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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土地开发整理是实现耕地总量平衡的重要手段,文章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划分进行了初步介绍,对其设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土地开发整理;工程;规划设计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1)-12-0052-2
實施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是保护耕地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对区域土地利用状况进行综合整治以及改进,能够有效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耕地质量,进一步改善区域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可以说,实施土地整理项目,是使土地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1 土地开发整理工程规划设计重要性
1.1 工程的划分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主要涉及五个单项工程。其中:
土地平整工程是进行农业机械化生产和农田水利、道路等基础建设实施的基础。
灌溉与排水工程是指在洪、涝、旱、渍等进行综合治理和水资源合理利用的原则下,对水土资源、灌排渠系及建筑物等进行改造。
田间道路工程是农村道路网的延伸,是提高农业机械化生产的必备条件,对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劳动强度等能够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
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护工程能够抵御自然灾害、保护农田和区域生态环境,具有其他工程不可替代的作用。
其他工程是以上四大单项工程中未包含进去的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内容。
上述各单项工程的项目划分是否符合实际、建设内容是否完整、施工工艺是否具有普遍性等对项目建设全过程有重要的影响。因此,分析单项工程对应的分部、分项以及单元工程的组成特点、建设内容、施工工艺等尤为重要,也是进行项目规划设计的前提基础。
1.2 规划设计的重要性
土地开发整理工程规划设计是根据工程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和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是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建设提供有技术依据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整个活动过程。规划设计文件是根据项目区的自然、社会和经济因素,以及当地农业生产条件和群众需求开展的有目标的行为。也是处理技术与经济关系的关键性环节,以及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的重点阶段。
土地开发整理工程规划设计是否合理,对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项目所反映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指标表现的检验过程。规划设计是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纲领性文件,规划设计成果应用贯穿项目建设全过程。是确定项目预算的基础,是项目招投标的依据,是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指导施工的指南性文件,是项目阶段验收和最终验收的依据,是进行后评价、考核项目实施成果的重要档案文件。
2 土地开发整理的基础工程设计中存在的问题
2.1 基础工作不扎实
项目区内外自然、经济和社会发展现状,特别土地利用现状、水资源状况、道路现状和农田防护工程建设现状及存在问题等资料,是开展规划设计的基础性文件资料,是保证项目规划设计科学合理的重要依据。加之现场踏勘、调查时间不足、工作不细,以及勘测工作不到位,致使主要规划设计人员对项目区情况缺乏了解,对限制因素把握不够,硬性的开展规划设计,对限制因素考虑不足,使设计中出现技术漏洞,影响项目实施。
2.2 规划设计目标脱离实际
设计人员没有充分考虑当地实际情况,设定理想化的规划设计目标,单纯考虑“田成方,路成林,渠相连,林成行”的规划模式,打破原有景观布局模式,反造成给农户生产不便利、生产成本增加。甚至部分项目规划设计统一规划标准田块,造成土地权属调整较大,出现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
2.3 工程施工后效益不高
现阶段,我国大部分地区仍以传统农业耕种为主,整理后的土地仍然交给农民耕种,土地流转,规模化、产业化程度仍然不足,这样,在规划设计阶段所拟定的规划方案,通过项目实施,无法与农民的最终使用相衔接,造成田块过大、作业半径加大,与实际生产不适应,导致农民收入并没有明显增加,体现不出整理后的综合效益。使部分项目按照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后,未能获得预期的效益。
2.4 公众参与程度不够
土地整理项目受益的主体是农民,农民应当最了解当地实际情况,在规划设计中没有发挥好农民的作用是不科学的。在以往的项目规划设计过程中,有的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人员对该项工作不够重视,只是简单的与项目涉及的部分乡镇和村干部交流,通过几张调查表、甚至事先准备好的会议纪要就完成了公众参与过程。不能将具体规划设计方案与农民进行深入交流沟通,不了解农民意愿和真实想法。也没有充分征求当地农业、水利、环保等部门和专家的意见。项目规划设计的公众参与环节只是走过场。
