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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民进城参与城市建设,形成数目庞大的“农民工”大军,“农民工”成为这一时代的“新名词”。随着农民工的大量涌现,流动儿童在城市的生活和学习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现行的户籍制度、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滞后,造成了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诸多障碍。
一、流动儿童义务教育问题分析
由于农民工流动子女介入城市和农村这两个群体之间,他们无法短时间内适应城里的生活,也不愿意再回农村;孩子因为父母的流动性大而频繁转学,使一些农民工流动子女错过了最佳受教育的时期。所以,他们最后形成的价值观念即人格,往往会出现一些问题。
1.城市义务教育资源不足以及实施过程中的力度不够
城市教育资源(公办学校)没有随着农民工子女的增长而增长,使得进入公办学校读书困难。这可反思我国的民办学校相对公办学校有不足之处,为什么都想去上公办学校的,而国外的情况与我国刚好相反。我国的教育环境在長期的垄断下,民间的力量很难超越。“农民工子弟”学校办学条件差,师资弱,流动性大,办学合法化问题难解决。有的地方甚至百般阻扰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兴办,或武断地加以取消,对教育资源有限的城市来说简直是雪上加霜。地方政府只考虑眼前利益,对教育事业的财政投入有限,使很多学校的教育经费困难,影响学校基础设施扩大和接收学生规模。同时,地方教育部门没有合理有效地协调和引导当地教育资源,使得学校之间发展极不平衡,而对接收农民工子女最多的民办学校缺少关怀、支持和引导,使得地区的教育资源得不到最大的发挥。
对流入地政府而言,落实农民工子女教育相关政策确实责无旁贷。但农民工子女接受教育己经演化成了一个社会问题,作为政策落实的主体,教育主管部门一方面难以独自担当政策落实之任,另一方面又没有能力协调其他部门的行为。结果往往就造成了政策执行过程中政策行为表面化,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处于中断的状态;对流入地公办学校而言,它们既要保证教学秩序不受影响、质量不下降,又被强令“必须接受农民工子女入学”,同时还要面对 “经费不足、师资不足和基本办学条件不足”的问题。因此,在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落实中 “上级推一推、下级动一动”的情况相当普遍。在落实义务教育教育政策的进程中,由于政策本身还存在着许多不足和需要完善的地方的同时,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这些往往就是造成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困难的重要原因。
2.义务教育的公平思想理念的缺位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价值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作为基本人权,成为现代教育的基础价值之一。而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实质上就是根植于传统体制与政策决定的身份、收入与待遇不平等的进一步延伸,是有悖于现代社会的教育公平性的。同时,部分学校及其教师也有疏远、冷淡,歧视农民工子女学生的现象,甚至有限制农民工子女学生与城市学生同等的一些教育权利。
二、流动儿童义务教育解决对策
(一)应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根本解决“三农”问题,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国家应从政策上向农村倾斜,全力支持农村建设、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增加农民收入,以经济发展带动农村教育的发展。同时,应该加强对农民工的教育和培训,包括技术培训和思想教育,如夜校、一帮一、培训学校等形式,提升农民工素质,改变他们的观念。这样不仅能使他们思想素质得到提高,给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而且可以帮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使他们能够更好的工作,从而增加他们的收入。
(二) 应该发动全社会的力量配合政府建立、健全农民工子女教育的工作制度。
1.要改革创新户籍制度,取消不合理的户籍制度,取消对进城务工人员的限制,加快我国现行义务教育体制的改革,实现城乡公平、地区公平,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各地方政府应将农民工子女教育经费纳入预算。为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提供基本场地,开放公办学校。同时为民办教育立法,促进民办教育合法化、规范化。
2.解决法规与政策实施之间的矛盾。农民工流入地政府有义务为农民工子女提供义务教育。相关部门要对违规的学校、部门进行查处。同时政府应精简办理转学的各种手续,一切从农民工的实际出发、一切为了农民工着想。学校应废除各种对农民工子女的限制,允许他们就近选择到公办学校就读。流入地政府、学校应严格遵守最新的义务教育法和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费用。
3.加大对民办学校的扶持力度,保证农民工子女入学的选择广度。流入地全日制公办中小学要充分挖掘潜力,尽可能多的接受农民工子女就学。此外,加快农民工子第学校的建设也是一个重要途径。根据当前情况应当明确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审批标准,给予其合法的身份和一定优惠措施。同时也要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监管力度,保障民办学校的办学质量。
4.在教学实践中,应当做到教学公平。在对待学生的态度和期望上应该是一视同仁、体现平等。教师应该热爱和关心每一个学生,而不能厚此薄彼,更不能把他们分成不同等级的班级。同时教师也应该教导城市孩子平等对待农民工子女。使他们能够融洽相处。我认为学校不能公开学生的背景,让他们没有落差感,让每一个学生都可以健康快乐的成长。此外,要努力消除农民工子女进入公办学校的心理门槛,克服他们的自卑、认命的心理,培养孩子们的自立、自信、自强的心理,提高他们的城市适应能力。
5.应该在全社会营造一种关爱农民工、关爱流动儿童的和谐氛围。在社会上树立正确的职业观,一切能推动社会进步的工作都是神圣的,坚决不能歧视农民工,而且还要对他们倍加关爱。同时全社会还要向他们伸出援助之手,通过各种渠道帮助他们解决子女的教育问题。
综上所述,只有采取多种举措,多方努力,流动儿童才能与城市儿童同享优质教育资源,在同一片蓝天下快乐成长!
