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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在增加行政透明度、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本文指出,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政府网站必将成为最主要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关键词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政府网站
中图分类号:D6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6-203-01
今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一周年。从1998年有关部门组织课题研究,到2007年4月对外公布,我国第一部关于信息公开的法规可谓是十年磨一剑。《条例》是我国行政公开法制建设的里程碑,作为中国立法史上第一部保障公民知情权、建设“透明行政”的专门法规,它的出台体现了我国宪法精神和政治民主化的要求,体现了履行我国加入WTO对透明度原则予以承诺的要求,体现了打造阳光政府、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同时,也对政府部门的响应能力带来了挑战。随着电子政务建设的不断推进,政府网站逐步成为重要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作为电子政务的一个重要渠道和形式,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充当了非常重要的角色。
一、政府网站对公开政府信息的作用
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发挥的作用主要表现在:1.提供政府信息发布的平台。以互联网为手段,传递、发布本地政府各类信息。利用网络建立政府、公民和企事业单位联系的信息渠道。2.开展网上交流互动。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热点,开通在线访谈、热点解答、投诉举报等栏目。宣传和答疑解惑,正确引导舆论。3.实现在线办事功能。通过电子手段提供网上行政事项审批和各类公共在线服务,公布办事项目的名称、程序和要求,提供表格下载,实现在线受理。
二、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优势
政府网站作为新兴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具有以下优势:1.信息容量的丰富性。网站具有强大的信息积累功能,而且不受篇幅限制,可以完整地记录相关信息,展示给公众。2.信息更新的及时性。网站可以在相对于传统媒体最短的时间内公开政府信息,并且瞬间辐射全球。3.信息获取的便捷性。公众上网就可以便捷地获取政府信息,并且可以通过搜索功能从繁多的信息中找到需要的信息。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和经济社会的整体进步,政府网站必将成为最主要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这代表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向。
三、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现状
目前,各地政府网站主要是实现党政机关网络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建设和管理政府网站,组织开发信息资源上网。
为了贯彻实施《条例》,各地政府大多开通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汇集了各省的公开信息。除《条例》规定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之外,公众通过政府网站,点击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即可享受“一站式”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快速获取政府信息。同时,还可通过依申请公开程序,获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2008年度,上海市通过各级政府机关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查阅政府信息的有1.67亿人次;截至2009年4月30日,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合计18940条;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合计13593条。
四、利用网站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
政府网站实施《条例》的一个难点在于:必须公开的、要公开的,这个怎么界定。有些单位经常搬出保密条例,不公开一些数据。就现在看来,大部分政府部门都是更新一些无关紧要的动态、政策、通知之类,像财政预决算、专项经费、采购招标这些,很多都是空的。如何通过有效的监督方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出实效?
监督制度的建立和健全主要应当考虑由谁监督、采取何种方式监督。《条例》第三十条已经明确规定了监督的主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负责对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那么,正确的监督手段就是推动信息公开的关键。
《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在我国,考核和评议是行政机关推动各项工作时经常采用的两种监督手段。将电子政务列入政风、行风评议的范围,对考核、评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电子政务效果不易实现量化考核一直是各国面临的普遍难题,也是电子政务建设不断引起质疑、诘难、诟病的主要原因,甚至成为一些官僚机构和人员拒绝推行电子政务的借口。也正因为如此,绩效评价才越发显得重要和迫切。从近几年开展的政府网站绩效评价活动情况看,绩效评价确实起到了很好的导向作用。网站评比就是电子政务绩效评价的一部分,通过网站评比提高政府网站建设质量和服务水平,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提升网上办事能力,增强公众参与功能,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用的目的。网站评比的内容可以为政务公开、公共服务、公众参与、网站功能和网站安全等方面。采取专家评比、单位互评和公众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将评比结果纳入到部门和领导的绩效考核体系中去,与实际的激励和约束措施挂起钩来。并且在有关媒体上公布,对获奖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差的部门中有关责任人员予以惩戒。
《条例》的适时出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发展,它显示了我国打造“阳光政府”的决心。在今后推行《条例》实施的过程中,应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公开信息的作用,将各级政府网站打造成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推进网上监督和网上评议,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到2010年,覆盖全国的、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将基本建成,届时政府网站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将初步建立,重点应用系统将实现互联互通,政务信息资源公开和共享机制将初步建立,50%以上的行政许可项目将能够实现在线处理。到那时,中国将真正进入信息公开时代。
