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通过对食品安全犯罪的刑法规制进行审视,发现其依然存在食品安全的某些重要环节、持有型犯罪未纳入刑法规制,以及某些关键概念缺乏明确的界定,罚金刑缺乏明确的量刑标准等诸多问题。有必要将食品物流和农产品等环节纳入刑事立法,明确罚金刑的量刑标准,将持有型犯罪纳入相关法律规定,对某些关键概念进行明确的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