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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跟随兰世立打拼多年的原东星集团高管,赵长兵很不理解前老板最近的行为:“你一个说话、行动都不自由的人,去实名举报一个计划单列市常务副市长,这不是找死是什么?”
赵曾是东星集团的一员,兰世立是原东星集团的实际老板。9月1日,在兰世立被判4年有期徒刑,已经服刑1年半之际,一场以他名义举报现任武汉市常务副市长袁善腊的新闻发布会在京举行。
发布会上,兰世立的侄女兰剑敏,揭发袁善腊六大“罪状”:滥用职权、强迫交易、非法拘禁……并称,“这份控告书为兰世立所写,今年7月份向湖北省纪委、省检察院递交材料,但毫无反应。”
兰世立之兄被打断双腿事件
在兰剑敏召开新闻发布会之时,她的另一位叔叔兰保忠(兰家三兄弟,老大兰宏旺,老二兰保忠,最小兰世立),正躺在武汉中南医院的骨科病房内,准备出院。
彼时,这位武钢下属企业的货车司机,已经在医院躺了20天。
9月11日,在出院一个多星期后,记者跑到武汉郊区江夏的乌龙泉矿兰保忠的家中,见到了这个面目黝黑的中年男人。房间狭促黯淡,他躺在一张凌乱的床上,两腿绑满石膏,轮椅放在一旁,大小便都要人帮忙。
兰保忠说,弟弟兰世立入狱前,兄弟二人几乎从无来往——“各过各的日子。他(兰世立)如果帮一把,我家也不会穷成这样……”入狱后,因为东星集团破产,大哥兰宏旺受委托处理善后,就让他过去帮忙。
兰保忠开着东星集团遗留下的汽车,载着兰宏旺,兄弟二人不断穿梭于武汉市区和江夏之间。7月22日,兰宏旺受兰世立委托,向湖北省纪委等部门递交了实名举报袁善腊的信。
8月9日晚,有朋友喊兰保忠去洪山旺谷市场旁的大排档宵夜,饭还没吃几口,从外面冲进来4个人,“都是二十出头的小伙子,拿着洋镐棒,上来就对我打,还没有反应过来,桌子、凳子都被打翻了,我浑身是血……”
按照兰保忠的说法,目标很明确,只打他,整个行凶过程不超过两分钟,4个年轻人闪进夜色中,而他“已经站不起来了,医生后来说腿断了……”医药费花了4万元,这几乎是他两年的收入。
弟弟被打断腿的消息,让兰宏旺极为不安。他将这件事情与实名举报袁善腊联系在一起——兰保忠老实巴交,常年在江夏区乌龙泉矿工作,不可能在武汉得罪什么人,“为什么之前不打,之后也不打呢?”
案发当晚,兰保忠等人拨打110报案,武汉关山派出所民警出警,并于第二天委托法医对伤情进行了鉴定,但“就是拖着不破案,老是推,找各种理由”。这让兄弟两人十分不满,反复权衡后,兰宏旺让女儿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
“这次新闻发布会就是我筹划的,举报材料都是我准备的,因为我有兰世立的授权书。”兰宏旺说。但是,为何在发布会上将弟弟被打断腿的事情忽略,兰宏旺拒绝回答。
与兰的这种说法相对应,湖北省纪委前去监狱核实兰世立举报线索的时候,兰世立对家人在北京开新闻发布会实名举报袁善腊表示“很诧异”。《南方周末》报道说,从湖北省纪委转出的兰世立亲笔信写道,说曾嘱咐律师,只有他有意外,才能公布有关信息,家属未遵此意,不利于案件调查,弄得都很被动。
兰与袁:曾经的亲密关系
在9月1日署名兰世立的控告信中,揭发了袁善腊的六大“罪状”。兰剑敏称,“这份控告书为兰世立所写”,因为有一段时间兰世立不让家人探视,她获得控告信的渠道是,兰的海外律师。
在这份五千多字的控告信中,兰世立直接称呼袁善腊为“被控告人”和“被告”,而他自己则是“一个长期的受害者”,“不得不将这样一个披着党政府职权外衣之败类的真面目揭露在世人面前。”
随着控告信广为传播,当年东星集团在武汉的种种故事再度曝光,情人、索贿、高利贷等一系列官商勾兑的故事要素,无一遗漏。
兰世立称,2008年11月,东星公司与武汉市交通委员会多次协调一笔4500万的欠款未果,不得已找到袁善腊,希望其出面协调,将多年欠账做一个了结。被告人当时以武汉市交委不是他分管为由推辞。
“谁知,两天后,他又主动打电话让我去他的办公室,为我出主意。他让我组织一些人去武汉市交委围攻。当时我表示恐怕不好,可被告说不用此法就不可能收回欠款,只要闹起来了他才有理由出面协调,才能帮我。”
“无奈之下,我按其指示组织了200多名员工去武汉市交通委员会的办公大楼静坐,可随后武汉市公安局出动了数百名特警、便衣警察对我们的员工进行了包围和驱散……要撤退员工,哪知袁善腊却说,事情闹得越大越好,越大就有利于事情解决,他才好出面……还告诉我们应怎样写报告……”
