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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诗人将强烈的感受,以咏叹的赞美的和富于音乐性的语言、丰富的想象,浓缩和艺术化地表现出来;这便产生了诗。古代儒家的《诗大序》说:“诗者,老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此即强调了诗歌是表现主体的心意和情感的,而且它不同于其他的文学体裁的表现方式。在某种意义上,诗是人类强烈的生命意识的最美妙的表现,所以会产生巨大的感染力量,唤起人们内心深处的美感,从而起到共鸣的作用。阳春烟景的优美,崇山峻岭的宏伟,国破家亡的悲痛,惊世骇俗的豪放,这些隋景可为普通的人们感受到,但只有诗人才能以独特的艺术形式捕捉到瞬间的现实感受,并将它转化为艺术境界。然而伟大的诗人还能发现普通人们不可能感知的思想与艺术的境界。近世学者王国维谈到境界时说:“有诗人之境界,有常人之境界。诗人之境界,惟诗人能感之而能写之,故读其诗者高举远慕,有遗世之意;而亦有得有不得,且得之者亦各有深浅焉。”[1]诗人比普通人们更具艺术的敏感,容易产生诗意,尤其是能征nR精巧的艺术形式。
中国的诗歌以抒情诗为主,重在主体的表现,具有古老而悠久的传统。儒家圣人孔子删订的《诗经》,其中最早的有公元前一千年左右的两周的作品。《诗经》的作品基本上是四言诗,此后在东汉和削匕朝以五言诗体为主,同时存在少数的七言体和杂言体诗。由于印度佛教文化传入东土,带来了音韵学理论,南朝诗人因之创立了“四声”、“八病”之说,探讨诗歌的声韵规律。唐代初年经过许多诗人的努力终于建立了中国诗歌的格律,唐人称之为“近体诗”,以区别于此前的“古体诗”。若从格律的观点看来,古体诗似乎是很自由的,但它在章法、句法、字声和用韵等方面仍存在一定的规律。清代王上祯、赵执信和翁方纲等学者曾探讨过古体,并发现了一些规则。“近体”的产生,标志中国古典诗歌艺术达到了高峰,诗歌形式因有严密的格律而定型。“近体诗”即中国古典格律诗,它包括五言律诗、七言律诗、五言绝句、七言绝句、五言排律和七言排律。其格律体现为每种诗体有固定的格式、句数、字数、字声平仄、对偶和用韵的规范。当古典格律诗体艺术成熟之时,因音乐的变革,在公元8世纪之初的盛唐时代出现了新的长短句形式的曲子词,它在宋代臻于繁盛。词较诗体用韵较宽,而格律却比诗严密复杂得多。它是以每个词调为单位而自成格律的,调共八百余调,每调的格律皆有独特的要求。从唐代永隆二年(681年)至清代末年的一千二百余年间,凡朝廷科举考试,作诗即是科目之一;这种诗是五言六韵的排律,被称为“试帖诗”。宋以后文人填词是以宋人词调的格律为准的。所以自唐代以来的格律诗和词体是中国诗歌的基本形式。我们现在所说的“诗词”,或称“旧诗词”、“传统诗词”、“中华诗词”主要是指以唐人“近体”和宋人常用词调为形式规范而创作的诗词。
