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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07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在教育部直属的6所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本文试图对免费师范生政策中存在的利益博弈问题进行阐述,以期对该政策做出客观的评述,并提出有参考价值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师范生;免费教育;博弈
自我国近代师范教育建立以来,国家一直给予师范生优惠待遇,免学费和其他费用。自1997年以来,在受教育者普遍按照成本分担原则缴费入学和高等师范院校转型的背景下,一些家庭困难的学生无法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即使是有志终身从事教育事业的贫困学生也不例外,而目前在我国的广大农村地区,尤其是西部农村地区,师资匮乏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一些地区,常年没有新教师进入,而原有的高素质教师又流动到城市或是改行从事其他行业,教师缺编严重。
针对这一情况,2007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在教育部直属的6所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免费师范生四年在校学习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领取生活费补助;免费师范生入学前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二年。国家鼓励免费师范毕业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国家此项政策的目的是吸引更多优秀而贫困的孩子走进大学校门,鼓励更多的优秀青年终身做教育工作者,解决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尤其是西部农村地区师资匮乏问题。国家此次免费师范生政策的出台对于有志于投身教育事业的寒门学子而言无疑是个好消息。然而对于政府而言,应该财政投入多少资金,又是否能保证免费师范生在毕业后真正回原籍从事教育事业?对于学子而言,选择免费师范生这条途径是权宜之计还是长久的打算?这一切都不可避
免的产生一系列的利益博弈问题。
一.免费师范生政策中存在的主要利益博弈主体
博弈论,简言之就是研究决策主体在给定信息结构下如何决策以最大化自己的效用,以及不同决策主体之间决策的均衡。博弈论由三个基本要素组成:一是决策主体,又可译为参与人或局中人;二是给定的信息结构,可以理解为参与人可选择的策略和行动空间,又叫策略集;三是效用,是可以定义或量化的参与人的利益,也是所有参与人真正关心的东西,又称偏好或支付函数。参与人策略集和效用构成了一个基本的博弈。国家此次推出免费师范生这项政策,笔者认为政策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利益主体有政府、免费师范生本人和招收免费师范生的高校三方利益主体。作为这一政策的制定者,政府必然要为该政策的制定和实行付出一定的政策成本,六所学校计划招收免费师范生是1.2万多名,按每生一万块钱算,一年就是1.2亿,如果四年就是将近5亿。并且政府为保证免费师范生毕业之后确实回原籍任教,也需付出必要的成本。对于免费师范生群体而言,选择免费师范生这一途径是一种解燃眉之急的权宜之计还是切实想投身教育行业,如果在将来面临更好抉择是否会选择违约,这都是有待商榷的问题,对此免费师范生本人相应的会对自己的抉择付出成本。而招收免费师范生的高校也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调整教学计划和整合教师资源来应对这一政策,这也是要付出一定成本的。在上述前提下,对于这一新近出台的政策,政府、免费师范生本人和招收免费师范生的高校这三方利益主体必然会展开相应的利益博弈。但相较高校而言,政府和免费师范生应属更为直接的利益主体,因而下文着重阐述政府和免费师范生之间的利益博弈。
二.免费师范生政策中政府与免费师范生之间的利益博弈
本文以政府和享受免费教育的师范生为参与人构建博弈模型来分析免费师范生政策。为便于分析,笔者做出以下假设和说明:
1.博弈的参与人,政府(用G表示)和享受免费教育的师范生(用S表示)是理性的,他们都会在给定情况下做出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理性选择,而且双方会不犯非理性错误,这是参与人的共同知识。
2.本文假定政府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博弈是完全信息的静态博弈。