“一周后,袁善腊开始出面了。他当天召集了武汉市交通委员会、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和我,在市政府会议室召开会议协调。说是协调,其实法院早已按他的意图拟定了《民事调解书》,逼着武汉市交委在上面签了字。”
“2007年9月下旬,袁善腊突然来到我办公室,说自己的儿子要去巴黎看女朋友,因办法国签证需要人民币伍万元的押金,往返巴黎的机票、酒店,还要一些费用,我随即安排人给他购买了往返巴黎的机票(见证据二)为其交付签证押金伍万元(见证据三)并安排了一万美金作为在巴黎的费用。”
“2007年10月中旬,被告打电话给我,说其儿子要带刚从法国回来的女朋友在香港玩,让我安排一下机票,酒店和费用。随后,我又为其支付了往返香港的机票酒店二万多元的费用,并给其儿子港币十万元作为在香港的费用。”
“2008年8月的一个周末,被告突然打电话给我,问我手上有无现金?有多少?我说有二十万,他说他与几个朋友准备打麻将玩一下,让我送过去,当天下午三时左右,我将二十万现金送往长江大酒店给他。”
在这份举报信中,人们看到了一对互相利用的官商交往故事。本刊记者在武汉采访期间,有多位受访者提到,兰世立和袁善腊当年关系好,是大家公认的事实,只是,好到什么程度,外人难以猜度。
兰宏旺说,早在2002年其老父亲兰起义去世时,已经是武汉市副市长的袁善腊就曾送过花圈,而当时,主营东星旅行社和车队的兰世立,还只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商人。
曾经跟随兰世立5年的副手马格胜,在接受本刊采访时认为,兰世立举报袁善腊有些不地道。因为,当年创办东星航空的时候,袁善腊帮了不少忙,“带着去找省市领导”,“省委书记、省长联名向民航总局写申请,湖北从来没有过”。
马格胜说,正是由于袁善腊帮忙,兰世立的东星航空才获得湖北和武汉两级政府的支持,并取得民航总局的批文。一个他亲历的情况是,在武汉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东星航空在短短27天的时间内,就办完了筹办航空基地550亩地土地的手续。
东星集团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前高管说,直至2008年他离职,袁善腊和兰世立之间还没有大的矛盾出现。“可能袁会对兰的印象不那么好了,但在一些关键时候,比如兰被抓了一段时间,我们代表东兴公司去找袁,他还是帮了忙的。”
对于阶下囚兰世立的指控,袁善腊理所当然地持否认态度——“这是污蔑、诽谤,我非常气愤。”9月1日,这位副市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控告的所有内容纯属无中生有,对我的名誉是一种极大的损害,我已经将这些材料递交给武汉市纪委,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而湖北省纪委对公众的回复是,将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继续深入调查,一经查实,则依纪依法处理。
恩怨起源:政府的角色与权力
没有人能确切地讲述兰世立和袁善腊亲密关系的破裂始于何时。有迹可循的是,在今年春节前后,网上就开始流传兰世立的遗书。
在遗书中,兰世立已经将他企业的破产归咎于袁善腊——“在我离开这个世界之前,我要告诉你们,制造这一悲剧和惨案的凶手就是袁善腊。他这个披着人皮的狼,作为武汉市的副市长,他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制造了一系列的谎言;他编造了东星航空欠债多达58亿元,说我们只有几亿的资产,严重资不抵债。”
往前追溯,在2009年“东星航空停航事件”爆发被拘和监视居住大半年后,兰世立得以被短暂保释。这个期间,他也曾经告诉身边多位朋友,搞倒东星航空公司的幕后黑手,就是武汉市副市长袁善腊。
与兰世立关系不错的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徐家力律师向本刊证实了这一点。他说,当时,兰世立喊了一帮律师前去,他告诉兰的是,你这种情况,政府不会让你全身而退,但有的律师就骗他,说可以辩护成无罪,他听了很开心。
