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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国之大事,不可不察。对于奥运举办城市的移动电视运营机构来说,奥运乃双刃剑,绝不仅仅是天赐良机。孙子曰:“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者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移动电视运营机构要想取得奥运一役的胜利,事先谋划必不可少!
1 明道,顺天
“道”与“天”是孙子极为重视的取胜前提。道者,正义、政治也,可衍生为遵守规则以获认同;天者,时空、自然情形也,可理解为顺势而为。
奥运会不仅仅需要体育竞技的规则,围绕其展开的经济活动一样有其既定规则,移动电视运营机构必须予以遵循——转播方面,2008北京奥运会在中国的赛事转播权由中央电视台独家获得,其他电视台、移动电视播出机构要想进行实时转播,就需要与央视协商,获取相应授权-电视广告方面,首先要面向奥运赞助商和合作伙伴销售,其次才能对其他企业销售。
移动电视的广告销售已被奥委会纳入户外广告范围,在奥运会期间要遵守“户外广告控制计划”。根据该计划,自2008年7月11日至2008年9月17日,奥运举办城市移动电视的广告资源主要用于有偿提供给奥运赞助商进行广告宣传,严格限制非赞助企业广告进入,另有部分资源用于景观设置与城市宣传。
其实,移动电视是新闻媒体,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户外广告。但在规则进一步变化之前,移动电视运营机构还必须遵守奥委会的“户外广告控制计划”。具体而言,控制区域内的移动电视广告要严格按照奥组委认可的价格体系,首先销售给奥运赞助商,然后才可能销售给与奥运赞助商非竞争的厂商,对奥运赞助商之竞争对手的广告发布要严格控制。
2 知己,知彼
孙子曰:“知己知彼者,百战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殆。”
相对于传统电视,移动电视以移动人群为传播对象,具有明显的伴随性媒体特征。从时空关系来看,移动电视与传统电视是互补而非替代关系,因为彼此之间错时、错位,不可能产生直接竞争。正是基于这种互补关系,移动电视直接转播传统电视的节目,不仅不会对传统电视形成受众分流,反而会进一步提升移动受众对传统电视节目、栏目的黏性和收视率。
基于上述分析,可以预料奥运会期间,移动电视可以大量转播奥运赛事和奥运节目,以及时地传递比赛信息,弘扬奥林匹克精神,为。新北京,新奥运”做出自己的贡献。
相对于户外广告或广告播放器,移动电视具有实时传播内容的特性,这一点在奥运会期间是应该重点彰显的。体现实时性的最好办法就是进行实况转播,并在第一时间以分屏显示的方式提供赛场资讯、比赛结果、金牌榜等信息。
另外,移动电视在奥运期间也要结合奥运为出行人群服务,包括奥运场馆天气实时播报,奥运观赛出行路线提示、奥运比赛交通管理措施提示等。
3 正合,奇胜
孙子曰:“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战势不过奇正。”
对于移动电视运营机构来说,奥运期间的广告销售形式一定要多样化,要出“奇兵”。除了传统的硬广告形式外,还要充分开发软广告、INFO字幕广告、INFO游动图片广告、奥运活动冠名,赞助等一系列“奇异”形式。
在奥运会期间,与奥运相关的节目最受关注,因此为这些节目寻找冠名、赞助相对比较容易。INFO系统中,在资讯中“搀杂”一些广告信息,具有极高的到达率,受到广告主的高度关注。现在,不少移动电视运营机构的INFO只在节目播出时出现,在广告播放时自动下播,以免影响广告的收看效果。笔者以为,这样做不可取。实际上当人们收看INFO的时候,自然会关注广告如果播放纯广告,那么受众的实际收看比例是有限的,当明知道是播放广告时,有一些人是不会收看的。在这种情况下,还不如提供INFO,以提高对广告的实际收看率——这个策略也算是时装界流行的“混搭”吧。
1 明道,顺天
“道”与“天”是孙子极为重视的取胜前提。道者,正义、政治也,可衍生为遵守规则以获认同;天者,时空、自然情形也,可理解为顺势而为。
奥运会不仅仅需要体育竞技的规则,围绕其展开的经济活动一样有其既定规则,移动电视运营机构必须予以遵循——转播方面,2008北京奥运会在中国的赛事转播权由中央电视台独家获得,其他电视台、移动电视播出机构要想进行实时转播,就需要与央视协商,获取相应授权-电视广告方面,首先要面向奥运赞助商和合作伙伴销售,其次才能对其他企业销售。
移动电视的广告销售已被奥委会纳入户外广告范围,在奥运会期间要遵守“户外广告控制计划”。根据该计划,自2008年7月11日至2008年9月17日,奥运举办城市移动电视的广告资源主要用于有偿提供给奥运赞助商进行广告宣传,严格限制非赞助企业广告进入,另有部分资源用于景观设置与城市宣传。
其实,移动电视是新闻媒体,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户外广告。但在规则进一步变化之前,移动电视运营机构还必须遵守奥委会的“户外广告控制计划”。具体而言,控制区域内的移动电视广告要严格按照奥组委认可的价格体系,首先销售给奥运赞助商,然后才可能销售给与奥运赞助商非竞争的厂商,对奥运赞助商之竞争对手的广告发布要严格控制。
2 知己,知彼
孙子曰:“知己知彼者,百战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殆。”
相对于传统电视,移动电视以移动人群为传播对象,具有明显的伴随性媒体特征。从时空关系来看,移动电视与传统电视是互补而非替代关系,因为彼此之间错时、错位,不可能产生直接竞争。正是基于这种互补关系,移动电视直接转播传统电视的节目,不仅不会对传统电视形成受众分流,反而会进一步提升移动受众对传统电视节目、栏目的黏性和收视率。
基于上述分析,可以预料奥运会期间,移动电视可以大量转播奥运赛事和奥运节目,以及时地传递比赛信息,弘扬奥林匹克精神,为。新北京,新奥运”做出自己的贡献。
相对于户外广告或广告播放器,移动电视具有实时传播内容的特性,这一点在奥运会期间是应该重点彰显的。体现实时性的最好办法就是进行实况转播,并在第一时间以分屏显示的方式提供赛场资讯、比赛结果、金牌榜等信息。
另外,移动电视在奥运期间也要结合奥运为出行人群服务,包括奥运场馆天气实时播报,奥运观赛出行路线提示、奥运比赛交通管理措施提示等。
3 正合,奇胜
孙子曰:“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战势不过奇正。”
对于移动电视运营机构来说,奥运期间的广告销售形式一定要多样化,要出“奇兵”。除了传统的硬广告形式外,还要充分开发软广告、INFO字幕广告、INFO游动图片广告、奥运活动冠名,赞助等一系列“奇异”形式。
在奥运会期间,与奥运相关的节目最受关注,因此为这些节目寻找冠名、赞助相对比较容易。INFO系统中,在资讯中“搀杂”一些广告信息,具有极高的到达率,受到广告主的高度关注。现在,不少移动电视运营机构的INFO只在节目播出时出现,在广告播放时自动下播,以免影响广告的收看效果。笔者以为,这样做不可取。实际上当人们收看INFO的时候,自然会关注广告如果播放纯广告,那么受众的实际收看比例是有限的,当明知道是播放广告时,有一些人是不会收看的。在这种情况下,还不如提供INFO,以提高对广告的实际收看率——这个策略也算是时装界流行的“混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