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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对用电检查过程中存在着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全面分析了违章用电和窃电现状,提出了正确的运用法律检查用电,严厉查处窃电和违章用电行为。
[关键词]反窃电;电力企业;用电检查
中图分类号:F407.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27-0265-01
1 基本概念
用电检查指的是电力行业以及相关组织个人依照规则和规范标准或者事例经验对电力使用对象进行隐患、安全、质量、计量、设施性能、营销等多方面管理、评估、检测的行为。用电检查为今后的用电工作提供了最基本的依据,其主要包括三方面:用电前的检查以及用电期的检查、用电后检查。这是一种新兴职业或项目。也是电工、检测人员等工程技术性人员最基本的应知道熟练的操作性技能。
2 全面掌握相关法律知识
打击窃电行为要全面掌握相关法律知识,例如《全国电规则》、《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以及和该条例相配套的《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用电检查管理办法》、《佣电营业规则》,这一套完整的用电检查程序规范要做到熟练掌握。
《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都未涉及用电检查内容。《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只在第40 、42 条提到供电企业主张的两项权利,对违章用电者可追缴电费以及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其他类型费用甚至停止为其供电;如果未遵守供用电合同,要赔偿损失。这似乎能够反推出电力相关法律法规仅仅规定供电企业允许对违章用电行为和违反供用电行为进行检查。
3 工作现状和问题
3.1 难以获取窃电证据,导致有效性遭到质疑。主要表现在:①窃电者几乎不会在窃电现场留下痕迹;②用于窃电的工具较隐蔽并难以发现;③所窃的电能无需储存、运输以及销赃;④抓获窃电者,有时难做到人赃并获,遭到电能盗窃的供电企业同样不可能查出被盗电能数额,要确定被盗电能数额需要调查询问并收集资料。
3. 2 检查队伍数量达不到实际工作需求量。检查队伍成员数量短缺。反窃电未引起足够重视。窃电越来越专业化,切电服务出现一条龙形式,用电检查和反窃电正处于起步和发展阶段,反窃电的工作甚至还处在自发性和区域性防范的阶段。
3. 3 检查人员思想水平认识水平和管理水平不能满足需求。过去电力紧缺严重,经济形势为计划经济,部分检查人员的用电管理传统思想根深蒂固。
3. 4 查处窃电行为的执法成本较高。电力企业过去曾经具有企业与政府部门双重身份职能,可以依法经营管理电力,同时也可以代表国家进行电力管理,如果在电力供应和使用过程中发生用电纠纷也能够协调并处理。目前,窃电证据不易取得,并且窃电行为损害供电企业的利益程度难以认定,在用电检查过程中纠纷复杂化,而且执法成本较高,对窃电行为缺乏足够的打击力度。
4 运用法律打击窃电
窃电不能被认为只是违约,其行为性质恶劣,发展态势持续增强,已严重危害到社会的秩序,对这种行为必须合理运用刑法给以严厉打击。供电企业在用电检查过程中,需全面配合并协同公安部门共同行动,正确、及时地搜集证据;案件处理时,通过合法的途径追缴电费;如果窃电情节较严重,要通由行政渠道以及司法渠道追究窃电人员法律责任,使其接受法律惩罚,达到威慑教育其他窃电人员的作用。
5 常用窃电行为
违法的窃电行为屡禁不止,这严峻危害到电力企业合法权益。同时,供电企业具有对客户进行用电检查的权利,客户要接受检查,同时要为检查活动提供便利。通常窃电行为包括: (1)擅自实施电力企业、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供用电设备上接线实施人员的用电行为未得到允许;(2)非法用电充值卡的使用或利用非法行为使用合法电充值卡来窃取电能;(3)实行两部制的电价客户自行增加电力的容量,侵占和电力容量对应的电费:(4)私自更改电计量装置正常的计量方法和标准,导致计量不准,这种行为隐蔽性强且查处困难,其危害性大;(5)非法开启或者伪造用电计量装置的法定封印用电等。
