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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目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已经逐渐显露,日益引起人们的普遍重视,地方政府债务已逐渐成为威胁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隐患。但地方政府债务的风险究竟有多大,是冰山一角还是九牛一毛?笔者对该问题关注已久,并尝试通过本篇文章进行初步分析。在文章中,笔者从地方政府债务形成机理、表现、以及治理途径等方面对该问题进行了详细论述,以便能够在更深层次上充分的理解地方政府债务,并提出了一些自己的见解。
【关键词】 地方政府债务 财权事权 债务管理 债务风险
1.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地方政府债务问题频占各大媒体头条位置,不仅是学者们积极研究讨论的热点所在,同时也引起了各市场参与者的广泛关注。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同样,地方政府债务能够积累到这样一个庞大的数额,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也不是一天两天就形成的。我国的地方政府债务主要包括除中央外的四级政府债务,即省、市、县、乡镇四级债务。根据相关政府统计口径,地方政府债务主要包括直接債务、担保债务和政策性挂账三部分。审计署抽样调查了18个省、16个市和36个县本级的地方政府债务,报告指出,截至2009年底,政府负有直接偿债责任、担保责任及兜底责任(政策性挂账)的债务分别为1.8万亿元、0.33万亿元和0.66万亿元,分别占债务总额的64.52%、11.83%和23.65%。[1]为了分析方便,我们已经将具体数值用图表予以列示,具体见图1。地方债务过大不仅会影响当地政府的信用,同时由于我国是中央集权的国家,各级地方政府间关系密切,地方政府债务的不良影响仍会向上延伸,最终影响到中央政府。由此可见,地方政府债务的影响是巨大的,我们必须对地方政府债务的形成机理、风险表现有充分认识,进而为寻找合理的治理途径而努力。
目前,我国地方政府也通过正规、合法的途径进行债务融资,主要是中央政府基于各项国内外专业项目转贷给地方的贷款:像是1998年以后出台的中央政府国债转贷基金和财政周转金的借入等内债,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等外债。但地方政府仅用这些资金无法完成相关的支出活动,因此,在它们财政入不敷出的情况下采取了很多变通方式进行了大量的债务融资活动。为了能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大多以公司、企业或项目的名义举债。现实中主要采取四种渠道:通过地方政府控制的公司向政策性银行借款;通过资信较高的地方公司向外国政府、国际金融机构借款;通过投融资公司等中间机构或直接向商业银行贷款(政府直接或间接担保);直接由地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社会集资、借款。
2.地方政府债务的形成原因
2.1地方政府职能“越位”和“缺位”导致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各地方政府是拥有各自发展目标的行政和经济实体,有独立的经济利益。由于该经济利益与地方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各地方政府官员也追求以地方经济发展为主导的政绩最大化的目标。这便使得地方政府间的竞争不再单纯限于经济利益的竞争,同时也包括了地方官员为自身政治今生而展开的竞争。[2]为了与分权让利的改革相适应,中央将部分计划、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权限下放给了地方政府,使得各地方政府拥有了谋取经济利益的权力,出于各自利益考虑,必然会利用自身权力追求经济的高速增长,将大量资金投向那些能够带来高收益的项目,而其中部分项目是具有竞争性、盈利性的,是理应由市场主体参与的。如此便形成了这样一种局面,政府该退出的领域没有退出,越位现象严重;政府该发挥作用的领域仍要予以保证,尽量弥补缺位。越位与缺位的存在便使得各地方政府理应负担的财政支出没有减少,同时又增加了新的支出重点,使得地方政府财政压力不断加大,不得不通过各种途径筹集资金,增加了地方政府债务负担。
