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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地域面积广,人口众多,当某一地区发生灾害,就会得到其他地区的全力支持,赈灾物资的管理在治理灾害的过程中是十分重要的一环,本文以汶川地震救灾款物管理为例,分析救灾款物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救灾 款物 管理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四川多地灾情严重,社会各界纷纷伸出援助之手,捐献物资帮助受灾地区度过难关。面对各地涌来的大量物资,如何对其进行管理分配成为了救灾最重要的任务之一,在这次的救灾过程中,救灾款物的管理也出现了不少问题。
一、救灾款物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5·12”地震发生的比较突然,震级大,造成的人员伤亡惨重,同时也伴随着巨大的财产损失。在这种紧急情况下,物资的管理容易出现混乱的现象。在“5·12”地震的物资管理过程中,一方面缺乏清晰的管理程序,没有完善的款物接收手续,因此导致了物资的数量与品类含混不清的状况;另一方面也缺乏专业的团队对物资进行管理分配,因此也经常出现物资调用和分配程序错乱的问题。除此之外,因为灾情突然,在安排和发放救灾物资的时候也出现了不合理的现象,某些地区物资过剩,有些地区却极度缺乏,协调工作没有做到位,在赈灾物资的统计与公开方面也缺乏细节。
二、对救灾款物管理的建议
因为我国地域较为宽广,各地灾害时有发生,因此,在救灾款物的管理上,要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一)建立和完善备灾救灾体系
08年的地震救灾,得到了世界各地的支持,但是当时的救灾款物运输组织的并不到位,这就造成了很多浪费,许多地区捐赠的生活物资,如矿泉水、食物等,都是通过空运等方式运输的,使成本提高了许多。因此,在今后的救灾物资运输方面,应该更加体制化,生活物资就近提供,尽量降低成本,避免浪费。
(二)建立应急状态下的资金物资管理制度
由于灾情来的十分突然,因此在管理救災款物时,没有条件去按照正常的管理制度去执行和分配物资,但随意调控又会使整个救灾款物的管理彻底打乱影响救灾进程,因此,建立应急状态下的救灾款物管理制度是十分有必要的,让救灾工作能够在保证救灾款物安全的情况下顺利进行。
(三)补办物资收发手续
灾情往往事发突然,在特殊情况下,救灾款物的发放安排允许特事特办,但是必须要及时补办物资收发手续,保证整体工作的完整性,否则会造成物资收发含糊的问题,无法进行切实登记,接受社会监督。
(四)完善捐赠款物管理使用信息公开制度
现在社会对捐赠款物管理使用信息实行公开的呼声越来越高,有关部门应该顺应民意,将捐赠款物的信息公开化,建立完善的统计与查询系统,发布最新的物资来源、数额、分配去向等信息,方便群眾进行查询。并对物资进行合理分类,保证物资管理更加有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2]。同时,不仅接收到的救灾款物要进行统计和透明化的通知,也要建立相应的救灾款物提取公开制度。目前社会较为关注救灾物资和资金提取时是否提取管理费,有关部门应该将各项救灾款物调控及提取使用情况及时公开,并形成相应的提取制度。
(五)定向捐赠款物应按规定调剂分配
在捐赠的救灾款物中,有些属于定向捐赠,由捐赠人制定该款物的使用地区或用途,但有时会出现接收的捐赠款物过于集中在某一地区或某一项目上,08年的地震灾害中,就曾出现汶川地区救灾物资过多,而其他地区物资紧缺的情况。因此,在这种时候,需要接收捐赠部门和单位主动征求捐赠人的意见,经捐赠人书面同意后,按有关规定调剂使用。
(六)规范救灾款物账册登记和实物管理工作
通常一般的救灾款物登记和实物管理出现的问题较少,因为有专人负责,且工作量在可承受范围内。但一旦发生了较为重大的灾害,会在短时间内接收到大量的物资支援,很难进行款物账册登记和实物管理。在08年的汶川地震灾害中,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并且由于许多工作人员是没有经验的志愿者,更容易造成登记混乱等情况。这就要求物资接受单位培养和派发专人来负责补办物资的收发手续,补充完善款物的账册登记,做到手续完备、账目清楚,严格管控,接受社会监督。
(七)建立捐赠物资价值和品质鉴定制度
根据受灾情况,接收到的捐赠物资有所差异,有些物资对品质要求较高,接受单位必须对其有一定的鉴定能力,一旦使用了质量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产品,会影响救灾进度。此外,个别的捐赠单位的物资可能会出现价值虚高的情况,并利用公益性捐赠来减少自己所要缴纳的税款,这种不正当的行为会给国家造成损失。因此,建议有关部门建立捐赠物资价值和品质鉴定制度,配备价值评估人员和质量鉴定人员参与捐赠物资接受工作[3]。
综上所述,在救灾款物的管理方面,建立完善的备灾救灾体系是非常有必要的,尤其是应急状态下的资金物资管理制度,需要添加更多的细则以便管理,确保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做好救灾款物的分配使用记录,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使整个救灾款物管理体系越来越完善。
参考文献
[1]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26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管理使用的通知(国办发[2008]39 号).2008-5-3.
