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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我们深思的是“2006 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调查” 给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建设能带来什么? 它是否真实地挖掘出中国社会责任践行实际情况、营造了企业社会责任践行激励氛围, 还是仅仅给企业创造了一种变相的消费或广告投放方式, 为企业打造一个金钱之上的面子工程?
2006 年10 月30 日,2006 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启动。“ 责任” 列入了本届评选首位标准。
2007 年1 月28 日—29 日,“ 第一届中国安全生产与社会责任大会”在人民大会堂召开。
中国各大小企业社会责任活动逐渐增多, 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运动正在兴起。
相比以往, 论坛在数量、规模和国际化程度上较之以前皆逊色许多。同时, 论坛就像产品, 进入了行业的市场细分。从先前的各行各业的大杂烩, 到现今论坛已逐渐以具体的行业为载体。纺织、房产、印刷、汽车和媒体等行业都纷纷加入论坛举办队伍。随着“ 构建和谐社会” 任务的具体落实和开展, 可以预计今后的论坛还将蜂拥而至。
然而, 值得深思的是论坛的举办给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带来了什么? 是为营造一种氛围, 传播某种意识, 还是共享一些资源?
打开论坛的回忆录, 学者专家、企业家们依旧在高谈阔论“ 企业公民” 的概念, 依旧在爭辩企业是否需要奉承亚当• 斯密的“ 经济自由论”, 依旧在争辩企业是否需要承担社会责任, 依旧在阐述企业社会责任与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关系。正视中国企业不敢公开的财务会计信息, 正视中国企业过期食品的回收再利用, 正视有的中国企业习以为常的逃债和欺诈行为, 正视由于饮水污染而导致的“ 劣质” 儿童, 正视中国屡发的矿难和火灾事故, 正视中国社会抢劫、自杀和谋杀的犯罪事件增多, 这些论坛的议题是否还需要讨论和争辩,是否还值得研究和交流。社会责任的实践意义早已摆在眼前, 只是有人不愿揭开面纱; 社会责任的形势已经紧迫, 只是有人不愿意迈开踏实的脚步。
反思企业社会责任
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调查也逐渐兴起, 其附属成果也层出不穷且富有特色, 如各种白皮书、颁奖和排行榜等。国内迄今最大、首个面向全国中外资企业的“2006 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调查” 在2006 年7 月份启动。调查历时5 个月, 涉及了500 余家企业;基于“ 中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 产生了10 项奖项, 其中最为特色的应数“ 最具人文关怀企业家” 等。
然而, 再次值得我们深思的是“2006 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调查” 给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建设能带来什么? 它是否真实地挖掘出中国社会责任践行实际情况、营造了企业社会责任践行激励氛围, 还是仅仅给企业创造了一种变相的消费或广告投放方式, 为企业打造一个金钱之上的面子工程?
迄今为止的调查到底具备了几分真实性, 调查有没有切实地让企业家认识到社会责任的重要性, 有没有促使企业真正地为社会责任做些什么或多做些什么? 带着这些虚实问题, 采访一家获奖企业, 有关人员道: 社会责任, 我们还看不上! 企业对社会责任的“ 无知” 和漠视, 致最后采访未能如愿。
其实社会责任不是用以宣泄的教条, 也不是障眼的幌子。而现今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活动, 充斥着空泛和虚高。似乎谁都来评说社会责任, 谁都可以为企业研制一个排行榜, 然而似乎谁都只在评说社会责任。中国需要基于社会公众要求、务实有效的体制和工具踏实地走进企业, 实践性地改变和提升企业社会责任意识, 改善和规范企业社会责任行为, 促进企业自主践行社会责任。
推动企业社会责任
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能否依靠法制来强制执行?