20世纪之初,中国掀起的文学革命运动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提倡白话文,反对传统的文言表述方式;—是提倡从西方移植来的新文学体裁,舍弃传统的民族文学形式。在此文化背景下,传统的文学创作遭到否定与排斥。陈独秀在《文学革命论》里说:“际兹文学革命之时代,凡属贵族文学,古典文学,山林文学,均在排斥之列。”[2]新文学家们重新评价了中国文学史。胡适,在《白话文学史引子》里说:“中国文学史若去掉了白话文学的进化史,就不成中国文学史了,只可叫做‘古文传统史’罢了……在那‘古文传统史’上做文的只会模仿韩、柳、欧、苏,做诗的只会模仿李、杜、苏、黄:一代模仿一代,人人只想做‘肖子肖孙’,自然不能代表时代的变迁了。”[3]中国传统的诗体和词体被称为旧体诗词,被新诗取代了其文学史地位。新文学运动是非常必要的,不仅文学创作应采取白话的表述方式,其他的理论著作皆应使用现代语言;只有这样才能使社会意识形态适应现代化的要求,我们的思维方式才会有突破性的进步。然而新文学家们对待文学形式的态度是较为轻率的,没有冷静地看待民族形式而予以粗暴否定;同时所提倡的新文学形式因缺乏民族文化的根基而难于为民众接受。虽然新文学成为时代文学的主流,而其成效却是很不理想的。1940年文学界曾开展了民族形式的讨论。周扬在《对旧形式利用在文学上的—个看法》里谈到当时的状况:
经济政治发展的不平衡就造成了新旧形式并存的局面,他们各有不同的活动范围,领有各自不同的读者与观众;但是因为旧经济政治占优势,所以旧形式在人民中间的强固地位并没有被新形式取而代之。不但在新文艺足迹尚极少见的农村,就是在新文艺过去的根据地、过去文化中心的大都市旧形式也不示弱。[4]
周扬没有从文化的意义来认识为什么“旧形式在人民中间的强固地位”。当然社会政治—经济结构在特定的条件下是会影响文艺形式的。新中国建立后,新文学在新的政治环境里取得辉煌的成就,新诗曾一度成为时代的号角,代表了时代的强音。然而新时期的到来,人们进行了深刻的历史反思,又面临对传统文化的重新认识。新诗因其绝对自由,缺乏形式规范而失去优势;它有似无源之水,无根之木,很难与我们民族习惯融洽,所以得不到民众的支持。《星星》诗刊主编杨牧说:“我们的诗歌越来越变得琐屑化;苍白的面孔被苍白掩盖;当空洞得到空洞的支持;当远离尘世、远离众生、远离人间烟火和生命痛痒成为时尚;当无休止的‘前现代’或‘后现代’或‘后后现代’的‘文体实验’抽空了血肉的真实内容;当无知、浅薄、性奴和乖张被‘先锋”前卫’的绚丽旗幡乱花迷眼;……当如此等等的病态自赏把台下最后的观众吓跑,我们的诗坛怕要真的到达‘最后’的时候了。”[5]民族文学形式的强固力量是新文学家们未曾估计到的。
“旧诗词”虽然被排斥于文学的主流,作者们的创作园地却不断扩展,作者队伍逐渐壮大,而且后继有人。1987年中华诗词学会成立,现在各地已有四百八十余个诗社,喜好并从事传统诗词创作的诗人有数十万。北京、上海、天津、沈阳、福州、武汉等近百所大学成立了校园诗社。由于中华诗词学会和各地诗歌协会的努力,又由于教育部的介入,中华传统诗词正逐渐走向大、中、小学校园,中小学生的课本中增加180首古典诗词篇目。《中华诗词》的发行量从最初的几千份上升到两万多份。[6]传统诗词因其典雅、含蓄,音韵和谐,格律严密,形式精美,耐人吟诵、记忆和玩索,具有永久的生命活力。它的根是深植于我们民族文化精神中的。
二
凡是作诗必须具有诗意、诗情和诗境,它们皆是由主体的现实生活的感受而产生的。如果我们有了诗的感受,以新诗的形式表现则是非常容易的; 比如具有初中文化水平的作者,可用白话语言,甚至散文的句子,将它们分行排列起来,不拘句式、句数,用韵亦可,不用韵亦可,不必讲求字声和音节,随意写来也可算诗。然而创作传统诗词却失去了这些“自由”,而有许多束缚,其规范真似艺术的枷锁,创作是很困难的。诗词创作在具备诗意、诗情和诗境而外,有其特殊的途径。
