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一 林瑞宁
我知道,由于标题残的我想了个暧昧不明的题目,又由于林瑞宁他爸爸脑洞大开取了这么个男女咸宜的名字,你一定以为我要讲的是一个女孩子了。非也非也,林瑞宁可是一只正儿八经货真价实的男生,一米八的大个子,黑黝黝的皮肤——你问我他黑到什么程度?哎呀我本来傍晚还能看见他,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发现只有在白天我才能看见他了呀!
前段时间我问他有没有粗犷的腿毛,认识这货这么多年了他却依然傲娇得不成样子,不撩裤管给我看,连口头描述都不肯。不过后来我也想明白了,他那么黑,有腿毛也看!不!见!啦!哈哈哈(咦,后背忽然凉飕飕的,嘘——)
认识林瑞宁还是因为我的前男友(嗯为了凸显林瑞宁小朋友的重要性,像前男友这种跑龙套的用字母A代替就好了)。那时喜欢A喜欢得近乎走火入魔的我,大概也是智商低到了一定程度,学着看了一堆言情小说,净瞎琢磨诸如拿下他的兄弟等于拿下他心的一半此类奇葩理论,好巧不巧,林瑞宁正是A的好朋友。
我和林瑞宁成为好朋友的过程神奇到有点像狗血剧里的男女主角,我们在因为一些我如今已经想不起来的原因打了一架后互相知道了名字,莫名就熟稔了起来。我至今觉得这种现象不能用“不打不相识”来形容,不管怎么看都是林瑞宁皮痒痒嘛。姑奶奶是可以随便调侃的么?不帮我收集情报追A男神还妄图拿我开玩笑打趣?嘿,我这爆脾气!
后来才知道,小学时我和林瑞宁的班级只有一墙之隔,六年过去却依旧相见不相识。而初中我们隔着一整个楼层,居然还成了铁哥们,所以说,该遇见的总是会遇见的吧,不分早晚。再后来我与A同学聚了又散,和A的众多好兄弟也一点点划清界限,唯独和林瑞宁的交情一如往昔,见了面没两句好话就啪啪开始掐架。
搞笑的是,上了高中的他(我也不想说什么了,小学初中高中都同校的孽缘)为了维持浮于表面的绅士风度形象,简直是一副任我宰割的小绵羊模样,这种时候啊,当然要配合他作死的行为抓住这千载难逢的好时机,一报我九年义务教育都没来得及报的仇,狠狠扁他一顿。林瑞宁不停嗷嗷叫痛,又碍于站在旁边捂嘴笑的女神不便还手,这酸爽,呵呵呵,今天天气怎么这么好,连雨都下得十分有味道。
我是个十足的损友,这点我是十分有自知之明的,比如?咳,我屡次答应请林瑞宁吃的糖果,早已悉数进了我的肚;比如他让我帮忙在书的封面写名字,我悄悄把他的“瑞”全写成了“端”(话说他好像至今没有发现,我这样说出来是不是不太好);再比如,我这个穷凶极恶的家伙在知道①林瑞宁生活不能自理②他爸妈出了趟远门③他爷爷给他送来了卤鸡腿后,跑去帮他消灭干净了鸡腿然后带他去买了各种口味的方便面……劣迹斑斑已经不忍直视,不过这就是我们啊,如果没有他,我的求学生涯得少多少乐趣,他如果没有遇到我,又怎么能对这个世界的异性有新的认识呢?所以还是希望他不要因为这篇文章勾起什么并不十分美好的回忆然后对我下毒手。
事实上,我当初和林瑞宁拉交情的目的根本就没有达到,他那低到令人发指的情商致使我在倒追A三年之后才知道——A两年前就在和女朋友热恋ing,所以关系到终身大事的事情根本就不能指望他。可也是这样蠢蠢的他,在我用玩笑的口吻跟他讲A恐怕是真不在乎甚至讨厌我时,听出我颤抖的语调,难得严肃着一张脸很认真地劝我“不然还是放弃吧,不值得”。我没有说话,心里却氲开了一片海洋。
校运会的时候林瑞宁跑三千米,我自告奋勇要去当他的后勤,可是有个女孩子,比我更早跑到他身边给他递水,一路气喘吁吁地咬牙陪跑,跟着林瑞宁跑了近一千米,累得红彤彤的脸颊真的很可爱。
而我也忽然意识到,我和林瑞宁迟早会各奔东西,会遇见不同的风景不同的人生,就像那个送水的女孩已不在我所认识的范畴里,以后他熟知而我未曾听闻的人会越来越多,一直挤到我们的朋友圈子没有交集存在。我知道不管现在我们约定些什么,许诺些什么,以后都可能变得不作数,我们再好也不可能好上一辈子。他会找到他的另一半我也会找到我的对的人,然后我们为了彼此的生活剥离开蓝颜知己狐朋狗友的角色,各自天涯安好。经年后在某一个时刻我们也许会想起对方,怀念我们那些已经老去的曾经吧。
我一直说男闺蜜是熟悉到舍不得在一起的人,可是我还是会十分舍得地把他交至另一个女孩手里,毕竟,那样就终于摆脱这个大麻烦了,对吧?