一、流动儿童义务教育问题分析
由于农民工流动子女介入城市和农村这两个群体之间,他们无法短时间内适应城里的生活,也不愿意再回农村;孩子因为父母的流动性大而频繁转学,使一些农民工流动子女错过了最佳受教育的时期。所以,他们最后形成的价值观念即人格,往往会出现一些问题。
1.城市义务教育资源不足以及实施过程中的力度不够
城市教育资源(公办学校)没有随着农民工子女的增长而增长,使得进入公办学校读书困难。这可反思我国的民办学校相对公办学校有不足之处,为什么都想去上公办学校的,而国外的情况与我国刚好相反。我国的教育环境在長期的垄断下,民间的力量很难超越。“农民工子弟”学校办学条件差,师资弱,流动性大,办学合法化问题难解决。有的地方甚至百般阻扰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兴办,或武断地加以取消,对教育资源有限的城市来说简直是雪上加霜。地方政府只考虑眼前利益,对教育事业的财政投入有限,使很多学校的教育经费困难,影响学校基础设施扩大和接收学生规模。同时,地方教育部门没有合理有效地协调和引导当地教育资源,使得学校之间发展极不平衡,而对接收农民工子女最多的民办学校缺少关怀、支持和引导,使得地区的教育资源得不到最大的发挥。
对流入地政府而言,落实农民工子女教育相关政策确实责无旁贷。但农民工子女接受教育己经演化成了一个社会问题,作为政策落实的主体,教育主管部门一方面难以独自担当政策落实之任,另一方面又没有能力协调其他部门的行为。结果往往就造成了政策执行过程中政策行为表面化,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处于中断的状态;对流入地公办学校而言,它们既要保证教学秩序不受影响、质量不下降,又被强令“必须接受农民工子女入学”,同时还要面对 “经费不足、师资不足和基本办学条件不足”的问题。因此,在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落实中 “上级推一推、下级动一动”的情况相当普遍。在落实义务教育教育政策的进程中,由于政策本身还存在着许多不足和需要完善的地方的同时,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这些往往就是造成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困难的重要原因。
2.义务教育的公平思想理念的缺位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价值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作为基本人权,成为现代教育的基础价值之一。而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实质上就是根植于传统体制与政策决定的身份、收入与待遇不平等的进一步延伸,是有悖于现代社会的教育公平性的。同时,部分学校及其教师也有疏远、冷淡,歧视农民工子女学生的现象,甚至有限制农民工子女学生与城市学生同等的一些教育权利。
二、流动儿童义务教育解决对策
(一)应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根本解决“三农”问题,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国家应从政策上向农村倾斜,全力支持农村建设、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增加农民收入,以经济发展带动农村教育的发展。同时,应该加强对农民工的教育和培训,包括技术培训和思想教育,如夜校、一帮一、培训学校等形式,提升农民工素质,改变他们的观念。这样不仅能使他们思想素质得到提高,给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而且可以帮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使他们能够更好的工作,从而增加他们的收入。
(二) 应该发动全社会的力量配合政府建立、健全农民工子女教育的工作制度。
1.要改革创新户籍制度,取消不合理的户籍制度,取消对进城务工人员的限制,加快我国现行义务教育体制的改革,实现城乡公平、地区公平,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各地方政府应将农民工子女教育经费纳入预算。为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提供基本场地,开放公办学校。同时为民办教育立法,促进民办教育合法化、规范化。
2.解决法规与政策实施之间的矛盾。农民工流入地政府有义务为农民工子女提供义务教育。相关部门要对违规的学校、部门进行查处。同时政府应精简办理转学的各种手续,一切从农民工的实际出发、一切为了农民工着想。学校应废除各种对农民工子女的限制,允许他们就近选择到公办学校就读。流入地政府、学校应严格遵守最新的义务教育法和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费用。
3.加大对民办学校的扶持力度,保证农民工子女入学的选择广度。流入地全日制公办中小学要充分挖掘潜力,尽可能多的接受农民工子女就学。此外,加快农民工子第学校的建设也是一个重要途径。根据当前情况应当明确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审批标准,给予其合法的身份和一定优惠措施。同时也要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监管力度,保障民办学校的办学质量。
4.在教学实践中,应当做到教学公平。在对待学生的态度和期望上应该是一视同仁、体现平等。教师应该热爱和关心每一个学生,而不能厚此薄彼,更不能把他们分成不同等级的班级。同时教师也应该教导城市孩子平等对待农民工子女。使他们能够融洽相处。我认为学校不能公开学生的背景,让他们没有落差感,让每一个学生都可以健康快乐的成长。此外,要努力消除农民工子女进入公办学校的心理门槛,克服他们的自卑、认命的心理,培养孩子们的自立、自信、自强的心理,提高他们的城市适应能力。
5.应该在全社会营造一种关爱农民工、关爱流动儿童的和谐氛围。在社会上树立正确的职业观,一切能推动社会进步的工作都是神圣的,坚决不能歧视农民工,而且还要对他们倍加关爱。同时全社会还要向他们伸出援助之手,通过各种渠道帮助他们解决子女的教育问题。
综上所述,只有采取多种举措,多方努力,流动儿童才能与城市儿童同享优质教育资源,在同一片蓝天下快乐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