2.2我国现有财政体制不完善导致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首先,政府间事权与财权不匹配使得地方政府承担了更多的支出,收入却明显不足。为了保证支出,各地方政府大量使用预算外、制度外资金和各类借款。[3]同时,各地方政府在举债筹资时,缺乏债务风险意识,总认为有上级政府为债务兜底,不一定需要自己偿还:这是各地方政府草率借债的一个重要原因[4];其次,转移支付在公共服务均等化上确实发挥了不小的作用,但均等化转移支付的规模明显偏小,使得部分欠发达地区即使运用了预算内收入和转移支付的财力,仍然无法维持正常运作,只能通过各种借贷方式融资:均等化转移支付水平不足也是造成部分地方政府债务压力的原因。
2.3债务使用、管理效率低下导致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从现实来看,地方政府大量债务资金、项目融资的管理仍较为分散,各自为阵,资金无法集中使用,降低了资金集中使用时获益的可能性,这便影响了债务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缺乏集中管理的债务资金也使得从整体上控制风险较为困难。
3.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主要表现
地方政府债务本身存在一些不确定性,自身便存在一些缺陷;同时地方政府债务也能引发一系列问题:这便需要我们从不同角度来考虑地方政府债务的风险。
3.1债务总量过大引起的到期债务无法完全支付的总量支付风险。由于我国地方政府债务比较特殊,合法不合法债务同时并存、融资机构分散,使得债务总量难以准确把握。但对总量规模还是有一些大致的估计。在2010年6月10日,国务院要求清查地方融资平台债务时,估算2009年末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将接近11万亿,相当于2009年地方本级财政收入的三倍。[5]财政部财科所估算的结果是,2007年末地方政府债务约4万亿元,其中融资平台债务约1万亿元; 2009年5月份银监会最新数据,地方融资平台的债务为7.38万亿元,据估算,2009年末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将接近11万亿元,相当于2009年地方本级财政收入的3倍。[6]
3.2从债务支付性质来看,地方政府债务中主要采用固定利率支付,较少采用浮动利率的方式。当现实利率发生较大波动时,债务支付与现实脱轨,承担了较大的利率风险。另外,地方政府举借的债务包括国际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等。我国的汇率制度改革以及汇率的变化使这些债务承担了较大的汇率风险。综上,即使某些项目有着良好的预期收益和风险组合,但受到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的影响,收益风险矩阵或许早已改变。 3.3地方政府债务资金的使用效率与管理效率仍有待商榷。如果不能将筹得的债务资金应用到能够产生足额收益的项目中,便不会产生足额的现金流来满足偿债需要;同样的,债务资金管理水平较低同样会影响到债务资金的有效利用。
3.4地方政府或有显性债务与隐性债务风险。一般而言,外债提供者为国际组织、外国政府以及相关融资租赁公司,且资金投向主要为特定项目。这类贷款期限较长、利率较低,一旦项目经营不理想,还款压力凸显,地方政府就得依靠自身财力偿付;或有显性内债主要体现在政府提供担保的债务上,地方政府担保的债务也多为基础设施项目,这类项目要么没有直接效益,要么有效益但效益不佳,要么就是效益产生具有滞后性,这便给地方政府财政增添了不少压力;隐性债务风险主要体现为地方国有企业风险以及许多政府性借款、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损失带来的金融风险,它们都有可能转化为地方政府新的债务,形成新的财政债务风险。
3.5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权不匹配带来的财政风险。地方政府的大部分支出是通过县乡政府来实现的,财政经常性支出项目呈刚性,财政入不敷出,赤字现象较为严重。地方政府除了增收节支外,没有其他方式来弥补赤字,举借债务便是其中一条途径,县(市)特别是乡镇财政的债务问题在各政府级次中尤为严重。作为地方财政基础的县乡财政债务负担过重,势必会影响地方财政的稳定。从下图我们可以看出,在九十年代中期以前,地方政府收入與支出还较为匹配,但之后收入远远小于支出,且这种情况愈演愈烈,二者之间差距越来越大。
3.6地方政府在无力偿还债务时,通常会向上级政府举借大量专项借款,而地方政府财政普遍困难,这类借款能否偿还及合适偿还都是一个问题。这便使得地方政府能够对上级政府转嫁债务,上级政府便承担了债务转嫁的风险。
