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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和财政部新措施:高校大门向贫困生敞开
《人民日报》消息 高校招生录取正在紧张进行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入学问题,牵动社会各界人士的心,教育部和财政部关于助学、奖学的5个配套办法和意见在6月底相继出台。
情况调查表成“通行证”
所有拿到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同时都会收到学校寄送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介绍国家、学校资助政策措施的小册子。学生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带到学校,就可以通过学校专门设立的“绿色通道”报到入学。
“三金”保障学子完成学业
通过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在经济方面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是这次新资助政策体系的指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据教育部有关部门调查,全国高校贫困生占在校生的20%左右。财政部、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说,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2000元,每年资助340万人,约占在校生总数的20%。每年9月1日前,国家助学金预算下达各高校,高校会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每人每年奖励资助5000元,国家奖学金是每人每年奖励8000元。获得者要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助教、助研、助管“虚岗以待”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参加勤工助学活动。《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规定学生在勤工助学期间每小时酬金原则上不低于8元,每人每月勤工助学不得超过40个小时。
目前,我国几乎所有高校都有专门负责勤工助学活动的机构。校内勤工助学主要有助教、助研、助管岗位,以及实验室、校办产业、后勤服务、各项公益劳动岗位等。国家不允许组织学生参加高空作业、严重污染、辐射等极易对人体造成伤害和危险的特殊行业和专业的劳动。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要求全国所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都应开办国家助学贷款。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在校期间获得贷款的学生,如果毕业后自愿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从事第一线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将由国家代为偿还。
重庆四项政策有望均衡城乡教师资源
新华网消息 记者近日从重庆市教委获悉,作为全国首个省级城乡统筹改革试验区,重庆市政府已出台4项举措,通过对口帮扶、顶岗实习、优秀中青年教师乡村任教等方式均衡城乡教育资源。
重庆市教委主任彭智勇介绍,今后重庆将实施城镇援教农村工程,每年选派300名优秀中青年教师到农村边远地区任教,选派30名中小学特级教师到贫困地区支教。
据悉,从7月1日起,重庆市启动“百校牵手”对口帮扶工程,组织100所优质学校对口支援100所贫困学校,建立校际联动机制,打破学校和城乡之间优质教育资源分割,从学校管理、教师培训、教育科研等角度提高贫困学校教学质量。
为提高农村学校教师平均学历,重庆市从2007年暑期开始,每年统筹安排1000名师范院校学生到农村学校顶岗实习支教,区县也将陆续出台优惠政策吸引这些支教学生留校就业。到2010年,全市农村小学教师中,将有70%达到大专学历,初中有60%达到本科学历。
此外,下学期开始,重庆市将逐步推行校长定期交流轮换制度。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满9年的中小学校长必须在本区县内交流轮换,交流期限为2年至3年。据介绍,此举将促进区县内城镇教学质量、管理水平较高的中小学校长与农村学校校长轮岗,进一步提高农村学校整体办学水平。
广东中小学不再分等级
广州《信息时报》消息 “某某中学是省一级学校、某某小学是市一级学校”,这样的称谓将逐渐在广州成为历史。今年起,广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将统一用“规范化学校”来取代。
7月5日,广州市教育局公布了义务教育阶段“规范化学校”评定验收试行办法,要求全市各中小学制定相关实施方案落实,争取今年底全市80%中小学取消“等级制”,2010年100%取消。
省市一级学校原则上可直接过渡
据悉,根据广东教育十一五规划及省教育厅有关试行标准,广州市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这个试行办法,主要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淡化义务教育学校之间等级区别,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逐步减少直至消除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现象。
根据试行办法,凡过去已被批准为广东省一级学校或广州市一级学校的初级中学、小学,原则上可过渡为规范化学校。办学条件未达到建设标准的省、市一级学校,要制定整改方案,纳入2011年验收范围。
非等级学校需申报并获评估确认
非等级学校需按相关程序申报和接受评估认定,包括自评、申报、评估确认等。由学校直接向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申报,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组织评估组对所属具备受评资格的学校进行评估认定。
今后新批准建的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按照规范化学校的标准建设,不达标准不予认定为规范化学校,其申报和评估确认按非等级学校执行。