“2006 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调查” 指出:“ 中小型企业在社会责任指标表现上与大型企业相比并无显著差异, 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实践与企业规模和经济类型无关。”对此, 笔者却认为企业社会责任践行与企业规模、经营状况之间相互紧密联系。
一个企业的发展必然经历创生、生存、发展、衰退、再发展或死亡的生命循环周期。正如马斯洛的需求说,人在不同的状况需求也有差异, 一个企业在不同的发展阶段, 所要求和所能做到的社会责任也不同。企业的社会责任具有多元性。
在中国, 中小企业约占全部企业的99%, 其工业产值和利税实现分别约占60% 和40%, 承担了约75% 的城镇就业岗位。然而许多中小企业处在资本原始积累的生存期,在油价上升等不利因素下, 企业竞争日益激烈。如果要求所有企业一蹴而就践行社会责任, 将会造成许多企业的经营艰难。
企业社会责任的多元性和渐进性决定: 硬性的社会责任强制践行体制,企业做不到, 也做不好, 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要尊重事物发展规律, 要遵循灵活、循序渐进的软性推进体制。而承载该软性推进体制的主体则是“ 新时代NGO”。
不同于政府的强势和硬性,NGO作为社会组织, 具备灵活和柔韧性,不同于政府的强制执行力,NGO 可以通过各种软性活动事务, 构建约束力和推动力。NGO 连接起政府、企业与社会, 能弥补政府失灵、市场失灵带来的社会失衡, 弥补企业社会责任法制性的缺失。
NGO 通过企业行为调查和评价,为社会揭露企业的社会责任缺失, 为社会宣扬企业的卓越经营行为, 通过舆论社会的压力和市场的动力, 有效地制衡、束缚企业的社会责任缺失,同时倡导商业文明, 引导、推促企业走中国世纪商道之路。
构建内在推动力要求“ 新时代NGO” 在具备灵活、柔韧性的同时,需具备专业性和“ 企业切实性”。综观现今NGO, 大多扮演的只是一个壳的角色, 缺乏真材实料。社会责任建设的“ 有效” 要求NGO 与企业“ 亲密接触”, 踏踏实实走进企业,帮助企业与利益相关者对话, 指导企业如何有效管理社会责任, 帮助企业再创造经济和社会价值, 从而实现企业的自主性、能动性。欧洲企业社会责任协会(CSR EUROPE)、美国社会责任商业联合会(BSR) 就是这类社会责任NGO 的典型代表。
然而NGO 只能作为社会责任建设的主推者, 社会责任建设的成功需要社会全员的参与: 企业社会责任强制执行的否定并不意味政府在建设运动中的缺席, 相反, 政府作为社会公共领域的代表, 引导着整个社会的发展的方向, 政府的支持和鼓励无疑是社会责任建设之前提; 消费者、社区等在内的社会公众是企业直接的承受方, 社会公众对企业的评价和监督是社会责任建设之坚实的保障。
何以拯救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归根到底是企业没有在自我生存发展和社会生存发展之间寻找、并维持一种平衡。帮助企业寻找这个平衡、推促企业维持这种平衡, 则要求社会责任建设工具的诞生——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标准。
目前施行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已经不少, 如AA1000S、SA8000 和CSC9000T 等。而这些标准涉及的内容片面, 不能吻合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务实有效的要求。这些标准不仅给企业及社会公众带来了劳工权益的误导, 更对企业真正切实地社会责任践行铺下了障碍。一个真正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 应覆盖企业社会责任真正的内涵, 一个成功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 应做到务实和有效。
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不应是一个强加的外在要求, 而是能易于操作和管理, 能踏实地融入企业当中, 能让企业实现“ 拿来主义”, 成为企业经营管理的一个工具, 成为企业日常经营中的有机组成。标准的务实同时要求标准应切实。企业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多元性, 并不意味对标准的否定与拒绝, 相反, 标准可以切合企业的实际经营规模、行业特色、承受水平, 在具备统一基准的基础上又富含差异和柔韧性; 成为一个灵活、合理的多级方程式, 具备一个准则, 而面对不同的企业参数, 却能产生一定差异的社会责任要求。
具有真正价值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不应只是一个企业的束缚, 而是正如前所提及, 能给予企业构建一种内在的推动力。这就要求标准能指导企业如何有效地管理社会责任, 帮助企业如何通过管理体系的改善提高责任竞争力; 要求标准能结合企业经营管理, 通过利益相关者管理提高企业的经营水平, 规避经营风险, 凝聚员工力量, 巩固市场地位, 将责任转换成“ 新型生产力”。
中国乃至全球需要这枚“ 标尺”! 而这枚“ 标尺” 即将问世!
