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受人之托,代人理财,这是信托的本质。信为核心。然而信托兑付风波频出,使其既“失信”于投资者,又“失信”于监管层。单凭销售的一张嘴,已使信托业难以为继。
信托兑付危机频仍
信托危机事件扎推儿出现,将银信合作风险、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项目的潜在风险揭露出来。
年初,中诚信托再陷风波—投资者到期未收到2013年的收益。4月初,厦门信托1.63亿银信项目违约,成都银行被迫“讨债”。4月28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继3月24日后,再次被数十位吉林信托产品投资者围堵。
违约事件频仍,使监管层不得不加快脚力界定信托业的危险领域。近日,《关于99号文的执行细则》(以下简称执行细则)下发至相关部门及信托机构,对4月发布的《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99号文”)中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
“99号文”明确了信托公司“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功能定位,明确了信托公司不得开展非标准化理财资金池等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业务,对已经开展的资金池业务,要摸清底数,并将整改方案于2014年6月30日前報送监管机构。信托从业人员和信托公司股东的责任被加大,特别明确通道业务中各主体责任。
此次执行细则的出台,有望使“99号文”加快落实。在诸多人士看来,这次监管部门是“动真格儿”了,是监管层对影子业务的第一磅炸弹。
影子业务“尾大不掉”
“目前政策部门根据风险进行严判,出台规范性的措施,避免风险的发生,这些措施还是能够起到相应的作用。”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金融与证券研究所副所长赵锡军对《经济》记者说。
信托内部有望借此向良性发展。“目前信托公司资金池业务的存量约2000多亿元,均是自主管理的产品。本次规范将有利于向龙头企业靠拢。”中信建投证券分析师魏涛认为。
然而,信托业内人士李德向《经济》记者表示,严格来说,“99号文”的合法性存疑。“信托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该背着有限责任,可能银监会更多认为信托公司承担的是通道业务,要保证不违规,项目就应该是有风险的,如果真出什么事情,就让大股东来承担。”
而对于“99号文”能否真正对融资市场的风险有所控制,李德表示不容乐观,“信托现在就跟P2P、城投债一样,早已经是尾大不掉,规范难度很大,还不起钱就只能拆东墙补西墙,此外出现金融风险的时候能否追责到个人也是一个问题。有些信托公司产品销售存在过度宣传的现象,而有些信托产品又是规定动作,如果追责不到个人,那么‘99号文’的效果也不见得理想。”
“尾大不掉的时候,国家除了痛下狠心让这个市场风险集中出现一下,否则也就只能是拆东墙补西墙。”李德说。
这一点也得到了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王大树的认同。他对《经济》记者表示,“具体政策能对这些影子业务起到多大的作用,还未可知,要看政策实施的决心以及方法。”
信托拐点显现
风险频频暴露、政策收紧,使信托产品的高收益率不复从前,这也是投资者最为关注的问题。
“目前有款信托产品,100万-300万元收益是13.5%。”某公司信托销售员黄霄向《经济》记者介绍称。这样的收益率在目前已经算比较高的了。
以往20%甚至更高的收益已很少见。据新浪在售信托信息显示统计,短期信托投资的平均回报率在7%左右,中期则约为9%左右,即便长期也大多刚过10%。
“新规促使信托公司在审项目方面更加严谨,很多业务的准入门槛有所提高,针对风控较好的企业,会降低他们的融资成本,所以高收益的产品不多见了。”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财富顾问周鹏向《经济》记者说,很多信托公司已经停止了矿产类业务。
除了收益率受到影响,信托规模也出现变动。渤海证券分析师康凯统计得出,一季度信托产品成立规模环比和同比均出现明显下降,环比四季度规模变动为-30.39%,同比去年一季度规模变动为-12.62%,说明了监管层一系列防范金融风险政策的结果正逐步显现。
“随着这项政策细则的出台和落实,信托非标资金池业务将大幅萎缩,长远看该举措将有利于信托行业化解系统性信用风险,短期看会降低信托行业特别是资金池规模较大公司的盈利水平。”渤海证券分析师康凯说,信托业拐点已现,“2014年信托行业资产管理规模增速的下降将是大概率事件”。
应多方探路
即便是信托固守的通道业务也正逐渐受到其他金融机构的蚕食。这也令各大信托公司经理感到头疼。
周鹏说,信托公司的业务受到了分流。“一些基金子公司都有类似于信托的功能,他们或者有更宽松的环境,或者有更低的融资成本,信托的优势不再明晰。”