3.7地方政府为偿还债务,一般采取征税、收费、借新债还旧债的方式。随着地方政府债务不断加重,作为偿债主体的地方政府面临巨大的债务压力,同时,实际承受债务的纳税人、收费对象等的税费负担也不断加重,面临日益加大的风险。近年来,我国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的快速增长或许可以从侧面反映这一问题的严重性。从上图我们可以看出进入新世纪以来,财政收入曲线的持续爬高。
3.8地方政府债务的存在实际上是一种扩张政策的体现。因此,当国家推行扩张性的宏观调控政策时,债务的存在会扩大政策施行者预期的效果;而若推行紧缩性的政策,则会减小政策的紧缩效应。这便增大了宏观调控的风险,而我们需要确定的便是到底存在多少地方政府债务,而这些债务到底能在多大程度上影响政策效果。
4.地方政府债务的治理途径
4.1转变政府职能,地方政府要尽快从越位领域退出,集中精力于缺位领域。地方政府要尽快从竞争性的领域推出,转变经济职能,让位于市场,减轻地方政府资金压力;同时要努力做好服务市场的本职工作,将财政资金投资于政府应该有所作为的领域,诸如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等领域,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改善民生,为地方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打下坚强后盾。
4.2各级政府财权、事权要划分清楚,厘定各级政府债务责任,完善财政体制。在我看来,控制地方债务规模、防范债务风险的关键一点便是划清责任,避免政府间相互扯皮。这不仅是划清各级政府支出责任,同时要划清偿债责任。对于哪些中央出政策,地方出资金的债务,应该由中央财政来负担;而那些中央政府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应由地方政府承担。首先,明确各级政府职责、支出范围,突出地方政府偿债意识;其次,要逐步提高地方政府收入,加快“费改税”的步伐,使得税收征管更加规范,进一步提高地方税收收入在地方财政收入中的比重;再次,不断加大规范的均等化转移支付的力度,尽量少的采取那些不规范的税收返还等途径,以利于缓解基层财政压力。总之,划清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是控制债务规模、提高各级政府偿债意识的有效途径。
4.3对所筹债务资金要加强管理,合理利用,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针对目前债务资金分散管理带来的使用效益低下、风险控制困难的现状,要加强财政对债务资金的统一管理,防止债出多门。[8]要彻查各地究竟存在多少显性、隐性债务(这便需要我们不断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的信息公开和统计报告制度),进而对于确实该由地方政府承担的债务,则应该确定该由哪级政府负担,同时根据债务期限等性质,结合当地的财力状况,建立合适的偿债基金,以保证偿债的稳定,减小面对突发情况不能偿债的风险;对于那些商业性的企业债务融资(包括借款和债券),则应由企业负责,财政部门不应介入;对于业已形成的企业不良债务,则应根据有关法律让其破产或转为金融债权。
4.4 对项目进行债务筹资时,要充分论证项目的可行性,并且要实行严格的投资决策责任制,确定项目负责人承担的责任。对个项目资金使用状况,应实行严格的报告制度。对需要政府担保的项目,建立合适的担保制度,同时要综合运用贴息、补贴等方式融资,尽量减少担保债务的规模。
4.5借鉴国外经验,要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9]要立足我国国情,确定合理的债务监控、预警指标:例如债务期限结构、财政负债率、直接债务与或有债务比例等,以合理监测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使债务水平与当地财政承受能力、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同时,要建立合理的预算机制、决策机制、信用评级机制、激励约束机制、信息公开、统计评价机制等。
4.6多元化地方政府融资渠道,防范融资渠道单一带来的风险。地方债相关规定的出台便是一次有效尝试,在今后逐步推进的工作中,地方债的管理要适应市场化规律。[10]结合日本地方债管理经验,不难看出,地方债的管理要实现发行方式、发行利率以及资金来源的市场化。地方债发行要实行差别化利率,以反映不同地方的财政状况,同时,更应注重各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工作,完善地方债流通市场。结合同时应该多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使地方政府融资渠道多元化,如采用BOT、ABS等方式进行项目融资,以便减轻过分依赖单一的债务融资所带来的压力。
