非常丰富,价值的多元性、道德生活的丰富性蕴含其中。但同时会导致信息的膨胀和泛滥,影响青少年的人格发展,导致价值判断、价值选择的迷惘,以致角色自我的迷失,形成不良品质。
2.生活方式和心理健康。“人机对话”会使青少年迷失情感自我,逐渐形成对网络的依赖心理,沉迷于网络,形成极度膨胀的自我中心心理,并搅乱他们在现实生活中的角色定位。
3.学习方式和思维方式。随着青少年接触新型媒介和上网时间延长,传统学习的方式减少,参与社会活动的机会也减少了,势必影响他们人文学科的学习、人文素质的提高,也影响了他们社会化的进程。
4.道德法制观念。大多数人进入网络的初衷是为了享受现代科技发展所带来的成果,不断完善和发展自我。但也有一部分人被网络所“异化”,把猎奇和寻求刺激作为网上生活的重要内容。网上资源良莠不齐,信息垃圾混杂其中,常有很多黄色、暴力内容,对抵抗力不强的青少年有很强的腐蚀力。
二、网络道德构建与青少年的道德教育
面对网络社会带来的道德难题,我们不能因噎废食地阻止网络的发展,更不能阻止青少年接触网络。我们既要看到这是互联网刚刚兴起时必然会出现的一种负面现象,更应通过加强网络伦理道德的构建与教育,来协调网络人的关系,规范网络人的行为,促进网络社会的发展。
(一)在宏观上,社会应加强网络道德规范建设
网络是人类为自己开拓的另一个活动空间,在这个崭新的世界中,基本上还没有法律和道德规范。然而,网络同样需要教养,网络行为和其他社会行为一样,同样需要一定的道德规范和原则。我国为了促进网络的健康发展,也于1996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暂行规定》,并在1997年3月八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新《刑法》中也增加了对计算机犯罪的惩罚规定。同时,要侧重于网络行为的一般规范和网络责任构建。我国由团中央、教育部、文化部、国务院新闻办、全国青联、全国学联、全国少工委、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联合推出的《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也规定: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二)学校教育要加强网络道德观建设
1.把网络道德融入教育系统之中。在德育课和思想政治工作中增加“网风”与“网德”教育、网络法纪教育和网络爱国主义教育,最终促其形成正确的“网络道德”。
2.加强青少年集体责任感教育。不管是从人际疏远还是从道德冷漠角度,都要大力发扬和提倡集体主义伦理理念,来提升青少年的道德责任感。在网络社会中尤其要强调或发扬集体主义精神。当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相冲突时,应优先考虑社会的普遍利益,用集体观念代替个人主义。3.培养青少年自觉的道德意识。在网络生活中,通过教育发展道德判断能力,指导他们学会选择。在网络道德教育中,应注重从道德角度引导学生正确地认识计算机和网络的作用,提高他们对网络信息的辨别能力。
4.提高青少年的个人修养和自律能力。人们在电子信息网络上往往为自己突然之间获得的能力所陶醉,忘掉自己的社会角色、地位和自己行为的社会后果,有一种“特别自由”、“解放了”的感觉,做一些自己平时不可能做的明显不道德的甚至是违法的事情。应该认识到,电子信息网络是一个工具,它对人和社会的作用取决于人们如何使用它。要教育上网者把网络道德规范和网络技术置于同等重要的层面加以学习和掌握,内在地培养自觉的网络道德意志和道德责任,提高自我教育的能力,使他们能够以道德理性来规范自己的网络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