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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企业面临的竞争日益激烈,而且由于分工的深化,使得企业面临的市场环境也日益复杂多变。从经济学交易费用角度来说,市场交易成本加大,在此背景下,大多数企业采取了一体化的发展模式,通过契约的关系,来实现规模经济的纵向发展,以此来代替部分环节间的市场交易,从而降低为实现销售而付出的总成本,进而实现企业最大化的利润目标。供应链管理则是在这一背景下提出的,管理学上将供应链管理界定为在满足一定的客户服务水平的条件下,为了使整个供应链系统的成本达到最小而把供应商、制造商、仓库、配送中心和渠道商等有效地组织在一起来进行的产品制造、转运、分销及销售的管理方法。
一、供应领导管理中的长鞭效应
目前的学者大多将研究重心放在了如何保持供应链各个环节之间的信息传递的完备性,以降低供应链所可能引发的长鞭效应。但是,对于一体化企业来说,由于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往往不是同一个人,所有者与经理人和员工之间的利益难免会出现不一致现象。因此能否协调好上述三者之间的利益,提高相关主体为实现整个企业目标的积极性,对供应链管理的成败也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
1.长鞭效应的描述。长鞭效应是对需求信息扭曲在供应链中传递的一种形象的描述。其基本思想是:当供应链上的各节点企业只根据来自其相邻的下级企业的需求信息进行生产或者供应决策时,需求信息的不真实性会沿着供应链逆流而上,产生逐级放大的现象。当信息达到最源头的供应商时,其所获得的需求信息和实际消费市场中的顾客需求信息发生了很大的偏差。由于这种需求放大效应的影响,供应方往往维持比需求方更高的库存水平或者说是生产准备计划。长鞭效应在当前的供应链管理过程中表现的十分突出,如在1998年英国举办的供应链管理专题会议上,一位与会者提及,在他的欧洲日杂公司,生产、供应环节发生着这样的现象:从渔场码头得到原材料,经过加工、配送到产品的最终销售需要150天时间,虽然消费者得到这样的商品没有感觉到不好,而且所有的中间环节也都是按照他们原本的最优效率运转着,但是这位管理者做了一个数据对比后,感到非常惊愕,因为他的产品加工的整个过程仅仅占用了150天中的45分钟。
2.长鞭效应产生的原因。理论上来说,长鞭效应的产生主要是基于经济学关于现实世界交易费用大于零的界定,因此在当前巨变的市场环境以及复杂的企业内部环境下,高额的交易费用使得供应链各个环节的主体所拥有的信息出现了不对称、高额的交易费用也阻止了信息的有效传递,使得信息的传递出现失真现象。因此,当前的学者大多认为应该以最小的成本來努力的降低供应链管理中的长鞭效应。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所提出的建议主要是建立完备的信息传递机制;而从管理学的角度来看,则包括订货分级管理、加强出入库管理、合理分担库存责任、缩短提前期、实行外包服务、规避短缺情况下的博弈行为以及提前回款期限等等。学者们相信,通过这些方面的努力能够最小化的降低长鞭效应。但是笔者认为,长鞭效应是否能通过以上方法真的降低缺乏实际资料的验证,因为实行了上述策略的企业在竞争中失败的也屡见不鲜,虽然无法肯定企业的失败一定是由于供应链管理的失误所导致的,但是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在现实中,很可能存在这样的一种结果:即企业遵循上述的策略对供应链进行了管理,但是由于忽视了从其他的角度配套的进行战略制定,因此使得被放小了的长鞭效应由于缺乏其他相应的战略措施又被放大了。
二、非对称信息下的委托代理问题
1.委托代理理论。委托代理理论主要是指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所有者保留剩余索取权,而将经营权利让渡。而如果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信息出现了不对称,并且目标不一致,那么就会出现经济学所谓的委托代理问题,其主要是指代理人为了实现自身的目标而对委托人的利益造成侵害。
2.企业中的委托代理问题。对于大多数的企业来说,由于股东并不参与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而是通过雇佣经理人来执行这一任务,因此在大多数企业中,出现了上述所称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应该看到,上述的分析范围界定在了整个企业的环节,因此基于长鞭效应的供应链管理主要是针对相关的代理人之间来展开的,也就意味着在供应链的管理过程中,并没有企业的所有者——股东的参与。而在现实中,股东与经理人、员工之间的目标经常是不一致的,对于经理和员工而言,主要是为了追求自身的福利或效用的最大化,股东则是为了追求企业长期的利润最大化,而实现这两方面目标的途径或者说企业的发展战略往往是不一致的,例如股东往往更加注重对企业各方面进行投资,更加关注企业的长期健康稳定的发展;而经理和员工由于未来的一些不确定性,则更加注重于企业的短期发展,因此容易产生短期的一些机会主义行为,这是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和企业所有者最大化目标的实现,因为短期最大化往往是以丧失长期最大化作为代价的。
