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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佳木先生指出:口述史不仅是历史研究的一种工作方法,一种成果形式,也是一种新的理论。它突破了以往历史著述偏重于政治和上层、较多地“自上而下”写历史的传统,使普通人的生活、社会的变迁、人民大众对历史的认识更多地走进了史学领域,从而有助于把“自上而下”写历史和“自下而上”写历史结合起来。这种新的史学方法、形式、理论,特别适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的研究。
我们现在所要讲的真正意义的当代“口述历史”,就是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把访谈建立在音像技术基础之上的,由访问者与口述者相互合作完成的“口述历史”记录。新中国成立不久,直至“文化大革命”初期,即已有学者在做此项工作,当时研究者把自己所从事的这项工作叫“走访”或“访问老干部”,后来又叫“抢救活资料”。前期他们采用笔录,进入80年代中后期开始使用录音机、录像机这一更加先进的手段。
口述历史是研究当代史获取完整史料的一个重要环节。史料的种类包括实物资料和文献资料,文献史料又可分为:1、正史类;2、经、子、集类;3、甲骨文、石刻碑文类;4、地方志类;5、档案类;6、外国人著述类;7、口头类,亦称口碑资料,即现今所谓的“口述史”。所谓的口述历史就是请当时决策者和参与实施者,用口述的办法回忆叙说历史,访问者或者叫倾听者通过录音、笔录、影像等手段,完整地记录下来,整理成文,即成为口述的历史资料。
要做好口述史工作,应注意以下几种工作方法。(一)口述历史的受访者必须是历史事件的决策和参与实施者。(二)访问者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熟悉当代地方史)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同时应具备文字能力,鉴别能力,与人交流和交往的亲和能力。(三)访问之前,要做好准备工作,要明确和熟悉自己所要了解的那段历史,要有重点,而不是漫无边际。在与受访者进行沟通的同时,应向其提供必要的背景材料和访谈提纲,以帮助和唤起受访者的记忆。要尊重受访者,包括人格和隐私。(四)事前访问者要对受访者的工作经历、谈话特点,包括脾气性格、生活习惯和业余爱好等有所了解,以便互相沟通,创造和谐、友好、信任的气氛,在愉快的交流中,共同完成此项工作。(五)访问者要根据受访者的实际情况(包括受访者的身体状况,作息习惯,对录音、笔录、录像哪种形式比较适应等)来确定访谈的方式和时间,要尊重对方的意见,以便调动受访者的谈话情绪。(六)在访问的过程中,如果受访者的谈话内容长时间地脱离主题,访问者要适时地对受访者的谈话内容加以引导。访问者如有不明之处,或者受访者所述史实与其他史料和事实有所出入,访问者不必马上提出或打断受访者的谈话,一般应将疑问及时笔录,待事后再与受访者进行核对。(七)访问在保持受访者口述历史“原汁原味”的基础上,就自己所掌握的历史情况,以及文献、档案和旁证等加以印证,提出问题并整理成文,最终征得受访者的确认。
历史资料最可贵的是真实。目前,我国口述历史工作仍处于初创阶段,如何确保它的真实性,是我们史学工作者应当思考的问题。笔者认为,口述历史的真实性决定于口述者和访问者对历史负责的态度。这就要求从事这一工作的人必须对有关历史认真研究,严肃整理,仔细推敲,既要对得起读者,也要对得起口述者,更要对得起历史,绝不能让今天推出的口述历史给明天的人们留下太多需要重新考证、辨伪的东西,成为另一种缺乏可信性的历史读物。
口述史料来源于口述者的记忆,这些记忆往往是在数年甚至数十年后被重新唤起,因此,在回忆和讲述中,不免会存在一些偏差。因为人的记忆力是存在差异的,比如感情记忆与事实记录的差异,记忆衰退、模糊与完整、准确、可靠史实间的差异。人有时是以意义为标准有选择地记忆或遗忘,记忆还会随历史情境的变化而重构,有时还会出现张冠李戴的情况,更有时出于某种原因或某种观点,回忆者有意、无意地遮掩事实,甚至歪曲事实,只谈成绩,不谈失误。当然,由于历史的原因及人与人之间复杂的关系,加之中国长时间的封建社会和极左的环境所造成的影响,无论是官员、商人、学者,甚至普通老百姓,常常是“口有遮拦”的,有许多“牵挂”情结在左右着人们,这一点有时是可以理解的。但现实中,无论是政治和经济的牵挂,还是更现实的“人情牵挂”等等,往往都胜于“道义责任”与“历史责任”。某些情况下,说谎甚至成为“保护自己”、谋求最大政治经济利益的“必要”手段。面对历史,中国传统文化中还有“为尊者讳”“为亲者讳”的说法。这种“道德标准”培育了一些人的“轻率性”“随意性”,使得“善意的”说谎和“恶意的”说谎与真实坦白的陈述混杂在一起,有选择性的“说一半、留一半”的情形更是在“口述史”中存在。这种状况的出现,不仅失去了口述历史的真实性,更加重了访问者的考据责任。