[3]国务院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08]21号).2008-6-29.
【关键词】救灾 款物 管理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四川多地灾情严重,社会各界纷纷伸出援助之手,捐献物资帮助受灾地区度过难关。面对各地涌来的大量物资,如何对其进行管理分配成为了救灾最重要的任务之一,在这次的救灾过程中,救灾款物的管理也出现了不少问题。
一、救灾款物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5·12”地震发生的比较突然,震级大,造成的人员伤亡惨重,同时也伴随着巨大的财产损失。在这种紧急情况下,物资的管理容易出现混乱的现象。在“5·12”地震的物资管理过程中,一方面缺乏清晰的管理程序,没有完善的款物接收手续,因此导致了物资的数量与品类含混不清的状况;另一方面也缺乏专业的团队对物资进行管理分配,因此也经常出现物资调用和分配程序错乱的问题。除此之外,因为灾情突然,在安排和发放救灾物资的时候也出现了不合理的现象,某些地区物资过剩,有些地区却极度缺乏,协调工作没有做到位,在赈灾物资的统计与公开方面也缺乏细节。
二、对救灾款物管理的建议
因为我国地域较为宽广,各地灾害时有发生,因此,在救灾款物的管理上,要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一)建立和完善备灾救灾体系
08年的地震救灾,得到了世界各地的支持,但是当时的救灾款物运输组织的并不到位,这就造成了很多浪费,许多地区捐赠的生活物资,如矿泉水、食物等,都是通过空运等方式运输的,使成本提高了许多。因此,在今后的救灾物资运输方面,应该更加体制化,生活物资就近提供,尽量降低成本,避免浪费。
(二)建立应急状态下的资金物资管理制度
由于灾情来的十分突然,因此在管理救災款物时,没有条件去按照正常的管理制度去执行和分配物资,但随意调控又会使整个救灾款物的管理彻底打乱影响救灾进程,因此,建立应急状态下的救灾款物管理制度是十分有必要的,让救灾工作能够在保证救灾款物安全的情况下顺利进行。
(三)补办物资收发手续
灾情往往事发突然,在特殊情况下,救灾款物的发放安排允许特事特办,但是必须要及时补办物资收发手续,保证整体工作的完整性,否则会造成物资收发含糊的问题,无法进行切实登记,接受社会监督。
(四)完善捐赠款物管理使用信息公开制度
现在社会对捐赠款物管理使用信息实行公开的呼声越来越高,有关部门应该顺应民意,将捐赠款物的信息公开化,建立完善的统计与查询系统,发布最新的物资来源、数额、分配去向等信息,方便群眾进行查询。并对物资进行合理分类,保证物资管理更加有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2]。同时,不仅接收到的救灾款物要进行统计和透明化的通知,也要建立相应的救灾款物提取公开制度。目前社会较为关注救灾物资和资金提取时是否提取管理费,有关部门应该将各项救灾款物调控及提取使用情况及时公开,并形成相应的提取制度。
(五)定向捐赠款物应按规定调剂分配
在捐赠的救灾款物中,有些属于定向捐赠,由捐赠人制定该款物的使用地区或用途,但有时会出现接收的捐赠款物过于集中在某一地区或某一项目上,08年的地震灾害中,就曾出现汶川地区救灾物资过多,而其他地区物资紧缺的情况。因此,在这种时候,需要接收捐赠部门和单位主动征求捐赠人的意见,经捐赠人书面同意后,按有关规定调剂使用。
(六)规范救灾款物账册登记和实物管理工作
通常一般的救灾款物登记和实物管理出现的问题较少,因为有专人负责,且工作量在可承受范围内。但一旦发生了较为重大的灾害,会在短时间内接收到大量的物资支援,很难进行款物账册登记和实物管理。在08年的汶川地震灾害中,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并且由于许多工作人员是没有经验的志愿者,更容易造成登记混乱等情况。这就要求物资接受单位培养和派发专人来负责补办物资的收发手续,补充完善款物的账册登记,做到手续完备、账目清楚,严格管控,接受社会监督。
(七)建立捐赠物资价值和品质鉴定制度
根据受灾情况,接收到的捐赠物资有所差异,有些物资对品质要求较高,接受单位必须对其有一定的鉴定能力,一旦使用了质量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产品,会影响救灾进度。此外,个别的捐赠单位的物资可能会出现价值虚高的情况,并利用公益性捐赠来减少自己所要缴纳的税款,这种不正当的行为会给国家造成损失。因此,建议有关部门建立捐赠物资价值和品质鉴定制度,配备价值评估人员和质量鉴定人员参与捐赠物资接受工作[3]。
综上所述,在救灾款物的管理方面,建立完善的备灾救灾体系是非常有必要的,尤其是应急状态下的资金物资管理制度,需要添加更多的细则以便管理,确保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做好救灾款物的分配使用记录,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使整个救灾款物管理体系越来越完善。
参考文献
[1]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26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管理使用的通知(国办发[2008]39 号).2008-5-3.
[3]国务院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08]21号).2008-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