三、扩大化的供应链管理战略
上述已经说明了一个在现实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即企业供应链管理活动主要是由相关代理人展开的,而委托人并没有参与。对于这类企业来说,无疑形成了一种内部人控制的现象(指在所有者缺位的情况下,独立于股东或投资者的经理人员掌握了企业实际控制权,在公司战略决策中充分体现自身利益,甚至内部各方面联手谋取各自的利益,从而架空所有者的控制和监督,使所有者的权益受到侵害)。然而,在此情形下,如果不考虑股东或者说所有者最大化的目标,那么无疑可以认为代理人所采取的供应链管理策略能够保持信息传递的完备性和准确性,从而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长鞭效应,提高了企业供应链各个环节的生产经营活动,以至整个企业生产经营决策的准确性。
但是正如内部人控制所描述的那样,企业生产经营决策的制定主要是为了实现代理人的目标而制定的,因此在此条件下的供应链管理及所降低的长鞭效应,在最大程度上促进了代理人短期经济行为目标的实现,然而却是以股东长期利益作为代价的。
基于此,本文提出了扩大化的供应链管理战略,主要是将股东的目标考虑进去,关键问题是促进股东和经理人以及员工的目标相一致。只有这样,才能够根本性地解决代理人的短期机会主义行为,进而在一致性的目标指导下,由代理人来对供应链实施管理,实现股东和企业的最大化目标。也就意味着,在扩大化了的供应链管理战略中,要以消除委托代理问题为中心,因此也就决定了企业的所有者需要解决将委托代理问题的措施应用到供应链管理战略中,具体可以从激励和约束两个维度来展开。首先,按照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人们的需求以及个人在不同时期的需求是有差异的,因此从激励的角度来看,企业所有者应该尽量掌握经理人和员工的具体需求,以根据其具体的需求来制定不同的激励策略。其次,从约束的角度来看,由于人们的最大化预期主要是从未来可能实现的收益以及可能造成的损失两个角度来进行修正的,因此企业所有者应该根据代理人不同的需求以及可能发生的机会主义行为来制定相应的约束或惩罚机制,以使代理人实现最大化的途径与实现企业和所有者最大化目标的途径保持一致。
(作者单位:石河子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石河子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
一、供应领导管理中的长鞭效应
目前的学者大多将研究重心放在了如何保持供应链各个环节之间的信息传递的完备性,以降低供应链所可能引发的长鞭效应。但是,对于一体化企业来说,由于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往往不是同一个人,所有者与经理人和员工之间的利益难免会出现不一致现象。因此能否协调好上述三者之间的利益,提高相关主体为实现整个企业目标的积极性,对供应链管理的成败也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
1.长鞭效应的描述。长鞭效应是对需求信息扭曲在供应链中传递的一种形象的描述。其基本思想是:当供应链上的各节点企业只根据来自其相邻的下级企业的需求信息进行生产或者供应决策时,需求信息的不真实性会沿着供应链逆流而上,产生逐级放大的现象。当信息达到最源头的供应商时,其所获得的需求信息和实际消费市场中的顾客需求信息发生了很大的偏差。由于这种需求放大效应的影响,供应方往往维持比需求方更高的库存水平或者说是生产准备计划。长鞭效应在当前的供应链管理过程中表现的十分突出,如在1998年英国举办的供应链管理专题会议上,一位与会者提及,在他的欧洲日杂公司,生产、供应环节发生着这样的现象:从渔场码头得到原材料,经过加工、配送到产品的最终销售需要150天时间,虽然消费者得到这样的商品没有感觉到不好,而且所有的中间环节也都是按照他们原本的最优效率运转着,但是这位管理者做了一个数据对比后,感到非常惊愕,因为他的产品加工的整个过程仅仅占用了150天中的45分钟。