4.7建立相关地方债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在起步阶段时更应强化法律权威,加大执法力度,整顿债务秩序,坚持依法治债;如果可能的话,可以建立一个全国性的、统一的债务监督管理机构[11]。规范债务的筹措、使用、归还,对债务项目进行有效地规划和管理,将地方政府债务统一到一个规范的机制当中。
总之,地方政府举借债务不一定会引发债务危机,但债务规模的膨胀、大量隐性债务的积存可能会造成债务失控,这仍需要我们必须对地方政府债务予以充分重视。鉴于笔者才疏学浅,不少分析仍不成熟,望多予批评指导,沟通交流。
参考文献:
[1] 地方政府债务率最高达364%,http:
//www.chinadaily.com.cn/hqcj/fcdt/2010-06-
24/content_491389.html
[2]周黎安,中国各地区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1997-2000),[M],.清华大学出版社.
[3]郭琳、樊丽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分析,财政研究,[J]2001,(5).
[4]陈尉刚,对防范与化解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探索,改革与战略,[J]2006,(8).
[5]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惊人 据估算已达财政收入3倍,http://www.chinadaily.com.cn/dfpd/2010-07/05/content_10065657_2.htm
[6]刘明康:09年末地方融资平台贷款余额7.38万亿,http://finance.qq.com/a/20100525
/001977.html
[7]数据来自《中国统计年鉴 2009》,对数据进行加工分析.
[8]林胜,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改革纵横,[J]2005,(12).
[9]彭润中、赵敏,发展中国家地方债务市场监管经验借鉴及启示,财政研究,[J]2009,(10).
[10]徐博,日本地方债管理制度叹息--兼论中国地方债管理制度的建立,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J]2010,(1) .
[11]任太,澳大利亚队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及启示,财政研究,[J]2004,(8).
(作者单位:潍坊市峡山水库管理局)
【关键词】 地方政府债务 财权事权 债务管理 债务风险
1.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地方政府债务问题频占各大媒体头条位置,不仅是学者们积极研究讨论的热点所在,同时也引起了各市场参与者的广泛关注。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同样,地方政府债务能够积累到这样一个庞大的数额,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也不是一天两天就形成的。我国的地方政府债务主要包括除中央外的四级政府债务,即省、市、县、乡镇四级债务。根据相关政府统计口径,地方政府债务主要包括直接債务、担保债务和政策性挂账三部分。审计署抽样调查了18个省、16个市和36个县本级的地方政府债务,报告指出,截至2009年底,政府负有直接偿债责任、担保责任及兜底责任(政策性挂账)的债务分别为1.8万亿元、0.33万亿元和0.66万亿元,分别占债务总额的64.52%、11.83%和23.65%。[1]为了分析方便,我们已经将具体数值用图表予以列示,具体见图1。地方债务过大不仅会影响当地政府的信用,同时由于我国是中央集权的国家,各级地方政府间关系密切,地方政府债务的不良影响仍会向上延伸,最终影响到中央政府。由此可见,地方政府债务的影响是巨大的,我们必须对地方政府债务的形成机理、风险表现有充分认识,进而为寻找合理的治理途径而努力。
目前,我国地方政府也通过正规、合法的途径进行债务融资,主要是中央政府基于各项国内外专业项目转贷给地方的贷款:像是1998年以后出台的中央政府国债转贷基金和财政周转金的借入等内债,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等外债。但地方政府仅用这些资金无法完成相关的支出活动,因此,在它们财政入不敷出的情况下采取了很多变通方式进行了大量的债务融资活动。为了能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大多以公司、企业或项目的名义举债。现实中主要采取四种渠道:通过地方政府控制的公司向政策性银行借款;通过资信较高的地方公司向外国政府、国际金融机构借款;通过投融资公司等中间机构或直接向商业银行贷款(政府直接或间接担保);直接由地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社会集资、借款。