窃电行为手法很多,总结起来分4 种手法:(1)欠压法:使电能表的计量电压同路正常接线改变,计量电压可发生回路故障,导致电能表电压线圈发生失压或者所受电雎低,进而达到电能表计电量少的目的;(2)欠流法:计量电流的回路正常接线改变,使计量电流的回路发生故障,无电流或只有部分电流通过电能表电流线圈,达到电量少计目的;(3)移相法:使电能表非正常接线或者接入和电能线圈没有电联系的电流、电压,或者利用电感、电容非法接入,从而使电能表的线圈电压改变,改变电流间正常相位,减慢电能表转速甚至使其发生反转现象:(4)扩差法:对电能表私拆,更改电能表的内部结构和性能,扩大电能表的本身误差,利用电流、机械力使电能表受损,更改电能表安装条件,达到少计电量的目的。电力企业进行机体维护,需要检查人员的长期坚守。
6 检查窃电
(1)直观检查法。通过人体感觉器官来对电能表、连接线、互感器进行检查,从中查找可疑处、非正常处。(2)电量检查法。考虑客户用电设备的容量和构成,并结合实际情况与实际计量电度数做对照。(3)仪表检查法。使用普通电流表、相位表、电压表现场定量检查,从而判断计量设备是否正常。(4)电能表检查法。互感器和次接线检验无误,考虑到电能表不准的情况时。用准确电能表进行现场校对。也可以使用DGY—II 型计量故障分析仪进行情况检查。
打击窃电措略:增强电力营销各管理环节服务质量、工作业绩、工作质量的考核、检查和督察,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堵漏补救。避免窃电行为的发生;做到抄表到位重视反窃电工作,使反窃电活动规范化和常态化:对内部职工加强思想教育,并提高其工作的责任感:使用电检查力度大大加强,使监察制约作用良好发挥;大力加强《电力法》和其配套法规的宣传,营造反窃电的舆论氛围;及时妥当对待群众投诉和举报,并避免发生越级性举报事件。
参考文献
[1]于涵川.浅谈供电企业用电检查[J] China's Foreign Trade,2010.
[2]乔科华.用电检查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
[3]方绍怀.一起用户窃电检查的分析及总结[J].科技经济市场,2011.
[关键词]反窃电;电力企业;用电检查
中图分类号:F407.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27-0265-01
1 基本概念
用电检查指的是电力行业以及相关组织个人依照规则和规范标准或者事例经验对电力使用对象进行隐患、安全、质量、计量、设施性能、营销等多方面管理、评估、检测的行为。用电检查为今后的用电工作提供了最基本的依据,其主要包括三方面:用电前的检查以及用电期的检查、用电后检查。这是一种新兴职业或项目。也是电工、检测人员等工程技术性人员最基本的应知道熟练的操作性技能。
2 全面掌握相关法律知识
打击窃电行为要全面掌握相关法律知识,例如《全国电规则》、《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以及和该条例相配套的《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用电检查管理办法》、《佣电营业规则》,这一套完整的用电检查程序规范要做到熟练掌握。
《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都未涉及用电检查内容。《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只在第40 、42 条提到供电企业主张的两项权利,对违章用电者可追缴电费以及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其他类型费用甚至停止为其供电;如果未遵守供用电合同,要赔偿损失。这似乎能够反推出电力相关法律法规仅仅规定供电企业允许对违章用电行为和违反供用电行为进行检查。
3 工作现状和问题
3.1 难以获取窃电证据,导致有效性遭到质疑。主要表现在:①窃电者几乎不会在窃电现场留下痕迹;②用于窃电的工具较隐蔽并难以发现;③所窃的电能无需储存、运输以及销赃;④抓获窃电者,有时难做到人赃并获,遭到电能盗窃的供电企业同样不可能查出被盗电能数额,要确定被盗电能数额需要调查询问并收集资料。
