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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现阶段,我国流动人口的社会救助处于发展时期,虽然也出台了相关政策,但是由于局限性,仍然令人担忧,因此完善流动人口的社会救助制度迫在眉睫。本文从流动人口的现状,以及社会救助制度等方面来论述该制度的局限性,加强完善社会救助管理制度,充分保障他们的利益。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 流动人口 救助管理制度 社会救助
随着新型城镇化步伐的加快,流动人口的问题也日益严重。我国早在2003年就颁布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但是存在着许多漏洞。本文通过分析流动人口现状以及社会救助体系的局限性,来论述如何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一、流动人口社会救助概述
社会救助是指在公民遇到困难时,国家运用各种手段,向公民伸出援助之手,来保证公民的基本生活,使得公民能摆脱困境,这也是公民的一项权利。
我国目前尚无明确、准确和统一的定义。总体来说,流动人口就是远离经常居住地的人口。这样覆盖范围广,并且与政策等各个方面都相互适应。
二、流动人口现状
2016年末,我国流动人口数多达2.45亿人,在总人口中的占比有升有降,但仍保持较大比重。可以预见,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大规模的人口流动迁徙仍将是中国人口发展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现象。
在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中,流动人口中占最多数的就是农民工,达到70%的比例。他们20多岁就进城打工,有的甚至未成年就进城,全靠打工赚取生活所需,因此他们的受教育程度并不高。
由于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缓慢,大多数人不愿留在当地,都选择去中东部地区谋生,因此西部地区的人流量越来越少。而对中东部等发达地区,人口流入量持续上升,无疑是不利的。
不管是哪种类型的流动人口,他们大都是租住在城镇地下室或拥挤巷中,生活环境恶劣,安全隐患大。此外,长期居住在阴暗潮湿的地下室里,也不利于身心健康。
(五)流动人口缺乏全面的保障机制
流动人口为新型城镇化建设做出了许多牺牲,他们现在已经成为新型城镇化环节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但是国家却没有给他们提供相应的生活保障,尤其是孩子的教育问题。
四、流动人口社会救助体制的局限性
(一)法律疏漏与政策空白
目前我国针对流动人口的社会救助制度是2003年颁发的《救助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但它只提供了原则和方向,没有具体的操作标准。
(二)社会救助执行存在障碍
救助管理制度在實施过程中对受助者身份的鉴别有阻碍,救助工作存在障碍,并且救助站的管理措施不太完善,各个部门也没有做到互相监督,互相沟通。另外,救助管理制度对特殊人群的救助是空白的。对于那些患了重病、绝症、传染病的人,该制度中并未说明如何救助,怎样安置。
(三)流动人口的社会救助融资机制缺失
流动人口的救助,主要由政府负责,救助资金也主要由政府提供,这种规定无疑增加了当地政府的压力,使得救助站得不到充足的资金,从而导致救助工作无法顺利进行。另外,救助站也需要日常维护,这也是一大笔费用,加大了救助工作的难度。
(四)救助站工作人员应提高职业素养
1.工作人员责任意识不强
救助站的工作人员将工作仅仅理解为简单的救助,联系其亲属,对受助者的态度冷漠,而不是进行相应的心理疏导,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三观,阻碍了救助工作的开展。
2.救助工作人员专业程度较低
由于救助站的工作人员几乎还是原来收容遣送站的人员,他们的专业水平一般,同时加上缺少相应的培训,因此他们的能力得不到提高,也就不能顺利开展救助工作。
五、流动人口社会救助管理制度的完善
(一)完善流动人口救助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
1.完善与统一救助管理法规
现有的《救助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没有足够具体的内容,对每个相关部门的救助责任没有做出详细的说明和规定。因此应该完善救助法律制度,统一地区救助管理规定,明确责任,防止相互推卸。立法机关对骗助现象制定相应的法律和处罚标准,执法部门认真执行,严厉打击骗助现象。
(二)严格选择救助对象
区分流动人口的真伪,对受助者的文档归档,在各个地域进行联网通报,及时获得受助者的信息,识别其身份的真实性,了解该人是否进行多次求助、多地求助。
(三)构建多方位的融资模式
救助资金不仅由政府承担,还需增加其他渠道来改变融资单一的情况。利用社会组织,依靠社会力量。但在实施过程中难免会有所困难,因为没有相应的立法保障,所以还需出台相关的政策,让更多的民间力量可以参与进来。
(四)提高专业人员素质
首先,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和专业道德培训。救助站的工作人员应该按照规定的期限对各方面进行培训,以此来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其次,培养专业的工作人员,增大救助队伍的专业化。此外,还需要吸收大量领域比如法律、心理学、医学专家加入救助工作,以此提高救助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建立一个科学和广泛的社会救助网络。
结语
新型城镇化流动人口问题日益突出,我们要尽快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从各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对流动人口进行人性化管理,清除一切弊端。以政府为主导,协调其余社会力量,了解流动人口的现状,采取物质和精神帮助。相信不久,新型城镇化流动人口的问题终会得到解决。
参考文献:
[1]陈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流动人口政策变迁研究[D].陕西师范大学,2013,(1)
[2]方亚龙、高亮,流动人口社会救助中的政府职能研究[J].大庆师范学院学报,2014,(1)
[3] 孙志祥, 流动人口社会救助问题研究[J]. 福建行政学院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1)
[4] 张永爱.,流动人口管理的现状及难点[J].中外企业家,2014,(14)
