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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公布前,有些地方已经在收取水资源费,有的是城建部门收取,有的是水利部门收取,有的是水资源主管部门收取。收取的范围、对象、标准、收费使用方向等也各地不一。理论上也存在不同看法。现将水资源费问题的各家之见综述如下。目前,水资源作为有限的自然资源要有偿使用,这种意见比较一致。但是有偿使用的理由,各方面提出如下不同的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