关键词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政府网站
中图分类号:D6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6-203-01
今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一周年。从1998年有关部门组织课题研究,到2007年4月对外公布,我国第一部关于信息公开的法规可谓是十年磨一剑。《条例》是我国行政公开法制建设的里程碑,作为中国立法史上第一部保障公民知情权、建设“透明行政”的专门法规,它的出台体现了我国宪法精神和政治民主化的要求,体现了履行我国加入WTO对透明度原则予以承诺的要求,体现了打造阳光政府、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同时,也对政府部门的响应能力带来了挑战。随着电子政务建设的不断推进,政府网站逐步成为重要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作为电子政务的一个重要渠道和形式,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充当了非常重要的角色。
一、政府网站对公开政府信息的作用
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发挥的作用主要表现在:1.提供政府信息发布的平台。以互联网为手段,传递、发布本地政府各类信息。利用网络建立政府、公民和企事业单位联系的信息渠道。2.开展网上交流互动。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热点,开通在线访谈、热点解答、投诉举报等栏目。宣传和答疑解惑,正确引导舆论。3.实现在线办事功能。通过电子手段提供网上行政事项审批和各类公共在线服务,公布办事项目的名称、程序和要求,提供表格下载,实现在线受理。
二、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优势
政府网站作为新兴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具有以下优势:1.信息容量的丰富性。网站具有强大的信息积累功能,而且不受篇幅限制,可以完整地记录相关信息,展示给公众。2.信息更新的及时性。网站可以在相对于传统媒体最短的时间内公开政府信息,并且瞬间辐射全球。3.信息获取的便捷性。公众上网就可以便捷地获取政府信息,并且可以通过搜索功能从繁多的信息中找到需要的信息。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和经济社会的整体进步,政府网站必将成为最主要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这代表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向。
三、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现状
目前,各地政府网站主要是实现党政机关网络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建设和管理政府网站,组织开发信息资源上网。
为了贯彻实施《条例》,各地政府大多开通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汇集了各省的公开信息。除《条例》规定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之外,公众通过政府网站,点击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即可享受“一站式”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快速获取政府信息。同时,还可通过依申请公开程序,获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2008年度,上海市通过各级政府机关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查阅政府信息的有1.67亿人次;截至2009年4月30日,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合计18940条;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合计13593条。
四、利用网站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
政府网站实施《条例》的一个难点在于:必须公开的、要公开的,这个怎么界定。有些单位经常搬出保密条例,不公开一些数据。就现在看来,大部分政府部门都是更新一些无关紧要的动态、政策、通知之类,像财政预决算、专项经费、采购招标这些,很多都是空的。如何通过有效的监督方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出实效?
监督制度的建立和健全主要应当考虑由谁监督、采取何种方式监督。《条例》第三十条已经明确规定了监督的主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负责对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那么,正确的监督手段就是推动信息公开的关键。
《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在我国,考核和评议是行政机关推动各项工作时经常采用的两种监督手段。将电子政务列入政风、行风评议的范围,对考核、评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电子政务效果不易实现量化考核一直是各国面临的普遍难题,也是电子政务建设不断引起质疑、诘难、诟病的主要原因,甚至成为一些官僚机构和人员拒绝推行电子政务的借口。也正因为如此,绩效评价才越发显得重要和迫切。从近几年开展的政府网站绩效评价活动情况看,绩效评价确实起到了很好的导向作用。网站评比就是电子政务绩效评价的一部分,通过网站评比提高政府网站建设质量和服务水平,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提升网上办事能力,增强公众参与功能,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用的目的。网站评比的内容可以为政务公开、公共服务、公众参与、网站功能和网站安全等方面。采取专家评比、单位互评和公众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将评比结果纳入到部门和领导的绩效考核体系中去,与实际的激励和约束措施挂起钩来。并且在有关媒体上公布,对获奖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差的部门中有关责任人员予以惩戒。
《条例》的适时出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发展,它显示了我国打造“阳光政府”的决心。在今后推行《条例》实施的过程中,应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公开信息的作用,将各级政府网站打造成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推进网上监督和网上评议,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到2010年,覆盖全国的、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将基本建成,届时政府网站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将初步建立,重点应用系统将实现互联互通,政务信息资源公开和共享机制将初步建立,50%以上的行政许可项目将能够实现在线处理。到那时,中国将真正进入信息公开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