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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城市居民对出行效率的要求不断提升,而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特别是轨道交通的发展,无法满足出行需求的情况下,城市机动化水平正在成级数增长,致使城市中心区的停车问题日益显著。大连市作为山地城市,城市商业中心区用地紧张,停车泊位数量一直存在严重不足,而在新增城市中心区公共停车场用地存在一定的困难的条件下,泊位的供给方式的研究就显得比较重要。Abstract: In the case of Urban population have a high demand to travel efficiency, at the same time, the Public transport in the city is developing in a low speed, just like the subway system, that cannot to meet the Travel demand, the level of motorized is flying in a series development. It causes the parking troubles increasingly serious. Dalian, as a mountain City, the city centre is tense in urban using land, and there is a serious shortage of parking Berth. Well it is so hard that the urban plan cannot increase the parking using land, so that the research in Parking Berth provided Mode in the city center is Meaningful
關键字:共享 停车供给 路面停车
中图分类号: TU248.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在总停车位保持不变,无法新增停车位的情况下,如何利用好现有的停车位,如何把更多的停车位供给城市使用,是解决大连市城市中心区燃眉之急的关键问题。那么通过对重庆、大阪等一些大型城市的研究,可以从以下几点寻求突破:
企事业单位按时间共享停车位。
早在2004年,大连市就颁布了《大连市停车场收费管理办法》,其中明确提出了鼓励企事业单位错时有偿开放停车场,使这部分停车资源真正成为社会服务。但是,由于鼓励措施的不明确,而且开放停车空间无疑增加了管理成本,很多单位并不愿意对外开放。这一方面反应了我国公共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另一方面,政府作为管理者,并未出台切实有效的鼓励措施。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多数委托物业公司代为管理,多数只服务于机关单位自身停车需求,而单位停车场从非营利性停车场转换为盈利性停车场,需经过公安局、物价局、工商部门、税务部门、保险公司等多道门槛,管理部门也多达20多家,这使得多数单位望而却步。
小区车位按比例共享停车位。
小区停车泊位在理论上存在与用地停车共享的可能,需解决管理上和数量上的困境。重庆市在《重庆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标准细则》中规定,城市二区(除渝中区外)新建住宅的停车泊位配比数量为0.6车位/100㎡,而我国在现行的《城市居住区管理规范GB50180-93》中,规定居住区停车率不小于10%,按平均每户3.5人每人30平方米计算,折合0. 9车位/100㎡,重庆的地方标准大大提高了底线标准,这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小区自身停车位不足的情况。
为了满足未来的停车需求,商业中心区新建住宅的停车比例可以达到1:1,甚至更高,那么在短期内,部分停车泊位存在空余,可补充到临时停车位中。通过物业管理方法的革新,独栋门禁管理的住宅更符合地下停车泊位的共享要求,但需对周边道路设置方便的车型出入口,人行上不但联通单元电梯,更进一步纳入城市地下空间管理范畴,与地下商业空间、地下通道、地下公交枢纽相连,使得其在使用的方便程度上和小区的安全性上均可行。
3.提高停车效率