(一)创作与学问的关系。创作诗词要求具有一定的中华传统文化的修养,这即是说作者应有一定的学问。从《诗经》到唐诗,它们与学问的关系不是很突出的。自宋代以来,学人之诗兴起,出现了以学为诗的倾向。江西诗派的领袖黄庭坚说:“词意高胜,要从学问中来尔”;“如老杜诗,字字有出处。熟读三五十遍,寻其用意处,则所得多矣。”(《论作诗文),(山谷别集)卷六)南宋严羽针对此种情况提出了“别材”说:“夫诗有别材,非关书也;诗有别趣,非关理也。然非多读书,多穷理,则不能极其至,所谓不涉理路不落言筌者上也”。(《沧浪诗话。诗辨》)严羽虽然主张妙悟,反对以学为诗、以文字为诗、以议论为诗,指出作诗与学问并无直接联系,却见到若无学问则难臻诗之极诣。我们若细读《诗经·大雅》,陶渊明的《饮酒》、(读山海经》,卢照邻的《长安古意),骆宾王的《帝京篇》,陈子昂的《感遇诗》,李白的《古风》,杜甫的《秋兴》、《古迹咏怀》,白居易的《长恨歌》,韩愈的《荐士》等,不难见到作者在下字、遣辞、使事、用典,以及关涉到历史事实、名物制度、山川草木、风土人情等方面皆体现出甚为丰富的传统文化知识。从唐代以诗作为科举考试的科目以来,士子为应付考试不仅学习声律诗艺,更重要的是学习儒家经典、史籍和策论,还得学习天文、律历、地理、诸子百家。因此从唐代至晚清的诗人,他们的绝大多数皆为应试而认真学习过系统的传统文化知识。当然,以学为诗并非诗之正途,学人之诗亦非诗之正宗,学者并不等于诗人,但我们今天若要学习诗词创作则需要懂得—些传统文化知识;这样其作品必然具有民族文化的根基。
(二)创作与古典诗词的关系。诗词作为中国古典诗体有自己的基本艺术特点,无论各个时代诗人的创新求变,甚至晚清诗人们提倡的诗界革命,其基本艺术特点仍然被继承和发展。学习诗词创作必须熟读和背诵古典作品,选择适合自己审美趣味的作品进行模仿试作。宋人蔡居厚谈到北宋诗风说:
国初沿袭五代之余.士大夫皆宗白乐天(居易)诗,故王黄州(禹俑)主盟一时。祥符、天禧之间,杨文公(亿)、刘中山(筠)、钱思公(惟演)专喜李义山(商隐),故昆体之作,翕然一变,而文公尤酷嗜唐彦谦诗,至亲书以自随。景祜、庆历后,天下知尚古文,于是李大白、韦苏州(应物)诸人,始杂见于世。杜子美(甫)晚出,三十年来学诗者,非子荚不道,虽武夫、女子皆知尊异之。⑦
宋人在学唐诗的过程中,有的并无创新,有的则经过学习而求变,形成自己的风格。清人沈德潜说:“诗不学古,谓之野体。然泥古而不能通变,犹学书者但讲临摹,分寸不失,而己之神理不存也。作者积久用力,不求助长,充养既久,变化自生,可以换却凡骨矣。”(《说诗啐语》)沈氏将学诗与学书法比较,这是极哈当的。汉字书法最富我们民族文化特色。如果不从临摹颜真卿、柳公权、欧阳询、苏轼或赵孟頫的字帖入手,则不可能学会书法的。初学诗词者熟读《唐诗三百首》和《宋词三百首》,背诵其中名篇,然后可以尝试模仿制作。学书法经过临摹阶段,可以进一步学习篆书、隶书、汉碑、魏碑、晋人法帖,根据个人特长而博观约取,求变创新。学诗亦然,经过模拟试作之后,读《诗经》、《楚辞》以探风骚之源;涉猎乐府古辞、魏晋五言诗,以继承汉魏风骨;读李白、杜甫、白居易、韩愈、李贺、李商隐、欧阳修、梅尧臣、王安石、苏轼、黄庭坚、杨万里、陆游、吴伟业、黄遵宪等诗集,以精研诗艺。学词则可进而读《花间集》、《草堂诗余》及柳永、苏轼、周邦彦、李清照、辛弃疾、姜夔、吴文英、张炎等词集以提高创作水平。这样的途径虽有模仿之讥,但确是必须经历的,舍此别无便捷之道。在此过程中熟悉诗词的用语、意象、韵味、格调,求得形似;继经精研传统艺术之后,形成个人风格,努力追求高深的境界。
