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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后,这幢中原城市还是让欢颜渐渐适应了它有些干燥的气候。
花店开在偏僻的郊外一所高档别墅区附近,城市里的每一个门脸儿都寸土寸金,躲在郊外,只愿能维持一点生计,只愿岁月静好。
欢颜觉得自己,于这漫漫红尘,似乎已没有了别的企求。
{A}
傍晚的时候,在迷离的暮色中,欢颜会捧着一本旧书,让思绪渐渐缥渺。也许,会有一些温情的相遇,那些情节如电影的经典片断让人耽于种种幻想之中,不愿醒来,是的,不愿醒来。
成云中和太太出现的时候,欢颜正在细细品嚼刚看到的这一段文字:
“我承认我永远无法做到心如铁石,疼痛于我,如附骨之蛆。所谓的坚强,就是一颗心在时光的蹂躏践踏中生病了,溃烂了,最后心没了,也就坚强了。如果真心永远只能被辜负,诺言即是谎言,善良并非生存之道,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在骨头上刻字,往伤口上再洒上一把盐,以培植体内少些毒素,增强抗痛能力。”
欢颜抬起头,她知道刚才这段文字让自己的眼睛有了泪光,很多年了,不知道落泪的感觉是如此湿润和酸辣。
欢颜低头拂了一下刘海,顺便揩去泪花,春风满面,风摆杨柳地迎了上去。
成云中没有什么特别之处,长相平平,整齐的黑色西装,方方的脸,戴一副细细的金边眼镜,头发短而整齐。
倒是他的太太气质一流,珠光宝气。她身着一件米色大衣,华贵而优雅,欢颜冷眼一瞄,知道是件近三万的MaxMara牌子,连脚上的一双黑色绒布拼贴晰蜴皮高跟鞋也不会低于六千元。
成太太保养极好的白皙的脸上,一双大眼睛顾盼生辉,她看也没有看欢颜,只是淡淡地扫了一下花店,回身依然是淡淡道:云中,周末的宴会不必去别处选花了,就这儿了,需要什么你打理吧,我约了刘总在公司见面。
成云中很沉静,成太太香影飘飘地离去后,室内的空气仿佛一下子凝固了下来,他仔细地将花束看了个遍,欢颜知道这样的客户是十拿九稳了。
成云中说,欢颜记,一共26种花束。
告别的时候,欢颜立在门口缓缓扬手,开车门的成云中交然回身道: “你的眼睛很象我的一个朋友。”
车子绝尘而去,暮色浓浓地包围过来。这是不是都市里中年人相遇最常用的一句台词?往来匆匆,多少情事是不是因这样一句话而开始?
欢颜的泪水,终于簌簌地落了下来。
{B}
成云中之后成了花店的常客,总是沉静地来选花。欢颜略略知道他的太太是位出身世家的千金独女,成云中现接管着岳父的公司,但太太仍然是公司最大的股东。
成太太很喜欢开家庭party,喜欢将家里布置成花的海洋。
但选花这样小的事情却要成云中来操办,怪不得男人都不太情愿做上门女婿,就是腰杆子软,立不得门户。
有过那么几次,欢颜想去城里买些东西,立在路边等车,正好碰到成云中的林肯车慢慢停下来,一只手从车里开了车门,欢颜低首点点头弯身坐了进去,这样大的一个主顾,与他客气,反倒生分了。一切都自然得不能再自然,成云中好象不太忙,与其说他是公司里的董事长,不如说他是一个家务总管而已,他偶尔也会陪着欢颜去百货店和超市逛逛,有时候会在车里等她,让欢颜怀疑,他好象是专程陪自己似的。
有时他载着欢颜,也办些事情,欢颜便在车里等他,别人的车里都挂着很吉祥的饰物,成云中的车里却挂着一只大塑料水蜜桃,鲜艳欲滴一是一个孩童喜欢的物件,不应该出现在中年男人的车里。
成云中很少说话,他静静地听欢颜陈述她对这个城市的感觉,唠叨花店的生意,数落伙计的调皮。
月明星稀的时候欢颜独自去拉店门的卷闸,轰然而下的店门总是会吓欢颜一跳。
端午前的一晚,也许是白天对成云中说了太多的话,欢颜蹲下身锁门的时候双腿颓然无力地跪坐到了地上。
自从认识成云中后,欢颜从不知道一个人的寂寞是如此难捱,她原来是如此渴望生命中有这样一个男人能日日陪她些许时光,或者,仅仅是一双男人的手臂来帮她拉下这重重的卷闸。
{C}
端午节,郊外就是好,杨柳和史草俯手可折,密密地捆了一束高高悬在门口。一大早欢颜便煮了一锅红枣糯米粽子,粽叶的清香和花香混在一起,是一股淡淡的中药味。
近中午的时候,成云中脚步有些匆忙地走了进来,手里捏着一枚小小的什么东西。
他有些不好意思地推了推眼镜:“下车的时候车门挤了一下,西装的扣子掉下来了,借用一下你的针线。”
欢颜有些愣了愣,看,别人的丈夫就是别人的丈夫,她其实已经看到了他露着几缕残线头儿的西装下摆,看到了成云中手里的那枚扣子,地以为成云中会请自己帮他缀一下扣子,却原来仅仅是借她的针线。
距离原来是一直存在的,有些恍惚的东西,仅仅是自己太过于寂寥了吧。这世上,没有什么是可以相倚终生的,不然,怎么连男人都会用针线?