增加停车泊位周转率的同时,提高停车效率,使所有停车场尽可能的平均利用,使得车辆用最少的时间找到停车位,减少不必要的绕行交通量,也是解决停车位供给不足的一种途径。由于区位因素,和方便程度不同,中心区的停车场库也存在使用不均的情况,部分停车场爆满的同时,一些停车场仍有部分空余,这就需要停车诱导系统进行辅助。
重庆市于2009年末引入了停车诱导系统,江北区、渝中区、渝北区、南坪区等多个商业中心都形成了停车诱导网络,采取三级诱导模式,解决区域静态交通问题。但一个完整的诱导系统,不仅仅是诱导指示牌这一项,还应该有许多部分组成,比如在美国已经实行的停车位网络预约,重点区域停车位饱和度预警,广播实时空位情况,语音预约服务等等,这些先进的诱导方式都将极大的解决中心区停车问题,且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该地区的流量压力,并为进入此地区的机动车提出预警信息,减少中心区出行。
4.规范路内停车,制定合理标准
对于路内停车,大连市的政策一直都是采取管理上控制的方式,忽视了合理利用道路空间的科学性。在西安路等地区,部分允许路边停车的路段并没有进行科学的划线,使得本来就不宽的道路停放汽车存在随意性,而一旦有停放不规范车辆,则使得整个道路呈现瘫痪状态。而在日本,路内停车在地面划分上是十分清晰明确,且计算精确,基本尺寸为1.5m*5m,有些路段采取全路段停车,明确可停范围,划线宽度也仅为1.5米,这样窄的停车位在我国是很少见的,但这种划线方式却可以督促司机尽可能的少占用道路空间,贴近人行道,在心理上形成规范的停车意识。
道路空间不仅仅有路边停车一种模式,在日本,道路周边空间利用也值得借鉴,比如两块板道路中心隔离带、立交桥匝道附近空间和桥下空间。这部分空间的利用,主要难点是在于如何顺畅的与正常的道路行驶相接。其实,就以绿化隔离带设置地下空间出入口这种做法为例,我们分析其对主要交通流的影响,并不会高于U型挑头对交通的影响,但在我国却极为罕见。这种形式的运用,还要依赖在道路设计侧面断面形式的研究,以及对中心隔离带作用以及设计方法的探讨。
5.对现有停车空间集约利用
停车楼与地面停车和地下停车相比,具有土地集约等优势,但使用者会有不顺畅的心理感受。在日本,大型停车场一般都配备停车楼,立体停车与平面停车相配合,满足不同的停车需求。此类停车楼,只需在现有停车场用地的基础上进行加建,无需增加新的拆迁费用,而我国却存在用地性质不匹配的问题,S3类用地在控规上一般的容积率为0,建筑密度也为0,新型立体停车楼面积的容积率计算,使得在用地分类上处在尴尬的位置,临界于商业用地与停车场用地之间,这就需要在控规层面上给予土地使用更多的兼容性质。解决了政策上的难题,那么真正使停车楼成本降低,运用市场经济手法,通过价格调节手段,让有超过四小时停车需求的司机“上楼”,慢慢习惯于对于不同需求选择不同的停车方式。
结语
综合考虑大连市中心区停车存在的问题,我们不难发现,主要还是集中在管理层面,其次是在整体区域交通规划的设计层面。政府的管控行为起到了主导的作用,如何理解运用新的停车供给模式,如何使国外先进的经验运用在大连的特殊环境之下,是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但首先应转变观念,把停车管理放到静态交通设计中去,遵循市场经济的原则,从配建停车位到经营停车空间,利用市场的自身调节,平衡中心区的停车矛盾。
關键字:共享 停车供给 路面停车
中图分类号: TU248.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在总停车位保持不变,无法新增停车位的情况下,如何利用好现有的停车位,如何把更多的停车位供给城市使用,是解决大连市城市中心区燃眉之急的关键问题。那么通过对重庆、大阪等一些大型城市的研究,可以从以下几点寻求突破:
企事业单位按时间共享停车位。
早在2004年,大连市就颁布了《大连市停车场收费管理办法》,其中明确提出了鼓励企事业单位错时有偿开放停车场,使这部分停车资源真正成为社会服务。但是,由于鼓励措施的不明确,而且开放停车空间无疑增加了管理成本,很多单位并不愿意对外开放。这一方面反应了我国公共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另一方面,政府作为管理者,并未出台切实有效的鼓励措施。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多数委托物业公司代为管理,多数只服务于机关单位自身停车需求,而单位停车场从非营利性停车场转换为盈利性停车场,需经过公安局、物价局、工商部门、税务部门、保险公司等多道门槛,管理部门也多达20多家,这使得多数单位望而却步。
