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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学术界一般将西欧中世纪中期的法律适用状况概括为属地主义,这种观点既过于简单又有失偏颇。本文从历史研究的角度重现了这一阶段西欧社会的历史背景和并存的多个法律体系,在分别考察每个法律体系的适用法院和适用规则的基础上,得出中世纪中期法律适用模式多元化的结论,为学界正确理解中世纪中期法律适用的基本状况提供了一个新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