3. 2 检查队伍数量达不到实际工作需求量。检查队伍成员数量短缺。反窃电未引起足够重视。窃电越来越专业化,切电服务出现一条龙形式,用电检查和反窃电正处于起步和发展阶段,反窃电的工作甚至还处在自发性和区域性防范的阶段。
3. 3 检查人员思想水平认识水平和管理水平不能满足需求。过去电力紧缺严重,经济形势为计划经济,部分检查人员的用电管理传统思想根深蒂固。
3. 4 查处窃电行为的执法成本较高。电力企业过去曾经具有企业与政府部门双重身份职能,可以依法经营管理电力,同时也可以代表国家进行电力管理,如果在电力供应和使用过程中发生用电纠纷也能够协调并处理。目前,窃电证据不易取得,并且窃电行为损害供电企业的利益程度难以认定,在用电检查过程中纠纷复杂化,而且执法成本较高,对窃电行为缺乏足够的打击力度。
4 运用法律打击窃电
窃电不能被认为只是违约,其行为性质恶劣,发展态势持续增强,已严重危害到社会的秩序,对这种行为必须合理运用刑法给以严厉打击。供电企业在用电检查过程中,需全面配合并协同公安部门共同行动,正确、及时地搜集证据;案件处理时,通过合法的途径追缴电费;如果窃电情节较严重,要通由行政渠道以及司法渠道追究窃电人员法律责任,使其接受法律惩罚,达到威慑教育其他窃电人员的作用。
5 常用窃电行为
违法的窃电行为屡禁不止,这严峻危害到电力企业合法权益。同时,供电企业具有对客户进行用电检查的权利,客户要接受检查,同时要为检查活动提供便利。通常窃电行为包括: (1)擅自实施电力企业、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供用电设备上接线实施人员的用电行为未得到允许;(2)非法用电充值卡的使用或利用非法行为使用合法电充值卡来窃取电能;(3)实行两部制的电价客户自行增加电力的容量,侵占和电力容量对应的电费:(4)私自更改电计量装置正常的计量方法和标准,导致计量不准,这种行为隐蔽性强且查处困难,其危害性大;(5)非法开启或者伪造用电计量装置的法定封印用电等。
窃电行为手法很多,总结起来分4 种手法:(1)欠压法:使电能表的计量电压同路正常接线改变,计量电压可发生回路故障,导致电能表电压线圈发生失压或者所受电雎低,进而达到电能表计电量少的目的;(2)欠流法:计量电流的回路正常接线改变,使计量电流的回路发生故障,无电流或只有部分电流通过电能表电流线圈,达到电量少计目的;(3)移相法:使电能表非正常接线或者接入和电能线圈没有电联系的电流、电压,或者利用电感、电容非法接入,从而使电能表的线圈电压改变,改变电流间正常相位,减慢电能表转速甚至使其发生反转现象:(4)扩差法:对电能表私拆,更改电能表的内部结构和性能,扩大电能表的本身误差,利用电流、机械力使电能表受损,更改电能表安装条件,达到少计电量的目的。电力企业进行机体维护,需要检查人员的长期坚守。
6 检查窃电
(1)直观检查法。通过人体感觉器官来对电能表、连接线、互感器进行检查,从中查找可疑处、非正常处。(2)电量检查法。考虑客户用电设备的容量和构成,并结合实际情况与实际计量电度数做对照。(3)仪表检查法。使用普通电流表、相位表、电压表现场定量检查,从而判断计量设备是否正常。(4)电能表检查法。互感器和次接线检验无误,考虑到电能表不准的情况时。用准确电能表进行现场校对。也可以使用DGY—II 型计量故障分析仪进行情况检查。
打击窃电措略:增强电力营销各管理环节服务质量、工作业绩、工作质量的考核、检查和督察,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堵漏补救。避免窃电行为的发生;做到抄表到位重视反窃电工作,使反窃电活动规范化和常态化:对内部职工加强思想教育,并提高其工作的责任感:使用电检查力度大大加强,使监察制约作用良好发挥;大力加强《电力法》和其配套法规的宣传,营造反窃电的舆论氛围;及时妥当对待群众投诉和举报,并避免发生越级性举报事件。
参考文献
[1]于涵川.浅谈供电企业用电检查[J] China's Foreign Trade,2010.
[2]乔科华.用电检查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
[3]方绍怀.一起用户窃电检查的分析及总结[J].科技经济市场,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