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治安管理主体是治安管理学理论中的重要概念,但是,目前对治安管理主体的理论阐释略显混乱。这种混乱的主要表现就是名称不统一,或称之为治安管理体制、或治安管理组织、或治安管理机构等。从逻辑学的角度,以职权为起点探讨治安管理主体的含义,可将其划分为国家机构类治安管理主体和社会组织类治安管理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