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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设网络强国不仅是国家战略发展要求,也是新形势下治理网络媒体、增强网络安全及维持网络空间清朗稳定的现实要求。新媒体和新兴技术的蓬勃发展为个体自由发表言论和参与政治营造了良好的民主氛围。但网络的自由性和匿名性也给国家管理公民的政治参与和意见表达提出了新的难题。为此,管理者和网络平台经营者需要转变思想观念,重构管理体制,创新传播方式以促进网民有效有序发言和进行政治参与,广泛、深入、持续地推进公民的政治生活实践;公民应当遵循依法和有序的基本准则,同时不断提高自已的民主意识、科学精神、独立品格和宽容胸怀,提升表达效果,共同推进良好网络精神家.园的建设。
关键词:网络强国 政治参与 意见表达 媒体素养
一、抓住机遇,推进网络强国建设
2016年4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就建设网络良好生态,发挥网络引导舆论、反映民意的作用問题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我们要本着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做强网上正面宣传,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类优秀文明成果滋养人心、滋养社会,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为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在2018年4月21日召开的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就网络问题发表讲话,强调要敏锐抓住信息化发展历史机遇,自主创新推进网络强国建设。
新时代,人们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需要美好生活的内容和层次日益广泛,在民主政治等方面的要求也日益增长和提高。为此,在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基础上,党的十九大报告在“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一节中增加了“协商民主”的重要内容。而网络则是人们广泛参与日常政治,表达自己意愿的最广泛、最便捷的交流媒介。经过20多年的发展,中国国内有近万家网站发布信息,其中包括新闻站点、专业信息站点、公司站点、机构组织站点、个人网页和电子邮件等等。海外更是有无以计数的网站供国内网民浏览。由于各个网站建站的目的不同,业务方向不一样,所以发布的新闻信息也不相同,有政治的、经济的新闻,也有文化的、体育的、休闲的新闻;有发布新闻,报道事实的;也有发表评论,提供观点的;有提供咨询服务的,也有提供背景材料的;有同一件事不同角度报道的,也有不同观点甚至对立观点评说同一件事的。
思想和言论的相对自由,是网络媒体的最大优势。人们孜孜以求、不懈努力所争取的自由不仅是行动上的,更主要的是思想上的。现在,科学技术的发展使这一理想变成了现实。在网络上,人人参与加上由匿名性带来的无拘无束感、受众选择自由度的增强,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进程,但同时也对网络传播的管理,网络文化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课题。
网络作为新的政治参与手段较之传统媒体无疑更具威力,网络使信息传播不受时空限制的特点以及网络交往的高度随意性和隐匿性,使人们在感知与介人世界方面获得了前所未有的痛快淋漓的感觉,从而也提高了人们参与政治及国家各项事务的兴趣。当网络被广泛应用于政治领域,则必然会拓宽公民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对话领域。政府官员相关职能部门可以及时看到对公众意见的调查,网络成为人们进行政治对话、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一条有效的途径,有利于切实提高民意在政务运作中的分量。但是,网络媒体也有它的劣势和不足,如大量的信息轰炸可使受众不知所措;“人机交互”的虚拟化可能削弱人的主体性;败坏社会风尚,危害国家安全的内容可能引起道德沦丧和社会安定等等。这些都是网站的经营者和管理部门需要认真对待的。思想观念的转变,管理体制的重构,传播方式的创新,在稳定中求变革,在发展中求进步,这是我们面对新形势迎接新挑战的基本准则。
二、加强管理,营造良好网络空间
在新时代历史进程政策导向和新媒体技术的引领下,网络表达将会呈现新的特征和趋势,由此激发民众参与政治的热情。日益活跃的网络表达提高了民众政治参与的活力与热情,但一定程度上也带来表达秩序上的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同时又指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保证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形成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保证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广泛持续深人参与的权利。”为达此目标,公民参与须遵循依法和有序的基本准则。