2.地方政府债务的形成原因
2.1地方政府职能“越位”和“缺位”导致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各地方政府是拥有各自发展目标的行政和经济实体,有独立的经济利益。由于该经济利益与地方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各地方政府官员也追求以地方经济发展为主导的政绩最大化的目标。这便使得地方政府间的竞争不再单纯限于经济利益的竞争,同时也包括了地方官员为自身政治今生而展开的竞争。[2]为了与分权让利的改革相适应,中央将部分计划、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权限下放给了地方政府,使得各地方政府拥有了谋取经济利益的权力,出于各自利益考虑,必然会利用自身权力追求经济的高速增长,将大量资金投向那些能够带来高收益的项目,而其中部分项目是具有竞争性、盈利性的,是理应由市场主体参与的。如此便形成了这样一种局面,政府该退出的领域没有退出,越位现象严重;政府该发挥作用的领域仍要予以保证,尽量弥补缺位。越位与缺位的存在便使得各地方政府理应负担的财政支出没有减少,同时又增加了新的支出重点,使得地方政府财政压力不断加大,不得不通过各种途径筹集资金,增加了地方政府债务负担。
2.2我国现有财政体制不完善导致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首先,政府间事权与财权不匹配使得地方政府承担了更多的支出,收入却明显不足。为了保证支出,各地方政府大量使用预算外、制度外资金和各类借款。[3]同时,各地方政府在举债筹资时,缺乏债务风险意识,总认为有上级政府为债务兜底,不一定需要自己偿还:这是各地方政府草率借债的一个重要原因[4];其次,转移支付在公共服务均等化上确实发挥了不小的作用,但均等化转移支付的规模明显偏小,使得部分欠发达地区即使运用了预算内收入和转移支付的财力,仍然无法维持正常运作,只能通过各种借贷方式融资:均等化转移支付水平不足也是造成部分地方政府债务压力的原因。
2.3债务使用、管理效率低下导致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从现实来看,地方政府大量债务资金、项目融资的管理仍较为分散,各自为阵,资金无法集中使用,降低了资金集中使用时获益的可能性,这便影响了债务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缺乏集中管理的债务资金也使得从整体上控制风险较为困难。
3.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主要表现
地方政府债务本身存在一些不确定性,自身便存在一些缺陷;同时地方政府债务也能引发一系列问题:这便需要我们从不同角度来考虑地方政府债务的风险。
3.1债务总量过大引起的到期债务无法完全支付的总量支付风险。由于我国地方政府债务比较特殊,合法不合法债务同时并存、融资机构分散,使得债务总量难以准确把握。但对总量规模还是有一些大致的估计。在2010年6月10日,国务院要求清查地方融资平台债务时,估算2009年末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将接近11万亿,相当于2009年地方本级财政收入的三倍。[5]财政部财科所估算的结果是,2007年末地方政府债务约4万亿元,其中融资平台债务约1万亿元; 2009年5月份银监会最新数据,地方融资平台的债务为7.38万亿元,据估算,2009年末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将接近11万亿元,相当于2009年地方本级财政收入的3倍。[6]
3.2从债务支付性质来看,地方政府债务中主要采用固定利率支付,较少采用浮动利率的方式。当现实利率发生较大波动时,债务支付与现实脱轨,承担了较大的利率风险。另外,地方政府举借的债务包括国际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等。我国的汇率制度改革以及汇率的变化使这些债务承担了较大的汇率风险。综上,即使某些项目有着良好的预期收益和风险组合,但受到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的影响,收益风险矩阵或许早已改变。 3.3地方政府债务资金的使用效率与管理效率仍有待商榷。如果不能将筹得的债务资金应用到能够产生足额收益的项目中,便不会产生足额的现金流来满足偿债需要;同样的,债务资金管理水平较低同样会影响到债务资金的有效利用。