林瑞宁,我想提前祝你幸福,真的到了分别那天的话,我也许会无视那正经的场合激动到哭,带着哭腔说祝语,声音肯定特别难听,你肯定会怀疑我有意拆你台。那时的你如果注意到我的失态,一定要相信,我只是被葡萄酒呛到红了眼,只是风里有太多沙子又太难缠。
一定一定要,好好生活,很很幸福啊。
宋语西写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三日
二 宋语西
老实说,宋语西乐颠颠地跑来让我写一篇至少一千字的文章歌颂她的时候,我右眼皮跳了三下,在她说她已经写好了“林瑞宁大揭秘”的时候,我的右眼皮跳得更厉害了——或者说根本就是在抖,连眼皮都晓得宋语西有多恐怖,简直不忍想象她到底揭了我多少的短。
我估计着她突然这么抽风,肯定是因为刚刚看完从我这里抢走的(注意这个抢字)一本写友谊的小说,萌生要留点东西作纪念的想法吧。
反正啊,我是从来没见过像宋语西这么强悍的女孩子,你扯一下她的头发,她一定会奉送你的衣服两记脚印,明明看起来矮萌矮萌的,气焰倒是嚣张得不行。你应该也看出来了,从认识她后,我永远是处于下风被欺负的命,威逼利诱我去做间谍打听她男神的情报,还总是嫌弃我,想想还真是有点委屈。(没错!我就是借这个机会控诉一下!)
有一次宋语西和我吵架,前一天吵,第二天就和好了,但是她把“你怎么这么黑呀?”“为了暗中保护你呀!”当做个签挂了一个月……像她这样三分钟热度,一天换十几次个签还嫌不够频繁的人,为了给我留下心理阴影也是蛮拼的。这个无知的人,小爷这一身美观又健康的小麦色居然从始至终都被她用“黑”字一笔掠过。
宋语西的血液里全是躁动因子,自带“唯恐天下不乱”的气场,恶趣味得让我一度笃定她以后是嫁不出去的。偶尔碰见在学校的小角落谈情说爱的小情侣,她就哐哐地往上冲破坏人粉红色的氛围,好在她还没有忘记装出一副找东西的模样,不然恐怕已经遭到通缉,还美名其曰为学校打击早恋作贡献,呸呸。如果说这还有萌点,她另一个怪癖就比较吓人了。在问明我旁边没有其他人之后就会开始给我狂发各种恐怖小段子以及动图,说是为了以后我能带女朋友看鬼片打基础,谁不知道她就是想吓我……人艰不拆,好在我心脏够结实。
我有睡前听歌的习惯,宋语西不知何时对我的MP3动了手脚,我插着耳机在床上翻了几番睡不着,正打算下床拿本书看,脚才刚着地呢,正逢歌曲切换到下一首,阴飕飕的一句“你踩到我的头了我的头啊我的头……”在耳机里炸响。八月酷暑忽然脊背发凉,大抵就是这种感受。正打算好好收拾她一顿,她就没节操地来赔礼道歉了,难怪孔圣人说“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太狡猾。
宋语西这种杀千刀的性格我是除了鄙夷还是鄙夷,但是还好,她是我见过最不矫揉造作的女生,是野人一般最原始的清新爽朗,纵使惹祸无数,也会永不气馁兴致高昂地去解决。我也希望她永远是这副没心没肺的样子——虽然她说,她是看过了最惨淡的风景才练就这样的百毒不侵才不是傻乎乎的没心没肺,但我总觉得她这句话是拿来装的。反正怎样都好,开开心心地生活比什么都重要(毕竟我在前面说了那么多她的坏话QAQ也该夸夸她了)。
唉,担心她还不如多担心我自己,她可是会在大冬天揪住我撸袖子露手臂给她焐手的人欸,没错她这么彪悍的女汉子,总是会找到一白面书生抓回去当压寨相公的!握爪!