作者简介:
刘蓉(1994—),女,山西朔州人,山西财经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经济法.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 流动人口 救助管理制度 社会救助
随着新型城镇化步伐的加快,流动人口的问题也日益严重。我国早在2003年就颁布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但是存在着许多漏洞。本文通过分析流动人口现状以及社会救助体系的局限性,来论述如何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一、流动人口社会救助概述
社会救助是指在公民遇到困难时,国家运用各种手段,向公民伸出援助之手,来保证公民的基本生活,使得公民能摆脱困境,这也是公民的一项权利。
我国目前尚无明确、准确和统一的定义。总体来说,流动人口就是远离经常居住地的人口。这样覆盖范围广,并且与政策等各个方面都相互适应。
二、流动人口现状
2016年末,我国流动人口数多达2.45亿人,在总人口中的占比有升有降,但仍保持较大比重。可以预见,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大规模的人口流动迁徙仍将是中国人口发展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现象。
在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中,流动人口中占最多数的就是农民工,达到70%的比例。他们20多岁就进城打工,有的甚至未成年就进城,全靠打工赚取生活所需,因此他们的受教育程度并不高。
由于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缓慢,大多数人不愿留在当地,都选择去中东部地区谋生,因此西部地区的人流量越来越少。而对中东部等发达地区,人口流入量持续上升,无疑是不利的。
不管是哪种类型的流动人口,他们大都是租住在城镇地下室或拥挤巷中,生活环境恶劣,安全隐患大。此外,长期居住在阴暗潮湿的地下室里,也不利于身心健康。
(五)流动人口缺乏全面的保障机制
流动人口为新型城镇化建设做出了许多牺牲,他们现在已经成为新型城镇化环节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但是国家却没有给他们提供相应的生活保障,尤其是孩子的教育问题。
四、流动人口社会救助体制的局限性
(一)法律疏漏与政策空白
目前我国针对流动人口的社会救助制度是2003年颁发的《救助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但它只提供了原则和方向,没有具体的操作标准。
(二)社会救助执行存在障碍
救助管理制度在實施过程中对受助者身份的鉴别有阻碍,救助工作存在障碍,并且救助站的管理措施不太完善,各个部门也没有做到互相监督,互相沟通。另外,救助管理制度对特殊人群的救助是空白的。对于那些患了重病、绝症、传染病的人,该制度中并未说明如何救助,怎样安置。
(三)流动人口的社会救助融资机制缺失
流动人口的救助,主要由政府负责,救助资金也主要由政府提供,这种规定无疑增加了当地政府的压力,使得救助站得不到充足的资金,从而导致救助工作无法顺利进行。另外,救助站也需要日常维护,这也是一大笔费用,加大了救助工作的难度。
(四)救助站工作人员应提高职业素养
1.工作人员责任意识不强
救助站的工作人员将工作仅仅理解为简单的救助,联系其亲属,对受助者的态度冷漠,而不是进行相应的心理疏导,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三观,阻碍了救助工作的开展。
2.救助工作人员专业程度较低
由于救助站的工作人员几乎还是原来收容遣送站的人员,他们的专业水平一般,同时加上缺少相应的培训,因此他们的能力得不到提高,也就不能顺利开展救助工作。
五、流动人口社会救助管理制度的完善
(一)完善流动人口救助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
1.完善与统一救助管理法规
现有的《救助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没有足够具体的内容,对每个相关部门的救助责任没有做出详细的说明和规定。因此应该完善救助法律制度,统一地区救助管理规定,明确责任,防止相互推卸。立法机关对骗助现象制定相应的法律和处罚标准,执法部门认真执行,严厉打击骗助现象。
(二)严格选择救助对象
区分流动人口的真伪,对受助者的文档归档,在各个地域进行联网通报,及时获得受助者的信息,识别其身份的真实性,了解该人是否进行多次求助、多地求助。
(三)构建多方位的融资模式
救助资金不仅由政府承担,还需增加其他渠道来改变融资单一的情况。利用社会组织,依靠社会力量。但在实施过程中难免会有所困难,因为没有相应的立法保障,所以还需出台相关的政策,让更多的民间力量可以参与进来。
(四)提高专业人员素质
首先,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和专业道德培训。救助站的工作人员应该按照规定的期限对各方面进行培训,以此来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其次,培养专业的工作人员,增大救助队伍的专业化。此外,还需要吸收大量领域比如法律、心理学、医学专家加入救助工作,以此提高救助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建立一个科学和广泛的社会救助网络。
结语
新型城镇化流动人口问题日益突出,我们要尽快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从各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对流动人口进行人性化管理,清除一切弊端。以政府为主导,协调其余社会力量,了解流动人口的现状,采取物质和精神帮助。相信不久,新型城镇化流动人口的问题终会得到解决。
参考文献:
[1]陈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流动人口政策变迁研究[D].陕西师范大学,2013,(1)
[2]方亚龙、高亮,流动人口社会救助中的政府职能研究[J].大庆师范学院学报,2014,(1)
[3] 孙志祥, 流动人口社会救助问题研究[J]. 福建行政学院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1)
[4] 张永爱.,流动人口管理的现状及难点[J].中外企业家,2014,(14)
作者简介:
刘蓉(1994—),女,山西朔州人,山西财经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经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