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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政府对于非营利组织参与救灾并非采取放任不管的政策,而是有所规制在功能定位上,美国规定其角色是“填空”,即政府不易涉足的领域,如为灾民提供个性化服务、社区救助与灾后重建的专业化服务等,在参与方式上,美国政策限定了参与救援的具体领域、准八制、资质信用,还就救灾中的合作、宗教与宣传等,进行了有效规范,对于志愿参与救灾尚处于起步阶段的我国而言,美国经验的借鉴意义主要有:完善非营利组织参与救灾的制度体系、有效规制合作救助机制、创新政府购买服务的财政政策、鼓励将救助服务延伸到社区、预防救助中的歧视现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