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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日前联合发布了我国第一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这是中国会计审计领域的又一重大改革举措。财政部副部长王军在此间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该《规范》将于2009年7月1日起首先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并鼓励非上市的其他大中型企业执行。根据这一《规范》,执行《规范》的上市公司,应当对本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披露年度自我评价报告,并可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