下面我们就分析在无担保的情况下,政府与免费教育的师范生的博弈过程。
给定如下条件:
(1)政府为每个师范生免费教育的费用为a(a>0),包括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费,期限为4年。
(2)政府获得的社会收益为b(b>a),假设社会收益可用货币来衡量,政府的社会收益大于免费教育期间支付的成本。
(3)学生去农村工作的收益为c(c>0),违反协议去城市工作的收益为d(d>0)。
(4)学生违约情况下缴纳违约金为e(e>0)。
(5)政府不免费的情况下,学生和政府均获得支付为0。
首先让政府决策,如果政府选择不免费,支付为0,同样学生支付也为0。如果政府选择免费,无论学生选择违约还是不违约政府获得的支付均大于0,所以免费对于政府是最优选择。然后由学生来决策,学生有两种选择:如果d-e>a+c,也就是说学生留在城市工作所获得收益扣除违约金后大于学生去农村工作所获得的收益,那么学生会选择违约,而此时政府的支付为e,在这一博弈均衡中,虽然政府得到了违约金,但不是政府的实行免费教育的初衷。如果a+c>d-e,也就是说学生不违约去农村工作所获得的收益大于他违约留在城市工作并退还按规定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所获得的收益,学生会选择不违约,政府的支付为b-a,该博弈均衡达到了政府实施免费教育政策的目的。
3.确保实现政策可行的条件分析
若想让学生不违约,只能是确保a+c>d-e这一条件成立。如果c>d-e-a,即学生在农村工作的收益大于其城市工作的净收益,则学生不会违约。如果e>d-c-a,即违约金高到足以抵消其在城市收益减去违约成本,学生也不会违约。
三.对免费师范生政策的政策建议
上文运用博弈论这一分析工具对免费师范生与政府之间的利益博弈做了相应的分析,目的在于找出如何才能保证免费师范生政策顺利推行,尽可能的保证各方利益得到满足的措施。在笔者看来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考虑。
1.建立和完善个人诚信档案,提高免费师范生的违约成本
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才时刻出于流动之中。免费师范生政策的出台虽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寒门学子的求学问题,并且提升农村和贫困地区的师资水平,但并不能必然杜绝免费师范生毕业违约现象的出现,因为即便师范生培养和服务合同有严格的服务期限制及相应的惩罚条款,但如果工作流动的收益高于成本违约仍然是理性的。那么,我们就需要采取一些具体措施,提高学生的违约成本,约束学生违约,由于违约成本高于他们在城市工作的收益,他们毕业后就会自觉地履行协议。
其次建立和完善个人诚信档案也是必不可少的。将学生享受免费教育的协议情况跟随档案或建立全国联网的学生个人信用查询系统,允许各个银行、用人单位等部门查询使用。一旦学生毕业后违约,就会被记录在案,在个人信用网上公布出来。这将会给违约的毕业生今后在他协议规定的范围外就业、生活、工作等带来影响。无形中对其形成一种舆论力量的约束,让其在违不违约这一问题上三思而后行。
2.完善配套措施,消除免费师范生的违约意愿
国家有了对免费师范生的种种约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免费师范生不敢违约。但如果单从硬性约束方面考虑实为治标不治本之策。笔者看来,更为重要的是要从深层次消除免费师范生违约的意愿。这就要求政府在今后的政策推行过程中,有一些相应的配套措施出台,努力提高农村和贫困地区教师的工资待遇,确保免费师范生收入和待遇与同类行业不同地区之间保持基本的平衡。
(1)建立、落实农村教师的地区性补贴。
到边远地区、经济文化落后地区工作的农村教师。享受地区性补贴,并在评定职称等方面予以政策优惠。
(2)加大对农村教师的培训力度,提高农村教师的整体素质。
组织农村地区学校老师利用寒暑假时间到周边教育资源丰富地区高校进行短期进修与在职深造,为他们接受先进教育理念创造更多机会。打破城乡教育资源二元分割现状,建立城乡教师流动机制,为农村教师提供"短期进城"的机会,感受先进教育方法所带来的效益弥补自己在教学中的不足。为城镇教师提供"短期下乡支教"机会,让他们体会到农村教育发展的现状与乡村教师的奉献精神,能够将自己在教学中积累的宝贵教学经验传授给农村教师,实现城乡教育资源共享与良性互动。
(3)中央财政要有配套专项基金支付免费师范毕业生的继续教育费用。
政府应当为那些履行协议师范毕业生制订一个完整有序的继续教育计划,鼓励他们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报考不脱产研究生。由中央财政配套专项基金支付他们继续教育费用。这样做,不仅有利于毕业生自身专业能力发展和职业素质的提升,并有利于持续性地保证中小学的师资质量,从而积极推动中小学教育质量的提升。
