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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应该从思维方式的维度出发来理解和阐释内容与形式的相互作用、共同发展,而不能将外在的、相对孤立的“结构”引入统一的“内客一形式”中。而对思维方式概念三维度两层面的理解,是把握以上问题的关键:尤其应注重于强调其哲学思维方式层面的理解,从实践出发,建立起实践思维方式的思维框架;从而立足于实践思维方式来建立内容与形式的统一构形。
关键词:内容;形式;实践思维方式;结构
中图分类号:B80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0)12-0062-02
在古希腊本质主义思维方式下形成的哲学思维,具有其主客二分的内容与形式相互割裂的形而上学性。而对于实践中的具体“此在”而言,只有在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中才能得到和谐生存,才能进行合理的思想与反思。那么,身处“生活世界”之中的我们应该如何恰当的思考内容与形式辩证统一的发展呢?在高扬哲学教科书改革的现今又应该如何与时俱进的教授内容与形式的哲学内容呢?这即是本文所欲思考的问题。
一、反对“内容一结构一形式”
内容与形式这对范畴之间的作用与发展是如何得以进行的呢?有观点认为,是以结构作为中介来实现的。这种观点认为“应当把结构从形式中独立出来”,使其“成为独立的中介环节”,使“内容一结构一形式”构成“鼎立统一”。从而,“内容决定形式是内容通过结构来决定形式,形式反作用内容是形式通过结构去反作用内容”
这种观点虽有其独到的见解,但却是建立在对结构、结构主义的不恰当理解上的。在《结构主义》中,皮亚杰曾强调指出结构是一个构造过程,再三否定了结构是一个自然实体的假设,否定了“涌现论的整体性图式”。他强调的是“运算结构主义的立场”,把结构是作为“一个若干‘转换’的体系,而不是某个静止的‘形式”’来看待的。这样理解的结构是主体能动的建构起来的,而不是先验存在的一具骨架。皮亚杰强调的是结构的发生性以及主体的活动生成性。所以内容——形式的转化生成显然不可能是某种外在僵化的结构可以实现的。
二、思维方式——实践思维方式
究竟内容与形式的作用发展是如何得以实现的呢?从上文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是主体能动性的功能体现,具体而言也即主体思维方式的能动作用结果,“内容——形式”中的“思维方式”体现的就是主体的能动创生性,也即现实个人实践的具体性。
对“思维方式”这一概念可以从三个维度加以理解。首先,从思维科学的角度来理解,思维方式就是某种思维的定型化的操作样式;其次,可以从认识论角度来思考,把思维方式作为一种精神性的认识工具来理解,它属于概念、范畴在思维中运行的程序和联系结合方式;最后,将其作为哲学思维方式来理解,它是哲学家思考、认识和解决问题的根本观点和最高方法原则。
以上兰个维度对思维方式的理解又可以分为两个层面。首先是在常规的认识层面的理解,将思维方式理解一种主体反映客体的逻辑框架,一种观察解决总的定式和方法。而更深入的思考表明,应该从人之存在所独具的实践性层面来理解这一概念,即是上升到哲学思维方式来理解它:在马克思实践哲学看来,“哲学思维方式是以理论形式表达的人的生存状态与生存方式。对这一层面理解下思维方式的实践品质挖掘,得出的就是马克思哲学的实践思维方式。实践思维方式以实践活动为理论根本出发点,把实践主体与实践客体纳入到实践活动的意义中加以理解分析,从而更加合理的解答了人、世界和人与世界关系等问题。在实践思维方式中,终极性和永恒性被实践的具体性和历史性所取消,人们更加注重于实践活动以及在其中达到对世界和人自身的理解和把握。
实践思维方式作为一种具有代表性的马克思哲学理论创新观点,是在20世纪80年代由高清海等学者建立起来的。同“实践唯物主义”一样,实践思维方式也是以实践-为核心范畴来创新理解马克思哲学的理论蕴涵。但与前者所具有的本体论思维模式不同,实践思维方式理解下的“‘实践’既不是一种‘实体’范畴,也不是客体意义上的‘关系’范畴,而是一种哲学意义上的解释原则。这种解释原则,就是从人的内在矛盾以及由此构成的人与世界之间的内在矛盾出发,去理解和解释全部哲学问题”。
