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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条新途径。事实证明,狠抓责任追究是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关键所在。自 1998年 11月中央发布《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来,各地、各部门都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使一大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干部受到了责任追究。但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仍存在“避重就轻”“避实就虚”的问题,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好人”主义,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