欢颜领看成云中上楼,小小的、不向阳的卧室,纤尘不染,没有一片花瓣和绿叶,除了冷清,还是冷清。
成云中的存在,让室内的光线开始了互相撞击和交织,弥漫起了几许生气。
成云中略微有些笨拙却不失利落地穿针引线,薄薄的镜片下的一双眼睛早已不再年轻,眼角刻着一些生活的痕迹,隐忍、还有无奈。
时光倒退很多年,欢颜也曾这样给深爱的男人缝衣缀扣,日日密密缝,意恐迟迟归,结局却是再无相见。
成云中穿好西装,深深的吸气:“好香的粽子味啊,不过是北方的粽子味道,不似我们南方的香甜沁人。”
欢颜几乎要脱口而出了,如果我会做地道的南方
粽子,你肯留下来和我过端午么?可是终究什么也没有说,因为成云中在认真地看她的眼睛。
欢颜感觉到自己的一颗m柔韧而鼓胀,有水流在缓缓蔓延,浸满身体每个
角落,填满了十几年光阴里所有的缝隙和荒凉。
成云中捧起了欢颜的脸:“欢颜,告诉我你从哪里来,为什么来到这个城市?真的,你的眼睛很象一个人。”
谁能预见到吸足了水分的植物,在忽然的阳光和温度到来的时候,会盛放到什么程度呢?
不是没有深入骨髓地痛过,伤过,成云中不是自由之身,自己也不是青春年少,太直接地盛开,会不会让他轻视?在生命的轮回中,永远都是物是人非。如果,如果在豆蔻年华,深爱的男子如此捧住自己的脸庞,那么,自己脸上的流彩定会照亮了整个天空,自己一定会让火淬被雷击都不忍让他抽回手去。
轻轻拨开成云中的胳膊,欢颜莞尔一笑:“成总,我不过是个图生存的小女子,不必问我的来处去向,倒是楼下厨房里的粽子快熟了,我要去添些水。”
{D}
成太太从公司打电话米,说晚上临时有一个家庭聚会,急需鲜花布置。
伙计正好出去送花,欢颜只好亲自蹬了三轮去成 云中家。
不仅仅是送,还要按成太太的意思将花束摆置好,生意难做,哪个店铺不是这样服务到位呢?
一个低眉顺眼的女仆与欢颜一起插花。前一周的花束,依然闪烁出明亮绮丽的光泽。
仆人说,先生在他的卧室里看书,陈小姐你可以去让先生签一下帐单。
噢?他的卧室?那么,他们夫妇二人是分居的么?或者是经常不在一起的?说不出来的一种微薄细碎的欣喜刹那间袭上心头。
脚步有些轻快地上楼,叩响了成云中的房门。
成云中半倚在沙发上,一本书滑落到了地上,他好象比欢颜更激动,房间里略略有些酒气。
如同多年相识的朋友,成云中拍了拍他身边的沙发。
欢颜刚刚落坐,成云中攥住了欢颜的一只手,他将头埋到胸前,一个名字终于从他的牙齿间迸裂出来,成云中叫的是“阿桃!”
