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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随着财政改革的深入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改革的加强,通过审计监督和单位自身不断的强化管理,逐步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预算管理体制和收入、支出管理方式,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有较大改善和提高。但因各种原因,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仍存在很多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需要加以改进和完善。
关键词 事业单位 制度建设 财务管理
中图分类号:F253 文献标识码:A
一、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收支没有纳入预算管理。
按照相关财务管理政策规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如房屋等资产出租收入)、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等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均应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上缴财政专户。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取得的其他各类收入(如经营服务性收入等)均应比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上缴财政专户。但有些单位没有严格按规定执行,将单位的部分创收截留,不在法定帐户记录反映,而是转入其它各种名目的帐户中;有的收入虽入了单位帐户,却又在往来款科目进行收支核算,没有在部门预算指标中全面反映单位当年的实际收入和支出情况。这样,就不同程度地阻碍了财政部门预算管理体制的全面推进和深化改革。
(二)只重视预算收支,忽视预算编制和评价。
许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认为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就是从财政“要钱,花钱”的过程,对编制预算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因而采取应付的态度,形成了实际工作中遇事才跑财政的局面,导致预算推行难度大。正是因为忽视预算编制,因而形成了财务决策的随意性,产生了管理上的“松、散、乱”,致使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大打折扣。譬如,人员经费挤占专项资金或公用经费,或公用经费挤占专项经费,或财政专项之间相互挤占;随意改变专项资金使用用途,挪用专项资金的现象时有发生。部分单位虽然也编制了预算,但对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不进行跟踪审计,即使跟踪调查,也是分析肤浅,总结简单,效益考核基本走了过场,成本考核几乎是空白,从而使现有资金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好多项目难以取得预期的社会效益。
(三)资产管理职责不清,流失严重。
单位内部部门之间对国有资产管理相互脱节,部分单位财务部门未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每年只管经费收支,不管家底多少。后勤部门只管发放而不清楚资产价值和实物分布情况。使用部门只用不管,因而,国有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严重脱节,形成资产管理人员不了解财务账上资产存量状况,财务人员对资产使用情况也不甚了解,使资产处于既管又不管的状态,致使存量不实,账实不符,责任不清;单位之间互相攀比,盲目、重复购置资产,加之资产的购建、使用、占用、处置权均在单位,要进行跨部门、跨单位配置资产基本没有可能,致使部分资产闲置浪费,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国有资产处置随心所欲,有的未经批准也未办理产权变动手续,就用本单位的非经营性资产向外出租或兴办经济实体,所得收入不入账或少量入账或设立账外账或用于搞职工福利;有的还把事业性收费、项目支出分散到科室管理,造成了“室室有收费,科科有财务”的混乱局面,违犯了“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管理规定。上述种种行为会导致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出现经济犯罪现象。
二、建议
(一)规范内控措施,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克服重资金使用轻实物管理的倾向,变“资金”观念为“资产”观念。破除重投入、轻分流的思想。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督促单位领导自觉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资产管理制度,严格设定资产登记管理和考核体系,自觉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建立健全考核指标,明确责任,奖优罚劣,充分调动资产管理者的主动性、积极性,从而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和资产使用效益;要在部门预算的基础上,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从而合理配置资产。利用政府采购和国库支付制度,从源头上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投入的监控,规范资产处置行为。财务部门和物资管理部门要分别设专人管理账目、物资,配套完善出入库手续,达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以实现资产管理与会计管理的有机结合。坚持定期清点盘存,严格落实监督检查制度。
(二)严肃财经纪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目前,针对一些单位财经纪律松弛的问题,财政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重点打击各种违法违纪行为,防止预算外资金被坐支挪用。对各种专项资金要建立跟踪反馈制度,加强监督,掌握资金流向,把各种专项资金管好用好。同时,要加强对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特别是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对撤销的单位要由主管部门清理登记财产,搞好接收,严防利用改革之机,私分财产,隐藏和转移收入,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浪费。通过落实责任,加强管理,堵住各种漏洞。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要负起监督检查的责任,要定期全面地对下属单位会计工作是否规范、会计核算工作程序是否符合《会计法》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财经法规的要求、财务会计制度是否健全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不能走过场,应付了事,应积极指导下属单位规范会计工作。
(三)加强教育培训,提高财务管理能力。
首先要加强对领导者的法律知识和财务管理制度培训。主管部门要组织行政事业单位领导认真学习《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使他们切实认识到加强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并带领相关人员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经费收支手续,强化会计核算,规范会计业务并自觉遵照执行。其次要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训, 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把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应用到会计基础工作中。三是对专项资金项目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的培训,要突出预算资金管理使用程序和事业性收费等方面的内容。将预算管理中的项目调研、预算编制、项目执行、报帐管理、原始凭证的要求等内容作为重点。同时,结合每个单位职能,对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收费范围、内容、标准及票据规范化使用等进行专题培训。