结果,2010年4月,在被拘押一年多后,兰世立被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逃避追缴欠税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而就在他被押的一年多时间内,他辛苦十多年创下的东星航空以及东星国际旅行社接连破产倒闭。
回到2008年。一场全球性的金融危机爆发,各大航空公司相继陷入亏损泥潭,兰世立旗下成立仅3年的民营企业东星航空,更是因为资金链紧张备受煎熬。
兰世立说:“为了使东星航空渡过这一难关,我几乎倾其所有……东星航空终于渡过了狂风暴雨的2008……金融风暴已有所缓解,油价也大量回落,眼看着东星航空已顺利上岸。但是,一向以‘以最好的希望,做最坏打算’的我,为了防止更大的风暴来临,竟慌不择路地选择走进了狼窝,引狼入室,把中航集团引了进来……”
2009年1月7日,东星航空与中航集团签署“关于收购东星航空的意向性协议”。
3月10日,中航集团与湖北省正式签署《关于建设武汉航空枢纽的框架协议》。协议中,中航承诺将武汉作为国内核心网络枢纽进行“高起点建设”,而湖北省政府将在税收、土地等资源方面给予中航优惠和奖励。
为此,武汉市交通委下发文件:“各责任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支持(东星航空)重组工作作为当前的大事抓紧抓好,确保(3月)20日顺利签约。如果哪个部门因工作不利导致签约不顺,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切都在政府与中航的预想中顺利推进——在当年全国“两会”上,中航方面放出话来,称“将在本月内完成对东星航空100%股权的收购”。没人想到身高仅一米六零的小个子兰世立会突然反悔。
3月13日,兰世立代表东星航空签发“严正声明”,拒绝被中航收购——“因我公司规模太小,中国航空集团公司太大,难以形成商业合作的基础。”
声明一出,让早已准备迎接中航到来的湖北省、武汉市,以及中航集团陷入极度被动与尴尬。
事已至此,如果没有政府强力介入,只是一桩企业间的重组破裂而已,在风云变幻的商业世界,这本算不了什么。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东星航空拒绝与中航合作的次日,武汉市政府向民航中南局发函,希望“停止东星航空公司所有航班飞行”。民航中南局按武汉市政府意思行事——自3月14日24时起,东星航空航线所有航班停飞。
“东星航空停飞事件”由此形成。
同一天,拥有新加坡国籍的兰世立,在珠海准备出境时,被警方扣押,罪名是“涉嫌诈骗”。原来,就在他声明拒绝合作后,武汉警方就对他发出了拘捕令。
本刊记者在武汉采访了解到,停飞事件发生后,对于东星航空是否应该破产一事,湖北省委主要领导之间,还有过不同意见,一派认为东星航空已经资不抵债应该破产,一派认为这是企业自己的事情,政府不应介入太深。
最终,认为东星航空应该破产的意见占据上风。在袁善腊等人的协调下,一个由武汉市法制办、武汉市总工会、武汉市交通委员会等政府相关部门组成的破产管理人形成,直接接管了东星航空。
回想这段经历,兰世立悲愤莫名:“想着东星航空,看着它到这个世界上仅仅生存了1021天,不足三周岁便已夭折,这是一场天大的悲剧……被一群封建、愚昧的官僚活生生地给谋杀了。他们为了占有她的身体,竟不择手段地给她泼脏水、加罪名,并将她的主人给绑架、囚禁……”
在控告信中,他更是直接说明原因:“2008年,袁善腊为了帮助黑社会首领谢小青收取对我放出的高利贷。动用武汉市公安局对我多次非法拘禁等手段,胁迫我将价值几十亿的东星航空有限公司以难以想象的极低的价值一亿多人民币低价出售,以还其高利贷的借款。在遭到我的拒绝后,被告动用武汉市公安局经侦处在一周内分四次用不同的罪名对我进行抓捕……武汉市公安局其负责人更明确无奈的告知是袁善腊亲自下的指示,抓我的原因就是我不配合市政府与中航签约。”
当然这只是兰单方的说辞,袁善腊一方目前没有就此事细节接受媒体采访。
2011年2月,东星集团将民航中南局推上法庭(起诉武汉市政府,法院未立案)。主审法官询问中南局:除了《安全生产法》以外,相关法律法规有没有规定,民航主管部门可以在哪些情况下作出停飞决定?作出停飞决定需经哪些程序?
