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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对上海等地的实证研究资料的分析 ,指出一般家庭的婚姻暴力具有频率低、偶发性强、程度较轻以及双方互殴的特征 ,但丈夫挥拳的频率明显高于妻子 ,青年男女、农村夫妻在冲突时动武的概率高于中老年和城市夫妇。多变量逻辑回归分析结果还发现 ,与当事人动手打人具有最大正相关的是对方也有暴力倾向 ,其中妻子更多地因对方动武而出手。受教育较少、对配偶拒绝同房或回娘家不满以及本人有离婚意向的男子有更大的概率使用武力 ,但女性是否动手与上述因素无显著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