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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典草案设置了不少公法规范,这是民法社会化的必然结果。民法的社会化并不意味着民法典对私法自治原则的彻底抛弃,而是对绝对自由和完全意思自治的一种矫正。民法典中设置必要的公法规范与私法自治的理念并不冲突,民法典中的公法规范具有修复私法秩序、保障行为自由、促进社会公正、提升民法典调整效率等诸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