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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各部门、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我国的金融业普遍设立了各级内审机构,促进了各项业务的健康有序开展。然而,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入进行,受稽审手段、人员、机制等因素的影响,其不适应性也日益明显地表现出来,制约着内审工作问纵深发展,亟待解决。一、金融内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业务发展中固有的各种矛盾表现较为突出:(1)内部稽核力量配备不足,内审人员与要求审计的业务量之间极不相称。县级支行的内审人员多为兼职.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