(三)创作与诗词格律的关系。中国诗歌的发展自《诗经》以来即开始走向格律化的道路。诗词格律是—种规范,创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我们在近数十年间常见不少的旧体诗词作品,形式是五言或七言的八句,或长短句标明为某词调,其用辞、下语、意象、句法、结构、意境颇有传统诗词的特色,然而却不合格律,即字声平仄、韵部、对偶、格式皆是失范的。这类作品,我们可以称之为韵文。作者有写作它们的自由,但它们绝非律诗或律词。格律是一种束缚,要掌握这种技巧是有一定困难的。因此,某些古典诗体的爱好者,为了去掉艺术枷锁而提倡革新,这主要表现为对新诗韵——现代语音为基础的俗韵的倡导。现代汉语语音是无入声的,它已分别转化为其他各声调了。由于古今声调的变化,《广韵》音系的声调和韵部与现代汉语语音呈现巨大差异,若以现代语音为准则意味着诗词格律的完全破坏。所以凡是主张诗词改革者是可以根本不考虑传统诗词的格律,去创作任何韵文的,如写新诗一样。不遵格律的五言或七言的韵文是否可以称为古体诗呢?这得看具体情形。唐以前的古体诗是没有固定格律的,但它们的用韵是属古音系的,其声韵音节是自然和谐的,绝非随意为之。我们读《采薇》、《东山》、《七月》、《饮马长城窟行》、《焦仲卿妻》、《羽林郎》、《董娇娆》、《西州曲》、休兰辞》等古诗,真是人间天籁。它们于自然流美之中是含有高度艺术技巧并存在某些规律的。从格律诗兴起后,唐宋人作的古体诗实际上已融入了声韵格律的经验,例如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刘希夷的《代悲白头翁》、高适的《燕歌行》、李白的《长干行》、杜甫的《丹青引》、白居易的《长恨歌》等皆用唐韵,在律句、对偶、换韵等方面皆吸收了近体的经验。可见古体诗并非我们想象的绝对随意的无形式规范的。现在懂得诗艺的作者,深知作古体诗在某种意义上更比格律诗困难的。词的格律比诗更为复杂多样,作词必须按谱,故称填词;若不按谱填词,虽标词名,而实为句读不葺之杂言了。格律是形式,作品缺乏诗意或词意,犹如没有灵魂的空壳;若有诗意或词意,却无格律,则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诗词的内容与形式应是统一的,缺一不可。
从上述诗词创作与学问、古典作品和格律的关系的探讨可见:这种创作不同于新诗,要求作者具备一定的学问和相关的专业知识。因而要征服这种古典艺术形式是很不容易的;然而正因如此,它又深深吸引着热爱中华文化的儿女们去学习和探索,并努力去征服这民族文学形式。
注释:
[1]王国维:{清真先生遗事),(王国维遗书)第十一册,上海古籍书店,1983年。
[2]《胡适古典文学研究论集》第34页附录,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
[3]胡适:《白话文学史》第3页,岳麓书社,1986年。
[4]胡风编(民族形式讨论集)第15页,重庆华中图书公司,1941年。
[5]引自游子:《信息时代的汉语与汉语诗歌》,《东南大学学报》2005年第4期。
[6]舒晋瑜:《“别把我叫旧诗”——诗坛涌动“新旧交锋”》,《中华读书报》2002年2月6日。
[7]郭绍虞:《宋诗话辑佚》第398页,中华书局,1980年。
(下期续完)