欢颜释然地摇了摇头,这样痛楚的呼唤,她也曾在暗夜中一次次体验,有时候并不是呼唤那个深藏多年的名字,其实是看时间从头顶上清晰的一步步走过,却伸不出手挽留,只能用哭泣的力气来作一声徒然的呼唤。
接下来成云中喃喃低语,是一个关于爱情的故事。
随着成云中的讲述,欢颜步入了阿桃卖笑供养成云中读学的时光。
所有的灯红酒绿的地方,就象藏于暗夜、裹在泥里的昙花,夜夜盛放,不知道多少眼光猥亵地徘徊在阿桃凹凸有致的身体上,不知道多少娴熟的手带着轻蔑伸向她玲珑的曲线。
阿桃浓妆的脸上早已没有了泪水,她一杯杯的和男人拼酒,在一些有钱男人的身下辗转,白日里,她长年穿着长袖的衣衫,和成云中初夜之后再未向他展露过躯体。
在她熟睡之时成云中无数次偷偷看过她的身体,那是怎样一个伤痕累累,淤青遍布的身体啊,而且,烟头的烫伤从未间断。
戍云中拼命完成本科学业,顺利地读研。
多年生病的父母也是阿桃照料至送终。
欢颜的身体巨烈地颤抖起来,她的胸腔被铁锺撞击了一般快要窒息。
故事的终了当然非常明白,这样一个欲望奔流虚荣遍野的年代,成云中当然会选择做豪门婿而弃了阿桃。
成云中继续攥了欢颜的手说:“欢颜,你的眼睛和阿桃很相似。”
欢颜拼命挣脱了成云中的手,逃也似的奔了出去,不顾女仆惊讶的目光。
明媚的天空,流云轻轻滑过,没有人知道那个叫阿桃的女孩子最终在哪里,飘向何方,被她辜负的那个男人,锦衣玉食,悠闲安适,日日为太太挑选着娇艳的鲜花。
一群鸽子从天空的一端飞向另一个方向,它们好像成了每一个都市里唯一能飞的生物,谁能比它们更能把这个城市所发生的看得清彻和真切?
爱情原来就是,用伤害和碎裂,构成它的温度和湿度。
{E}
成太太是连面也不必露的,不然,太有失她上层人的身份和教养。
一个电话便浇了欢颜一个透心凉。
她气定神闲地说:“欢颜,你尽可以和成云中在你的花店里睡觉,只是最好不要到我家里来演什么苦情戏。明白地告诉你,当年我男友不同意入赘我们李家,我父亲非要一个高学历的上门女婿,所以让成云中钻了空子。我们之间是互为摆设,让成云中做真和尚也太不人道,所以他尽可以和女人睡觉,也可以和我解除婚约,等哪天我闭了-同他离婚,只怕他舍不得,也不肯。言尽于此,你好自为之。”
欢颜是隔着玻璃窗接这个电话的,她看到玻璃窗印着自己从错谔到清明的脸,这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选择了富贵荣华,必然将最凡俗的烟火幸福一并放手。
她一直爱着成云中,很久很久了,在红尘中跌打滚爬了这些年,于感情已经太明白了取舍。她从楼下搬着小自助梯来到自己的卧室中,从天花板的荷叶灯边取下一只小小的微型摄像机,那是端午节后她专门挑选好安装在上面的。
她曾想,要不顾一切飞鸟浴火般地来投向这份感情,她想过与成云中情切切地缠绵,然后孤注一掷地将那些火热的片断扔给成太太看,以成太太那般心高气盛,必会决然地与成云中纰离。
爱情中的女人,哪个不是疯子?她就是要撕碎成云中的婚姻,撕碎成云中现在的一切,可是现在看来,一切都没有必要了。
{F}
给伙计多发了一个月的薪水,欢颜用很低的价钱在两天内将花店转让了出去。
正是盛夏,有很多故事就像子弹一样飕飕射出,呼啸而过,连一点痕迹都没有留下,欢颜认为这个夏天没有故事再发生了。
可是那些射出的子弹碎片纷纷扬扬掉下来,像尘埃般在她的生命里挥舞。
她穿着长袖的衣衫,那是为了遮盖胳膊被烟头烫伤而留下的习惯。
18岁的时候,她是一个叫阿桃的为了爱情出卖身体的女孩,最后她被人包养,离弃,拿着血泪的积蓄整容修体。
行行复行行,终于再度来到这个城市,她亲眼看到成云中真实而不堪的生活。他愿意背着富贵的躯壳绝望到终老,对于这样的一个人,连报复都是多余。
夏日的骄阳灸烈无比,城市中车水马龙,热气蒸腾。挽着简单的行李,欢颜缓缓地在人流中踱步。
她边走边望向淡蓝的天空:若有一个深爱的男子,捧住自己的脸庞,那么,自己脸上的流彩定会照亮了整个天空,自己一定会让火淬被雷击,都不忍让他抽回手去……
花店开在偏僻的郊外一所高档别墅区附近,城市里的每一个门脸儿都寸土寸金,躲在郊外,只愿能维持一点生计,只愿岁月静好。
欢颜觉得自己,于这漫漫红尘,似乎已没有了别的企求。
{A}