(作者单位:仙桃市安捷公路养护有限公司)
关键词 事业单位 制度建设 财务管理
中图分类号:F253 文献标识码:A
一、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收支没有纳入预算管理。
按照相关财务管理政策规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如房屋等资产出租收入)、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等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均应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上缴财政专户。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取得的其他各类收入(如经营服务性收入等)均应比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上缴财政专户。但有些单位没有严格按规定执行,将单位的部分创收截留,不在法定帐户记录反映,而是转入其它各种名目的帐户中;有的收入虽入了单位帐户,却又在往来款科目进行收支核算,没有在部门预算指标中全面反映单位当年的实际收入和支出情况。这样,就不同程度地阻碍了财政部门预算管理体制的全面推进和深化改革。
(二)只重视预算收支,忽视预算编制和评价。
许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认为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就是从财政“要钱,花钱”的过程,对编制预算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因而采取应付的态度,形成了实际工作中遇事才跑财政的局面,导致预算推行难度大。正是因为忽视预算编制,因而形成了财务决策的随意性,产生了管理上的“松、散、乱”,致使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大打折扣。譬如,人员经费挤占专项资金或公用经费,或公用经费挤占专项经费,或财政专项之间相互挤占;随意改变专项资金使用用途,挪用专项资金的现象时有发生。部分单位虽然也编制了预算,但对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不进行跟踪审计,即使跟踪调查,也是分析肤浅,总结简单,效益考核基本走了过场,成本考核几乎是空白,从而使现有资金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好多项目难以取得预期的社会效益。
(三)资产管理职责不清,流失严重。
单位内部部门之间对国有资产管理相互脱节,部分单位财务部门未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每年只管经费收支,不管家底多少。后勤部门只管发放而不清楚资产价值和实物分布情况。使用部门只用不管,因而,国有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严重脱节,形成资产管理人员不了解财务账上资产存量状况,财务人员对资产使用情况也不甚了解,使资产处于既管又不管的状态,致使存量不实,账实不符,责任不清;单位之间互相攀比,盲目、重复购置资产,加之资产的购建、使用、占用、处置权均在单位,要进行跨部门、跨单位配置资产基本没有可能,致使部分资产闲置浪费,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国有资产处置随心所欲,有的未经批准也未办理产权变动手续,就用本单位的非经营性资产向外出租或兴办经济实体,所得收入不入账或少量入账或设立账外账或用于搞职工福利;有的还把事业性收费、项目支出分散到科室管理,造成了“室室有收费,科科有财务”的混乱局面,违犯了“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管理规定。上述种种行为会导致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出现经济犯罪现象。
二、建议
(一)规范内控措施,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克服重资金使用轻实物管理的倾向,变“资金”观念为“资产”观念。破除重投入、轻分流的思想。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督促单位领导自觉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资产管理制度,严格设定资产登记管理和考核体系,自觉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建立健全考核指标,明确责任,奖优罚劣,充分调动资产管理者的主动性、积极性,从而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和资产使用效益;要在部门预算的基础上,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从而合理配置资产。利用政府采购和国库支付制度,从源头上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投入的监控,规范资产处置行为。财务部门和物资管理部门要分别设专人管理账目、物资,配套完善出入库手续,达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以实现资产管理与会计管理的有机结合。坚持定期清点盘存,严格落实监督检查制度。
(二)严肃财经纪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目前,针对一些单位财经纪律松弛的问题,财政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重点打击各种违法违纪行为,防止预算外资金被坐支挪用。对各种专项资金要建立跟踪反馈制度,加强监督,掌握资金流向,把各种专项资金管好用好。同时,要加强对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特别是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对撤销的单位要由主管部门清理登记财产,搞好接收,严防利用改革之机,私分财产,隐藏和转移收入,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浪费。通过落实责任,加强管理,堵住各种漏洞。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要负起监督检查的责任,要定期全面地对下属单位会计工作是否规范、会计核算工作程序是否符合《会计法》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财经法规的要求、财务会计制度是否健全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不能走过场,应付了事,应积极指导下属单位规范会计工作。
(三)加强教育培训,提高财务管理能力。
首先要加强对领导者的法律知识和财务管理制度培训。主管部门要组织行政事业单位领导认真学习《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使他们切实认识到加强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并带领相关人员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经费收支手续,强化会计核算,规范会计业务并自觉遵照执行。其次要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训, 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把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应用到会计基础工作中。三是对专项资金项目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的培训,要突出预算资金管理使用程序和事业性收费等方面的内容。将预算管理中的项目调研、预算编制、项目执行、报帐管理、原始凭证的要求等内容作为重点。同时,结合每个单位职能,对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收费范围、内容、标准及票据规范化使用等进行专题培训。
(作者单位:仙桃市安捷公路养护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