(4)是建立完善农村和贫困地区教师社会保障制度。
首先,必须重视计划内师范生的在职教育与提高。调查表明, 51.5%的学生最大的顾虑是服务期结束后的就业再分配问题;27.9%的学生担心农村信息相对闭塞,对今后的发展不利,所以对于教师的工作转接与自身发展问题必须提起关注,要安排合理的教师在职进修机制,并对表现优秀的教师提供在职提升的途径,形成一种长期的激励机制,从而在根本上留住教师。其次,加强地方政府对于在职教师的各项保障措施的责任。很多教师部能够在某一教职长期留任并不是因为国家政策的不到位,而是地方政府政策执行时短斤少两。社会学家翟学伟在研究中国社会关系时提出了"土政策"这一概念,主要用以指称秉承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行为逻辑的现象。如果当地政府不能按照国家规定切实保障相关教师的基本生活要求和合理福利制度,不能将国家财政用以教育的投入下放到位,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教育专用资金,那么任何形式的政策措施都只是徒劳。而这方面的监督最好要以法律形式加以确定,并严格执行。
3.各地要建立相应的监督管理机构,对于计划内师范生违约现象进行合理的监控和有效的处理。
简单的要求违约师范生赔偿学费等损失可能会造失去工作意向的教师消极怠工问题,这种情况的隐性成本往往要比可见的经济损失大得多,因而有效的预防免费违约现象的发生以及合理解决出现的与违约相关的问题,可以在最大程度上降低成本,保证免费师范生政策的有效推行。
【参考文献】
[1]国家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的相关政策.中国青年报,2008(4)
[2]薛家宝.我国师范院校竞争态势探析[J].江苏高教,2004(3)
[3]谢维和.论师范院校改革与发展的三重目标[J].中国高等教育,2003(8)
[4]张桂佳,韩龙.我国助学贷款的动态博弈分析[J].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6)
[5]欧阳常青.困境与出路:教师教育改革中的师范院校[J] .黑龙江高教研究,2004(9)
[6]王则柯. 人人博弈论[M].中信出版社,2007
作者简介:王炜(1982- -),男,河南省南阳市人,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06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公共政策和经济行政管理
苗杰(1982.4--)男,河南济源,上海华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方向:当代中国行政管理
【关键词】师范生;免费教育;博弈
自我国近代师范教育建立以来,国家一直给予师范生优惠待遇,免学费和其他费用。自1997年以来,在受教育者普遍按照成本分担原则缴费入学和高等师范院校转型的背景下,一些家庭困难的学生无法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即使是有志终身从事教育事业的贫困学生也不例外,而目前在我国的广大农村地区,尤其是西部农村地区,师资匮乏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一些地区,常年没有新教师进入,而原有的高素质教师又流动到城市或是改行从事其他行业,教师缺编严重。
针对这一情况,2007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在教育部直属的6所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免费师范生四年在校学习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领取生活费补助;免费师范生入学前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二年。国家鼓励免费师范毕业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国家此项政策的目的是吸引更多优秀而贫困的孩子走进大学校门,鼓励更多的优秀青年终身做教育工作者,解决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尤其是西部农村地区师资匮乏问题。国家此次免费师范生政策的出台对于有志于投身教育事业的寒门学子而言无疑是个好消息。然而对于政府而言,应该财政投入多少资金,又是否能保证免费师范生在毕业后真正回原籍从事教育事业?对于学子而言,选择免费师范生这条途径是权宜之计还是长久的打算?这一切都不可避
免的产生一系列的利益博弈问题。
一.免费师范生政策中存在的主要利益博弈主体
