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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宁波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密切关注交易领域发展动态,聚焦便民服务速度、执业行为尺度、规章制度密度、风险防线刻度,坚持在“四度空间”建设上下功夫,努力打通“放管服”便民服务改革“最后一公里”,同时根据规范化、电子化、公开化要求,制定落实发展规划“蓝图”,有效优化了区域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环境,提升了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
打造新型交易平台提升便民服务速度
认真抓好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根据交易市场“最多跑一次”改革发展需求,顺利完成该平台的开发、建设、申报、开通等工作,并于去年7月1日对外发布运营。该平台可开展工程项目招标管理监督、投标人入库登记、代理机构注册、招标人注册、投标人注册等业务,在方便企业和办事群众的同时,有效助推了“项目争速”“服务争优”攻坚行动目标的实现。
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该平台于去年4月底试运行,实现了全流程(开评标环节除外)电子化、网络化办理和全程网上留痕、可追溯的既定目标,彻底改变了之前“分头跑、重复跑”的现状,一次性减少了投标人报名、招标文件备案、标书购买、保证金收退等诸多往返事项。
积极推进招投标项目电子监管平台开发建设。该平台于去年4月底试运营,涵盖招标项目备案、项目过程监察、重点项目跟踪、收费监察、数据统计等,实现了全程网上办理功能,减少了招标条件备案、招标文件备案、资格预审文件备案、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文件备案等7个往返事项。
落实法规文件精神规范执业行为尺度
学深“94号令”规范“放管服”工作的既定目标。《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財政部“94号令”)于2018年3月1日实施,重点从监管救济措施、管理重心、市场秩序、市场活力等方面,规范了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采购行为。为进一步落实“94号令”,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放管服”改革和“服务争效”攻坚行动,中心提前以专报形式向宁波保税区管委会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读懂“16号令”落实“放管服”改革的根本目的。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16号令”)修改内容,中心深入学习研究,围绕“16号令”出台的背景、修改的主要内容、区域政策调整的建议,及时向宁波保税区管委会提交了专题报告。宁波保税区交易管理领导小组对政府投资(含直属企业)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和标准进行了专题研究,并以会议纪要形式予以明确,大幅缩小了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范围。
认清“3号件”深化“放管服”行动的指导意义。高标准落实《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现场监督管理规程》(甬资交管办〔2017〕3号文件),对规程涉及的适用范围、适用主体、相关要求、监督管理等进行了认真学习。特别是对“相关要求”中关于开标(拍卖、竞价)会的现场监督、评标会的现场监督、专家选聘的监督、其他要求等监管重点,进行了深入学习和解读。
查找工作疏漏扎紧制度铁笼密度
通过强化有效监督,规范招标采购文件制定。逐步扩大招标文件预公示范围,从工程项目扩大到政府采购、国有直属企业采购。通过公示招标采购文件、评标办法,向所有潜在供应商(投标人)和社会大众敞开质疑、问询和提出意见建议的渠道,强化了当事人监督和社会监督,减少了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条款出现,有效提高了招标采购文件编制质量,有效降低了廉政风险。
通过建章立制,规范摇号设备管理使用。针对个别省市地区曾出现通过冷冻摇号机乒乓球、改变个别乒乓球自身重量以提高中标概率的情况,及时制定了《宁波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招投标摇号设备使用管理规定》,在开标过程中,增加了投标人(2家以上)对摇号机、乒乓球等摇号设备的查验环节,从工作程序上堵塞了廉政漏洞。
通过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审计要求。高标准做好规上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及时制定《宁波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法定规模以上项目招标采购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整理、归档范围,完善借阅、查询程序,规范管理、服务机制,确保项目信息完整、翔实、准确。
夯实工作基础提高风险防线刻度
强化党建争强意识,打造过硬团队。以开放型党组织生活为平台,秉承“春雨”支部“润物细无声”核心理念,通过“忆红船”、参观先烈故居等活动,净化思想、凝聚力量、激发干劲。认真学习廉政法规文件和中央、省、市的廉情通报,积极引导廉政氛围的形成,牢固树立按法律办事、按规章制度办事、按流程办事的意识。