2006 年10 月30 日,2006 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启动。“ 责任” 列入了本届评选首位标准。
2007 年1 月28 日—29 日,“ 第一届中国安全生产与社会责任大会”在人民大会堂召开。
中国各大小企业社会责任活动逐渐增多, 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运动正在兴起。
相比以往, 论坛在数量、规模和国际化程度上较之以前皆逊色许多。同时, 论坛就像产品, 进入了行业的市场细分。从先前的各行各业的大杂烩, 到现今论坛已逐渐以具体的行业为载体。纺织、房产、印刷、汽车和媒体等行业都纷纷加入论坛举办队伍。随着“ 构建和谐社会” 任务的具体落实和开展, 可以预计今后的论坛还将蜂拥而至。
然而, 值得深思的是论坛的举办给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带来了什么? 是为营造一种氛围, 传播某种意识, 还是共享一些资源?
打开论坛的回忆录, 学者专家、企业家们依旧在高谈阔论“ 企业公民” 的概念, 依旧在爭辩企业是否需要奉承亚当• 斯密的“ 经济自由论”, 依旧在争辩企业是否需要承担社会责任, 依旧在阐述企业社会责任与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关系。正视中国企业不敢公开的财务会计信息, 正视中国企业过期食品的回收再利用, 正视有的中国企业习以为常的逃债和欺诈行为, 正视由于饮水污染而导致的“ 劣质” 儿童, 正视中国屡发的矿难和火灾事故, 正视中国社会抢劫、自杀和谋杀的犯罪事件增多, 这些论坛的议题是否还需要讨论和争辩,是否还值得研究和交流。社会责任的实践意义早已摆在眼前, 只是有人不愿揭开面纱; 社会责任的形势已经紧迫, 只是有人不愿意迈开踏实的脚步。
反思企业社会责任
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调查也逐渐兴起, 其附属成果也层出不穷且富有特色, 如各种白皮书、颁奖和排行榜等。国内迄今最大、首个面向全国中外资企业的“2006 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调查” 在2006 年7 月份启动。调查历时5 个月, 涉及了500 余家企业;基于“ 中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 产生了10 项奖项, 其中最为特色的应数“ 最具人文关怀企业家” 等。
然而, 再次值得我们深思的是“2006 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调查” 给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建设能带来什么? 它是否真实地挖掘出中国社会责任践行实际情况、营造了企业社会责任践行激励氛围, 还是仅仅给企业创造了一种变相的消费或广告投放方式, 为企业打造一个金钱之上的面子工程?
迄今为止的调查到底具备了几分真实性, 调查有没有切实地让企业家认识到社会责任的重要性, 有没有促使企业真正地为社会责任做些什么或多做些什么? 带着这些虚实问题, 采访一家获奖企业, 有关人员道: 社会责任, 我们还看不上! 企业对社会责任的“ 无知” 和漠视, 致最后采访未能如愿。
其实社会责任不是用以宣泄的教条, 也不是障眼的幌子。而现今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活动, 充斥着空泛和虚高。似乎谁都来评说社会责任, 谁都可以为企业研制一个排行榜, 然而似乎谁都只在评说社会责任。中国需要基于社会公众要求、务实有效的体制和工具踏实地走进企业, 实践性地改变和提升企业社会责任意识, 改善和规范企业社会责任行为, 促进企业自主践行社会责任。
推动企业社会责任
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能否依靠法制来强制执行?