默默打个广告,我也是根正苗红的好孩子啊,目前单身单身~~~
林瑞宁于二零一五六月六日
大概啊,友情就是这样当面背地都黑到死,其实又满满暖暖的关心吧。毕竟两轮明月肝胆相照才是朋呢,像双生花一样,一损俱损,一荣俱荣。
编辑/广丽
我知道,由于标题残的我想了个暧昧不明的题目,又由于林瑞宁他爸爸脑洞大开取了这么个男女咸宜的名字,你一定以为我要讲的是一个女孩子了。非也非也,林瑞宁可是一只正儿八经货真价实的男生,一米八的大个子,黑黝黝的皮肤——你问我他黑到什么程度?哎呀我本来傍晚还能看见他,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发现只有在白天我才能看见他了呀!
前段时间我问他有没有粗犷的腿毛,认识这货这么多年了他却依然傲娇得不成样子,不撩裤管给我看,连口头描述都不肯。不过后来我也想明白了,他那么黑,有腿毛也看!不!见!啦!哈哈哈(咦,后背忽然凉飕飕的,嘘——)
认识林瑞宁还是因为我的前男友(嗯为了凸显林瑞宁小朋友的重要性,像前男友这种跑龙套的用字母A代替就好了)。那时喜欢A喜欢得近乎走火入魔的我,大概也是智商低到了一定程度,学着看了一堆言情小说,净瞎琢磨诸如拿下他的兄弟等于拿下他心的一半此类奇葩理论,好巧不巧,林瑞宁正是A的好朋友。
我和林瑞宁成为好朋友的过程神奇到有点像狗血剧里的男女主角,我们在因为一些我如今已经想不起来的原因打了一架后互相知道了名字,莫名就熟稔了起来。我至今觉得这种现象不能用“不打不相识”来形容,不管怎么看都是林瑞宁皮痒痒嘛。姑奶奶是可以随便调侃的么?不帮我收集情报追A男神还妄图拿我开玩笑打趣?嘿,我这爆脾气!
后来才知道,小学时我和林瑞宁的班级只有一墙之隔,六年过去却依旧相见不相识。而初中我们隔着一整个楼层,居然还成了铁哥们,所以说,该遇见的总是会遇见的吧,不分早晚。再后来我与A同学聚了又散,和A的众多好兄弟也一点点划清界限,唯独和林瑞宁的交情一如往昔,见了面没两句好话就啪啪开始掐架。
搞笑的是,上了高中的他(我也不想说什么了,小学初中高中都同校的孽缘)为了维持浮于表面的绅士风度形象,简直是一副任我宰割的小绵羊模样,这种时候啊,当然要配合他作死的行为抓住这千载难逢的好时机,一报我九年义务教育都没来得及报的仇,狠狠扁他一顿。林瑞宁不停嗷嗷叫痛,又碍于站在旁边捂嘴笑的女神不便还手,这酸爽,呵呵呵,今天天气怎么这么好,连雨都下得十分有味道。
我是个十足的损友,这点我是十分有自知之明的,比如?咳,我屡次答应请林瑞宁吃的糖果,早已悉数进了我的肚;比如他让我帮忙在书的封面写名字,我悄悄把他的“瑞”全写成了“端”(话说他好像至今没有发现,我这样说出来是不是不太好);再比如,我这个穷凶极恶的家伙在知道①林瑞宁生活不能自理②他爸妈出了趟远门③他爷爷给他送来了卤鸡腿后,跑去帮他消灭干净了鸡腿然后带他去买了各种口味的方便面……劣迹斑斑已经不忍直视,不过这就是我们啊,如果没有他,我的求学生涯得少多少乐趣,他如果没有遇到我,又怎么能对这个世界的异性有新的认识呢?所以还是希望他不要因为这篇文章勾起什么并不十分美好的回忆然后对我下毒手。
事实上,我当初和林瑞宁拉交情的目的根本就没有达到,他那低到令人发指的情商致使我在倒追A三年之后才知道——A两年前就在和女朋友热恋ing,所以关系到终身大事的事情根本就不能指望他。可也是这样蠢蠢的他,在我用玩笑的口吻跟他讲A恐怕是真不在乎甚至讨厌我时,听出我颤抖的语调,难得严肃着一张脸很认真地劝我“不然还是放弃吧,不值得”。我没有说话,心里却氲开了一片海洋。
校运会的时候林瑞宁跑三千米,我自告奋勇要去当他的后勤,可是有个女孩子,比我更早跑到他身边给他递水,一路气喘吁吁地咬牙陪跑,跟着林瑞宁跑了近一千米,累得红彤彤的脸颊真的很可爱。
而我也忽然意识到,我和林瑞宁迟早会各奔东西,会遇见不同的风景不同的人生,就像那个送水的女孩已不在我所认识的范畴里,以后他熟知而我未曾听闻的人会越来越多,一直挤到我们的朋友圈子没有交集存在。我知道不管现在我们约定些什么,许诺些什么,以后都可能变得不作数,我们再好也不可能好上一辈子。他会找到他的另一半我也会找到我的对的人,然后我们为了彼此的生活剥离开蓝颜知己狐朋狗友的角色,各自天涯安好。经年后在某一个时刻我们也许会想起对方,怀念我们那些已经老去的曾经吧。
我一直说男闺蜜是熟悉到舍不得在一起的人,可是我还是会十分舍得地把他交至另一个女孩手里,毕竟,那样就终于摆脱这个大麻烦了,对吧?