傍晚的时候,在迷离的暮色中,欢颜会捧着一本旧书,让思绪渐渐缥渺。也许,会有一些温情的相遇,那些情节如电影的经典片断让人耽于种种幻想之中,不愿醒来,是的,不愿醒来。
成云中和太太出现的时候,欢颜正在细细品嚼刚看到的这一段文字:
“我承认我永远无法做到心如铁石,疼痛于我,如附骨之蛆。所谓的坚强,就是一颗心在时光的蹂躏践踏中生病了,溃烂了,最后心没了,也就坚强了。如果真心永远只能被辜负,诺言即是谎言,善良并非生存之道,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在骨头上刻字,往伤口上再洒上一把盐,以培植体内少些毒素,增强抗痛能力。”
欢颜抬起头,她知道刚才这段文字让自己的眼睛有了泪光,很多年了,不知道落泪的感觉是如此湿润和酸辣。
欢颜低头拂了一下刘海,顺便揩去泪花,春风满面,风摆杨柳地迎了上去。
成云中没有什么特别之处,长相平平,整齐的黑色西装,方方的脸,戴一副细细的金边眼镜,头发短而整齐。
倒是他的太太气质一流,珠光宝气。她身着一件米色大衣,华贵而优雅,欢颜冷眼一瞄,知道是件近三万的MaxMara牌子,连脚上的一双黑色绒布拼贴晰蜴皮高跟鞋也不会低于六千元。
成太太保养极好的白皙的脸上,一双大眼睛顾盼生辉,她看也没有看欢颜,只是淡淡地扫了一下花店,回身依然是淡淡道:云中,周末的宴会不必去别处选花了,就这儿了,需要什么你打理吧,我约了刘总在公司见面。
成云中很沉静,成太太香影飘飘地离去后,室内的空气仿佛一下子凝固了下来,他仔细地将花束看了个遍,欢颜知道这样的客户是十拿九稳了。
成云中说,欢颜记,一共26种花束。
告别的时候,欢颜立在门口缓缓扬手,开车门的成云中交然回身道: “你的眼睛很象我的一个朋友。”
车子绝尘而去,暮色浓浓地包围过来。这是不是都市里中年人相遇最常用的一句台词?往来匆匆,多少情事是不是因这样一句话而开始?
欢颜的泪水,终于簌簌地落了下来。
{B}
成云中之后成了花店的常客,总是沉静地来选花。欢颜略略知道他的太太是位出身世家的千金独女,成云中现接管着岳父的公司,但太太仍然是公司最大的股东。
成太太很喜欢开家庭party,喜欢将家里布置成花的海洋。
但选花这样小的事情却要成云中来操办,怪不得男人都不太情愿做上门女婿,就是腰杆子软,立不得门户。
有过那么几次,欢颜想去城里买些东西,立在路边等车,正好碰到成云中的林肯车慢慢停下来,一只手从车里开了车门,欢颜低首点点头弯身坐了进去,这样大的一个主顾,与他客气,反倒生分了。一切都自然得不能再自然,成云中好象不太忙,与其说他是公司里的董事长,不如说他是一个家务总管而已,他偶尔也会陪着欢颜去百货店和超市逛逛,有时候会在车里等她,让欢颜怀疑,他好象是专程陪自己似的。
有时他载着欢颜,也办些事情,欢颜便在车里等他,别人的车里都挂着很吉祥的饰物,成云中的车里却挂着一只大塑料水蜜桃,鲜艳欲滴一是一个孩童喜欢的物件,不应该出现在中年男人的车里。
成云中很少说话,他静静地听欢颜陈述她对这个城市的感觉,唠叨花店的生意,数落伙计的调皮。
月明星稀的时候欢颜独自去拉店门的卷闸,轰然而下的店门总是会吓欢颜一跳。
端午前的一晚,也许是白天对成云中说了太多的话,欢颜蹲下身锁门的时候双腿颓然无力地跪坐到了地上。
自从认识成云中后,欢颜从不知道一个人的寂寞是如此难捱,她原来是如此渴望生命中有这样一个男人能日日陪她些许时光,或者,仅仅是一双男人的手臂来帮她拉下这重重的卷闸。
{C}
端午节,郊外就是好,杨柳和史草俯手可折,密密地捆了一束高高悬在门口。一大早欢颜便煮了一锅红枣糯米粽子,粽叶的清香和花香混在一起,是一股淡淡的中药味。
近中午的时候,成云中脚步有些匆忙地走了进来,手里捏着一枚小小的什么东西。
他有些不好意思地推了推眼镜:“下车的时候车门挤了一下,西装的扣子掉下来了,借用一下你的针线。”
欢颜有些愣了愣,看,别人的丈夫就是别人的丈夫,她其实已经看到了他露着几缕残线头儿的西装下摆,看到了成云中手里的那枚扣子,地以为成云中会请自己帮他缀一下扣子,却原来仅仅是借她的针线。
距离原来是一直存在的,有些恍惚的东西,仅仅是自己太过于寂寥了吧。这世上,没有什么是可以相倚终生的,不然,怎么连男人都会用针线?
