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法条竞合能否从重选择”作为一个论题,学界于上个世纪80年代初就已经开始进行讨论。但是直到目前为止,都还没有达成统一的意见,主要存在肯定说、否定说和折衷说三种观点。笔者通过对肯定说和折衷说的分析,发现二者具有诸多刑法自身不能克服的缺陷,如违反先定罪后量刑的法定和逻辑顺序等。所以,应舍弃上述二说并进一步确定否定说在处理法条竞合问题上不可替代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