林瑞宁,我想提前祝你幸福,真的到了分别那天的话,我也许会无视那正经的场合激动到哭,带着哭腔说祝语,声音肯定特别难听,你肯定会怀疑我有意拆你台。那时的你如果注意到我的失态,一定要相信,我只是被葡萄酒呛到红了眼,只是风里有太多沙子又太难缠。
一定一定要,好好生活,很很幸福啊。
宋语西写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三日
二 宋语西
老实说,宋语西乐颠颠地跑来让我写一篇至少一千字的文章歌颂她的时候,我右眼皮跳了三下,在她说她已经写好了“林瑞宁大揭秘”的时候,我的右眼皮跳得更厉害了——或者说根本就是在抖,连眼皮都晓得宋语西有多恐怖,简直不忍想象她到底揭了我多少的短。
我估计着她突然这么抽风,肯定是因为刚刚看完从我这里抢走的(注意这个抢字)一本写友谊的小说,萌生要留点东西作纪念的想法吧。
反正啊,我是从来没见过像宋语西这么强悍的女孩子,你扯一下她的头发,她一定会奉送你的衣服两记脚印,明明看起来矮萌矮萌的,气焰倒是嚣张得不行。你应该也看出来了,从认识她后,我永远是处于下风被欺负的命,威逼利诱我去做间谍打听她男神的情报,还总是嫌弃我,想想还真是有点委屈。(没错!我就是借这个机会控诉一下!)
有一次宋语西和我吵架,前一天吵,第二天就和好了,但是她把“你怎么这么黑呀?”“为了暗中保护你呀!”当做个签挂了一个月……像她这样三分钟热度,一天换十几次个签还嫌不够频繁的人,为了给我留下心理阴影也是蛮拼的。这个无知的人,小爷这一身美观又健康的小麦色居然从始至终都被她用“黑”字一笔掠过。
宋语西的血液里全是躁动因子,自带“唯恐天下不乱”的气场,恶趣味得让我一度笃定她以后是嫁不出去的。偶尔碰见在学校的小角落谈情说爱的小情侣,她就哐哐地往上冲破坏人粉红色的氛围,好在她还没有忘记装出一副找东西的模样,不然恐怕已经遭到通缉,还美名其曰为学校打击早恋作贡献,呸呸。如果说这还有萌点,她另一个怪癖就比较吓人了。在问明我旁边没有其他人之后就会开始给我狂发各种恐怖小段子以及动图,说是为了以后我能带女朋友看鬼片打基础,谁不知道她就是想吓我……人艰不拆,好在我心脏够结实。
我有睡前听歌的习惯,宋语西不知何时对我的MP3动了手脚,我插着耳机在床上翻了几番睡不着,正打算下床拿本书看,脚才刚着地呢,正逢歌曲切换到下一首,阴飕飕的一句“你踩到我的头了我的头啊我的头……”在耳机里炸响。八月酷暑忽然脊背发凉,大抵就是这种感受。正打算好好收拾她一顿,她就没节操地来赔礼道歉了,难怪孔圣人说“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太狡猾。
宋语西这种杀千刀的性格我是除了鄙夷还是鄙夷,但是还好,她是我见过最不矫揉造作的女生,是野人一般最原始的清新爽朗,纵使惹祸无数,也会永不气馁兴致高昂地去解决。我也希望她永远是这副没心没肺的样子——虽然她说,她是看过了最惨淡的风景才练就这样的百毒不侵才不是傻乎乎的没心没肺,但我总觉得她这句话是拿来装的。反正怎样都好,开开心心地生活比什么都重要(毕竟我在前面说了那么多她的坏话QAQ也该夸夸她了)。
唉,担心她还不如多担心我自己,她可是会在大冬天揪住我撸袖子露手臂给她焐手的人欸,没错她这么彪悍的女汉子,总是会找到一白面书生抓回去当压寨相公的!握爪!
默默打个广告,我也是根正苗红的好孩子啊,目前单身单身~~~
林瑞宁于二零一五六月六日
大概啊,友情就是这样当面背地都黑到死,其实又满满暖暖的关心吧。毕竟两轮明月肝胆相照才是朋呢,像双生花一样,一损俱损,一荣俱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