作者:四川省文史研究馆馆员,四川省社科院文学所(成都)研究员
诗人将强烈的感受,以咏叹的赞美的和富于音乐性的语言、丰富的想象,浓缩和艺术化地表现出来;这便产生了诗。古代儒家的《诗大序》说:“诗者,老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此即强调了诗歌是表现主体的心意和情感的,而且它不同于其他的文学体裁的表现方式。在某种意义上,诗是人类强烈的生命意识的最美妙的表现,所以会产生巨大的感染力量,唤起人们内心深处的美感,从而起到共鸣的作用。阳春烟景的优美,崇山峻岭的宏伟,国破家亡的悲痛,惊世骇俗的豪放,这些隋景可为普通的人们感受到,但只有诗人才能以独特的艺术形式捕捉到瞬间的现实感受,并将它转化为艺术境界。然而伟大的诗人还能发现普通人们不可能感知的思想与艺术的境界。近世学者王国维谈到境界时说:“有诗人之境界,有常人之境界。诗人之境界,惟诗人能感之而能写之,故读其诗者高举远慕,有遗世之意;而亦有得有不得,且得之者亦各有深浅焉。”[1]诗人比普通人们更具艺术的敏感,容易产生诗意,尤其是能征nR精巧的艺术形式。
中国的诗歌以抒情诗为主,重在主体的表现,具有古老而悠久的传统。儒家圣人孔子删订的《诗经》,其中最早的有公元前一千年左右的两周的作品。《诗经》的作品基本上是四言诗,此后在东汉和削匕朝以五言诗体为主,同时存在少数的七言体和杂言体诗。由于印度佛教文化传入东土,带来了音韵学理论,南朝诗人因之创立了“四声”、“八病”之说,探讨诗歌的声韵规律。唐代初年经过许多诗人的努力终于建立了中国诗歌的格律,唐人称之为“近体诗”,以区别于此前的“古体诗”。若从格律的观点看来,古体诗似乎是很自由的,但它在章法、句法、字声和用韵等方面仍存在一定的规律。清代王上祯、赵执信和翁方纲等学者曾探讨过古体,并发现了一些规则。“近体”的产生,标志中国古典诗歌艺术达到了高峰,诗歌形式因有严密的格律而定型。“近体诗”即中国古典格律诗,它包括五言律诗、七言律诗、五言绝句、七言绝句、五言排律和七言排律。其格律体现为每种诗体有固定的格式、句数、字数、字声平仄、对偶和用韵的规范。当古典格律诗体艺术成熟之时,因音乐的变革,在公元8世纪之初的盛唐时代出现了新的长短句形式的曲子词,它在宋代臻于繁盛。词较诗体用韵较宽,而格律却比诗严密复杂得多。它是以每个词调为单位而自成格律的,调共八百余调,每调的格律皆有独特的要求。从唐代永隆二年(681年)至清代末年的一千二百余年间,凡朝廷科举考试,作诗即是科目之一;这种诗是五言六韵的排律,被称为“试帖诗”。宋以后文人填词是以宋人词调的格律为准的。所以自唐代以来的格律诗和词体是中国诗歌的基本形式。我们现在所说的“诗词”,或称“旧诗词”、“传统诗词”、“中华诗词”主要是指以唐人“近体”和宋人常用词调为形式规范而创作的诗词。
20世纪之初,中国掀起的文学革命运动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提倡白话文,反对传统的文言表述方式;—是提倡从西方移植来的新文学体裁,舍弃传统的民族文学形式。在此文化背景下,传统的文学创作遭到否定与排斥。陈独秀在《文学革命论》里说:“际兹文学革命之时代,凡属贵族文学,古典文学,山林文学,均在排斥之列。”[2]新文学家们重新评价了中国文学史。胡适,在《白话文学史引子》里说:“中国文学史若去掉了白话文学的进化史,就不成中国文学史了,只可叫做‘古文传统史’罢了……在那‘古文传统史’上做文的只会模仿韩、柳、欧、苏,做诗的只会模仿李、杜、苏、黄:一代模仿一代,人人只想做‘肖子肖孙’,自然不能代表时代的变迁了。”