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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问题
通过近年来的消防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来看,民营企业存在的突出消防安全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建筑耐火等级低。除办公楼外,民营企业的厂房、仓库、宿舍的建筑工程多采用简易结构,如砖墙锌铁棚结构,这种建筑相比其它建筑结构,具有施工周期短、投入资金少的特点,对于资金匮乏的民营企业主具有很大的吸引力。而这种建筑多属三级耐火等级,抗御火灾的能力非常低,火烧不了多久,主体结构就会被破坏,可用于疏散物资、扑救火灾的时间非常短,容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二)相邻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足。当发生火灾时,火通过热传导、对流和辐射的形式向相邻建筑传递,如果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足,火势很快蔓延开来,小火酿变成大火。
(三)建筑周边没有设置必要的消防车道。许多民营企业工业区内没有按规范要求设置相应的消防车道。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无法快速地到达火场,消防队员也不可能尽快靠近火场,从各方向对火灾进行控制。
(四)工业区消防给水管网管径过细,水压过低,无法满足消防用水的需要。
(五)消防设施设计施工市场混乱,导致消防工程质量低下。按照《消防法》的规定,消防工程应由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工程公司设计和施工。但实际情况是,许多根本没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在承担设计和施工的任务。为了招揽设计任务,设计单位一味迎合甲方,故意减少设计项目,降低设计标准;为了承接工程,施工单位竞相压价,恶性竞争的结果是工程偷工减料、粗制滥造,质量根本得不到保证,消防设施形同虚设,致使紧急情况下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
(六)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1、乱搭乱建现象严重。一些已经消防审核和验收合格的企业,在投入使用后为了提高场地的利用率,擅自将原有建筑物间的防火间距或消防通道搭建成仓库或车间,从而改变整体消防安全布局,造成了建筑物没有
消防车道、没有防火间距、没有防火分区等问题,给消防安全带来严重的隐患。2、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是同一建筑内不同使用功能的区域共存,而没有采取必要的防火分隔措施,例如:有的单位经消防验收合格后,擅自改变建筑用途,在车间增设仓库,或在仓库增设办公室等,极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3、生产组织混乱,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没有建立健全。许多民营企业主头脑的消防安全意识相当淡薄,没有从企业长远发展的高度来看等消防安全问题,有意或无意地逃避消防部门的监督,建筑工程未经审核验收就投入使用,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各项安全制度不落实,消防设施器材不完善或者缺乏维修保养。
改善对策
(一)重视消防规划,尤其是要做好工业园区的消防规划。
在制定小城镇消防规划时,要特别注重工业园区的消防规划。工业园区从选址开始,就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遵循安全实用、经济合理的原则,综合考虑工业区安全布局、消防车道、消防水源、消防通信等内容。例如尽量将同一生产类型、同一火灾危险性工业厂房布置在一个工业区,整体考虑厂房防火分区、防火间距问题,从工业区规划开始就考虑到消防相关安全问题,从而避免留下先天性隐患。
(二)以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引导民营企业提高自身抗御火灾的能力。
对于许多民营企业,资金的短缺是最突出的问题。因此在建厂时他们一般会优先选优先选择砖墙锌铁棚之类耐火等级低的简易建筑作为生产基地。待他们过几年挖到“第一桶金”后,有了一定资金,再考虑固定厂房建筑。政府应该针对这种情况,加大对民企的资金扶持力度,帮助民企做大做强,鼓励民企上钢筋水泥结构耐火等级高的建筑用作厂房、库房、办公楼,严格控制三级以下耐火等级建筑的兴建,从而提升抗御火灾的能力。
(三)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到既严格执法,又热情服务。
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是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所应遵循的宗旨。对民营企业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本着支持地方经济建设、急人民群众所急的态度,运用消防法律法规,努力消除不安全因素,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四)民营企业要切实履行好作为消防安全责任主体的各项职责,从企业的自身入手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民营企业作为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必须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民营企业主或者其他主要负责人是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应该切实履行好职责。同时,企业内部要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以建立责任制度,形成责任“链条”,一环扣一环,环环抓落实。在落实责任制的基础上,企业还应认真做好每日防火巡查和其它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消防档案等方方面面的工作,以达到全面规范消防管理。
