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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城乡规划法》的出台增强了城市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赋予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地位,使控制性详细规划有了法律支撑,强化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刚性”。与此同时,市场的变化和规划管理上的需要又要求控制性详细规划必须具有一定的弹性。这意味着控制性详细规划必须在传统编制方法上进行适当变革,有效把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刚性”和“弹性”,在保障公共利益的同时更加适应市场的变化和规划实施管理的要求,才能使控制性详细规划更加科学合理,真正发挥其在城市建设与管理中的控制与引导作用。
关键词:控制性详细规划;系统;设施;控制
Abstract: the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releasing enhance urban planning public policy property, given the regulatory detailed planning of the legal status of the regulatory detailed planning is legally support, strengthened the regulatory detailed planning" rigid ". At the same time, the change of the market and planning management needs and requirements regulatory detailed planning must have a certain flexibility. This means that the regulatory detailed planning must be in traditional establishment method on the appropriate change, hold effectively regulatory detailed planning "rigid" and "flexibility", the protection of the public interest while more adapt to market changes and planning implementation management requirements, then can make the regulatory detailed planning more scientific and reasonable, give full play to its urban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in the control and guidance.
Keywords: regulatory detailed planning; System; Facilities; control
中圖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2008 年开始实施的《城乡规划法》中,明确了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的一个法定地位,它的目的是强化控规的“权威性”和“刚性”,但城市开发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随着时间的推移,城市开发模式、建设条件和投资等都会发生变化,这就要求规划必须有一定的弹性,才能适应城市建设中多变的市场需求。如何解决控规的刚性控制与弹性引导的问题,对于增强控规编制阶段科学性与执行阶段权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刚性控制
《城乡规划法》中更加强调城市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强调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和文化设施的建设。这就要求规划编制从技术文件逐渐转向公共政策,要求规划对涉及公共利益的设施进行刚性控制,这样才能保证规划的公平和公正。
1.1 系统控制
包括刚性道路、绿地绿线、河道保护蓝线、市政管廊、铁路和轨道交通的涵盖内容(如主干路、次干路等),并提出相应控制指标。道路红线控制方面,确定快速路、主干路和主要次干路的道路走向、红线宽度、断面形式、交叉口组织形式、控制点坐标、主要交通广场的位置和规模,同时就交叉口、交通广场等提出控制要求。绿地绿线控制方面,主要是针对区域内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等绿地资源,确定其位置、边界、规模。河道保护蓝线控制方面,规划重点划定河湖水面水体规划位置和保护范围界线,并依据相关法规提出严格的蓝线保护与控制要求。市政管廊控制方面,确定35kV及以上架空线路线位、保护范围及其控制要求,确定市政管线走廊的控制范围和控制要求,控制工业管廊带的控制范围和控制要求。铁路、轨道控制方面,根据区域的发展需求,对区域铁路设施提出升级改造策略,确定铁路线位,划定铁路两侧控制区的范围并提出控制措施。确定铁路站场的规模、位置与控制要求。
1.2 设施控制
包括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城市安全设施和交通基础设施的用地规模。公共设施包括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文化娱乐设施等,交通设施包括对外交通设施、城市交通设施、轨道交通设施、公共交通设施等,市政设施包括给水设施、排水设施、电力设施等,规划确定以上设施的用地位置、规模和用地范围,并提出控制策略。对涉及环境影响的设施(如水源保护)划定保护范围,涉及安全防护的设施(如环卫设施、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划定卫生安全防护距离。
2 弹性引导
在城市开发建设中,一个或几个地块技术指标的调整并不会影响到整个区域的实施效果,只要这个区域最后总的容量没有大幅超标。同样,一个区域中的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或公共活动空间,只要能保证它的性质和规模,位置的调整基本不影响其使用。因此,应深入分析控规中真正要控制的要素,把握好最核心的控制要素,其他的可进行弹性引导,这样的规划才有针对性,才能应对市场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
在区域规划中,按照系统控制、设施控制、总体城市设计和产业用地四个类别来组织弹性内容的主要部分。系统控制包括一般次干路和城市支路等弹性道路,规划将工业用地内的一般次干路和城市支路等道路列为弹性道路,弹性道路起分隔用地的作用,当工业企业所需地块较大时,则弹性道路可能取消,以提供足够规模的用地。规划对其道路走向、红线、断面组织、交叉口组织形式等提出指导性措施。
设施控制包括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和交通基础设施。在公共设施方面,规划确定设施用地的用地性质、用地布局、开发强度。服务中心的布局按照服务半径和其他用地的原则进行布局。在交通设施方面,对于公交站点、交通广场等各类交通设施的设施属性、用地布局、开发强度等指标提出引导,以及制订相应的控制策略。在市政设施方面,规划主要是对各类市政设施的选址进行控制。