民航中南局干部回答,没有非常明确的法律条文,很多时候主管部门需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武汉市人民政府负有管理当地企业安全生产的综合行政职能,向民航中南局发出的函件印证该局对东星航空的判断,因此民航中南局最终作出要求东星航空停飞的决定。”
由于东星航空破产,东星集团旗下第一业务——国际旅行社因老板不在,拿不到低价机票、资金周转不灵而大部分倒闭关门——分布全国的4600名员工流失殆尽,几百台车没钱加油,只能停运。
身在狱中的兰世立,“眼瞧着自己的资产像冰块一样无声地化了”,眼睁睁看着一手创立的东星集团,因为政府一纸停飞令,轰然倒塌,他开始喊冤叫屈——一方面,委托家人展开诉讼,另一方面,他也不断地提起申诉。
然而,一个在押之人的呼喊能走多远呢?评论员叶檀写道:“吞并东星航空,从地方政府利益、经济策略与大局观上来说,似乎对武汉有百利而无一害。但是,其中存在着致命的陷阱,从经济大局出发,就可以偏离市场与法律的轨道,将一家民企置于死地吗?”
无人回答。
赵曾是东星集团的一员,兰世立是原东星集团的实际老板。9月1日,在兰世立被判4年有期徒刑,已经服刑1年半之际,一场以他名义举报现任武汉市常务副市长袁善腊的新闻发布会在京举行。
发布会上,兰世立的侄女兰剑敏,揭发袁善腊六大“罪状”:滥用职权、强迫交易、非法拘禁……并称,“这份控告书为兰世立所写,今年7月份向湖北省纪委、省检察院递交材料,但毫无反应。”
兰世立之兄被打断双腿事件
在兰剑敏召开新闻发布会之时,她的另一位叔叔兰保忠(兰家三兄弟,老大兰宏旺,老二兰保忠,最小兰世立),正躺在武汉中南医院的骨科病房内,准备出院。
彼时,这位武钢下属企业的货车司机,已经在医院躺了20天。
9月11日,在出院一个多星期后,记者跑到武汉郊区江夏的乌龙泉矿兰保忠的家中,见到了这个面目黝黑的中年男人。房间狭促黯淡,他躺在一张凌乱的床上,两腿绑满石膏,轮椅放在一旁,大小便都要人帮忙。
兰保忠说,弟弟兰世立入狱前,兄弟二人几乎从无来往——“各过各的日子。他(兰世立)如果帮一把,我家也不会穷成这样……”入狱后,因为东星集团破产,大哥兰宏旺受委托处理善后,就让他过去帮忙。
兰保忠开着东星集团遗留下的汽车,载着兰宏旺,兄弟二人不断穿梭于武汉市区和江夏之间。7月22日,兰宏旺受兰世立委托,向湖北省纪委等部门递交了实名举报袁善腊的信。
8月9日晚,有朋友喊兰保忠去洪山旺谷市场旁的大排档宵夜,饭还没吃几口,从外面冲进来4个人,“都是二十出头的小伙子,拿着洋镐棒,上来就对我打,还没有反应过来,桌子、凳子都被打翻了,我浑身是血……”
按照兰保忠的说法,目标很明确,只打他,整个行凶过程不超过两分钟,4个年轻人闪进夜色中,而他“已经站不起来了,医生后来说腿断了……”医药费花了4万元,这几乎是他两年的收入。
弟弟被打断腿的消息,让兰宏旺极为不安。他将这件事情与实名举报袁善腊联系在一起——兰保忠老实巴交,常年在江夏区乌龙泉矿工作,不可能在武汉得罪什么人,“为什么之前不打,之后也不打呢?”