[3]中国传统的诗体和词体被称为旧体诗词,被新诗取代了其文学史地位。新文学运动是非常必要的,不仅文学创作应采取白话的表述方式,其他的理论著作皆应使用现代语言;只有这样才能使社会意识形态适应现代化的要求,我们的思维方式才会有突破性的进步。然而新文学家们对待文学形式的态度是较为轻率的,没有冷静地看待民族形式而予以粗暴否定;同时所提倡的新文学形式因缺乏民族文化的根基而难于为民众接受。虽然新文学成为时代文学的主流,而其成效却是很不理想的。1940年文学界曾开展了民族形式的讨论。周扬在《对旧形式利用在文学上的—个看法》里谈到当时的状况:
经济政治发展的不平衡就造成了新旧形式并存的局面,他们各有不同的活动范围,领有各自不同的读者与观众;但是因为旧经济政治占优势,所以旧形式在人民中间的强固地位并没有被新形式取而代之。不但在新文艺足迹尚极少见的农村,就是在新文艺过去的根据地、过去文化中心的大都市旧形式也不示弱。[4]
周扬没有从文化的意义来认识为什么“旧形式在人民中间的强固地位”。当然社会政治—经济结构在特定的条件下是会影响文艺形式的。新中国建立后,新文学在新的政治环境里取得辉煌的成就,新诗曾一度成为时代的号角,代表了时代的强音。然而新时期的到来,人们进行了深刻的历史反思,又面临对传统文化的重新认识。新诗因其绝对自由,缺乏形式规范而失去优势;它有似无源之水,无根之木,很难与我们民族习惯融洽,所以得不到民众的支持。《星星》诗刊主编杨牧说:“我们的诗歌越来越变得琐屑化;苍白的面孔被苍白掩盖;当空洞得到空洞的支持;当远离尘世、远离众生、远离人间烟火和生命痛痒成为时尚;当无休止的‘前现代’或‘后现代’或‘后后现代’的‘文体实验’抽空了血肉的真实内容;当无知、浅薄、性奴和乖张被‘先锋”前卫’的绚丽旗幡乱花迷眼;……当如此等等的病态自赏把台下最后的观众吓跑,我们的诗坛怕要真的到达‘最后’的时候了。”[5]民族文学形式的强固力量是新文学家们未曾估计到的。
“旧诗词”虽然被排斥于文学的主流,作者们的创作园地却不断扩展,作者队伍逐渐壮大,而且后继有人。1987年中华诗词学会成立,现在各地已有四百八十余个诗社,喜好并从事传统诗词创作的诗人有数十万。北京、上海、天津、沈阳、福州、武汉等近百所大学成立了校园诗社。由于中华诗词学会和各地诗歌协会的努力,又由于教育部的介入,中华传统诗词正逐渐走向大、中、小学校园,中小学生的课本中增加180首古典诗词篇目。《中华诗词》的发行量从最初的几千份上升到两万多份。[6]传统诗词因其典雅、含蓄,音韵和谐,格律严密,形式精美,耐人吟诵、记忆和玩索,具有永久的生命活力。它的根是深植于我们民族文化精神中的。
二
凡是作诗必须具有诗意、诗情和诗境,它们皆是由主体的现实生活的感受而产生的。如果我们有了诗的感受,以新诗的形式表现则是非常容易的; 比如具有初中文化水平的作者,可用白话语言,甚至散文的句子,将它们分行排列起来,不拘句式、句数,用韵亦可,不用韵亦可,不必讲求字声和音节,随意写来也可算诗。然而创作传统诗词却失去了这些“自由”,而有许多束缚,其规范真似艺术的枷锁,创作是很困难的。诗词创作在具备诗意、诗情和诗境而外,有其特殊的途径。