欢颜领看成云中上楼,小小的、不向阳的卧室,纤尘不染,没有一片花瓣和绿叶,除了冷清,还是冷清。
成云中的存在,让室内的光线开始了互相撞击和交织,弥漫起了几许生气。
成云中略微有些笨拙却不失利落地穿针引线,薄薄的镜片下的一双眼睛早已不再年轻,眼角刻着一些生活的痕迹,隐忍、还有无奈。
时光倒退很多年,欢颜也曾这样给深爱的男人缝衣缀扣,日日密密缝,意恐迟迟归,结局却是再无相见。
成云中穿好西装,深深的吸气:“好香的粽子味啊,不过是北方的粽子味道,不似我们南方的香甜沁人。”
欢颜几乎要脱口而出了,如果我会做地道的南方
粽子,你肯留下来和我过端午么?可是终究什么也没有说,因为成云中在认真地看她的眼睛。
欢颜感觉到自己的一颗m柔韧而鼓胀,有水流在缓缓蔓延,浸满身体每个
角落,填满了十几年光阴里所有的缝隙和荒凉。
成云中捧起了欢颜的脸:“欢颜,告诉我你从哪里来,为什么来到这个城市?真的,你的眼睛很象一个人。”
谁能预见到吸足了水分的植物,在忽然的阳光和温度到来的时候,会盛放到什么程度呢?
不是没有深入骨髓地痛过,伤过,成云中不是自由之身,自己也不是青春年少,太直接地盛开,会不会让他轻视?在生命的轮回中,永远都是物是人非。如果,如果在豆蔻年华,深爱的男子如此捧住自己的脸庞,那么,自己脸上的流彩定会照亮了整个天空,自己一定会让火淬被雷击都不忍让他抽回手去。
轻轻拨开成云中的胳膊,欢颜莞尔一笑:“成总,我不过是个图生存的小女子,不必问我的来处去向,倒是楼下厨房里的粽子快熟了,我要去添些水。”
{D}
成太太从公司打电话米,说晚上临时有一个家庭聚会,急需鲜花布置。
伙计正好出去送花,欢颜只好亲自蹬了三轮去成 云中家。
不仅仅是送,还要按成太太的意思将花束摆置好,生意难做,哪个店铺不是这样服务到位呢?
一个低眉顺眼的女仆与欢颜一起插花。前一周的花束,依然闪烁出明亮绮丽的光泽。
仆人说,先生在他的卧室里看书,陈小姐你可以去让先生签一下帐单。
噢?他的卧室?那么,他们夫妇二人是分居的么?或者是经常不在一起的?说不出来的一种微薄细碎的欣喜刹那间袭上心头。
脚步有些轻快地上楼,叩响了成云中的房门。
成云中半倚在沙发上,一本书滑落到了地上,他好象比欢颜更激动,房间里略略有些酒气。
如同多年相识的朋友,成云中拍了拍他身边的沙发。
欢颜刚刚落坐,成云中攥住了欢颜的一只手,他将头埋到胸前,一个名字终于从他的牙齿间迸裂出来,成云中叫的是“阿桃!”