案发当晚,兰保忠等人拨打110报案,武汉关山派出所民警出警,并于第二天委托法医对伤情进行了鉴定,但“就是拖着不破案,老是推,找各种理由”。这让兄弟两人十分不满,反复权衡后,兰宏旺让女儿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
“这次新闻发布会就是我筹划的,举报材料都是我准备的,因为我有兰世立的授权书。”兰宏旺说。但是,为何在发布会上将弟弟被打断腿的事情忽略,兰宏旺拒绝回答。
与兰的这种说法相对应,湖北省纪委前去监狱核实兰世立举报线索的时候,兰世立对家人在北京开新闻发布会实名举报袁善腊表示“很诧异”。《南方周末》报道说,从湖北省纪委转出的兰世立亲笔信写道,说曾嘱咐律师,只有他有意外,才能公布有关信息,家属未遵此意,不利于案件调查,弄得都很被动。
兰与袁:曾经的亲密关系
在9月1日署名兰世立的控告信中,揭发了袁善腊的六大“罪状”。兰剑敏称,“这份控告书为兰世立所写”,因为有一段时间兰世立不让家人探视,她获得控告信的渠道是,兰的海外律师。
在这份五千多字的控告信中,兰世立直接称呼袁善腊为“被控告人”和“被告”,而他自己则是“一个长期的受害者”,“不得不将这样一个披着党政府职权外衣之败类的真面目揭露在世人面前。”
随着控告信广为传播,当年东星集团在武汉的种种故事再度曝光,情人、索贿、高利贷等一系列官商勾兑的故事要素,无一遗漏。
兰世立称,2008年11月,东星公司与武汉市交通委员会多次协调一笔4500万的欠款未果,不得已找到袁善腊,希望其出面协调,将多年欠账做一个了结。被告人当时以武汉市交委不是他分管为由推辞。
“谁知,两天后,他又主动打电话让我去他的办公室,为我出主意。他让我组织一些人去武汉市交委围攻。当时我表示恐怕不好,可被告说不用此法就不可能收回欠款,只要闹起来了他才有理由出面协调,才能帮我。”
“无奈之下,我按其指示组织了200多名员工去武汉市交通委员会的办公大楼静坐,可随后武汉市公安局出动了数百名特警、便衣警察对我们的员工进行了包围和驱散……要撤退员工,哪知袁善腊却说,事情闹得越大越好,越大就有利于事情解决,他才好出面……还告诉我们应怎样写报告……”
“一周后,袁善腊开始出面了。他当天召集了武汉市交通委员会、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和我,在市政府会议室召开会议协调。说是协调,其实法院早已按他的意图拟定了《民事调解书》,逼着武汉市交委在上面签了字。”
“2007年9月下旬,袁善腊突然来到我办公室,说自己的儿子要去巴黎看女朋友,因办法国签证需要人民币伍万元的押金,往返巴黎的机票、酒店,还要一些费用,我随即安排人给他购买了往返巴黎的机票(见证据二)为其交付签证押金伍万元(见证据三)并安排了一万美金作为在巴黎的费用。”
“2007年10月中旬,被告打电话给我,说其儿子要带刚从法国回来的女朋友在香港玩,让我安排一下机票,酒店和费用。随后,我又为其支付了往返香港的机票酒店二万多元的费用,并给其儿子港币十万元作为在香港的费用。”
“2008年8月的一个周末,被告突然打电话给我,问我手上有无现金?有多少?我说有二十万,他说他与几个朋友准备打麻将玩一下,让我送过去,当天下午三时左右,我将二十万现金送往长江大酒店给他。”
在这份举报信中,人们看到了一对互相利用的官商交往故事。本刊记者在武汉采访期间,有多位受访者提到,兰世立和袁善腊当年关系好,是大家公认的事实,只是,好到什么程度,外人难以猜度。
兰宏旺说,早在2002年其老父亲兰起义去世时,已经是武汉市副市长的袁善腊就曾送过花圈,而当时,主营东星旅行社和车队的兰世立,还只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商人。
曾经跟随兰世立5年的副手马格胜,在接受本刊采访时认为,兰世立举报袁善腊有些不地道。因为,当年创办东星航空的时候,袁善腊帮了不少忙,“带着去找省市领导”,“省委书记、省长联名向民航总局写申请,湖北从来没有过”。