(一)创作与学问的关系。创作诗词要求具有一定的中华传统文化的修养,这即是说作者应有一定的学问。从《诗经》到唐诗,它们与学问的关系不是很突出的。自宋代以来,学人之诗兴起,出现了以学为诗的倾向。江西诗派的领袖黄庭坚说:“词意高胜,要从学问中来尔”;“如老杜诗,字字有出处。熟读三五十遍,寻其用意处,则所得多矣。”(《论作诗文),(山谷别集)卷六)南宋严羽针对此种情况提出了“别材”说:“夫诗有别材,非关书也;诗有别趣,非关理也。然非多读书,多穷理,则不能极其至,所谓不涉理路不落言筌者上也”。(《沧浪诗话。诗辨》)严羽虽然主张妙悟,反对以学为诗、以文字为诗、以议论为诗,指出作诗与学问并无直接联系,却见到若无学问则难臻诗之极诣。我们若细读《诗经·大雅》,陶渊明的《饮酒》、(读山海经》,卢照邻的《长安古意),骆宾王的《帝京篇》,陈子昂的《感遇诗》,李白的《古风》,杜甫的《秋兴》、《古迹咏怀》,白居易的《长恨歌》,韩愈的《荐士》等,不难见到作者在下字、遣辞、使事、用典,以及关涉到历史事实、名物制度、山川草木、风土人情等方面皆体现出甚为丰富的传统文化知识。从唐代以诗作为科举考试的科目以来,士子为应付考试不仅学习声律诗艺,更重要的是学习儒家经典、史籍和策论,还得学习天文、律历、地理、诸子百家。因此从唐代至晚清的诗人,他们的绝大多数皆为应试而认真学习过系统的传统文化知识。当然,以学为诗并非诗之正途,学人之诗亦非诗之正宗,学者并不等于诗人,但我们今天若要学习诗词创作则需要懂得—些传统文化知识;这样其作品必然具有民族文化的根基。
(二)创作与古典诗词的关系。诗词作为中国古典诗体有自己的基本艺术特点,无论各个时代诗人的创新求变,甚至晚清诗人们提倡的诗界革命,其基本艺术特点仍然被继承和发展。学习诗词创作必须熟读和背诵古典作品,选择适合自己审美趣味的作品进行模仿试作。宋人蔡居厚谈到北宋诗风说:
国初沿袭五代之余.士大夫皆宗白乐天(居易)诗,故王黄州(禹俑)主盟一时。祥符、天禧之间,杨文公(亿)、刘中山(筠)、钱思公(惟演)专喜李义山(商隐),故昆体之作,翕然一变,而文公尤酷嗜唐彦谦诗,至亲书以自随。景祜、庆历后,天下知尚古文,于是李大白、韦苏州(应物)诸人,始杂见于世。杜子美(甫)晚出,三十年来学诗者,非子荚不道,虽武夫、女子皆知尊异之。⑦
宋人在学唐诗的过程中,有的并无创新,有的则经过学习而求变,形成自己的风格。清人沈德潜说:“诗不学古,谓之野体。然泥古而不能通变,犹学书者但讲临摹,分寸不失,而己之神理不存也。作者积久用力,不求助长,充养既久,变化自生,可以换却凡骨矣。”(《说诗啐语》)沈氏将学诗与学书法比较,这是极哈当的。汉字书法最富我们民族文化特色。如果不从临摹颜真卿、柳公权、欧阳询、苏轼或赵孟頫的字帖入手,则不可能学会书法的。初学诗词者熟读《唐诗三百首》和《宋词三百首》,背诵其中名篇,然后可以尝试模仿制作。学书法经过临摹阶段,可以进一步学习篆书、隶书、汉碑、魏碑、晋人法帖,根据个人特长而博观约取,求变创新。学诗亦然,经过模拟试作之后,读《诗经》、《楚辞》以探风骚之源;涉猎乐府古辞、魏晋五言诗,以继承汉魏风骨;读李白、杜甫、白居易、韩愈、李贺、李商隐、欧阳修、梅尧臣、王安石、苏轼、黄庭坚、杨万里、陆游、吴伟业、黄遵宪等诗集,以精研诗艺。学词则可进而读《花间集》、《草堂诗余》及柳永、苏轼、周邦彦、李清照、辛弃疾、姜夔、吴文英、张炎等词集以提高创作水平。这样的途径虽有模仿之讥,但确是必须经历的,舍此别无便捷之道。在此过程中熟悉诗词的用语、意象、韵味、格调,求得形似;继经精研传统艺术之后,形成个人风格,努力追求高深的境界。
