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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数字媒体技术的发展促成了一种新的实时交互舞蹈实践的出现。它通过某种形式的数字技术为编舞提供一个框架,从而为舞蹈作品的创作和呈现提供新的模式和思维方式。基于实时交互技术的装置舞蹈表演,一方面允许表演者在交互系统的逻辑框架内,根据自己的决定来“激活”或“触发”交互环境的改变,从而加速传统编演关系的重构,使创作者在关注作品的“交互”时,将“编舞”的权力移交给表演者;另一方面,它作为集视觉、听觉、运动觉的一种综合性表演实践,体现了舞蹈编导们对技术和艺术的双重认可与追求,要求不同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