总体城市设计包括规划高度控制,以及廊道、界面、分区等景观风貌要素;在规划中对城市设计主要采取弹性的控制策略,对城市设计中的高度分区和景观风貌中的廊道、界面、节点、特色分区等要素提出引导。在高度分区的划定中,主要是根据区域实际情况考虑用地性质、整体景观特征、开发强度等因素,综合确定区域的高度分区分级指标。规划廊道主要依据绿带、街道等要素划定,作为景观控制中的框架。规划确定廊道的位置、范围;对廊道中的风貌控制、设施建设提出控制策略;对防护绿带等有保护要求的廊道,提出针对性措施。在界面控制上,针对不同界面提出不同的控制策略。对建筑界面,根据道路等级提出风貌控制策略;对滨水界面,按岸线类型进行分类控制,按照不同的类型对岸线景观特征、活动空间和设施设置等提出引导。尤其对有防护要求的岸线提出管制措施。在节点的选择和控制上,规划在整体城市设计结构中对重要节点地区进行甄选、分类、分级,进而提出环境设计、公共空间设置、高度控制、建筑风貌控制等各方面的引导策略。在特色分区上,规划确定工业区内集中展示特色风貌的地区,划定其位置、范围和规模,确定区内的建筑物、绿化景观、滨水空间等特征要素,提出特色营造的原则和要求。
产业用地主要对产业型可开发用地和配套服务型可开发用地中除用地规模外的其他要素进行控制。产业用地开发中,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进行弹性控制。具体指标除常规的用地性质和开发强度外,从建设高技术产业园区的角度出发,对环境影响方面的指标提出引导。其中,用地性质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标准》进行控制。开发强度的控制中,投资密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各项指标以《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为依据,同时充分考虑发展的不确定性,不作硬性的规定。针对高技术产业,规划依据《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编制指南(HJ/T409—2007)》等法规提出工业区环境保护、清洁生产方面的引导指标。
在区域的规划中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刚性和弹性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作了一定的探索。但是,就本质而言,控规的刚性与弹性都具有相对性,控规内容的刚性与弹性应根据特定的发展条件、因地制宜地确定,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变迁,也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当前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科学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只有通过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的不断探索,才能使规划编制成果更加科学合理,真正发挥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城市建设与管理中的控制与引导作用。
参考文献:
[1]袁奇峰,扈媛.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何?何为?何去?.规划师,2010(10).
[2]何鹤鸣,罗震东,李雪飞.新形势下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确定方法探索.规划师,2009(10).
[3]李雪飞,何流,张京祥.基于《城乡规划法))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改革探讨.规划师,2009(8).
[4]于灏.近年来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方法变化初探.2008.
[5]王飞.北京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创新的基本思路.
关键词:控制性详细规划;系统;设施;控制
Abstract: the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releasing enhance urban planning public policy property, given the regulatory detailed planning of the legal status of the regulatory detailed planning is legally support, strengthened the regulatory detailed planning" rigid ". At the same time, the change of the market and planning management needs and requirements regulatory detailed planning must have a certain flexibility. This means that the regulatory detailed planning must be in traditional establishment method on the appropriate change, hold effectively regulatory detailed planning "rigid" and "flexibility", the protection of the public interest while more adapt to market changes and planning implementation management requirements, then can make the regulatory detailed planning more scientific and reasonable, give full play to its urban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in the control and guidance.
Keywords: regulatory detailed planning; System; Facilities; control
中圖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2008 年开始实施的《城乡规划法》中,明确了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的一个法定地位,它的目的是强化控规的“权威性”和“刚性”,但城市开发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随着时间的推移,城市开发模式、建设条件和投资等都会发生变化,这就要求规划必须有一定的弹性,才能适应城市建设中多变的市场需求。如何解决控规的刚性控制与弹性引导的问题,对于增强控规编制阶段科学性与执行阶段权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刚性控制
《城乡规划法》中更加强调城市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强调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和文化设施的建设。这就要求规划编制从技术文件逐渐转向公共政策,要求规划对涉及公共利益的设施进行刚性控制,这样才能保证规划的公平和公正。