简言之,实践思维方式作为一种哲学思维方式,就是以人之为人的实践本性及其活动模式为理论框架,据此建立、思考、认识和解决人所面对的各种问题的根本观点和最高方法原则。考察马克思哲学之前的实践范畴,可以发现它是沿着两条路线前进的:即是突出经验与突出理性的两种演化发展:前者突出实践的科学性,后者强调理性人的主体创造性。而这两种不同的实践理解,反映在思想承继上就相应于哲学史中的经验论与唯理论。马克思对这两种紧密联系的实践概念及其理论生发作了继承和扬弃,他对实践活动的理解,就不仅仅局限于其感性、现实的物质活动层面,也十分注重于就实践理性的、观念的、思维能动性质的意义层面进行读解诠释。也即是说,“马克思进一步把人的活动(人的存在方式)的实践,提炼、概括、升华为人的哲学思维方式和思维逻辑的实践”,马克思哲学的实践思维方式依此得以建立。
三、“内容——形式”与思维方式
思维方式与内容、形式的关系,作用应该在内容与形式的运动发展中来观察与思考,并且这种运动是以内容与形式紧密结合为—个统的原则来进行的。具体地说,思维方式在“内容——形式”转化发展的三个阶段产生作用:发展的始、中、终。在这三个阶段里,三个维度上的思维方式都具有影响地位,但在各个具体阶段的侧重点有所不同。
在事物发展的初始阶段,思维方式主要是在第三个维度上的作用。首先,对内容的裁剪与调整、对形式的筹划与组织以及最后使“内容——形式”初步达到协调配合是思维方式应对的主要任务。其次,在“内容——形式”的中间发展阶段,思维方式主要是在第一、二个维度发挥作用。这时如何使“内容——形式”的统一更加合理有效就成了主要问题,而思维方式的第三维度也需要积极地探寻如何使“内容——形式”更加匹配的发展方向。最后,在“内容一形式”的结构统一体已基本成熟的相对平静阶段,思维方式又主要在第三个维度上活动,为更高层次的“内容一形式”统一开拓出新的空间局面。这就是思维方式在“内容一形式”转化过程中的积极的能动性力量,也即是实践主体的能动性力量的表达。
以上对“内容——形式”与思维方式关系的分析是从思维方式三维度理解出发来进行的,这一分析更多侧重于技术上的把握。如果可以把它称为微观分析的话,则可以把从思维方式两层面理解所进行的把握称为宏观分析:简单地说,从思维方式的认知框架意义上来理解思维方式对于“内容——形式”的影响作用仅仅是一般操作上的理解;而从思维方式的存在论意义出发来强调其对“内容——形式”的实践推力才是更为本质与关键的,即是说,应该从实践思维方式出发来建立内容与形式的统一构形。
由于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发展不是孤立外在的,其出发点、立足点及以上的都是属人的,并且两者的结合是基于人的现实活动才能进行,所以从实践出发来理解这两者的关系才是唯一合理的。由以上有关论述出发,我们可以认为,在现实活动中对内容与形式的统一构成也需要重视理性实践的巨大功能。从实践思维方式出发认识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发展,就是要强调这两者与人的存在结合在一起共同进步的,要从总体性的实践高度出发来思考这三者的和谐发展,不能片面强调其中某一方面的力量而忽视其他方面。教学范例在对具体事物内容与形式的分析思考中,引入“思维方式”概念会给我们一些新的启发。在教学活动中,我曾运用这一思路分析过一些事例,其中一个例子是对计算机科学中c++语言对c语言变革的分析。
计算机程序设计中的c++语言是c语言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故两者在语法形式上有着许多共同点。但两者之间又有着两方面巨大的差异:第一是c++语言中存在类,故其在数据结构与运算方法等方面具有封装性、继承性、多义性三大特点,这是两者在形式上的不同;第二是在程序设计中思维方式上的本质区别,即c语言采用的是结构化程序设计,是以过程为中心的,而c++语言采用的是面向对象程序设计(OOP)方式,是以对象性思维方式进行程序设计的。进一步说,实际上c++语言在这两方面的差异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类的形式只有在00P设计方式下才有其用武之地,而00P的设计思维方式要求运用类的形式来实现。故而虽然c语言也可以运用00P方式进行程序设计,但由于其缺少相应的形式支持而无法有效的运用。
结论
内容——形式的统一发展只有在思维方式的动力因素调控下才能和谐有序地进行。但更深层、也是更为重要的是必须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思维方式。马克思前西方哲学的思维方式由于忽视了“实践”在历史进程中的关键地位。从而仅仅关注于外在的人类生活的抽象思维,没有从“人的感性活动”、从“实践去理解”人及其属人世界的活动关系。马克思哲学对旧哲学的超越就在于从“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出发来看待一切。从此,思考的马克思哲学,我们认为它的思维方式就是从实践出发建立起来的,即是所谓的实践思维方式。