3 建议
3.1 建立统一的设计和审查技术标准
结合当前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需要,从国家层面修订土地开发整理行业规划设计规程,各省结合实际修订完善省级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结合各省实际,出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细化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施工各环节。同时,配套出台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查标准。
3.2 实行规划设计单位和人员考核准入制度
在完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相关技术标准的同时,严格要求项目规划设计单位在设计过程中执行相关技术标准。通过设计单位备案和人员培训登记发证方式实行规划设计单位和人员考核准入制度,实行择优淘劣。特别是对因规划设计单位承担的项目设计成果不符合相关标准,连续多次未通过专家审查论证,项目实施中出现因设计问题导致严重工程质量或其他后果,以及在项目规划设计中违规的人员,实行限期整改、暂停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资格,对相关人员通过重新培训或停止其从事相应设计资格。
3.3 建立常态规划设计人员和专家培训制度体系
根据经济、技术和社会发展水平,结合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新要求,定期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工作,特别是对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设计工作,要建立对技术人员和审查专家宣传培训的常态机制工作,及时宣传国家最新政策文件要求和行业技术标准,使技术人员和专家始终与行业发展相一致,确保规划设计成果科学合理、符合实际。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2004年8月28日.
[2] 鹿心社.我国土地整理的实践与发展[N].中国国土资源报,1999.1.15(3).
[3] 卢荣安.土地整理工程[M].华中农业大学,1998年.
[4] 陈爱琳.浅述我国土地整理的现状及发展[J].云南农业,2009(8):55-56.
[5] 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土地整理工程设计[M].北京:中国人事出版社,2005.
[6] 邱国锋.我国农村土地整理的实践与探索[J].经济地理,2003(23):351-354.
[7] 贺传阅.土地整理规划设计理论与实践[C].中国人民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硕士论文,2005年.
作者简介:李冬梅(1970-),女,吉林农安人,吉林省土地整理中心工程师,研究方向:土地管理;王文礼(1964-),男,吉林双阳人,吉林省土地整理中心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地籍测绘和土地整理。
关键词:土地开发整理;工程;规划设计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1)-12-0052-2
實施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是保护耕地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对区域土地利用状况进行综合整治以及改进,能够有效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耕地质量,进一步改善区域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可以说,实施土地整理项目,是使土地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1 土地开发整理工程规划设计重要性
1.1 工程的划分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主要涉及五个单项工程。其中:
土地平整工程是进行农业机械化生产和农田水利、道路等基础建设实施的基础。
灌溉与排水工程是指在洪、涝、旱、渍等进行综合治理和水资源合理利用的原则下,对水土资源、灌排渠系及建筑物等进行改造。
田间道路工程是农村道路网的延伸,是提高农业机械化生产的必备条件,对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劳动强度等能够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
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护工程能够抵御自然灾害、保护农田和区域生态环境,具有其他工程不可替代的作用。
其他工程是以上四大单项工程中未包含进去的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内容。
上述各单项工程的项目划分是否符合实际、建设内容是否完整、施工工艺是否具有普遍性等对项目建设全过程有重要的影响。因此,分析单项工程对应的分部、分项以及单元工程的组成特点、建设内容、施工工艺等尤为重要,也是进行项目规划设计的前提基础。
1.2 规划设计的重要性
土地开发整理工程规划设计是根据工程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和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是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建设提供有技术依据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整个活动过程。规划设计文件是根据项目区的自然、社会和经济因素,以及当地农业生产条件和群众需求开展的有目标的行为。也是处理技术与经济关系的关键性环节,以及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的重点阶段。
