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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古到今,中国人对“代”字的研究是颇有心得的。据说,最早使用“代”字绝招的是三国时期的曹操,有诗为证云:
曹操马上传将令,大小儿郎听分明;
知法犯法本应斩,割发代首不容情。
说的是曹操为了体现自己的爱民之情、悯民之心,在行军途中传令三军将士,任何人不得践踏百姓的青苗,违令者斩首。不料,此令刚出,恰恰是自己的坐骑受惊践踏了百姓的青苗。这下却让这位奸雄为难了:割下自己的脑袋,那绝对不行!既往不咎,又岂能伏众?砍下马首,更说不过去。奸雄毕竟是奸雄,于是他就演了一出“割发代首”的游戏——项上人头竟仅用了一缕头发一“代”了之。这样,曹操既保住了性命,又严明了军纪,还欺骗了天下人;即使有人识破了此招,也是敢怒而不敢言。正所谓一箭三雕加一雕,这个“代”字,也真够叫绝!
自曹操之后的千百年来,在中国的官道,商道,民道中,“代”之招式屡试不爽,“代”之闹剧屡演不衰,“代”之遗风屡禁不绝,有关“代”字的民谚俚语更是随处可见、随手拈来。诸如:以权代法、以言代法、越俎代庖、李代桃僵、以耳代目、以茶代酒、以步代车等等。这些词语之中,有的包含了人们的生活技巧,无伤大雅,不必较真;有的却关乎到国计民生,是万万使用不得的。而今,竟然连一些以“人道”为本的教育部门也是“代”风四起,愈演愈烈,叫人不能疑,也不可不问。
一疑曰:奇哉,大小事务桩桩称“代”,里里外外以“代”掩收。走进一些地方的学校,确实令人感到惊奇。他们把管理班级叫做“代班”,把教学工作叫做“代课”,把身份特殊的一些教师叫做“代课教师”,至于那些复读生、补习生、“三限生”,更是名副其实的“代”字生,把一些合理与不合理的收费都叫做“代收费”,似乎所有的事情都能以“代”了之。别的不说,就拿“代收费”这一项来说事儿吧,其实里头大有名堂。《教育法》中明确规定:“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由此看来,学生的课本费是完全可以收取的,于是就顺理成章地有了代收课本费;学生有了课本,自然要做作业,作业要求规范、格式要求统一,于是就代出了名正言顺的代收作业本费,红头文件,白纸黑字,谁也说不过去;期中期末要考试,考试又分会考、统考、抽考、自考等形式的各级考试,于是又演绎出了代各收类试卷费。其实,这些都是代人之劳、替人受累,也有托人之劳、累及他人的。比如说:学生要购买课外指导书,为了谨防假冒,于是又钻出了代理书商;学生基础差,教师要给学生补习,于是又冒出了代家教;学生要转学,学籍管理要层层审批,于是又代出了诸多手续。学生生病,自然要防疫;学生的安全,必须得保险……这些就“代”得更为出奇。至于“代”得是否合情合法合理,我们暂且不说,试问:当今市场经济,既不是商品奇缺,又不是人才匮乏,更不是职责不明,为何要代?又问:如此多代,“代”字底下到底有几分责任,又难道仅仅是某一学校或者某一教师的错失?再问:如此事事为“代”,代之人人,累也不累?其实,不问便罢,一问就会问出许多道道。常言道:“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天上也不会掉下馅饼”来。奇哉,奇哉,一个“代”藏尽了玄机!
二疑曰:怪哉,规章制度条条罚章,上上下下都使罚招。按理说,学校的职责是教书育人。然而,却有不少地方的学校是教风不兴,学风不浓,以罚代教,罚风四起,怨声道载。究其根源,是罚章过多、罚招过重所致。当前,几乎所有的部门都在推行工作责任制、管理指标制、考核量化制。“无规矩不成方圆”,这自然是好事。但是,如果规矩之中无规矩,往往会适得其反。比方说:某一所学校工作没起色,教育局罚,罚扣教育经费,理由是强化管理,赏罚分明;某一教师完不成量化指标,校长罚,罚扣工资津贴,理由是机制改革,多劳多得;学校收费不合理,相关部门都来罚,理由更是千差万别。于是,上罚下效,学生有错误教师罚:逃学旷课罚扫地,说是劳动教育;打架骂仗罚训罚站罚检讨,说是自我教育;作业没完成罚抄,考试不合格罚补考;问题再大罚家长,说是家长失职,监管不力……只要不是抢劫、贩毒、杀人、放火的大罪,似乎都可以用罚来解决,把罚当成了万能手段,真是“把戏天天耍,招牌时时新,花样层层翻”。古往今来,罚只是禁治之道,教才是人本之道,以罚代教必然会导致以权代法、以言代法、以情代法,使教的功能完全丧失。再说,“安居方可乐业”,若要构建和谐社会,还须以人为本。如果始终奉行“重罚之下有勇夫,棍棒底下出孝子”,我看不罚也罢。怪哉,怪哉,一个罚字,好生了得!
三叹曰:呜呼,如此“代”代相传,我们的后代将一代不如一代,其中的道理人人明白。戳穿了,“代”字的全部秘诀就在于一个字——“骗”,只是这种骗术高明了许多,它让行骗者骗得大大方方,被骗者被骗得明明白白,其中的端倪谁都看得出来。往往,我们是孩子摔哭了才去打板凳的屁股,沾腥的老鼠在门外偷着乐。此时,我们最需要的是当头棒喝:“清醒吧,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岂能一‘代’了之?”