2.长鞭效应产生的原因。理论上来说,长鞭效应的产生主要是基于经济学关于现实世界交易费用大于零的界定,因此在当前巨变的市场环境以及复杂的企业内部环境下,高额的交易费用使得供应链各个环节的主体所拥有的信息出现了不对称、高额的交易费用也阻止了信息的有效传递,使得信息的传递出现失真现象。因此,当前的学者大多认为应该以最小的成本來努力的降低供应链管理中的长鞭效应。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所提出的建议主要是建立完备的信息传递机制;而从管理学的角度来看,则包括订货分级管理、加强出入库管理、合理分担库存责任、缩短提前期、实行外包服务、规避短缺情况下的博弈行为以及提前回款期限等等。学者们相信,通过这些方面的努力能够最小化的降低长鞭效应。但是笔者认为,长鞭效应是否能通过以上方法真的降低缺乏实际资料的验证,因为实行了上述策略的企业在竞争中失败的也屡见不鲜,虽然无法肯定企业的失败一定是由于供应链管理的失误所导致的,但是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在现实中,很可能存在这样的一种结果:即企业遵循上述的策略对供应链进行了管理,但是由于忽视了从其他的角度配套的进行战略制定,因此使得被放小了的长鞭效应由于缺乏其他相应的战略措施又被放大了。
二、非对称信息下的委托代理问题
1.委托代理理论。委托代理理论主要是指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所有者保留剩余索取权,而将经营权利让渡。而如果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信息出现了不对称,并且目标不一致,那么就会出现经济学所谓的委托代理问题,其主要是指代理人为了实现自身的目标而对委托人的利益造成侵害。
2.企业中的委托代理问题。对于大多数的企业来说,由于股东并不参与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而是通过雇佣经理人来执行这一任务,因此在大多数企业中,出现了上述所称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应该看到,上述的分析范围界定在了整个企业的环节,因此基于长鞭效应的供应链管理主要是针对相关的代理人之间来展开的,也就意味着在供应链的管理过程中,并没有企业的所有者——股东的参与。而在现实中,股东与经理人、员工之间的目标经常是不一致的,对于经理和员工而言,主要是为了追求自身的福利或效用的最大化,股东则是为了追求企业长期的利润最大化,而实现这两方面目标的途径或者说企业的发展战略往往是不一致的,例如股东往往更加注重对企业各方面进行投资,更加关注企业的长期健康稳定的发展;而经理和员工由于未来的一些不确定性,则更加注重于企业的短期发展,因此容易产生短期的一些机会主义行为,这是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和企业所有者最大化目标的实现,因为短期最大化往往是以丧失长期最大化作为代价的。
三、扩大化的供应链管理战略
上述已经说明了一个在现实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即企业供应链管理活动主要是由相关代理人展开的,而委托人并没有参与。对于这类企业来说,无疑形成了一种内部人控制的现象(指在所有者缺位的情况下,独立于股东或投资者的经理人员掌握了企业实际控制权,在公司战略决策中充分体现自身利益,甚至内部各方面联手谋取各自的利益,从而架空所有者的控制和监督,使所有者的权益受到侵害)。然而,在此情形下,如果不考虑股东或者说所有者最大化的目标,那么无疑可以认为代理人所采取的供应链管理策略能够保持信息传递的完备性和准确性,从而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长鞭效应,提高了企业供应链各个环节的生产经营活动,以至整个企业生产经营决策的准确性。
但是正如内部人控制所描述的那样,企业生产经营决策的制定主要是为了实现代理人的目标而制定的,因此在此条件下的供应链管理及所降低的长鞭效应,在最大程度上促进了代理人短期经济行为目标的实现,然而却是以股东长期利益作为代价的。
基于此,本文提出了扩大化的供应链管理战略,主要是将股东的目标考虑进去,关键问题是促进股东和经理人以及员工的目标相一致。只有这样,才能够根本性地解决代理人的短期机会主义行为,进而在一致性的目标指导下,由代理人来对供应链实施管理,实现股东和企业的最大化目标。也就意味着,在扩大化了的供应链管理战略中,要以消除委托代理问题为中心,因此也就决定了企业的所有者需要解决将委托代理问题的措施应用到供应链管理战略中,具体可以从激励和约束两个维度来展开。首先,按照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人们的需求以及个人在不同时期的需求是有差异的,因此从激励的角度来看,企业所有者应该尽量掌握经理人和员工的具体需求,以根据其具体的需求来制定不同的激励策略。其次,从约束的角度来看,由于人们的最大化预期主要是从未来可能实现的收益以及可能造成的损失两个角度来进行修正的,因此企业所有者应该根据代理人不同的需求以及可能发生的机会主义行为来制定相应的约束或惩罚机制,以使代理人实现最大化的途径与实现企业和所有者最大化目标的途径保持一致。
(作者单位:石河子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石河子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