土地开发整理工程规划设计是否合理,对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项目所反映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指标表现的检验过程。规划设计是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纲领性文件,规划设计成果应用贯穿项目建设全过程。是确定项目预算的基础,是项目招投标的依据,是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指导施工的指南性文件,是项目阶段验收和最终验收的依据,是进行后评价、考核项目实施成果的重要档案文件。
2 土地开发整理的基础工程设计中存在的问题
2.1 基础工作不扎实
项目区内外自然、经济和社会发展现状,特别土地利用现状、水资源状况、道路现状和农田防护工程建设现状及存在问题等资料,是开展规划设计的基础性文件资料,是保证项目规划设计科学合理的重要依据。加之现场踏勘、调查时间不足、工作不细,以及勘测工作不到位,致使主要规划设计人员对项目区情况缺乏了解,对限制因素把握不够,硬性的开展规划设计,对限制因素考虑不足,使设计中出现技术漏洞,影响项目实施。
2.2 规划设计目标脱离实际
设计人员没有充分考虑当地实际情况,设定理想化的规划设计目标,单纯考虑“田成方,路成林,渠相连,林成行”的规划模式,打破原有景观布局模式,反造成给农户生产不便利、生产成本增加。甚至部分项目规划设计统一规划标准田块,造成土地权属调整较大,出现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
2.3 工程施工后效益不高
现阶段,我国大部分地区仍以传统农业耕种为主,整理后的土地仍然交给农民耕种,土地流转,规模化、产业化程度仍然不足,这样,在规划设计阶段所拟定的规划方案,通过项目实施,无法与农民的最终使用相衔接,造成田块过大、作业半径加大,与实际生产不适应,导致农民收入并没有明显增加,体现不出整理后的综合效益。使部分项目按照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后,未能获得预期的效益。
2.4 公众参与程度不够
土地整理项目受益的主体是农民,农民应当最了解当地实际情况,在规划设计中没有发挥好农民的作用是不科学的。在以往的项目规划设计过程中,有的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人员对该项工作不够重视,只是简单的与项目涉及的部分乡镇和村干部交流,通过几张调查表、甚至事先准备好的会议纪要就完成了公众参与过程。不能将具体规划设计方案与农民进行深入交流沟通,不了解农民意愿和真实想法。也没有充分征求当地农业、水利、环保等部门和专家的意见。项目规划设计的公众参与环节只是走过场。
3 建议
3.1 建立统一的设计和审查技术标准
结合当前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需要,从国家层面修订土地开发整理行业规划设计规程,各省结合实际修订完善省级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结合各省实际,出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细化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施工各环节。同时,配套出台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查标准。
3.2 实行规划设计单位和人员考核准入制度
在完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相关技术标准的同时,严格要求项目规划设计单位在设计过程中执行相关技术标准。通过设计单位备案和人员培训登记发证方式实行规划设计单位和人员考核准入制度,实行择优淘劣。特别是对因规划设计单位承担的项目设计成果不符合相关标准,连续多次未通过专家审查论证,项目实施中出现因设计问题导致严重工程质量或其他后果,以及在项目规划设计中违规的人员,实行限期整改、暂停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资格,对相关人员通过重新培训或停止其从事相应设计资格。
3.3 建立常态规划设计人员和专家培训制度体系
根据经济、技术和社会发展水平,结合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新要求,定期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工作,特别是对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设计工作,要建立对技术人员和审查专家宣传培训的常态机制工作,及时宣传国家最新政策文件要求和行业技术标准,使技术人员和专家始终与行业发展相一致,确保规划设计成果科学合理、符合实际。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2004年8月28日.
[2] 鹿心社.我国土地整理的实践与发展[N].中国国土资源报,1999.1.15(3).
[3] 卢荣安.土地整理工程[M].华中农业大学,1998年.
[4] 陈爱琳.浅述我国土地整理的现状及发展[J].云南农业,2009(8):55-56.
[5] 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土地整理工程设计[M].北京:中国人事出版社,2005.
[6] 邱国锋.我国农村土地整理的实践与探索[J].经济地理,2003(23):351-354.
[7] 贺传阅.土地整理规划设计理论与实践[C].中国人民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硕士论文,2005年.
作者简介:李冬梅(1970-),女,吉林农安人,吉林省土地整理中心工程师,研究方向:土地管理;王文礼(1964-),男,吉林双阳人,吉林省土地整理中心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地籍测绘和土地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