欢颜释然地摇了摇头,这样痛楚的呼唤,她也曾在暗夜中一次次体验,有时候并不是呼唤那个深藏多年的名字,其实是看时间从头顶上清晰的一步步走过,却伸不出手挽留,只能用哭泣的力气来作一声徒然的呼唤。
接下来成云中喃喃低语,是一个关于爱情的故事。
随着成云中的讲述,欢颜步入了阿桃卖笑供养成云中读学的时光。
所有的灯红酒绿的地方,就象藏于暗夜、裹在泥里的昙花,夜夜盛放,不知道多少眼光猥亵地徘徊在阿桃凹凸有致的身体上,不知道多少娴熟的手带着轻蔑伸向她玲珑的曲线。
阿桃浓妆的脸上早已没有了泪水,她一杯杯的和男人拼酒,在一些有钱男人的身下辗转,白日里,她长年穿着长袖的衣衫,和成云中初夜之后再未向他展露过躯体。
在她熟睡之时成云中无数次偷偷看过她的身体,那是怎样一个伤痕累累,淤青遍布的身体啊,而且,烟头的烫伤从未间断。
戍云中拼命完成本科学业,顺利地读研。
多年生病的父母也是阿桃照料至送终。
欢颜的身体巨烈地颤抖起来,她的胸腔被铁锺撞击了一般快要窒息。
故事的终了当然非常明白,这样一个欲望奔流虚荣遍野的年代,成云中当然会选择做豪门婿而弃了阿桃。
成云中继续攥了欢颜的手说:“欢颜,你的眼睛和阿桃很相似。”
欢颜拼命挣脱了成云中的手,逃也似的奔了出去,不顾女仆惊讶的目光。
明媚的天空,流云轻轻滑过,没有人知道那个叫阿桃的女孩子最终在哪里,飘向何方,被她辜负的那个男人,锦衣玉食,悠闲安适,日日为太太挑选着娇艳的鲜花。
一群鸽子从天空的一端飞向另一个方向,它们好像成了每一个都市里唯一能飞的生物,谁能比它们更能把这个城市所发生的看得清彻和真切?
爱情原来就是,用伤害和碎裂,构成它的温度和湿度。
{E}
成太太是连面也不必露的,不然,太有失她上层人的身份和教养。
一个电话便浇了欢颜一个透心凉。
她气定神闲地说:“欢颜,你尽可以和成云中在你的花店里睡觉,只是最好不要到我家里来演什么苦情戏。明白地告诉你,当年我男友不同意入赘我们李家,我父亲非要一个高学历的上门女婿,所以让成云中钻了空子。我们之间是互为摆设,让成云中做真和尚也太不人道,所以他尽可以和女人睡觉,也可以和我解除婚约,等哪天我闭了-同他离婚,只怕他舍不得,也不肯。言尽于此,你好自为之。”
欢颜是隔着玻璃窗接这个电话的,她看到玻璃窗印着自己从错谔到清明的脸,这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选择了富贵荣华,必然将最凡俗的烟火幸福一并放手。
她一直爱着成云中,很久很久了,在红尘中跌打滚爬了这些年,于感情已经太明白了取舍。她从楼下搬着小自助梯来到自己的卧室中,从天花板的荷叶灯边取下一只小小的微型摄像机,那是端午节后她专门挑选好安装在上面的。
她曾想,要不顾一切飞鸟浴火般地来投向这份感情,她想过与成云中情切切地缠绵,然后孤注一掷地将那些火热的片断扔给成太太看,以成太太那般心高气盛,必会决然地与成云中纰离。
爱情中的女人,哪个不是疯子?她就是要撕碎成云中的婚姻,撕碎成云中现在的一切,可是现在看来,一切都没有必要了。
{F}
给伙计多发了一个月的薪水,欢颜用很低的价钱在两天内将花店转让了出去。
正是盛夏,有很多故事就像子弹一样飕飕射出,呼啸而过,连一点痕迹都没有留下,欢颜认为这个夏天没有故事再发生了。
可是那些射出的子弹碎片纷纷扬扬掉下来,像尘埃般在她的生命里挥舞。
她穿着长袖的衣衫,那是为了遮盖胳膊被烟头烫伤而留下的习惯。
18岁的时候,她是一个叫阿桃的为了爱情出卖身体的女孩,最后她被人包养,离弃,拿着血泪的积蓄整容修体。
行行复行行,终于再度来到这个城市,她亲眼看到成云中真实而不堪的生活。他愿意背着富贵的躯壳绝望到终老,对于这样的一个人,连报复都是多余。
夏日的骄阳灸烈无比,城市中车水马龙,热气蒸腾。挽着简单的行李,欢颜缓缓地在人流中踱步。
她边走边望向淡蓝的天空:若有一个深爱的男子,捧住自己的脸庞,那么,自己脸上的流彩定会照亮了整个天空,自己一定会让火淬被雷击,都不忍让他抽回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