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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自治区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05年,"要集中力量为民办好十件实事",分别为实施农村基础教育工程、实施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实施基层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民族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实施贫困地区移民搬迁安置试点工程、实施农村饮水安全解困工程、实施农村沼气池建设工程、实施城乡基层公安派出所和司法所建设工程、实施农民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程、实施城镇居民安居工程。为落实这一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