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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认为实践这一范畴包含两种活动形式,一种是主体改造客体的对象性生产实践活动,另一种是主体与主体之间的社会交往实践活动。在这两种须臾不可分离的实践活动中,主客体的内涵及其关系是不同的。这是本文分析的第一个基本问题。在此基础上,针对社会交往实践活动,分别从两个角度进行分析,进而得出,在社会交往实践活动中,在一定过程和条件下,人是主体角色和客体角色的统一体。本文分析的目的在于,明确社会交往实践活动中的人是平等的主客体角色的统一体,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关系并不是主客二分的。旨在为建立人与人之间平等和谐的交往关系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