小区车位按比例共享停车位。
小区停车泊位在理论上存在与用地停车共享的可能,需解决管理上和数量上的困境。重庆市在《重庆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标准细则》中规定,城市二区(除渝中区外)新建住宅的停车泊位配比数量为0.6车位/100㎡,而我国在现行的《城市居住区管理规范GB50180-93》中,规定居住区停车率不小于10%,按平均每户3.5人每人30平方米计算,折合0. 9车位/100㎡,重庆的地方标准大大提高了底线标准,这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小区自身停车位不足的情况。
为了满足未来的停车需求,商业中心区新建住宅的停车比例可以达到1:1,甚至更高,那么在短期内,部分停车泊位存在空余,可补充到临时停车位中。通过物业管理方法的革新,独栋门禁管理的住宅更符合地下停车泊位的共享要求,但需对周边道路设置方便的车型出入口,人行上不但联通单元电梯,更进一步纳入城市地下空间管理范畴,与地下商业空间、地下通道、地下公交枢纽相连,使得其在使用的方便程度上和小区的安全性上均可行。
3.提高停车效率
增加停车泊位周转率的同时,提高停车效率,使所有停车场尽可能的平均利用,使得车辆用最少的时间找到停车位,减少不必要的绕行交通量,也是解决停车位供给不足的一种途径。由于区位因素,和方便程度不同,中心区的停车场库也存在使用不均的情况,部分停车场爆满的同时,一些停车场仍有部分空余,这就需要停车诱导系统进行辅助。
重庆市于2009年末引入了停车诱导系统,江北区、渝中区、渝北区、南坪区等多个商业中心都形成了停车诱导网络,采取三级诱导模式,解决区域静态交通问题。但一个完整的诱导系统,不仅仅是诱导指示牌这一项,还应该有许多部分组成,比如在美国已经实行的停车位网络预约,重点区域停车位饱和度预警,广播实时空位情况,语音预约服务等等,这些先进的诱导方式都将极大的解决中心区停车问题,且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该地区的流量压力,并为进入此地区的机动车提出预警信息,减少中心区出行。
4.规范路内停车,制定合理标准
对于路内停车,大连市的政策一直都是采取管理上控制的方式,忽视了合理利用道路空间的科学性。在西安路等地区,部分允许路边停车的路段并没有进行科学的划线,使得本来就不宽的道路停放汽车存在随意性,而一旦有停放不规范车辆,则使得整个道路呈现瘫痪状态。而在日本,路内停车在地面划分上是十分清晰明确,且计算精确,基本尺寸为1.5m*5m,有些路段采取全路段停车,明确可停范围,划线宽度也仅为1.5米,这样窄的停车位在我国是很少见的,但这种划线方式却可以督促司机尽可能的少占用道路空间,贴近人行道,在心理上形成规范的停车意识。
道路空间不仅仅有路边停车一种模式,在日本,道路周边空间利用也值得借鉴,比如两块板道路中心隔离带、立交桥匝道附近空间和桥下空间。这部分空间的利用,主要难点是在于如何顺畅的与正常的道路行驶相接。其实,就以绿化隔离带设置地下空间出入口这种做法为例,我们分析其对主要交通流的影响,并不会高于U型挑头对交通的影响,但在我国却极为罕见。这种形式的运用,还要依赖在道路设计侧面断面形式的研究,以及对中心隔离带作用以及设计方法的探讨。
5.对现有停车空间集约利用
停车楼与地面停车和地下停车相比,具有土地集约等优势,但使用者会有不顺畅的心理感受。在日本,大型停车场一般都配备停车楼,立体停车与平面停车相配合,满足不同的停车需求。此类停车楼,只需在现有停车场用地的基础上进行加建,无需增加新的拆迁费用,而我国却存在用地性质不匹配的问题,S3类用地在控规上一般的容积率为0,建筑密度也为0,新型立体停车楼面积的容积率计算,使得在用地分类上处在尴尬的位置,临界于商业用地与停车场用地之间,这就需要在控规层面上给予土地使用更多的兼容性质。解决了政策上的难题,那么真正使停车楼成本降低,运用市场经济手法,通过价格调节手段,让有超过四小时停车需求的司机“上楼”,慢慢习惯于对于不同需求选择不同的停车方式。
结语
综合考虑大连市中心区停车存在的问题,我们不难发现,主要还是集中在管理层面,其次是在整体区域交通规划的设计层面。政府的管控行为起到了主导的作用,如何理解运用新的停车供给模式,如何使国外先进的经验运用在大连的特殊环境之下,是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但首先应转变观念,把停车管理放到静态交通设计中去,遵循市场经济的原则,从配建停车位到经营停车空间,利用市场的自身调节,平衡中心区的停车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