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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工程项目是否采用招标的方式来确定承包人,业主有着完全的决定权;采用何种方式进行招标,业主也有着完全的决定权。本文就建设工程招标方式的确定展开论述。
关键词: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引言
招标投标是商品经济中的一种競争方式,它的特点是由唯一的买主(或卖主)设定标的,招请若干个卖主(或买主)通过秘密报价进行竞争,从中选择优胜者与之达成交易协议,随后按协议实现标的。对建设工程的发包人来说,一般都通过招标或其他竞争方式选择建设工程任务的实施单位,包括设计、咨询、施工承包和供货等单位。招标的目的是为计划兴建的工程项目选择适当的承包商,将全部工程或其中某一部分工作委托承包商负责完成。为此承包商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有可能在投标竞争中被业主所选中。这些条件主要是一定的技术、经济实力和管理经验,足能胜任承包的任务、效率高、价格合理以及信誉良好。
1招标项目的确定
按照我国的《招标投标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有关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宜采用招标的方式确定承包人: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家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具体招标范围的界定,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2招标方式的确定
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从竞争程度分,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从招标的范围分,分为国际招标和国内招标。依法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的建设项目,经过批准后可以不通过招标的方式直接将建设项目授予选定承包商。
2.1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业主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其数量不受限制,所以也称为无限竞争性招标。公开招标可分为死标(固定招标师),半活标(评标式)和活标(议标式)三种形式。
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应当在国家指定的报刊和信息网络上发布。公开招标的优点是招标人有较大的选择范围,可在众多的投标人中选择工期较短、信誉良好、技术可靠、报价合理的中标人,打破垄断,公平竞争。但是公开招标的资格审查和评标的工作量比较大,费用高、耗时长,且有可能因资格预审把关不严导致鱼目混珠的现象发生。如果采用公开招标,招标人就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由于投标的承包商多,招标工作最大,组织工作复杂,需投人较多的人力、物力,招标过程所需时间较长,因而此类招标方式主要适用于投资额度大、工艺、结构复杂的较大型工程建设项目。
2.2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事先经过考察和筛选,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所以也称为有限竞争招标。由于这种方式不是公开进行的,因此都是个别邀请,投标单位之间一般不知道还有哪个单位也参加投标,可避免投标单位之间串通抬价,有利用招标单位取得较低的报价。
依法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的建设项目,必须经过批准后方可进行邀请招标。对于有些特殊工程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实更加有利。比如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數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的工程项目。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工程招标项目的能力、信誉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参加竞争的投标商数目可由招标单位控制,目标集中,招标的组织工作较容易,工作量比较小。由于参加的投标单位相对较少,竞争性范围较小,使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的选择余地较少,如果招标单位在选择被邀请的承包商前所掌握信息资料不足,则会失去发现最适合承担该项目的承包商的机会。
2.2国际与国内招投标的不同
国际招标投标与国内招标投标的不同之处是,国内招标投标要按照中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实施招标投标;国际招标投标要遵循世贸采购条例及国际标业法则进行招投招标投标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国际上主要依靠市场经济自由竞争、优胜劣汰的规律和手段来管理和调节。政府只进行监督和引导。政府制定官方的物价指数,供长期合同在市场物价波动时调整合同价使用。政府不审查咨询人、招标代理、监理人、承包商和供应商的资质,不发布各种资质证书。对投标人资质的审查注重其所完成的类似项目的经验,避免冒牌顶替,借资投标的情况。投标人依靠诚信才能在市场长期立足和发展。行业协会或某些社会团体可以对投标人的投标业绩进行统计和排序,如美国工程新闻记录每年统计全球最大的225家承包商等,但无法律效力。
国际上工程和货物招标主要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将非价格因素折算为报价评标,尽量避免专家打分和表决的人为判断,而且不设废标的上下限。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如果某投标人多次低于其自身成本投标和中标,其财务状况不能满足资格要求,必然会被市场淘汰。政府不建立和保持评标专家库,评标主要由业主和编制招标文件的专家进行。
3结语
为进一步提高招标工作的绩效,并在工程项目中恰当使用,成为招标工作人员和理论工作者关注的重点。对于建设工程的发包人来说,很重要的是如何找到理想的、有能力承担建设工程任务的合格单位,用经济合理的价格,获得满意的服务和产品。所以,确定工程项目的招标方式显得尤为重要。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2012.2.1.
[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编写委员会,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4.4.
