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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新设普惠金融部,P2P行业即将接受其监管。如何优化监管理念,进一步激发P2P的创新活力,提高金融体系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是当下亟须解决的问题。
金融改革的原动力既包括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也包括自下而上的草根革命。P2P网络借贷无疑是草根金融革命的典范,但其长足发展仍有赖于顶层设计的保障。中国的监管层过去对草根金融以“堵”为主,导致开展金融业务的机构正规化程度不足,体制化程度过甚。
“正规化”指金融机构接受金融监管,开展业务有章可循;“体制化”指金融机构已失去创新活力,寻求的是维持自身的垄断收益。
草根金融机构游离在金融监管之外,缺乏合法的外部融资渠道,在进行外部融资时难以摆脱非法集资的嫌疑。非法集资这一达摩克利斯之剑使草根金融的创新活动难以获得法律保障,草根金融的发展陷入死循环:影响较小的草根金融创新活动不会引起注意,而影响较大的草根金融活动则很容易引来监管机构的“叫停”。由于缺乏正规化赋予的合法身份保障,草根金融机构没有制度性金融创新的激励,便将更多的精力用在资金套利这样短、平、快的利润获取方式上。
因此,对P2P的监管应由“堵”转向“疏”,创造P2P平台正规化的渠道。
不过,变“堵”为“疏”只是第一步,关键还在于及时为P2P平台提供合法身份,让其成为正规金融的一部分。一方面,正规化将助力P2P的发展,而P2P的发展是中国金融体系增量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鼓励以P2P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的跨越式发展,有望倒逼存量金融机构的效率优化。
另一方面,以P2P 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的兴起,为民间金融阳光化提供了良好契机。长期以来,监管机构很难有效监控民间金融的规模与利率,通过线下民间金融交易导入线上并被纳入监管,相关的金融风险将更易被防范。从这一层面来讲,避免P2P等草根金融再次成为监管层稳定金融体系的牺牲品,能从制度层面保障P2P持续进行金融创新。
值得注意的是,P2P等草根金融的正规化,不能通过现有的已体制化的正规金融机构收编来实现,否则P2P将由正规化转为体制化,激发的将是其短、平、快的变现行为。因此,为能真正鼓励P2P规范发展,监管层对P2P的监管应坚持底线监管,创造条件让P2P自身迈向正规化的征途,使正规金融的存量中多一些新鲜血液。
目前对P2P的监管主要有发牌照和底线监管两种思路。在牌照管理的思路下,P2P本身的牌照有限,这为持牌机构获取一定的经营垄断租金提供了可能,P2P平台就会因此失去继续创新的激励。无论初衷如何,这一增量改革思路的最终结果可能是P2P的体制化,带来的或将是体制化金融机构存量上的增加。
而只有坚持底线监管的思路,才能保持P2P行业内部的优胜劣汰,在正规化P2P的同时避免其体制化的倾向,以P2P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才有望对传统金融机构形成经营理念与业务模式上的冲击,从而实现以增量改革倒逼存量优化的初衷。
最后,监管层要认真探索研究,为底线监管设计一个合适的准入门槛。否则,可能会陷入如美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一般被动的局面,其设计的高行业准入门槛,最终使美国P2P行业形成了寡头垄断的市场格局,不利于P2P行业的创新。
金融改革的原动力既包括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也包括自下而上的草根革命。P2P网络借贷无疑是草根金融革命的典范,但其长足发展仍有赖于顶层设计的保障。中国的监管层过去对草根金融以“堵”为主,导致开展金融业务的机构正规化程度不足,体制化程度过甚。
“正规化”指金融机构接受金融监管,开展业务有章可循;“体制化”指金融机构已失去创新活力,寻求的是维持自身的垄断收益。
草根金融机构游离在金融监管之外,缺乏合法的外部融资渠道,在进行外部融资时难以摆脱非法集资的嫌疑。非法集资这一达摩克利斯之剑使草根金融的创新活动难以获得法律保障,草根金融的发展陷入死循环:影响较小的草根金融创新活动不会引起注意,而影响较大的草根金融活动则很容易引来监管机构的“叫停”。由于缺乏正规化赋予的合法身份保障,草根金融机构没有制度性金融创新的激励,便将更多的精力用在资金套利这样短、平、快的利润获取方式上。
因此,对P2P的监管应由“堵”转向“疏”,创造P2P平台正规化的渠道。
不过,变“堵”为“疏”只是第一步,关键还在于及时为P2P平台提供合法身份,让其成为正规金融的一部分。一方面,正规化将助力P2P的发展,而P2P的发展是中国金融体系增量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鼓励以P2P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的跨越式发展,有望倒逼存量金融机构的效率优化。
另一方面,以P2P 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的兴起,为民间金融阳光化提供了良好契机。长期以来,监管机构很难有效监控民间金融的规模与利率,通过线下民间金融交易导入线上并被纳入监管,相关的金融风险将更易被防范。从这一层面来讲,避免P2P等草根金融再次成为监管层稳定金融体系的牺牲品,能从制度层面保障P2P持续进行金融创新。
值得注意的是,P2P等草根金融的正规化,不能通过现有的已体制化的正规金融机构收编来实现,否则P2P将由正规化转为体制化,激发的将是其短、平、快的变现行为。因此,为能真正鼓励P2P规范发展,监管层对P2P的监管应坚持底线监管,创造条件让P2P自身迈向正规化的征途,使正规金融的存量中多一些新鲜血液。
目前对P2P的监管主要有发牌照和底线监管两种思路。在牌照管理的思路下,P2P本身的牌照有限,这为持牌机构获取一定的经营垄断租金提供了可能,P2P平台就会因此失去继续创新的激励。无论初衷如何,这一增量改革思路的最终结果可能是P2P的体制化,带来的或将是体制化金融机构存量上的增加。
而只有坚持底线监管的思路,才能保持P2P行业内部的优胜劣汰,在正规化P2P的同时避免其体制化的倾向,以P2P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才有望对传统金融机构形成经营理念与业务模式上的冲击,从而实现以增量改革倒逼存量优化的初衷。
最后,监管层要认真探索研究,为底线监管设计一个合适的准入门槛。否则,可能会陷入如美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一般被动的局面,其设计的高行业准入门槛,最终使美国P2P行业形成了寡头垄断的市场格局,不利于P2P行业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