“依法”说的是参与者的行为准则和规范都要遵守国家和地方制定的相应法律和规定。人们在合法的前提下表达意愿、参与管理社会,有助于增强人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同时,要求政府和行政机关使用通俗易懂的传播方式解读法律文本,让其为大众所知晓所明白,自觉按法规办事。对公民的参与实践要做到赏罚分明,监督落实。奖励和惩罚是社会进行科学管理的有效杠杆。在这个过程中,不仅要求监督参与实践的结果,而且要求监督参与实践的过程,只有整个参与过程是合法的,才有可能保证其结果是积极有效的。
“有序”强调的是公民的一切参与都要以一定的程序办事,讲究行动的科学性。这种有序,一方面要求组织者依法行事,另一方面还要尊重参与者的意愿,在他们自愿的前提下行使参与权利。一切国家机关和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强迫的方式逼迫公民或利用名利等非正常因素诱导公民参与对本集团或部门有利的活动,违心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公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它不仅仅是一种形式,一个过程,它同时也应该表现出一种结果。公民的参与,只有以能够让他们看得见的形式表现出来,这才是真正的民主。也只有这样,才能最终保障和调动公民参与政务及一切社会活动的积极性。 在推进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实践时,要把握好“广泛”、“持续”、“深入”三个关键词:
所谓“广泛”——讲的是参与者的广泛性和参与问题的广泛性。长期以来,不少地方也听人民意见,但是,这里的“人民”有时被错误地界定为“少数人士”,参与讨论的问题往往主要是少数领导关心的问题(这些问题也有一部分是与人民关心的问题相吻合的),而并不是广“大人民群众需要和希望参与的众多问题。这是需要改变和改进的。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他们的职业、知识、阅历、需求和兴趣也是多方面的,他们希望而且应该在有关他们自己生存和发展的诸多方面参与这些事务的管理、讨论和决定。
所谓“持续”——讲的是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连续性和一贯性。在宪法中对这一点有所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这里有两层意思:其一,既然人民是国家主人,公民参与管理国家的意见表达就不可能只是一时的,某一区域的和某一方面的。这种参与自然也必定是随着国家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和进步持续不断地进行着。其二,要让公民参与成为一种长期进行的常态,就必须有制度来保证、规范和约束。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不仅是我们国家依法治国的准绳,同时也是“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最权威行动守则。当然,在实施时还需要制定行动细则,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不断修正完善它。只有这样,也必须这样,才能保证公民“持续”参与的权利。
所谓“深入”——讲的是参与的力度和参与的效果。公民的参与不仅表现在一定的会议、一定的文件、一定的媒体语言、文字和一定的活动表现上,他们的参与更要体现在地方和国家的重大行政计划、管理决策和成效之中。公民参与表达是指表达在过程中,还是同时表现在结果上,这是对参与是否“深人”,是否有成效或成效大小的一个实践检验。政治民主化的增量推进,加快了思想解放的步伐。从党的十三大报告提出的“重大情况让人民知道,重大问题经人民讨论”,到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民主政治迈步向前,也日益朝着“重大情况向人民报告,重大问题由人民决定”演进。保障公民讲真话的权利,能增益于社会秩序的回归,它是国家民主政治进步的表现,它是行政决策科学化的首要前提,它对提升民族的公民素养,也大有裨益。
三、加强素质培养,提升表达效果
民众在通过网络表达自已意愿时也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民主意识、科学精神、独立品格和宽容胸怀。
民主意识在公民思想体系中是重要的一环,同时也是公民素养教育培养的重要方面。从某种程度上讲,公民的实践行为也就是捍卫民主自由的过程。公民的意愿表达,是传播民主思想的重要方式。为了推动社会主义民主化的真正实现,完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中国梦,公民表达正发挥着更大、更积极的作用,这一切和当代公民民主意识的不断提升是分不开的。
科学精神是对真理的追求,不懈追求真理和捍卫真理,则是科学的本质。科学精神体现为继承与怀疑批判的态度,既尊重已有认识,同时又崇尚理性质疑;科学精神是对创新的尊重,鼓励发现和创造新的知识,鼓励知识的创造性应用;科学精神体现为严谨缜密的方法。每一個论断都必须经过严密的逻辑论证和客观验证才能被科学共同体最终承认。
公民表达的独立品格的重要性,可以从认识论上找到根源。作为认识主体,无论是认识自然的主体还是认识社会的主体,其实都是同一个主体——社会人。公民表达者作为一个社会个体,同时也必然是人类社会的一分子,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中的一部分。每一个公民表达,都必须是公正客观的意见,是敢于迎难而上发表的意见,是勇于突破阻力探求事实真相的意见,这是我们所应该提倡和追求的。
赵振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新闻评论研究中心顾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讲座教授,华中科技大学新闻学院教授,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