[3]王照雯,建设工程监理概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3.
[4]陶红霞、任松寿,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清华大学出版社,2013
关键词: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引言
招标投标是商品经济中的一种競争方式,它的特点是由唯一的买主(或卖主)设定标的,招请若干个卖主(或买主)通过秘密报价进行竞争,从中选择优胜者与之达成交易协议,随后按协议实现标的。对建设工程的发包人来说,一般都通过招标或其他竞争方式选择建设工程任务的实施单位,包括设计、咨询、施工承包和供货等单位。招标的目的是为计划兴建的工程项目选择适当的承包商,将全部工程或其中某一部分工作委托承包商负责完成。为此承包商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有可能在投标竞争中被业主所选中。这些条件主要是一定的技术、经济实力和管理经验,足能胜任承包的任务、效率高、价格合理以及信誉良好。
1招标项目的确定
按照我国的《招标投标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有关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宜采用招标的方式确定承包人: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家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具体招标范围的界定,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2招标方式的确定
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从竞争程度分,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从招标的范围分,分为国际招标和国内招标。依法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的建设项目,经过批准后可以不通过招标的方式直接将建设项目授予选定承包商。
2.1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业主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其数量不受限制,所以也称为无限竞争性招标。公开招标可分为死标(固定招标师),半活标(评标式)和活标(议标式)三种形式。
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应当在国家指定的报刊和信息网络上发布。公开招标的优点是招标人有较大的选择范围,可在众多的投标人中选择工期较短、信誉良好、技术可靠、报价合理的中标人,打破垄断,公平竞争。但是公开招标的资格审查和评标的工作量比较大,费用高、耗时长,且有可能因资格预审把关不严导致鱼目混珠的现象发生。如果采用公开招标,招标人就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由于投标的承包商多,招标工作最大,组织工作复杂,需投人较多的人力、物力,招标过程所需时间较长,因而此类招标方式主要适用于投资额度大、工艺、结构复杂的较大型工程建设项目。
2.2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事先经过考察和筛选,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所以也称为有限竞争招标。由于这种方式不是公开进行的,因此都是个别邀请,投标单位之间一般不知道还有哪个单位也参加投标,可避免投标单位之间串通抬价,有利用招标单位取得较低的报价。
依法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的建设项目,必须经过批准后方可进行邀请招标。对于有些特殊工程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实更加有利。比如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數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的工程项目。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工程招标项目的能力、信誉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参加竞争的投标商数目可由招标单位控制,目标集中,招标的组织工作较容易,工作量比较小。由于参加的投标单位相对较少,竞争性范围较小,使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的选择余地较少,如果招标单位在选择被邀请的承包商前所掌握信息资料不足,则会失去发现最适合承担该项目的承包商的机会。
2.2国际与国内招投标的不同
国际招标投标与国内招标投标的不同之处是,国内招标投标要按照中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实施招标投标;国际招标投标要遵循世贸采购条例及国际标业法则进行招投招标投标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国际上主要依靠市场经济自由竞争、优胜劣汰的规律和手段来管理和调节。政府只进行监督和引导。政府制定官方的物价指数,供长期合同在市场物价波动时调整合同价使用。政府不审查咨询人、招标代理、监理人、承包商和供应商的资质,不发布各种资质证书。对投标人资质的审查注重其所完成的类似项目的经验,避免冒牌顶替,借资投标的情况。投标人依靠诚信才能在市场长期立足和发展。行业协会或某些社会团体可以对投标人的投标业绩进行统计和排序,如美国工程新闻记录每年统计全球最大的225家承包商等,但无法律效力。
国际上工程和货物招标主要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将非价格因素折算为报价评标,尽量避免专家打分和表决的人为判断,而且不设废标的上下限。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如果某投标人多次低于其自身成本投标和中标,其财务状况不能满足资格要求,必然会被市场淘汰。政府不建立和保持评标专家库,评标主要由业主和编制招标文件的专家进行。
3结语
为进一步提高招标工作的绩效,并在工程项目中恰当使用,成为招标工作人员和理论工作者关注的重点。对于建设工程的发包人来说,很重要的是如何找到理想的、有能力承担建设工程任务的合格单位,用经济合理的价格,获得满意的服务和产品。所以,确定工程项目的招标方式显得尤为重要。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2012.2.1.
[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编写委员会,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4.4.
[3]王照雯,建设工程监理概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3.
[4]陶红霞、任松寿,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清华大学出版社,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