1.1 系统控制
包括刚性道路、绿地绿线、河道保护蓝线、市政管廊、铁路和轨道交通的涵盖内容(如主干路、次干路等),并提出相应控制指标。道路红线控制方面,确定快速路、主干路和主要次干路的道路走向、红线宽度、断面形式、交叉口组织形式、控制点坐标、主要交通广场的位置和规模,同时就交叉口、交通广场等提出控制要求。绿地绿线控制方面,主要是针对区域内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等绿地资源,确定其位置、边界、规模。河道保护蓝线控制方面,规划重点划定河湖水面水体规划位置和保护范围界线,并依据相关法规提出严格的蓝线保护与控制要求。市政管廊控制方面,确定35kV及以上架空线路线位、保护范围及其控制要求,确定市政管线走廊的控制范围和控制要求,控制工业管廊带的控制范围和控制要求。铁路、轨道控制方面,根据区域的发展需求,对区域铁路设施提出升级改造策略,确定铁路线位,划定铁路两侧控制区的范围并提出控制措施。确定铁路站场的规模、位置与控制要求。
1.2 设施控制
包括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城市安全设施和交通基础设施的用地规模。公共设施包括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文化娱乐设施等,交通设施包括对外交通设施、城市交通设施、轨道交通设施、公共交通设施等,市政设施包括给水设施、排水设施、电力设施等,规划确定以上设施的用地位置、规模和用地范围,并提出控制策略。对涉及环境影响的设施(如水源保护)划定保护范围,涉及安全防护的设施(如环卫设施、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划定卫生安全防护距离。
2 弹性引导
在城市开发建设中,一个或几个地块技术指标的调整并不会影响到整个区域的实施效果,只要这个区域最后总的容量没有大幅超标。同样,一个区域中的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或公共活动空间,只要能保证它的性质和规模,位置的调整基本不影响其使用。因此,应深入分析控规中真正要控制的要素,把握好最核心的控制要素,其他的可进行弹性引导,这样的规划才有针对性,才能应对市场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
在区域规划中,按照系统控制、设施控制、总体城市设计和产业用地四个类别来组织弹性内容的主要部分。系统控制包括一般次干路和城市支路等弹性道路,规划将工业用地内的一般次干路和城市支路等道路列为弹性道路,弹性道路起分隔用地的作用,当工业企业所需地块较大时,则弹性道路可能取消,以提供足够规模的用地。规划对其道路走向、红线、断面组织、交叉口组织形式等提出指导性措施。
设施控制包括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和交通基础设施。在公共设施方面,规划确定设施用地的用地性质、用地布局、开发强度。服务中心的布局按照服务半径和其他用地的原则进行布局。在交通设施方面,对于公交站点、交通广场等各类交通设施的设施属性、用地布局、开发强度等指标提出引导,以及制订相应的控制策略。在市政设施方面,规划主要是对各类市政设施的选址进行控制。
总体城市设计包括规划高度控制,以及廊道、界面、分区等景观风貌要素;在规划中对城市设计主要采取弹性的控制策略,对城市设计中的高度分区和景观风貌中的廊道、界面、节点、特色分区等要素提出引导。在高度分区的划定中,主要是根据区域实际情况考虑用地性质、整体景观特征、开发强度等因素,综合确定区域的高度分区分级指标。规划廊道主要依据绿带、街道等要素划定,作为景观控制中的框架。规划确定廊道的位置、范围;对廊道中的风貌控制、设施建设提出控制策略;对防护绿带等有保护要求的廊道,提出针对性措施。在界面控制上,针对不同界面提出不同的控制策略。对建筑界面,根据道路等级提出风貌控制策略;对滨水界面,按岸线类型进行分类控制,按照不同的类型对岸线景观特征、活动空间和设施设置等提出引导。尤其对有防护要求的岸线提出管制措施。在节点的选择和控制上,规划在整体城市设计结构中对重要节点地区进行甄选、分类、分级,进而提出环境设计、公共空间设置、高度控制、建筑风貌控制等各方面的引导策略。在特色分区上,规划确定工业区内集中展示特色风貌的地区,划定其位置、范围和规模,确定区内的建筑物、绿化景观、滨水空间等特征要素,提出特色营造的原则和要求。
产业用地主要对产业型可开发用地和配套服务型可开发用地中除用地规模外的其他要素进行控制。产业用地开发中,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进行弹性控制。具体指标除常规的用地性质和开发强度外,从建设高技术产业园区的角度出发,对环境影响方面的指标提出引导。其中,用地性质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标准》进行控制。开发强度的控制中,投资密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各项指标以《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为依据,同时充分考虑发展的不确定性,不作硬性的规定。针对高技术产业,规划依据《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编制指南(HJ/T409—2007)》等法规提出工业区环境保护、清洁生产方面的引导指标。
在区域的规划中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刚性和弹性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作了一定的探索。但是,就本质而言,控规的刚性与弹性都具有相对性,控规内容的刚性与弹性应根据特定的发展条件、因地制宜地确定,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变迁,也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当前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科学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只有通过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的不断探索,才能使规划编制成果更加科学合理,真正发挥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城市建设与管理中的控制与引导作用。
参考文献:
[1]袁奇峰,扈媛.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何?何为?何去?.规划师,2010(10).
[2]何鹤鸣,罗震东,李雪飞.新形势下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确定方法探索.规划师,2009(10).
[3]李雪飞,何流,张京祥.基于《城乡规划法))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改革探讨.规划师,2009(8).
[4]于灏.近年来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方法变化初探.2008.
[5]王飞.北京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创新的基本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