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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有点脏了。这可以从新近爆出的北航招生丑闻、北大招博风波和教材回扣腐败管窥一角。有人惊叹说:圣洁的高校光环暗淡了,世间最后一方净土也已被污染。其实,光环之暗淡、净土之污染,已非近年之事。
在圈地热和建楼热中,高校腐败现象达到顶峰。自“扩招”政策实施以来,高校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左手端着皇粮,右手拼命从教育市场上捞利润,圈地、盖楼,5年来,还有几座学校没有“扩建”过呢?在一幢幢拔地而起的大楼下面,徘徊着众多肥硕的蛀虫。泡沫经济在大学城里上演,数字发展观在这里表现得尤其鲜明。
我们所处的时代,虽不是大学统治的时代,却是大学的学生管理的时代,大学的“关系资源”远胜过其他机构。大学可以“非常宽松”地违规发展和超常发展。高校,成为商人们人人想进入的、发展潜力巨大的市场。
高校中某些“大师”的腐败行为也早已为世人所不齿,有些“大师”爱财胜于爱学问,胜于爱名声。学乃公器,商乃私利,很多名教授却以公学之资源谋私商之利,讲座半天,酬金多则五万,少则三千,且吃且玩。很多考试,都是“大师”出题,“大师”辅导,既是信息源点,也是信息传播渠道,无论公共信息还是秘密信息,都垄断在手,转化为权力,再穿以“学术”新衣寻租,名利双收。
有的博导招博士生的条件是:必须市长以上的官员。之所以好为官师,除了“师以生贵”的虚荣心理的满足外,主要是“官生”可以奉献给恩师以诸多利益,乃是“以学谋私”的表现。有的教授到“官生”管辖地“巡游”,“官生”率领属下官员竟然等在边界上迎接。
评职称、评奖、评硕导、评博导,也往往被揭出人情、关系、金钱、权力的交易。有的导师抄袭科研成果,在学生、下级的成果前冠以己名;有的导师自吹自擂、像艺人炒作自己那样炒作学术名声;还有的导师官学勾结,以快捷、简易的程序将文凭、学术职衔送给“有希望的学者型官员”。
高校是最不容易、最不应该产生腐败的所在。高校乃思想之源头,高校腐败造成的“道德成本”的提高比官员腐败有过之而无不及。该是把治理高校腐败提上议事日程的时候了。
没有权力的腐败不可想像,那么高校的权力在哪里?在对大学及以上文凭的垄断上。文凭是国家文凭,高校得到国家授权或者“特许”发放文凭,在中国,高校的权力实际上是一种国家权力。高校虽不是政府部门,但它实际上分享着政府管理公共事务和提供公共服务的权力。
高校提供的公共产品——文凭,是不被公民的“偏好”所左右的,所以,高校的教育行为其实是行政行为,至少是“亚行政行为”。我国已经发生过多起学生告母校的官司,这些案例,都是行政诉讼行为而不是民事诉讼行为。
与政府官员的腐败不同,中国高校腐败还有一个独特的原因,那就是它的独特功能:培养所谓“社会精英”。
中国加入WTO,在服务业做了大范围的开放承诺,但高等教育,是不容西方资本进入的领域,是禁区。原因就在于高校独特的政治功能上。中国公民开办的“民办高校”,比起其他的民办实业来说,生存空间一直很狭窄,其原因也在于此。所以,我们看到了高校拥有的两个权力:发放国家文凭的行政权力和培养“社会精英”的政治权力,这两个权力都是高不可攀的、垄断的、排他的。
治理高校腐败,必须让高校真正成为自主、自负其责的法人。既然是法人,就该像法人和法律的关系那样正确给高校定位。在法律面前,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是平等的。高校再高,高不过法律。高校当然要培养接班人,高校培养的接班人是国家的接班人。宪法是国家最高的意志,如果高校有政治职责的话,高校培养的是捍卫宪法的接班人。
以法治校,以规治校,乃世界潮流。目前高校中出现的种种腐败现象,都与学校无规,或者规范宽松、弹性大、有漏洞和有规不循、有法不依有关。以思想政治治校、道德治校、学术治校虽然都很重要,但这些都大不过“法”、“规”去。无法无规无治。