(三)创作与诗词格律的关系。中国诗歌的发展自《诗经》以来即开始走向格律化的道路。诗词格律是—种规范,创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我们在近数十年间常见不少的旧体诗词作品,形式是五言或七言的八句,或长短句标明为某词调,其用辞、下语、意象、句法、结构、意境颇有传统诗词的特色,然而却不合格律,即字声平仄、韵部、对偶、格式皆是失范的。这类作品,我们可以称之为韵文。作者有写作它们的自由,但它们绝非律诗或律词。格律是一种束缚,要掌握这种技巧是有一定困难的。因此,某些古典诗体的爱好者,为了去掉艺术枷锁而提倡革新,这主要表现为对新诗韵——现代语音为基础的俗韵的倡导。现代汉语语音是无入声的,它已分别转化为其他各声调了。由于古今声调的变化,《广韵》音系的声调和韵部与现代汉语语音呈现巨大差异,若以现代语音为准则意味着诗词格律的完全破坏。所以凡是主张诗词改革者是可以根本不考虑传统诗词的格律,去创作任何韵文的,如写新诗一样。不遵格律的五言或七言的韵文是否可以称为古体诗呢?这得看具体情形。唐以前的古体诗是没有固定格律的,但它们的用韵是属古音系的,其声韵音节是自然和谐的,绝非随意为之。我们读《采薇》、《东山》、《七月》、《饮马长城窟行》、《焦仲卿妻》、《羽林郎》、《董娇娆》、《西州曲》、休兰辞》等古诗,真是人间天籁。它们于自然流美之中是含有高度艺术技巧并存在某些规律的。从格律诗兴起后,唐宋人作的古体诗实际上已融入了声韵格律的经验,例如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刘希夷的《代悲白头翁》、高适的《燕歌行》、李白的《长干行》、杜甫的《丹青引》、白居易的《长恨歌》等皆用唐韵,在律句、对偶、换韵等方面皆吸收了近体的经验。可见古体诗并非我们想象的绝对随意的无形式规范的。现在懂得诗艺的作者,深知作古体诗在某种意义上更比格律诗困难的。词的格律比诗更为复杂多样,作词必须按谱,故称填词;若不按谱填词,虽标词名,而实为句读不葺之杂言了。格律是形式,作品缺乏诗意或词意,犹如没有灵魂的空壳;若有诗意或词意,却无格律,则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诗词的内容与形式应是统一的,缺一不可。
从上述诗词创作与学问、古典作品和格律的关系的探讨可见:这种创作不同于新诗,要求作者具备一定的学问和相关的专业知识。因而要征服这种古典艺术形式是很不容易的;然而正因如此,它又深深吸引着热爱中华文化的儿女们去学习和探索,并努力去征服这民族文学形式。
注释:
[1]王国维:{清真先生遗事),(王国维遗书)第十一册,上海古籍书店,1983年。
[2]《胡适古典文学研究论集》第34页附录,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
[3]胡适:《白话文学史》第3页,岳麓书社,1986年。
[4]胡风编(民族形式讨论集)第15页,重庆华中图书公司,1941年。
[5]引自游子:《信息时代的汉语与汉语诗歌》,《东南大学学报》2005年第4期。
[6]舒晋瑜:《“别把我叫旧诗”——诗坛涌动“新旧交锋”》,《中华读书报》2002年2月6日。
[7]郭绍虞:《宋诗话辑佚》第398页,中华书局,1980年。
(下期续完)
作者:四川省文史研究馆馆员,四川省社科院文学所(成都)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