开展法规业务培训,倡导遵章守纪。为更好地掌握、运用“94号令”和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平台,召集区内各有关人员举办业务培训;为澄清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工作中的误区,推进业务操作规范、依法、公开运转,举办专题讲座;为贯彻落实“交易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后续工作,召集区内有关人员举办专题培训。
强化内部管理控制,拉高廉政防线。强化重要岗位、重点人员的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主动开展交流轮岗行动,构筑“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风险防线。赴兄弟单位调研交流,就风险防控的难点、热点问题,招投标工作最新发展趋势,日常经验、工作亮点等交换意见、深入探讨,取长补短、共同提高。按照“对外简化程序、对内严格控制”的原则,探索建立业务受理、审核把关、中心主任终审的“三级把控”机制,既方便了服务对象,又规范了内部流程,得到了服务对象的一致好评。
紧贴市场变化制定落实规划“蓝图”
向规范化要质量。梳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权利和责任,进一步理顺招投标管理体制机制。强化法规和补位意识,切实深化“AB角”制度落实。深化简政和放权行动,切实转变服务模式。对规模以下项目突出“放”的思想,根据业主个性化需求,提供简单、方便、快捷的服务流程;对规模以上项目强调“管”的意识,统一招投标电子平台,按照线上流程操作;对所有项目贯穿“服”的理念,主动提前介入,做好法规政策宣讲、交易环境优化、项目进场交易等跟踪服务工作。
向电子化要效益。加快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和完善,增加投标文件网上递交、专家网上在线评标等功能。参照“政采云”、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平台,结合直属企业采购工作需求,扎实推进直属企业采购项目电子招投标平台首创、开发和建设。深化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与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共资源交易”板块及省、市平台的信息对接、数据推送工作,实现信息、数据实时共享工作省域范围内的“并联组合”。
向公开化要增速。按照公开、合法、真实、规范、及时、便民的原则(涉密、涉私及法律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将与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的信息予以公开。在交易过程中,坚持以招标文件预公示制度保证文件条款设置的公正性,以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确保获取资格投标人无失信记录,以每月公开曝光的手段促进专家和代理机构管理考核透明化、公开化。依托网络技术,在继承实体场所优点同时,杜绝暗箱操作,缩短交易周期,实现交易手段的网络化、公开化。
(作者单位:宁波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打造新型交易平台提升便民服务速度
认真抓好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根据交易市场“最多跑一次”改革发展需求,顺利完成该平台的开发、建设、申报、开通等工作,并于去年7月1日对外发布运营。该平台可开展工程项目招标管理监督、投标人入库登记、代理机构注册、招标人注册、投标人注册等业务,在方便企业和办事群众的同时,有效助推了“项目争速”“服务争优”攻坚行动目标的实现。
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该平台于去年4月底试运行,实现了全流程(开评标环节除外)电子化、网络化办理和全程网上留痕、可追溯的既定目标,彻底改变了之前“分头跑、重复跑”的现状,一次性减少了投标人报名、招标文件备案、标书购买、保证金收退等诸多往返事项。
积极推进招投标项目电子监管平台开发建设。该平台于去年4月底试运营,涵盖招标项目备案、项目过程监察、重点项目跟踪、收费监察、数据统计等,实现了全程网上办理功能,减少了招标条件备案、招标文件备案、资格预审文件备案、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文件备案等7个往返事项。
落实法规文件精神规范执业行为尺度
学深“94号令”规范“放管服”工作的既定目标。《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財政部“94号令”)于2018年3月1日实施,重点从监管救济措施、管理重心、市场秩序、市场活力等方面,规范了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采购行为。为进一步落实“94号令”,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放管服”改革和“服务争效”攻坚行动,中心提前以专报形式向宁波保税区管委会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读懂“16号令”落实“放管服”改革的根本目的。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16号令”)修改内容,中心深入学习研究,围绕“16号令”出台的背景、修改的主要内容、区域政策调整的建议,及时向宁波保税区管委会提交了专题报告。宁波保税区交易管理领导小组对政府投资(含直属企业)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和标准进行了专题研究,并以会议纪要形式予以明确,大幅缩小了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范围。