对此,赵锡军建议,信托行业需要重新定位再出发。“行业的发展,涉及方方面面,首先就是,它是否有特定的优势和特定的市场,即便同一行业内,由于经营者管理水平、市场环境等方面不同,也会各有千秋,一定要找到行业的特色。”
险企信保合作就有可能成为一种新趋势,信托公司和保险公司互相持股,力求双赢。随着保险资金投资新政的出台,更多的信托公司愿意选择持股保险公司。
“就信托公司而言,不但可以获得保险公司巨额资金的支持,而且可以廉价获取保险公司提供的产品增信措施,从而提高产品发行的成功率。就保险公司而言,可以获得投资质地较好的信托计划产品的机会,从而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投资收益率。”康凯分析称。
和保险公司敞开怀抱不同,面对信托,银行越来越谨慎。信托产品通过银行销售遇阻,互联网金融被寄望为新的销售渠道。据康凯介绍,信托私募第三方销售平台正在筹建中。“这也是一种有益的尝试,互联网金融渠道可以减少信托产品销售过程中出现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另一方面信托公司也可以发挥互联网平台在项目搜集、交易结构设计、尽职调查、风险控制等方面的优势。” 但信托公司借力互联网金融也要避免原则“跑偏”。信托100网百元团购就曾引发质疑。信托100网站采用“团购”的模式,宣称投资者只需100块钱,就可以购买原本门槛高达100万元的信托产品。
对此,银监会非银部副主任张电中的回应表明了这种行为的不合法。“100万元才能投资信托产品,是最基本的理念,不允许以凑份子的形式购买信托产品。”
由此可见,在信托业方面,现有信托法规仍存漏洞。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院长、原央行副行长吴晓灵说,《信托法》仅规范了信托关系而没有明确信托业的经营行为,导致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失去依据,应及时修订《信托法》。
而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副主席蔡鄂生看来,财富管理最重要的是别忽悠人。“一定要知道你的对象是什么样的,千万别忽悠人。忽悠一次可以,忽悠两次可以,忽悠多了就该大家忽悠你了,你就该下台了。”
投资要认清风险点
而作为信托主要产品之一的房地产信托,其潜在风险也引发关注。据海通证券测算,今年房地产信托到期量约为6335亿元,5月房地产信托到期量将迎来高峰,预计将超过1200亿元。
这部分信托的风险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房地产市场的风险。对此,王大樹表示,如果真能按照要求推行政策,还是能够对风险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在我看来,中国的房地产危机不是太大,因为我们的贷款是优级贷,需要30%以上的首付比例,而美国是零首付,预计北京、上海的房价不会回落太多,其中风险不是太大。”
在业内人士看来,投资者也不必闻信托而色变,但要认清投资现状。“信托公司发行的都是市场化的产品,投资者需要明白一个道理: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高收益低风险的产品,在理论上是不存在的,有些不良机构打着这样的旗号,应该严厉打击,希望政府兜底这在理念上是不对的。”信达证券研发中心研究总监吕立新向《经济》记者分析称。
对于这一点,赵锡军也表示认同。“在信托产品购买的时候,购买者和投资者就要了解它所存在的风险,而不是说在兑付环节才进行关注,否则一旦出问题,也为时已晚。”
“投资者选择信托产品,还是要看公司本身的资质,如果一个公司全部做的房地产信托,那肯定就要考虑一下,还要再看公司营销方面是否有纰漏,不能光看抵押物,还要看资金还款来源。”周鹏建议称。
“短期内信托供需两衰的态势难改,建议投资者仍以谨慎为主,尽量减少配置。即使配置也要避开三四线城市房地产、钢铁、煤炭等产能过剩行业以及主体负债率过高的基建类产品。”康凯分析。
在具体的公司选择上,采访中多位分析师都建议,尽量选择央企控股的信托公司。“央企背景信托公司的信用风险较低,股东对集团声誉比较看重,有意愿而且有能力提供资金和资源方面的有力支持。”中信证券研究部黄晓萍建议。
此外,投资者在选择信托产品的过程中要特别留意土地信托和无证信托。
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土地信托成为信托公司开拓的新疆土,但暗藏许多风险。“可以选择那些已有土地流转以及集约化、产业化生产基础的地方,有效降低经营风险,同时选择地方政府、农民有强烈融资需求的地方,有效规避政策风险。”康凯建议。
无证信托公司也暗藏风险。此前,在互联网上出现一款名为“雪野信托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通航1号)”的信托产品,年化收益率达到12.5%,但事后被监管部门认定为无牌信托。这种无证灰色信托迎合了高净值客户的投资需求,具有巨大的风险隐患,投资者更需留意。