广州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组织对各区(县级市)规范化学校建设进行整体的督导验收,验收时间为2008年上半年和2011年上半年。
《人民日报》消息 高校招生录取正在紧张进行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入学问题,牵动社会各界人士的心,教育部和财政部关于助学、奖学的5个配套办法和意见在6月底相继出台。
情况调查表成“通行证”
所有拿到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同时都会收到学校寄送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介绍国家、学校资助政策措施的小册子。学生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带到学校,就可以通过学校专门设立的“绿色通道”报到入学。
“三金”保障学子完成学业
通过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在经济方面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是这次新资助政策体系的指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据教育部有关部门调查,全国高校贫困生占在校生的20%左右。财政部、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说,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2000元,每年资助340万人,约占在校生总数的20%。每年9月1日前,国家助学金预算下达各高校,高校会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每人每年奖励资助5000元,国家奖学金是每人每年奖励8000元。获得者要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助教、助研、助管“虚岗以待”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参加勤工助学活动。《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规定学生在勤工助学期间每小时酬金原则上不低于8元,每人每月勤工助学不得超过40个小时。
目前,我国几乎所有高校都有专门负责勤工助学活动的机构。校内勤工助学主要有助教、助研、助管岗位,以及实验室、校办产业、后勤服务、各项公益劳动岗位等。国家不允许组织学生参加高空作业、严重污染、辐射等极易对人体造成伤害和危险的特殊行业和专业的劳动。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要求全国所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都应开办国家助学贷款。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在校期间获得贷款的学生,如果毕业后自愿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从事第一线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将由国家代为偿还。
重庆四项政策有望均衡城乡教师资源
新华网消息 记者近日从重庆市教委获悉,作为全国首个省级城乡统筹改革试验区,重庆市政府已出台4项举措,通过对口帮扶、顶岗实习、优秀中青年教师乡村任教等方式均衡城乡教育资源。
重庆市教委主任彭智勇介绍,今后重庆将实施城镇援教农村工程,每年选派300名优秀中青年教师到农村边远地区任教,选派30名中小学特级教师到贫困地区支教。
据悉,从7月1日起,重庆市启动“百校牵手”对口帮扶工程,组织100所优质学校对口支援100所贫困学校,建立校际联动机制,打破学校和城乡之间优质教育资源分割,从学校管理、教师培训、教育科研等角度提高贫困学校教学质量。
为提高农村学校教师平均学历,重庆市从2007年暑期开始,每年统筹安排1000名师范院校学生到农村学校顶岗实习支教,区县也将陆续出台优惠政策吸引这些支教学生留校就业。到2010年,全市农村小学教师中,将有70%达到大专学历,初中有60%达到本科学历。
此外,下学期开始,重庆市将逐步推行校长定期交流轮换制度。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满9年的中小学校长必须在本区县内交流轮换,交流期限为2年至3年。据介绍,此举将促进区县内城镇教学质量、管理水平较高的中小学校长与农村学校校长轮岗,进一步提高农村学校整体办学水平。
广东中小学不再分等级
广州《信息时报》消息 “某某中学是省一级学校、某某小学是市一级学校”,这样的称谓将逐渐在广州成为历史。今年起,广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将统一用“规范化学校”来取代。
7月5日,广州市教育局公布了义务教育阶段“规范化学校”评定验收试行办法,要求全市各中小学制定相关实施方案落实,争取今年底全市80%中小学取消“等级制”,2010年100%取消。
省市一级学校原则上可直接过渡
据悉,根据广东教育十一五规划及省教育厅有关试行标准,广州市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这个试行办法,主要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淡化义务教育学校之间等级区别,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逐步减少直至消除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现象。
根据试行办法,凡过去已被批准为广东省一级学校或广州市一级学校的初级中学、小学,原则上可过渡为规范化学校。办学条件未达到建设标准的省、市一级学校,要制定整改方案,纳入2011年验收范围。
非等级学校需申报并获评估确认
非等级学校需按相关程序申报和接受评估认定,包括自评、申报、评估确认等。由学校直接向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申报,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组织评估组对所属具备受评资格的学校进行评估认定。
今后新批准建的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按照规范化学校的标准建设,不达标准不予认定为规范化学校,其申报和评估确认按非等级学校执行。
广州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组织对各区(县级市)规范化学校建设进行整体的督导验收,验收时间为2008年上半年和2011年上半年。