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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八二宪法”提升了公民权利的宪政地位,初步摆正了执政党在国家宪制中的地位,体现了以现代化建设为中心的指导思想。但在司法独立、权力制衡、违宪审查等原则与制度的规定上,在公民基本权利的列举上,特别是在保障公民政治权利的立法上显得不足。今后应该继续完善宪法,履行宪法,推进政治改革,建设宪政社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