马格胜说,正是由于袁善腊帮忙,兰世立的东星航空才获得湖北和武汉两级政府的支持,并取得民航总局的批文。一个他亲历的情况是,在武汉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东星航空在短短27天的时间内,就办完了筹办航空基地550亩地土地的手续。
东星集团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前高管说,直至2008年他离职,袁善腊和兰世立之间还没有大的矛盾出现。“可能袁会对兰的印象不那么好了,但在一些关键时候,比如兰被抓了一段时间,我们代表东兴公司去找袁,他还是帮了忙的。”
对于阶下囚兰世立的指控,袁善腊理所当然地持否认态度——“这是污蔑、诽谤,我非常气愤。”9月1日,这位副市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控告的所有内容纯属无中生有,对我的名誉是一种极大的损害,我已经将这些材料递交给武汉市纪委,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而湖北省纪委对公众的回复是,将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继续深入调查,一经查实,则依纪依法处理。
恩怨起源:政府的角色与权力
没有人能确切地讲述兰世立和袁善腊亲密关系的破裂始于何时。有迹可循的是,在今年春节前后,网上就开始流传兰世立的遗书。
在遗书中,兰世立已经将他企业的破产归咎于袁善腊——“在我离开这个世界之前,我要告诉你们,制造这一悲剧和惨案的凶手就是袁善腊。他这个披着人皮的狼,作为武汉市的副市长,他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制造了一系列的谎言;他编造了东星航空欠债多达58亿元,说我们只有几亿的资产,严重资不抵债。”
往前追溯,在2009年“东星航空停航事件”爆发被拘和监视居住大半年后,兰世立得以被短暂保释。这个期间,他也曾经告诉身边多位朋友,搞倒东星航空公司的幕后黑手,就是武汉市副市长袁善腊。
与兰世立关系不错的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徐家力律师向本刊证实了这一点。他说,当时,兰世立喊了一帮律师前去,他告诉兰的是,你这种情况,政府不会让你全身而退,但有的律师就骗他,说可以辩护成无罪,他听了很开心。
结果,2010年4月,在被拘押一年多后,兰世立被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逃避追缴欠税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而就在他被押的一年多时间内,他辛苦十多年创下的东星航空以及东星国际旅行社接连破产倒闭。
回到2008年。一场全球性的金融危机爆发,各大航空公司相继陷入亏损泥潭,兰世立旗下成立仅3年的民营企业东星航空,更是因为资金链紧张备受煎熬。
兰世立说:“为了使东星航空渡过这一难关,我几乎倾其所有……东星航空终于渡过了狂风暴雨的2008……金融风暴已有所缓解,油价也大量回落,眼看着东星航空已顺利上岸。但是,一向以‘以最好的希望,做最坏打算’的我,为了防止更大的风暴来临,竟慌不择路地选择走进了狼窝,引狼入室,把中航集团引了进来……”
2009年1月7日,东星航空与中航集团签署“关于收购东星航空的意向性协议”。
3月10日,中航集团与湖北省正式签署《关于建设武汉航空枢纽的框架协议》。协议中,中航承诺将武汉作为国内核心网络枢纽进行“高起点建设”,而湖北省政府将在税收、土地等资源方面给予中航优惠和奖励。