博弈论,简言之就是研究决策主体在给定信息结构下如何决策以最大化自己的效用,以及不同决策主体之间决策的均衡。博弈论由三个基本要素组成:一是决策主体,又可译为参与人或局中人;二是给定的信息结构,可以理解为参与人可选择的策略和行动空间,又叫策略集;三是效用,是可以定义或量化的参与人的利益,也是所有参与人真正关心的东西,又称偏好或支付函数。参与人策略集和效用构成了一个基本的博弈。国家此次推出免费师范生这项政策,笔者认为政策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利益主体有政府、免费师范生本人和招收免费师范生的高校三方利益主体。作为这一政策的制定者,政府必然要为该政策的制定和实行付出一定的政策成本,六所学校计划招收免费师范生是1.2万多名,按每生一万块钱算,一年就是1.2亿,如果四年就是将近5亿。并且政府为保证免费师范生毕业之后确实回原籍任教,也需付出必要的成本。对于免费师范生群体而言,选择免费师范生这一途径是一种解燃眉之急的权宜之计还是切实想投身教育行业,如果在将来面临更好抉择是否会选择违约,这都是有待商榷的问题,对此免费师范生本人相应的会对自己的抉择付出成本。而招收免费师范生的高校也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调整教学计划和整合教师资源来应对这一政策,这也是要付出一定成本的。在上述前提下,对于这一新近出台的政策,政府、免费师范生本人和招收免费师范生的高校这三方利益主体必然会展开相应的利益博弈。但相较高校而言,政府和免费师范生应属更为直接的利益主体,因而下文着重阐述政府和免费师范生之间的利益博弈。
二.免费师范生政策中政府与免费师范生之间的利益博弈
本文以政府和享受免费教育的师范生为参与人构建博弈模型来分析免费师范生政策。为便于分析,笔者做出以下假设和说明:
1.博弈的参与人,政府(用G表示)和享受免费教育的师范生(用S表示)是理性的,他们都会在给定情况下做出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理性选择,而且双方会不犯非理性错误,这是参与人的共同知识。
2.本文假定政府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博弈是完全信息的静态博弈。
下面我们就分析在无担保的情况下,政府与免费教育的师范生的博弈过程。
给定如下条件:
(1)政府为每个师范生免费教育的费用为a(a>0),包括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费,期限为4年。
(2)政府获得的社会收益为b(b>a),假设社会收益可用货币来衡量,政府的社会收益大于免费教育期间支付的成本。
(3)学生去农村工作的收益为c(c>0),违反协议去城市工作的收益为d(d>0)。
(4)学生违约情况下缴纳违约金为e(e>0)。
(5)政府不免费的情况下,学生和政府均获得支付为0。
首先让政府决策,如果政府选择不免费,支付为0,同样学生支付也为0。如果政府选择免费,无论学生选择违约还是不违约政府获得的支付均大于0,所以免费对于政府是最优选择。然后由学生来决策,学生有两种选择:如果d-e>a+c,也就是说学生留在城市工作所获得收益扣除违约金后大于学生去农村工作所获得的收益,那么学生会选择违约,而此时政府的支付为e,在这一博弈均衡中,虽然政府得到了违约金,但不是政府的实行免费教育的初衷。如果a+c>d-e,也就是说学生不违约去农村工作所获得的收益大于他违约留在城市工作并退还按规定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所获得的收益,学生会选择不违约,政府的支付为b-a,该博弈均衡达到了政府实施免费教育政策的目的。
3.确保实现政策可行的条件分析
若想让学生不违约,只能是确保a+c>d-e这一条件成立。如果c>d-e-a,即学生在农村工作的收益大于其城市工作的净收益,则学生不会违约。如果e>d-c-a,即违约金高到足以抵消其在城市收益减去违约成本,学生也不会违约。
三.对免费师范生政策的政策建议
上文运用博弈论这一分析工具对免费师范生与政府之间的利益博弈做了相应的分析,目的在于找出如何才能保证免费师范生政策顺利推行,尽可能的保证各方利益得到满足的措施。在笔者看来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考虑。
1.建立和完善个人诚信档案,提高免费师范生的违约成本
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才时刻出于流动之中。免费师范生政策的出台虽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寒门学子的求学问题,并且提升农村和贫困地区的师资水平,但并不能必然杜绝免费师范生毕业违约现象的出现,因为即便师范生培养和服务合同有严格的服务期限制及相应的惩罚条款,但如果工作流动的收益高于成本违约仍然是理性的。那么,我们就需要采取一些具体措施,提高学生的违约成本,约束学生违约,由于违约成本高于他们在城市工作的收益,他们毕业后就会自觉地履行协议。