当然,腐败不是主流,高校依然是学术的崇高殿堂,是思想自由驰骋之所,是人才的摇篮,德高望重、清廉治学的学者依然大量存在。只不过,乌云一时将其遮蔽,洁净的校园开始蒙尘纳垢。如果我们将污垢擦去,其纯洁的本性就会显现,光荣仍在,光环依然闪亮。
在圈地热和建楼热中,高校腐败现象达到顶峰。自“扩招”政策实施以来,高校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左手端着皇粮,右手拼命从教育市场上捞利润,圈地、盖楼,5年来,还有几座学校没有“扩建”过呢?在一幢幢拔地而起的大楼下面,徘徊着众多肥硕的蛀虫。泡沫经济在大学城里上演,数字发展观在这里表现得尤其鲜明。
我们所处的时代,虽不是大学统治的时代,却是大学的学生管理的时代,大学的“关系资源”远胜过其他机构。大学可以“非常宽松”地违规发展和超常发展。高校,成为商人们人人想进入的、发展潜力巨大的市场。
高校中某些“大师”的腐败行为也早已为世人所不齿,有些“大师”爱财胜于爱学问,胜于爱名声。学乃公器,商乃私利,很多名教授却以公学之资源谋私商之利,讲座半天,酬金多则五万,少则三千,且吃且玩。很多考试,都是“大师”出题,“大师”辅导,既是信息源点,也是信息传播渠道,无论公共信息还是秘密信息,都垄断在手,转化为权力,再穿以“学术”新衣寻租,名利双收。
有的博导招博士生的条件是:必须市长以上的官员。之所以好为官师,除了“师以生贵”的虚荣心理的满足外,主要是“官生”可以奉献给恩师以诸多利益,乃是“以学谋私”的表现。有的教授到“官生”管辖地“巡游”,“官生”率领属下官员竟然等在边界上迎接。
评职称、评奖、评硕导、评博导,也往往被揭出人情、关系、金钱、权力的交易。有的导师抄袭科研成果,在学生、下级的成果前冠以己名;有的导师自吹自擂、像艺人炒作自己那样炒作学术名声;还有的导师官学勾结,以快捷、简易的程序将文凭、学术职衔送给“有希望的学者型官员”。
高校是最不容易、最不应该产生腐败的所在。高校乃思想之源头,高校腐败造成的“道德成本”的提高比官员腐败有过之而无不及。该是把治理高校腐败提上议事日程的时候了。
没有权力的腐败不可想像,那么高校的权力在哪里?在对大学及以上文凭的垄断上。文凭是国家文凭,高校得到国家授权或者“特许”发放文凭,在中国,高校的权力实际上是一种国家权力。高校虽不是政府部门,但它实际上分享着政府管理公共事务和提供公共服务的权力。
高校提供的公共产品——文凭,是不被公民的“偏好”所左右的,所以,高校的教育行为其实是行政行为,至少是“亚行政行为”。我国已经发生过多起学生告母校的官司,这些案例,都是行政诉讼行为而不是民事诉讼行为。
与政府官员的腐败不同,中国高校腐败还有一个独特的原因,那就是它的独特功能:培养所谓“社会精英”。
中国加入WTO,在服务业做了大范围的开放承诺,但高等教育,是不容西方资本进入的领域,是禁区。原因就在于高校独特的政治功能上。中国公民开办的“民办高校”,比起其他的民办实业来说,生存空间一直很狭窄,其原因也在于此。所以,我们看到了高校拥有的两个权力:发放国家文凭的行政权力和培养“社会精英”的政治权力,这两个权力都是高不可攀的、垄断的、排他的。
治理高校腐败,必须让高校真正成为自主、自负其责的法人。既然是法人,就该像法人和法律的关系那样正确给高校定位。在法律面前,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是平等的。高校再高,高不过法律。高校当然要培养接班人,高校培养的接班人是国家的接班人。宪法是国家最高的意志,如果高校有政治职责的话,高校培养的是捍卫宪法的接班人。
以法治校,以规治校,乃世界潮流。目前高校中出现的种种腐败现象,都与学校无规,或者规范宽松、弹性大、有漏洞和有规不循、有法不依有关。以思想政治治校、道德治校、学术治校虽然都很重要,但这些都大不过“法”、“规”去。无法无规无治。
当然,腐败不是主流,高校依然是学术的崇高殿堂,是思想自由驰骋之所,是人才的摇篮,德高望重、清廉治学的学者依然大量存在。只不过,乌云一时将其遮蔽,洁净的校园开始蒙尘纳垢。如果我们将污垢擦去,其纯洁的本性就会显现,光荣仍在,光环依然闪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