(受被访者要求,文中李德为化名)
信托兑付危机频仍
信托危机事件扎推儿出现,将银信合作风险、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项目的潜在风险揭露出来。
年初,中诚信托再陷风波—投资者到期未收到2013年的收益。4月初,厦门信托1.63亿银信项目违约,成都银行被迫“讨债”。4月28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继3月24日后,再次被数十位吉林信托产品投资者围堵。
违约事件频仍,使监管层不得不加快脚力界定信托业的危险领域。近日,《关于99号文的执行细则》(以下简称执行细则)下发至相关部门及信托机构,对4月发布的《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99号文”)中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
“99号文”明确了信托公司“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功能定位,明确了信托公司不得开展非标准化理财资金池等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业务,对已经开展的资金池业务,要摸清底数,并将整改方案于2014年6月30日前報送监管机构。信托从业人员和信托公司股东的责任被加大,特别明确通道业务中各主体责任。
此次执行细则的出台,有望使“99号文”加快落实。在诸多人士看来,这次监管部门是“动真格儿”了,是监管层对影子业务的第一磅炸弹。
影子业务“尾大不掉”
“目前政策部门根据风险进行严判,出台规范性的措施,避免风险的发生,这些措施还是能够起到相应的作用。”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金融与证券研究所副所长赵锡军对《经济》记者说。
信托内部有望借此向良性发展。“目前信托公司资金池业务的存量约2000多亿元,均是自主管理的产品。本次规范将有利于向龙头企业靠拢。”中信建投证券分析师魏涛认为。
然而,信托业内人士李德向《经济》记者表示,严格来说,“99号文”的合法性存疑。“信托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该背着有限责任,可能银监会更多认为信托公司承担的是通道业务,要保证不违规,项目就应该是有风险的,如果真出什么事情,就让大股东来承担。”
而对于“99号文”能否真正对融资市场的风险有所控制,李德表示不容乐观,“信托现在就跟P2P、城投债一样,早已经是尾大不掉,规范难度很大,还不起钱就只能拆东墙补西墙,此外出现金融风险的时候能否追责到个人也是一个问题。有些信托公司产品销售存在过度宣传的现象,而有些信托产品又是规定动作,如果追责不到个人,那么‘99号文’的效果也不见得理想。”
“尾大不掉的时候,国家除了痛下狠心让这个市场风险集中出现一下,否则也就只能是拆东墙补西墙。”李德说。
这一点也得到了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王大树的认同。他对《经济》记者表示,“具体政策能对这些影子业务起到多大的作用,还未可知,要看政策实施的决心以及方法。”
信托拐点显现
风险频频暴露、政策收紧,使信托产品的高收益率不复从前,这也是投资者最为关注的问题。
“目前有款信托产品,100万-300万元收益是13.5%。”某公司信托销售员黄霄向《经济》记者介绍称。这样的收益率在目前已经算比较高的了。
以往20%甚至更高的收益已很少见。据新浪在售信托信息显示统计,短期信托投资的平均回报率在7%左右,中期则约为9%左右,即便长期也大多刚过10%。
“新规促使信托公司在审项目方面更加严谨,很多业务的准入门槛有所提高,针对风控较好的企业,会降低他们的融资成本,所以高收益的产品不多见了。”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财富顾问周鹏向《经济》记者说,很多信托公司已经停止了矿产类业务。
除了收益率受到影响,信托规模也出现变动。渤海证券分析师康凯统计得出,一季度信托产品成立规模环比和同比均出现明显下降,环比四季度规模变动为-30.39%,同比去年一季度规模变动为-12.62%,说明了监管层一系列防范金融风险政策的结果正逐步显现。
“随着这项政策细则的出台和落实,信托非标资金池业务将大幅萎缩,长远看该举措将有利于信托行业化解系统性信用风险,短期看会降低信托行业特别是资金池规模较大公司的盈利水平。”渤海证券分析师康凯说,信托业拐点已现,“2014年信托行业资产管理规模增速的下降将是大概率事件”。
应多方探路
即便是信托固守的通道业务也正逐渐受到其他金融机构的蚕食。这也令各大信托公司经理感到头疼。
周鹏说,信托公司的业务受到了分流。“一些基金子公司都有类似于信托的功能,他们或者有更宽松的环境,或者有更低的融资成本,信托的优势不再明晰。”
对此,赵锡军建议,信托行业需要重新定位再出发。“行业的发展,涉及方方面面,首先就是,它是否有特定的优势和特定的市场,即便同一行业内,由于经营者管理水平、市场环境等方面不同,也会各有千秋,一定要找到行业的特色。”
