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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职业教育办学主体应向多元化发展,一是使多种经济企业参与办学,二是赋予学校自主办学地位,三是加强政府在职业教育资源配置上的主导作用。非公有制企业成为职业教育办学主体的宏观调节形式和公办职业学校办学主体多元化改革制式等应成为我国实行“双元制”办学模式,由公立职业学校和私营企业两个不同的办学主体应分工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