3.4地方政府或有显性债务与隐性债务风险。一般而言,外债提供者为国际组织、外国政府以及相关融资租赁公司,且资金投向主要为特定项目。这类贷款期限较长、利率较低,一旦项目经营不理想,还款压力凸显,地方政府就得依靠自身财力偿付;或有显性内债主要体现在政府提供担保的债务上,地方政府担保的债务也多为基础设施项目,这类项目要么没有直接效益,要么有效益但效益不佳,要么就是效益产生具有滞后性,这便给地方政府财政增添了不少压力;隐性债务风险主要体现为地方国有企业风险以及许多政府性借款、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损失带来的金融风险,它们都有可能转化为地方政府新的债务,形成新的财政债务风险。
3.5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权不匹配带来的财政风险。地方政府的大部分支出是通过县乡政府来实现的,财政经常性支出项目呈刚性,财政入不敷出,赤字现象较为严重。地方政府除了增收节支外,没有其他方式来弥补赤字,举借债务便是其中一条途径,县(市)特别是乡镇财政的债务问题在各政府级次中尤为严重。作为地方财政基础的县乡财政债务负担过重,势必会影响地方财政的稳定。从下图我们可以看出,在九十年代中期以前,地方政府收入與支出还较为匹配,但之后收入远远小于支出,且这种情况愈演愈烈,二者之间差距越来越大。
3.6地方政府在无力偿还债务时,通常会向上级政府举借大量专项借款,而地方政府财政普遍困难,这类借款能否偿还及合适偿还都是一个问题。这便使得地方政府能够对上级政府转嫁债务,上级政府便承担了债务转嫁的风险。
3.7地方政府为偿还债务,一般采取征税、收费、借新债还旧债的方式。随着地方政府债务不断加重,作为偿债主体的地方政府面临巨大的债务压力,同时,实际承受债务的纳税人、收费对象等的税费负担也不断加重,面临日益加大的风险。近年来,我国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的快速增长或许可以从侧面反映这一问题的严重性。从上图我们可以看出进入新世纪以来,财政收入曲线的持续爬高。
3.8地方政府债务的存在实际上是一种扩张政策的体现。因此,当国家推行扩张性的宏观调控政策时,债务的存在会扩大政策施行者预期的效果;而若推行紧缩性的政策,则会减小政策的紧缩效应。这便增大了宏观调控的风险,而我们需要确定的便是到底存在多少地方政府债务,而这些债务到底能在多大程度上影响政策效果。
4.地方政府债务的治理途径
4.1转变政府职能,地方政府要尽快从越位领域退出,集中精力于缺位领域。地方政府要尽快从竞争性的领域推出,转变经济职能,让位于市场,减轻地方政府资金压力;同时要努力做好服务市场的本职工作,将财政资金投资于政府应该有所作为的领域,诸如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等领域,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改善民生,为地方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打下坚强后盾。
4.2各级政府财权、事权要划分清楚,厘定各级政府债务责任,完善财政体制。在我看来,控制地方债务规模、防范债务风险的关键一点便是划清责任,避免政府间相互扯皮。这不仅是划清各级政府支出责任,同时要划清偿债责任。对于哪些中央出政策,地方出资金的债务,应该由中央财政来负担;而那些中央政府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应由地方政府承担。首先,明确各级政府职责、支出范围,突出地方政府偿债意识;其次,要逐步提高地方政府收入,加快“费改税”的步伐,使得税收征管更加规范,进一步提高地方税收收入在地方财政收入中的比重;再次,不断加大规范的均等化转移支付的力度,尽量少的采取那些不规范的税收返还等途径,以利于缓解基层财政压力。总之,划清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是控制债务规模、提高各级政府偿债意识的有效途径。
4.3对所筹债务资金要加强管理,合理利用,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针对目前债务资金分散管理带来的使用效益低下、风险控制困难的现状,要加强财政对债务资金的统一管理,防止债出多门。[8]要彻查各地究竟存在多少显性、隐性债务(这便需要我们不断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的信息公开和统计报告制度),进而对于确实该由地方政府承担的债务,则应该确定该由哪级政府负担,同时根据债务期限等性质,结合当地的财力状况,建立合适的偿债基金,以保证偿债的稳定,减小面对突发情况不能偿债的风险;对于那些商业性的企业债务融资(包括借款和债券),则应由企业负责,财政部门不应介入;对于业已形成的企业不良债务,则应根据有关法律让其破产或转为金融债权。