关键词:内容;形式;实践思维方式;结构
中图分类号:B80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0)12-0062-02
在古希腊本质主义思维方式下形成的哲学思维,具有其主客二分的内容与形式相互割裂的形而上学性。而对于实践中的具体“此在”而言,只有在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中才能得到和谐生存,才能进行合理的思想与反思。那么,身处“生活世界”之中的我们应该如何恰当的思考内容与形式辩证统一的发展呢?在高扬哲学教科书改革的现今又应该如何与时俱进的教授内容与形式的哲学内容呢?这即是本文所欲思考的问题。
一、反对“内容一结构一形式”
内容与形式这对范畴之间的作用与发展是如何得以进行的呢?有观点认为,是以结构作为中介来实现的。这种观点认为“应当把结构从形式中独立出来”,使其“成为独立的中介环节”,使“内容一结构一形式”构成“鼎立统一”。从而,“内容决定形式是内容通过结构来决定形式,形式反作用内容是形式通过结构去反作用内容”
这种观点虽有其独到的见解,但却是建立在对结构、结构主义的不恰当理解上的。在《结构主义》中,皮亚杰曾强调指出结构是一个构造过程,再三否定了结构是一个自然实体的假设,否定了“涌现论的整体性图式”。他强调的是“运算结构主义的立场”,把结构是作为“一个若干‘转换’的体系,而不是某个静止的‘形式”’来看待的。这样理解的结构是主体能动的建构起来的,而不是先验存在的一具骨架。皮亚杰强调的是结构的发生性以及主体的活动生成性。所以内容——形式的转化生成显然不可能是某种外在僵化的结构可以实现的。
二、思维方式——实践思维方式
究竟内容与形式的作用发展是如何得以实现的呢?从上文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是主体能动性的功能体现,具体而言也即主体思维方式的能动作用结果,“内容——形式”中的“思维方式”体现的就是主体的能动创生性,也即现实个人实践的具体性。
对“思维方式”这一概念可以从三个维度加以理解。首先,从思维科学的角度来理解,思维方式就是某种思维的定型化的操作样式;其次,可以从认识论角度来思考,把思维方式作为一种精神性的认识工具来理解,它属于概念、范畴在思维中运行的程序和联系结合方式;最后,将其作为哲学思维方式来理解,它是哲学家思考、认识和解决问题的根本观点和最高方法原则。
以上兰个维度对思维方式的理解又可以分为两个层面。首先是在常规的认识层面的理解,将思维方式理解一种主体反映客体的逻辑框架,一种观察解决总的定式和方法。而更深入的思考表明,应该从人之存在所独具的实践性层面来理解这一概念,即是上升到哲学思维方式来理解它:在马克思实践哲学看来,“哲学思维方式是以理论形式表达的人的生存状态与生存方式。对这一层面理解下思维方式的实践品质挖掘,得出的就是马克思哲学的实践思维方式。实践思维方式以实践活动为理论根本出发点,把实践主体与实践客体纳入到实践活动的意义中加以理解分析,从而更加合理的解答了人、世界和人与世界关系等问题。在实践思维方式中,终极性和永恒性被实践的具体性和历史性所取消,人们更加注重于实践活动以及在其中达到对世界和人自身的理解和把握。
实践思维方式作为一种具有代表性的马克思哲学理论创新观点,是在20世纪80年代由高清海等学者建立起来的。同“实践唯物主义”一样,实践思维方式也是以实践-为核心范畴来创新理解马克思哲学的理论蕴涵。但与前者所具有的本体论思维模式不同,实践思维方式理解下的“‘实践’既不是一种‘实体’范畴,也不是客体意义上的‘关系’范畴,而是一种哲学意义上的解释原则。这种解释原则,就是从人的内在矛盾以及由此构成的人与世界之间的内在矛盾出发,去理解和解释全部哲学问题”。
简言之,实践思维方式作为一种哲学思维方式,就是以人之为人的实践本性及其活动模式为理论框架,据此建立、思考、认识和解决人所面对的各种问题的根本观点和最高方法原则。考察马克思哲学之前的实践范畴,可以发现它是沿着两条路线前进的:即是突出经验与突出理性的两种演化发展:前者突出实践的科学性,后者强调理性人的主体创造性。而这两种不同的实践理解,反映在思想承继上就相应于哲学史中的经验论与唯理论。马克思对这两种紧密联系的实践概念及其理论生发作了继承和扬弃,他对实践活动的理解,就不仅仅局限于其感性、现实的物质活动层面,也十分注重于就实践理性的、观念的、思维能动性质的意义层面进行读解诠释。也即是说,“马克思进一步把人的活动(人的存在方式)的实践,提炼、概括、升华为人的哲学思维方式和思维逻辑的实践”,马克思哲学的实践思维方式依此得以建立。
