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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07年7月13日证监基金字[2007]205号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募集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请报告》(交施营[2006]94号)及有关申请文件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