险企信保合作就有可能成为一种新趋势,信托公司和保险公司互相持股,力求双赢。随着保险资金投资新政的出台,更多的信托公司愿意选择持股保险公司。
“就信托公司而言,不但可以获得保险公司巨额资金的支持,而且可以廉价获取保险公司提供的产品增信措施,从而提高产品发行的成功率。就保险公司而言,可以获得投资质地较好的信托计划产品的机会,从而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投资收益率。”康凯分析称。
和保险公司敞开怀抱不同,面对信托,银行越来越谨慎。信托产品通过银行销售遇阻,互联网金融被寄望为新的销售渠道。据康凯介绍,信托私募第三方销售平台正在筹建中。“这也是一种有益的尝试,互联网金融渠道可以减少信托产品销售过程中出现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另一方面信托公司也可以发挥互联网平台在项目搜集、交易结构设计、尽职调查、风险控制等方面的优势。” 但信托公司借力互联网金融也要避免原则“跑偏”。信托100网百元团购就曾引发质疑。信托100网站采用“团购”的模式,宣称投资者只需100块钱,就可以购买原本门槛高达100万元的信托产品。
对此,银监会非银部副主任张电中的回应表明了这种行为的不合法。“100万元才能投资信托产品,是最基本的理念,不允许以凑份子的形式购买信托产品。”
由此可见,在信托业方面,现有信托法规仍存漏洞。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院长、原央行副行长吴晓灵说,《信托法》仅规范了信托关系而没有明确信托业的经营行为,导致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失去依据,应及时修订《信托法》。
而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副主席蔡鄂生看来,财富管理最重要的是别忽悠人。“一定要知道你的对象是什么样的,千万别忽悠人。忽悠一次可以,忽悠两次可以,忽悠多了就该大家忽悠你了,你就该下台了。”
投资要认清风险点
而作为信托主要产品之一的房地产信托,其潜在风险也引发关注。据海通证券测算,今年房地产信托到期量约为6335亿元,5月房地产信托到期量将迎来高峰,预计将超过1200亿元。
这部分信托的风险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房地产市场的风险。对此,王大樹表示,如果真能按照要求推行政策,还是能够对风险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在我看来,中国的房地产危机不是太大,因为我们的贷款是优级贷,需要30%以上的首付比例,而美国是零首付,预计北京、上海的房价不会回落太多,其中风险不是太大。”
在业内人士看来,投资者也不必闻信托而色变,但要认清投资现状。“信托公司发行的都是市场化的产品,投资者需要明白一个道理: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高收益低风险的产品,在理论上是不存在的,有些不良机构打着这样的旗号,应该严厉打击,希望政府兜底这在理念上是不对的。”信达证券研发中心研究总监吕立新向《经济》记者分析称。
对于这一点,赵锡军也表示认同。“在信托产品购买的时候,购买者和投资者就要了解它所存在的风险,而不是说在兑付环节才进行关注,否则一旦出问题,也为时已晚。”
“投资者选择信托产品,还是要看公司本身的资质,如果一个公司全部做的房地产信托,那肯定就要考虑一下,还要再看公司营销方面是否有纰漏,不能光看抵押物,还要看资金还款来源。”周鹏建议称。
“短期内信托供需两衰的态势难改,建议投资者仍以谨慎为主,尽量减少配置。即使配置也要避开三四线城市房地产、钢铁、煤炭等产能过剩行业以及主体负债率过高的基建类产品。”康凯分析。
在具体的公司选择上,采访中多位分析师都建议,尽量选择央企控股的信托公司。“央企背景信托公司的信用风险较低,股东对集团声誉比较看重,有意愿而且有能力提供资金和资源方面的有力支持。”中信证券研究部黄晓萍建议。
此外,投资者在选择信托产品的过程中要特别留意土地信托和无证信托。
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土地信托成为信托公司开拓的新疆土,但暗藏许多风险。“可以选择那些已有土地流转以及集约化、产业化生产基础的地方,有效降低经营风险,同时选择地方政府、农民有强烈融资需求的地方,有效规避政策风险。”康凯建议。
无证信托公司也暗藏风险。此前,在互联网上出现一款名为“雪野信托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通航1号)”的信托产品,年化收益率达到12.5%,但事后被监管部门认定为无牌信托。这种无证灰色信托迎合了高净值客户的投资需求,具有巨大的风险隐患,投资者更需留意。
(受被访者要求,文中李德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