认清“3号件”深化“放管服”行动的指导意义。高标准落实《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现场监督管理规程》(甬资交管办〔2017〕3号文件),对规程涉及的适用范围、适用主体、相关要求、监督管理等进行了认真学习。特别是对“相关要求”中关于开标(拍卖、竞价)会的现场监督、评标会的现场监督、专家选聘的监督、其他要求等监管重点,进行了深入学习和解读。
查找工作疏漏扎紧制度铁笼密度
通过强化有效监督,规范招标采购文件制定。逐步扩大招标文件预公示范围,从工程项目扩大到政府采购、国有直属企业采购。通过公示招标采购文件、评标办法,向所有潜在供应商(投标人)和社会大众敞开质疑、问询和提出意见建议的渠道,强化了当事人监督和社会监督,减少了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条款出现,有效提高了招标采购文件编制质量,有效降低了廉政风险。
通过建章立制,规范摇号设备管理使用。针对个别省市地区曾出现通过冷冻摇号机乒乓球、改变个别乒乓球自身重量以提高中标概率的情况,及时制定了《宁波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招投标摇号设备使用管理规定》,在开标过程中,增加了投标人(2家以上)对摇号机、乒乓球等摇号设备的查验环节,从工作程序上堵塞了廉政漏洞。
通过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审计要求。高标准做好规上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及时制定《宁波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法定规模以上项目招标采购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整理、归档范围,完善借阅、查询程序,规范管理、服务机制,确保项目信息完整、翔实、准确。
夯实工作基础提高风险防线刻度
强化党建争强意识,打造过硬团队。以开放型党组织生活为平台,秉承“春雨”支部“润物细无声”核心理念,通过“忆红船”、参观先烈故居等活动,净化思想、凝聚力量、激发干劲。认真学习廉政法规文件和中央、省、市的廉情通报,积极引导廉政氛围的形成,牢固树立按法律办事、按规章制度办事、按流程办事的意识。
开展法规业务培训,倡导遵章守纪。为更好地掌握、运用“94号令”和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平台,召集区内各有关人员举办业务培训;为澄清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工作中的误区,推进业务操作规范、依法、公开运转,举办专题讲座;为贯彻落实“交易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后续工作,召集区内有关人员举办专题培训。
强化内部管理控制,拉高廉政防线。强化重要岗位、重点人员的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主动开展交流轮岗行动,构筑“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风险防线。赴兄弟单位调研交流,就风险防控的难点、热点问题,招投标工作最新发展趋势,日常经验、工作亮点等交换意见、深入探讨,取长补短、共同提高。按照“对外简化程序、对内严格控制”的原则,探索建立业务受理、审核把关、中心主任终审的“三级把控”机制,既方便了服务对象,又规范了内部流程,得到了服务对象的一致好评。
紧贴市场变化制定落实规划“蓝图”
向规范化要质量。梳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权利和责任,进一步理顺招投标管理体制机制。强化法规和补位意识,切实深化“AB角”制度落实。深化简政和放权行动,切实转变服务模式。对规模以下项目突出“放”的思想,根据业主个性化需求,提供简单、方便、快捷的服务流程;对规模以上项目强调“管”的意识,统一招投标电子平台,按照线上流程操作;对所有项目贯穿“服”的理念,主动提前介入,做好法规政策宣讲、交易环境优化、项目进场交易等跟踪服务工作。
向电子化要效益。加快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和完善,增加投标文件网上递交、专家网上在线评标等功能。参照“政采云”、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平台,结合直属企业采购工作需求,扎实推进直属企业采购项目电子招投标平台首创、开发和建设。深化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与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共资源交易”板块及省、市平台的信息对接、数据推送工作,实现信息、数据实时共享工作省域范围内的“并联组合”。
向公开化要增速。按照公开、合法、真实、规范、及时、便民的原则(涉密、涉私及法律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将与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的信息予以公开。在交易过程中,坚持以招标文件预公示制度保证文件条款设置的公正性,以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确保获取资格投标人无失信记录,以每月公开曝光的手段促进专家和代理机构管理考核透明化、公开化。依托网络技术,在继承实体场所优点同时,杜绝暗箱操作,缩短交易周期,实现交易手段的网络化、公开化。
(作者单位:宁波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