为此,武汉市交通委下发文件:“各责任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支持(东星航空)重组工作作为当前的大事抓紧抓好,确保(3月)20日顺利签约。如果哪个部门因工作不利导致签约不顺,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切都在政府与中航的预想中顺利推进——在当年全国“两会”上,中航方面放出话来,称“将在本月内完成对东星航空100%股权的收购”。没人想到身高仅一米六零的小个子兰世立会突然反悔。
3月13日,兰世立代表东星航空签发“严正声明”,拒绝被中航收购——“因我公司规模太小,中国航空集团公司太大,难以形成商业合作的基础。”
声明一出,让早已准备迎接中航到来的湖北省、武汉市,以及中航集团陷入极度被动与尴尬。
事已至此,如果没有政府强力介入,只是一桩企业间的重组破裂而已,在风云变幻的商业世界,这本算不了什么。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东星航空拒绝与中航合作的次日,武汉市政府向民航中南局发函,希望“停止东星航空公司所有航班飞行”。民航中南局按武汉市政府意思行事——自3月14日24时起,东星航空航线所有航班停飞。
“东星航空停飞事件”由此形成。
同一天,拥有新加坡国籍的兰世立,在珠海准备出境时,被警方扣押,罪名是“涉嫌诈骗”。原来,就在他声明拒绝合作后,武汉警方就对他发出了拘捕令。
本刊记者在武汉采访了解到,停飞事件发生后,对于东星航空是否应该破产一事,湖北省委主要领导之间,还有过不同意见,一派认为东星航空已经资不抵债应该破产,一派认为这是企业自己的事情,政府不应介入太深。
最终,认为东星航空应该破产的意见占据上风。在袁善腊等人的协调下,一个由武汉市法制办、武汉市总工会、武汉市交通委员会等政府相关部门组成的破产管理人形成,直接接管了东星航空。
回想这段经历,兰世立悲愤莫名:“想着东星航空,看着它到这个世界上仅仅生存了1021天,不足三周岁便已夭折,这是一场天大的悲剧……被一群封建、愚昧的官僚活生生地给谋杀了。他们为了占有她的身体,竟不择手段地给她泼脏水、加罪名,并将她的主人给绑架、囚禁……”
在控告信中,他更是直接说明原因:“2008年,袁善腊为了帮助黑社会首领谢小青收取对我放出的高利贷。动用武汉市公安局对我多次非法拘禁等手段,胁迫我将价值几十亿的东星航空有限公司以难以想象的极低的价值一亿多人民币低价出售,以还其高利贷的借款。在遭到我的拒绝后,被告动用武汉市公安局经侦处在一周内分四次用不同的罪名对我进行抓捕……武汉市公安局其负责人更明确无奈的告知是袁善腊亲自下的指示,抓我的原因就是我不配合市政府与中航签约。”
当然这只是兰单方的说辞,袁善腊一方目前没有就此事细节接受媒体采访。
2011年2月,东星集团将民航中南局推上法庭(起诉武汉市政府,法院未立案)。主审法官询问中南局:除了《安全生产法》以外,相关法律法规有没有规定,民航主管部门可以在哪些情况下作出停飞决定?作出停飞决定需经哪些程序?
民航中南局干部回答,没有非常明确的法律条文,很多时候主管部门需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武汉市人民政府负有管理当地企业安全生产的综合行政职能,向民航中南局发出的函件印证该局对东星航空的判断,因此民航中南局最终作出要求东星航空停飞的决定。”
由于东星航空破产,东星集团旗下第一业务——国际旅行社因老板不在,拿不到低价机票、资金周转不灵而大部分倒闭关门——分布全国的4600名员工流失殆尽,几百台车没钱加油,只能停运。
身在狱中的兰世立,“眼瞧着自己的资产像冰块一样无声地化了”,眼睁睁看着一手创立的东星集团,因为政府一纸停飞令,轰然倒塌,他开始喊冤叫屈——一方面,委托家人展开诉讼,另一方面,他也不断地提起申诉。
然而,一个在押之人的呼喊能走多远呢?评论员叶檀写道:“吞并东星航空,从地方政府利益、经济策略与大局观上来说,似乎对武汉有百利而无一害。但是,其中存在着致命的陷阱,从经济大局出发,就可以偏离市场与法律的轨道,将一家民企置于死地吗?”
无人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