通过近年来的消防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来看,民营企业存在的突出消防安全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建筑耐火等级低。除办公楼外,民营企业的厂房、仓库、宿舍的建筑工程多采用简易结构,如砖墙锌铁棚结构,这种建筑相比其它建筑结构,具有施工周期短、投入资金少的特点,对于资金匮乏的民营企业主具有很大的吸引力。而这种建筑多属三级耐火等级,抗御火灾的能力非常低,火烧不了多久,主体结构就会被破坏,可用于疏散物资、扑救火灾的时间非常短,容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二)相邻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足。当发生火灾时,火通过热传导、对流和辐射的形式向相邻建筑传递,如果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足,火势很快蔓延开来,小火酿变成大火。
(三)建筑周边没有设置必要的消防车道。许多民营企业工业区内没有按规范要求设置相应的消防车道。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无法快速地到达火场,消防队员也不可能尽快靠近火场,从各方向对火灾进行控制。
(四)工业区消防给水管网管径过细,水压过低,无法满足消防用水的需要。
(五)消防设施设计施工市场混乱,导致消防工程质量低下。按照《消防法》的规定,消防工程应由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工程公司设计和施工。但实际情况是,许多根本没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在承担设计和施工的任务。为了招揽设计任务,设计单位一味迎合甲方,故意减少设计项目,降低设计标准;为了承接工程,施工单位竞相压价,恶性竞争的结果是工程偷工减料、粗制滥造,质量根本得不到保证,消防设施形同虚设,致使紧急情况下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
(六)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1、乱搭乱建现象严重。一些已经消防审核和验收合格的企业,在投入使用后为了提高场地的利用率,擅自将原有建筑物间的防火间距或消防通道搭建成仓库或车间,从而改变整体消防安全布局,造成了建筑物没有
消防车道、没有防火间距、没有防火分区等问题,给消防安全带来严重的隐患。2、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是同一建筑内不同使用功能的区域共存,而没有采取必要的防火分隔措施,例如:有的单位经消防验收合格后,擅自改变建筑用途,在车间增设仓库,或在仓库增设办公室等,极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3、生产组织混乱,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没有建立健全。许多民营企业主头脑的消防安全意识相当淡薄,没有从企业长远发展的高度来看等消防安全问题,有意或无意地逃避消防部门的监督,建筑工程未经审核验收就投入使用,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各项安全制度不落实,消防设施器材不完善或者缺乏维修保养。
改善对策
(一)重视消防规划,尤其是要做好工业园区的消防规划。
在制定小城镇消防规划时,要特别注重工业园区的消防规划。工业园区从选址开始,就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遵循安全实用、经济合理的原则,综合考虑工业区安全布局、消防车道、消防水源、消防通信等内容。例如尽量将同一生产类型、同一火灾危险性工业厂房布置在一个工业区,整体考虑厂房防火分区、防火间距问题,从工业区规划开始就考虑到消防相关安全问题,从而避免留下先天性隐患。
(二)以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引导民营企业提高自身抗御火灾的能力。
对于许多民营企业,资金的短缺是最突出的问题。因此在建厂时他们一般会优先选优先选择砖墙锌铁棚之类耐火等级低的简易建筑作为生产基地。待他们过几年挖到“第一桶金”后,有了一定资金,再考虑固定厂房建筑。政府应该针对这种情况,加大对民企的资金扶持力度,帮助民企做大做强,鼓励民企上钢筋水泥结构耐火等级高的建筑用作厂房、库房、办公楼,严格控制三级以下耐火等级建筑的兴建,从而提升抗御火灾的能力。
(三)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到既严格执法,又热情服务。
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是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所应遵循的宗旨。对民营企业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本着支持地方经济建设、急人民群众所急的态度,运用消防法律法规,努力消除不安全因素,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四)民营企业要切实履行好作为消防安全责任主体的各项职责,从企业的自身入手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民营企业作为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必须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民营企业主或者其他主要负责人是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应该切实履行好职责。同时,企业内部要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以建立责任制度,形成责任“链条”,一环扣一环,环环抓落实。在落实责任制的基础上,企业还应认真做好每日防火巡查和其它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消防档案等方方面面的工作,以达到全面规范消防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