因此,我们在做口述史工作中,还是要大力提倡一个原则,那就是“实事求是”。此外,我们在搞口述历史工作时,还要不断拓宽口述者的范围,使其更具真实性。目前,我们所选择的口述者大多数是当初决策亲历者,不可否认,他们最有发言权和最具权威性。但如果我们的思路再放宽一点,把那些普通群众中的亲历和参与实施者也吸纳进来,把“自上而下”写历史和“自下而上”写历史结合起来,则“口述历史”的真实性必将大大提高。
我们现在所要讲的真正意义的当代“口述历史”,就是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把访谈建立在音像技术基础之上的,由访问者与口述者相互合作完成的“口述历史”记录。新中国成立不久,直至“文化大革命”初期,即已有学者在做此项工作,当时研究者把自己所从事的这项工作叫“走访”或“访问老干部”,后来又叫“抢救活资料”。前期他们采用笔录,进入80年代中后期开始使用录音机、录像机这一更加先进的手段。
口述历史是研究当代史获取完整史料的一个重要环节。史料的种类包括实物资料和文献资料,文献史料又可分为:1、正史类;2、经、子、集类;3、甲骨文、石刻碑文类;4、地方志类;5、档案类;6、外国人著述类;7、口头类,亦称口碑资料,即现今所谓的“口述史”。所谓的口述历史就是请当时决策者和参与实施者,用口述的办法回忆叙说历史,访问者或者叫倾听者通过录音、笔录、影像等手段,完整地记录下来,整理成文,即成为口述的历史资料。
要做好口述史工作,应注意以下几种工作方法。(一)口述历史的受访者必须是历史事件的决策和参与实施者。(二)访问者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熟悉当代地方史)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同时应具备文字能力,鉴别能力,与人交流和交往的亲和能力。(三)访问之前,要做好准备工作,要明确和熟悉自己所要了解的那段历史,要有重点,而不是漫无边际。在与受访者进行沟通的同时,应向其提供必要的背景材料和访谈提纲,以帮助和唤起受访者的记忆。要尊重受访者,包括人格和隐私。(四)事前访问者要对受访者的工作经历、谈话特点,包括脾气性格、生活习惯和业余爱好等有所了解,以便互相沟通,创造和谐、友好、信任的气氛,在愉快的交流中,共同完成此项工作。(五)访问者要根据受访者的实际情况(包括受访者的身体状况,作息习惯,对录音、笔录、录像哪种形式比较适应等)来确定访谈的方式和时间,要尊重对方的意见,以便调动受访者的谈话情绪。(六)在访问的过程中,如果受访者的谈话内容长时间地脱离主题,访问者要适时地对受访者的谈话内容加以引导。访问者如有不明之处,或者受访者所述史实与其他史料和事实有所出入,访问者不必马上提出或打断受访者的谈话,一般应将疑问及时笔录,待事后再与受访者进行核对。(七)访问在保持受访者口述历史“原汁原味”的基础上,就自己所掌握的历史情况,以及文献、档案和旁证等加以印证,提出问题并整理成文,最终征得受访者的确认。
历史资料最可贵的是真实。目前,我国口述历史工作仍处于初创阶段,如何确保它的真实性,是我们史学工作者应当思考的问题。笔者认为,口述历史的真实性决定于口述者和访问者对历史负责的态度。这就要求从事这一工作的人必须对有关历史认真研究,严肃整理,仔细推敲,既要对得起读者,也要对得起口述者,更要对得起历史,绝不能让今天推出的口述历史给明天的人们留下太多需要重新考证、辨伪的东西,成为另一种缺乏可信性的历史读物。
口述史料来源于口述者的记忆,这些记忆往往是在数年甚至数十年后被重新唤起,因此,在回忆和讲述中,不免会存在一些偏差。因为人的记忆力是存在差异的,比如感情记忆与事实记录的差异,记忆衰退、模糊与完整、准确、可靠史实间的差异。人有时是以意义为标准有选择地记忆或遗忘,记忆还会随历史情境的变化而重构,有时还会出现张冠李戴的情况,更有时出于某种原因或某种观点,回忆者有意、无意地遮掩事实,甚至歪曲事实,只谈成绩,不谈失误。当然,由于历史的原因及人与人之间复杂的关系,加之中国长时间的封建社会和极左的环境所造成的影响,无论是官员、商人、学者,甚至普通老百姓,常常是“口有遮拦”的,有许多“牵挂”情结在左右着人们,这一点有时是可以理解的。但现实中,无论是政治和经济的牵挂,还是更现实的“人情牵挂”等等,往往都胜于“道义责任”与“历史责任”。某些情况下,说谎甚至成为“保护自己”、谋求最大政治经济利益的“必要”手段。面对历史,中国传统文化中还有“为尊者讳”“为亲者讳”的说法。这种“道德标准”培育了一些人的“轻率性”“随意性”,使得“善意的”说谎和“恶意的”说谎与真实坦白的陈述混杂在一起,有选择性的“说一半、留一半”的情形更是在“口述史”中存在。这种状况的出现,不仅失去了口述历史的真实性,更加重了访问者的考据责任。
因此,我们在做口述史工作中,还是要大力提倡一个原则,那就是“实事求是”。此外,我们在搞口述历史工作时,还要不断拓宽口述者的范围,使其更具真实性。目前,我们所选择的口述者大多数是当初决策亲历者,不可否认,他们最有发言权和最具权威性。但如果我们的思路再放宽一点,把那些普通群众中的亲历和参与实施者也吸纳进来,把“自上而下”写历史和“自下而上”写历史结合起来,则“口述历史”的真实性必将大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