三、“内容——形式”与思维方式
思维方式与内容、形式的关系,作用应该在内容与形式的运动发展中来观察与思考,并且这种运动是以内容与形式紧密结合为—个统的原则来进行的。具体地说,思维方式在“内容——形式”转化发展的三个阶段产生作用:发展的始、中、终。在这三个阶段里,三个维度上的思维方式都具有影响地位,但在各个具体阶段的侧重点有所不同。
在事物发展的初始阶段,思维方式主要是在第三个维度上的作用。首先,对内容的裁剪与调整、对形式的筹划与组织以及最后使“内容——形式”初步达到协调配合是思维方式应对的主要任务。其次,在“内容——形式”的中间发展阶段,思维方式主要是在第一、二个维度发挥作用。这时如何使“内容——形式”的统一更加合理有效就成了主要问题,而思维方式的第三维度也需要积极地探寻如何使“内容——形式”更加匹配的发展方向。最后,在“内容一形式”的结构统一体已基本成熟的相对平静阶段,思维方式又主要在第三个维度上活动,为更高层次的“内容一形式”统一开拓出新的空间局面。这就是思维方式在“内容一形式”转化过程中的积极的能动性力量,也即是实践主体的能动性力量的表达。
以上对“内容——形式”与思维方式关系的分析是从思维方式三维度理解出发来进行的,这一分析更多侧重于技术上的把握。如果可以把它称为微观分析的话,则可以把从思维方式两层面理解所进行的把握称为宏观分析:简单地说,从思维方式的认知框架意义上来理解思维方式对于“内容——形式”的影响作用仅仅是一般操作上的理解;而从思维方式的存在论意义出发来强调其对“内容——形式”的实践推力才是更为本质与关键的,即是说,应该从实践思维方式出发来建立内容与形式的统一构形。
由于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发展不是孤立外在的,其出发点、立足点及以上的都是属人的,并且两者的结合是基于人的现实活动才能进行,所以从实践出发来理解这两者的关系才是唯一合理的。由以上有关论述出发,我们可以认为,在现实活动中对内容与形式的统一构成也需要重视理性实践的巨大功能。从实践思维方式出发认识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发展,就是要强调这两者与人的存在结合在一起共同进步的,要从总体性的实践高度出发来思考这三者的和谐发展,不能片面强调其中某一方面的力量而忽视其他方面。教学范例在对具体事物内容与形式的分析思考中,引入“思维方式”概念会给我们一些新的启发。在教学活动中,我曾运用这一思路分析过一些事例,其中一个例子是对计算机科学中c++语言对c语言变革的分析。
计算机程序设计中的c++语言是c语言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故两者在语法形式上有着许多共同点。但两者之间又有着两方面巨大的差异:第一是c++语言中存在类,故其在数据结构与运算方法等方面具有封装性、继承性、多义性三大特点,这是两者在形式上的不同;第二是在程序设计中思维方式上的本质区别,即c语言采用的是结构化程序设计,是以过程为中心的,而c++语言采用的是面向对象程序设计(OOP)方式,是以对象性思维方式进行程序设计的。进一步说,实际上c++语言在这两方面的差异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类的形式只有在00P设计方式下才有其用武之地,而00P的设计思维方式要求运用类的形式来实现。故而虽然c语言也可以运用00P方式进行程序设计,但由于其缺少相应的形式支持而无法有效的运用。
结论
内容——形式的统一发展只有在思维方式的动力因素调控下才能和谐有序地进行。但更深层、也是更为重要的是必须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思维方式。马克思前西方哲学的思维方式由于忽视了“实践”在历史进程中的关键地位。从而仅仅关注于外在的人类生活的抽象思维,没有从“人的感性活动”、从“实践去理解”人及其属人世界的活动关系。马克思哲学对旧哲学的超越就在于从“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出发来看待一切。从此,思考的马克思哲学,我们认为它的思维方式就是从实践出发建立起来的,即是所谓的实践思维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