其次建立和完善个人诚信档案也是必不可少的。将学生享受免费教育的协议情况跟随档案或建立全国联网的学生个人信用查询系统,允许各个银行、用人单位等部门查询使用。一旦学生毕业后违约,就会被记录在案,在个人信用网上公布出来。这将会给违约的毕业生今后在他协议规定的范围外就业、生活、工作等带来影响。无形中对其形成一种舆论力量的约束,让其在违不违约这一问题上三思而后行。
2.完善配套措施,消除免费师范生的违约意愿
国家有了对免费师范生的种种约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免费师范生不敢违约。但如果单从硬性约束方面考虑实为治标不治本之策。笔者看来,更为重要的是要从深层次消除免费师范生违约的意愿。这就要求政府在今后的政策推行过程中,有一些相应的配套措施出台,努力提高农村和贫困地区教师的工资待遇,确保免费师范生收入和待遇与同类行业不同地区之间保持基本的平衡。
(1)建立、落实农村教师的地区性补贴。
到边远地区、经济文化落后地区工作的农村教师。享受地区性补贴,并在评定职称等方面予以政策优惠。
(2)加大对农村教师的培训力度,提高农村教师的整体素质。
组织农村地区学校老师利用寒暑假时间到周边教育资源丰富地区高校进行短期进修与在职深造,为他们接受先进教育理念创造更多机会。打破城乡教育资源二元分割现状,建立城乡教师流动机制,为农村教师提供"短期进城"的机会,感受先进教育方法所带来的效益弥补自己在教学中的不足。为城镇教师提供"短期下乡支教"机会,让他们体会到农村教育发展的现状与乡村教师的奉献精神,能够将自己在教学中积累的宝贵教学经验传授给农村教师,实现城乡教育资源共享与良性互动。
(3)中央财政要有配套专项基金支付免费师范毕业生的继续教育费用。
政府应当为那些履行协议师范毕业生制订一个完整有序的继续教育计划,鼓励他们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报考不脱产研究生。由中央财政配套专项基金支付他们继续教育费用。这样做,不仅有利于毕业生自身专业能力发展和职业素质的提升,并有利于持续性地保证中小学的师资质量,从而积极推动中小学教育质量的提升。
(4)是建立完善农村和贫困地区教师社会保障制度。
首先,必须重视计划内师范生的在职教育与提高。调查表明, 51.5%的学生最大的顾虑是服务期结束后的就业再分配问题;27.9%的学生担心农村信息相对闭塞,对今后的发展不利,所以对于教师的工作转接与自身发展问题必须提起关注,要安排合理的教师在职进修机制,并对表现优秀的教师提供在职提升的途径,形成一种长期的激励机制,从而在根本上留住教师。其次,加强地方政府对于在职教师的各项保障措施的责任。很多教师部能够在某一教职长期留任并不是因为国家政策的不到位,而是地方政府政策执行时短斤少两。社会学家翟学伟在研究中国社会关系时提出了"土政策"这一概念,主要用以指称秉承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行为逻辑的现象。如果当地政府不能按照国家规定切实保障相关教师的基本生活要求和合理福利制度,不能将国家财政用以教育的投入下放到位,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教育专用资金,那么任何形式的政策措施都只是徒劳。而这方面的监督最好要以法律形式加以确定,并严格执行。
3.各地要建立相应的监督管理机构,对于计划内师范生违约现象进行合理的监控和有效的处理。
简单的要求违约师范生赔偿学费等损失可能会造失去工作意向的教师消极怠工问题,这种情况的隐性成本往往要比可见的经济损失大得多,因而有效的预防免费违约现象的发生以及合理解决出现的与违约相关的问题,可以在最大程度上降低成本,保证免费师范生政策的有效推行。
【参考文献】
[1]国家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的相关政策.中国青年报,2008(4)
[2]薛家宝.我国师范院校竞争态势探析[J].江苏高教,2004(3)
[3]谢维和.论师范院校改革与发展的三重目标[J].中国高等教育,2003(8)
[4]张桂佳,韩龙.我国助学贷款的动态博弈分析[J].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6)
[5]欧阳常青.困境与出路:教师教育改革中的师范院校[J] .黑龙江高教研究,2004(9)
[6]王则柯. 人人博弈论[M].中信出版社,2007
作者简介:王炜(1982- -),男,河南省南阳市人,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06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公共政策和经济行政管理
苗杰(1982.4--)男,河南济源,上海华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方向:当代中国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