“2006 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调查” 指出:“ 中小型企业在社会责任指标表现上与大型企业相比并无显著差异, 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实践与企业规模和经济类型无关。”对此, 笔者却认为企业社会责任践行与企业规模、经营状况之间相互紧密联系。
一个企业的发展必然经历创生、生存、发展、衰退、再发展或死亡的生命循环周期。正如马斯洛的需求说,人在不同的状况需求也有差异, 一个企业在不同的发展阶段, 所要求和所能做到的社会责任也不同。企业的社会责任具有多元性。
在中国, 中小企业约占全部企业的99%, 其工业产值和利税实现分别约占60% 和40%, 承担了约75% 的城镇就业岗位。然而许多中小企业处在资本原始积累的生存期,在油价上升等不利因素下, 企业竞争日益激烈。如果要求所有企业一蹴而就践行社会责任, 将会造成许多企业的经营艰难。
企业社会责任的多元性和渐进性决定: 硬性的社会责任强制践行体制,企业做不到, 也做不好, 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要尊重事物发展规律, 要遵循灵活、循序渐进的软性推进体制。而承载该软性推进体制的主体则是“ 新时代NGO”。
不同于政府的强势和硬性,NGO作为社会组织, 具备灵活和柔韧性,不同于政府的强制执行力,NGO 可以通过各种软性活动事务, 构建约束力和推动力。NGO 连接起政府、企业与社会, 能弥补政府失灵、市场失灵带来的社会失衡, 弥补企业社会责任法制性的缺失。
NGO 通过企业行为调查和评价,为社会揭露企业的社会责任缺失, 为社会宣扬企业的卓越经营行为, 通过舆论社会的压力和市场的动力, 有效地制衡、束缚企业的社会责任缺失,同时倡导商业文明, 引导、推促企业走中国世纪商道之路。
构建内在推动力要求“ 新时代NGO” 在具备灵活、柔韧性的同时,需具备专业性和“ 企业切实性”。综观现今NGO, 大多扮演的只是一个壳的角色, 缺乏真材实料。社会责任建设的“ 有效” 要求NGO 与企业“ 亲密接触”, 踏踏实实走进企业,帮助企业与利益相关者对话, 指导企业如何有效管理社会责任, 帮助企业再创造经济和社会价值, 从而实现企业的自主性、能动性。欧洲企业社会责任协会(CSR EUROPE)、美国社会责任商业联合会(BSR) 就是这类社会责任NGO 的典型代表。
然而NGO 只能作为社会责任建设的主推者, 社会责任建设的成功需要社会全员的参与: 企业社会责任强制执行的否定并不意味政府在建设运动中的缺席, 相反, 政府作为社会公共领域的代表, 引导着整个社会的发展的方向, 政府的支持和鼓励无疑是社会责任建设之前提; 消费者、社区等在内的社会公众是企业直接的承受方, 社会公众对企业的评价和监督是社会责任建设之坚实的保障。
何以拯救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归根到底是企业没有在自我生存发展和社会生存发展之间寻找、并维持一种平衡。帮助企业寻找这个平衡、推促企业维持这种平衡, 则要求社会责任建设工具的诞生——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标准。
目前施行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已经不少, 如AA1000S、SA8000 和CSC9000T 等。而这些标准涉及的内容片面, 不能吻合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务实有效的要求。这些标准不仅给企业及社会公众带来了劳工权益的误导, 更对企业真正切实地社会责任践行铺下了障碍。一个真正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 应覆盖企业社会责任真正的内涵, 一个成功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 应做到务实和有效。
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不应是一个强加的外在要求, 而是能易于操作和管理, 能踏实地融入企业当中, 能让企业实现“ 拿来主义”, 成为企业经营管理的一个工具, 成为企业日常经营中的有机组成。标准的务实同时要求标准应切实。企业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多元性, 并不意味对标准的否定与拒绝, 相反, 标准可以切合企业的实际经营规模、行业特色、承受水平, 在具备统一基准的基础上又富含差异和柔韧性; 成为一个灵活、合理的多级方程式, 具备一个准则, 而面对不同的企业参数, 却能产生一定差异的社会责任要求。
具有真正价值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不应只是一个企业的束缚, 而是正如前所提及, 能给予企业构建一种内在的推动力。这就要求标准能指导企业如何有效地管理社会责任, 帮助企业如何通过管理体系的改善提高责任竞争力; 要求标准能结合企业经营管理, 通过利益相关者管理提高企业的经营水平, 规避经营风险, 凝聚员工力量, 巩固市场地位, 将责任转换成“ 新型生产力”。
中国乃至全球需要这枚“ 标尺”! 而这枚“ 标尺” 即将问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