(作者单位:746042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外纳九年制学校)
曹操马上传将令,大小儿郎听分明;
知法犯法本应斩,割发代首不容情。
说的是曹操为了体现自己的爱民之情、悯民之心,在行军途中传令三军将士,任何人不得践踏百姓的青苗,违令者斩首。不料,此令刚出,恰恰是自己的坐骑受惊践踏了百姓的青苗。这下却让这位奸雄为难了:割下自己的脑袋,那绝对不行!既往不咎,又岂能伏众?砍下马首,更说不过去。奸雄毕竟是奸雄,于是他就演了一出“割发代首”的游戏——项上人头竟仅用了一缕头发一“代”了之。这样,曹操既保住了性命,又严明了军纪,还欺骗了天下人;即使有人识破了此招,也是敢怒而不敢言。正所谓一箭三雕加一雕,这个“代”字,也真够叫绝!
自曹操之后的千百年来,在中国的官道,商道,民道中,“代”之招式屡试不爽,“代”之闹剧屡演不衰,“代”之遗风屡禁不绝,有关“代”字的民谚俚语更是随处可见、随手拈来。诸如:以权代法、以言代法、越俎代庖、李代桃僵、以耳代目、以茶代酒、以步代车等等。这些词语之中,有的包含了人们的生活技巧,无伤大雅,不必较真;有的却关乎到国计民生,是万万使用不得的。而今,竟然连一些以“人道”为本的教育部门也是“代”风四起,愈演愈烈,叫人不能疑,也不可不问。
一疑曰:奇哉,大小事务桩桩称“代”,里里外外以“代”掩收。走进一些地方的学校,确实令人感到惊奇。他们把管理班级叫做“代班”,把教学工作叫做“代课”,把身份特殊的一些教师叫做“代课教师”,至于那些复读生、补习生、“三限生”,更是名副其实的“代”字生,把一些合理与不合理的收费都叫做“代收费”,似乎所有的事情都能以“代”了之。别的不说,就拿“代收费”这一项来说事儿吧,其实里头大有名堂。《教育法》中明确规定:“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由此看来,学生的课本费是完全可以收取的,于是就顺理成章地有了代收课本费;学生有了课本,自然要做作业,作业要求规范、格式要求统一,于是就代出了名正言顺的代收作业本费,红头文件,白纸黑字,谁也说不过去;期中期末要考试,考试又分会考、统考、抽考、自考等形式的各级考试,于是又演绎出了代各收类试卷费。其实,这些都是代人之劳、替人受累,也有托人之劳、累及他人的。比如说:学生要购买课外指导书,为了谨防假冒,于是又钻出了代理书商;学生基础差,教师要给学生补习,于是又冒出了代家教;学生要转学,学籍管理要层层审批,于是又代出了诸多手续。学生生病,自然要防疫;学生的安全,必须得保险……这些就“代”得更为出奇。至于“代”得是否合情合法合理,我们暂且不说,试问:当今市场经济,既不是商品奇缺,又不是人才匮乏,更不是职责不明,为何要代?又问:如此多代,“代”字底下到底有几分责任,又难道仅仅是某一学校或者某一教师的错失?再问:如此事事为“代”,代之人人,累也不累?其实,不问便罢,一问就会问出许多道道。常言道:“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天上也不会掉下馅饼”来。奇哉,奇哉,一个“代”藏尽了玄机!
二疑曰:怪哉,规章制度条条罚章,上上下下都使罚招。按理说,学校的职责是教书育人。然而,却有不少地方的学校是教风不兴,学风不浓,以罚代教,罚风四起,怨声道载。究其根源,是罚章过多、罚招过重所致。当前,几乎所有的部门都在推行工作责任制、管理指标制、考核量化制。“无规矩不成方圆”,这自然是好事。但是,如果规矩之中无规矩,往往会适得其反。比方说:某一所学校工作没起色,教育局罚,罚扣教育经费,理由是强化管理,赏罚分明;某一教师完不成量化指标,校长罚,罚扣工资津贴,理由是机制改革,多劳多得;学校收费不合理,相关部门都来罚,理由更是千差万别。于是,上罚下效,学生有错误教师罚:逃学旷课罚扫地,说是劳动教育;打架骂仗罚训罚站罚检讨,说是自我教育;作业没完成罚抄,考试不合格罚补考;问题再大罚家长,说是家长失职,监管不力……只要不是抢劫、贩毒、杀人、放火的大罪,似乎都可以用罚来解决,把罚当成了万能手段,真是“把戏天天耍,招牌时时新,花样层层翻”。古往今来,罚只是禁治之道,教才是人本之道,以罚代教必然会导致以权代法、以言代法、以情代法,使教的功能完全丧失。再说,“安居方可乐业”,若要构建和谐社会,还须以人为本。如果始终奉行“重罚之下有勇夫,棍棒底下出孝子”,我看不罚也罢。怪哉,怪哉,一个罚字,好生了得!
三叹曰:呜呼,如此“代”代相传,我们的后代将一代不如一代,其中的道理人人明白。戳穿了,“代”字的全部秘诀就在于一个字——“骗”,只是这种骗术高明了许多,它让行骗者骗得大大方方,被骗者被骗得明明白白,其中的端倪谁都看得出来。往往,我们是孩子摔哭了才去打板凳的屁股,沾腥的老鼠在门外偷着乐。此时,我们最需要的是当头棒喝:“清醒吧,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岂能一‘代’了之?”
(作者单位:746042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外纳九年制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