4.4 对项目进行债务筹资时,要充分论证项目的可行性,并且要实行严格的投资决策责任制,确定项目负责人承担的责任。对个项目资金使用状况,应实行严格的报告制度。对需要政府担保的项目,建立合适的担保制度,同时要综合运用贴息、补贴等方式融资,尽量减少担保债务的规模。
4.5借鉴国外经验,要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9]要立足我国国情,确定合理的债务监控、预警指标:例如债务期限结构、财政负债率、直接债务与或有债务比例等,以合理监测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使债务水平与当地财政承受能力、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同时,要建立合理的预算机制、决策机制、信用评级机制、激励约束机制、信息公开、统计评价机制等。
4.6多元化地方政府融资渠道,防范融资渠道单一带来的风险。地方债相关规定的出台便是一次有效尝试,在今后逐步推进的工作中,地方债的管理要适应市场化规律。[10]结合日本地方债管理经验,不难看出,地方债的管理要实现发行方式、发行利率以及资金来源的市场化。地方债发行要实行差别化利率,以反映不同地方的财政状况,同时,更应注重各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工作,完善地方债流通市场。结合同时应该多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使地方政府融资渠道多元化,如采用BOT、ABS等方式进行项目融资,以便减轻过分依赖单一的债务融资所带来的压力。
4.7建立相关地方债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在起步阶段时更应强化法律权威,加大执法力度,整顿债务秩序,坚持依法治债;如果可能的话,可以建立一个全国性的、统一的债务监督管理机构[11]。规范债务的筹措、使用、归还,对债务项目进行有效地规划和管理,将地方政府债务统一到一个规范的机制当中。
总之,地方政府举借债务不一定会引发债务危机,但债务规模的膨胀、大量隐性债务的积存可能会造成债务失控,这仍需要我们必须对地方政府债务予以充分重视。鉴于笔者才疏学浅,不少分析仍不成熟,望多予批评指导,沟通交流。
参考文献:
[1] 地方政府债务率最高达364%,http:
//www.chinadaily.com.cn/hqcj/fcdt/2010-06-
24/content_491389.html
[2]周黎安,中国各地区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1997-2000),[M],.清华大学出版社.
[3]郭琳、樊丽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分析,财政研究,[J]2001,(5).
[4]陈尉刚,对防范与化解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探索,改革与战略,[J]2006,(8).
[5]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惊人 据估算已达财政收入3倍,http://www.chinadaily.com.cn/dfpd/2010-07/05/content_10065657_2.htm
[6]刘明康:09年末地方融资平台贷款余额7.38万亿,http://finance.qq.com/a/20100525
/001977.html
[7]数据来自《中国统计年鉴 2009》,对数据进行加工分析.
[8]林胜,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改革纵横,[J]2005,(12).
[9]彭润中、赵敏,发展中国家地方债务市场监管经验借鉴及启示,财政研究,[J]2009,(10).
[10]徐博,日本地方债管理制度叹息--兼论中国地方债管理制度的建立,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J]2010,(1) .
[11]任太,澳大利亚队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及启示,财政研究,[J]2004,(8).
(作者单位:潍坊市峡山水库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